书城亲子怀孕前后必备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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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患有慢性疾病的妇女能否生儿育女

夫妻双方都在身体健康时怀孕、生育,这是最理想的。但是有的妇女患有慢性疾病,有的疾病为终身性,有的一时恢复不了,而又想要孩子,到底能否怀孕?能不能顺利地经历妊娠和分娩过程?对胎儿的发育有无影响?

对以上这些问题要从两个方面来分析考虑。一方面是妊娠、分娩是否会加重孕妇的病情,使健康甚至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另一方面是这些慢性疾病对胎儿到底会产生多大影响。由于妇女所患慢性疾病的种类和程度不同,因此对孕妇及胎儿的影响也不同,其妊娠的最终结局也就不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疾病:

第一类疾病:如继发性贫血,慢性皮肤病(如牛皮癣),慢性支气管炎等。只要孕期定期检查,并给予适当药物治疗,一般来说对孕妇及胎儿的健康无不良影响。

第二类疾病:如轻度心脏病(心功能代偿期),轻型糖尿病,早期的原发性高血压病等。对于这些疾病,孕妇需要在医生的严密监护及精心检查、治疗和指导下,才能得到良好的妊娠结局。

第三类疾病:如各种心、肝、肾疾病的急性期,慢性肾炎伴肾功能减退,心脏病心功能不良者,糖尿病伴有动脉硬化或肾功能差者。妊娠后会增加孕妇的心、肝、肾负担,使疾病加重,甚至威胁生命。即使采取孕期监护及治疗,也难以得到良好的结局,所以最好不要妊娠。

因此,凡患有慢性疾病的妇女,首先应向医生咨询后,再决定是否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