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投资多挣少花勤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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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投保应有主次之分

在给人们的未来生活提供保障的同时,保险也不可避免地为人们带来了现实的麻烦,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有这样的困惑,即面对如此众多的险种,到底应该选择哪一种或哪些险种呢?老百姓的这种困惑不无道理,把所有的险种都买回家,无论对谁来说都是不现实的,也是不理智的。专家指出,百姓在购买保险时,应该有个主次之分。具体来说,主要应该考虑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投保领域的主次之分。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保险领域变得越来越宽泛,在国外,有些针对少数人的保险甚至匪夷所思,如美国歌星约翰·丹华就曾为了他的宝贝头发与某保险公司签定了防止秀发脱落的保险合同,为此,他必须在合同期内每年交纳19万美元的保费并且直到45岁。而一时合同期满,他就可以从保险公司拿到1000万美元的保险赔偿金。更有甚者,英国著名的劳埃德保险公司竟于去年推出了一项让人啼笑皆非的新保险业务——胸毛保险,而且该项保险产品的最高保险额度为100万英镑!

即使对于普通人来说,可供选择的保险险种也是越来越多,甚至有保险公司也开始尝试为国人进行量身订做式的投保。尤其是随着投资形险种的出现,我们在投保时更是有点不知从何下手。因此,经常可以听到一些人问经纪人这样的问题:“你们公司有什么好保险?”无疑,这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因为好的范围太大了。那么,我们在投保时应该以哪些险种为主呢?专家指出,在投何时应优先考虑意外、疾病和养老等保障型险种。

众所周知,意外、疾病和养老是人生的三大风险,而且难以预知和控制。可以说,如果购买了此类保险,我们的人生就可以享有较高程度的保障。因此,在投保时应该优先考虑此类保险。

但是,选择此类保险往往意味着保费有去无回或者回收很少,因此很多老百姓往往甘冒风险,拒绝购买这类保险,尤其是投资型的保险问世以后,很多人都以“很不划算”为由退出了这一险种,转而投入了投资型保险的怀抱。然而,这无疑是舍本逐末——相对于其他投资领域来说,保险的利益并不显著,而且也不如储蓄或国债安全。最重要的是,他们偏离了投保的重心,他们认为“很不划算”的险种,却最能体现保险的保障意义,在风险到来的时候,也只有这些险种能够为他们遮风挡雨、保驾护航。同样,那些投资型的保险固然能够赢得一定的红利,但是当真正的风险来临时,他们往往是苍白的,甚至加重投保人的负担。

经过十几年的寒窗苦读和三年多的不懈努力,从深山里走出来的小于成为了一名当地知名的乡镇企业家,有了一定的积蓄后,他开始为自己的将来做打算,除了投资了一些股票之外,他还请来了自己在保险公司的同学,让他为自己出谋划策,购买一份保险。同学向小张介绍说,目前有两种热卖险种,一是健康险,二是分红险,并说时下买分红险的人越来越多,小于考虑一番后,也决定买一份分红险,原因很简单,他很年轻,身体倍儿棒,等过几年再考虑也不晚。

然而,命运竟然如此的无情!就在小于买完保险的第5年,持续感觉腹部不适的他只得选择了求助医生,然而最终的检查结果却是肾癌!医生告诉他,最好的办法就是换肾,但这对于年轻的他以及很少走出过山村的父母来说,无疑是致命的打击,及他并不宽裕的家庭是个巨大的打击!这时候,他又想起了自己买过的保险,并记起当初好像是选择的健康险,于是他满怀希望的翻出了保单,然而结果却是无情的——是分红险而不是健康险……

实事求是地说,当初小于的考虑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他当初选择健康险的话,那么无疑会令人感到些许安慰,然而一切已成事实,没有无果。因此,专家告诫我们,在投保时,我们首先应该选择那些保障型险种,如果条件允许,再考虑其他的险种也不迟。因为投资的领域有很多,而能够保证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的险处却只有那么几种。

通常情况下,购买保险可以依照以下顺序:

意外险→健康险→教育险→养老险→分红险、投资险、万能险等

除了优先考虑保障型险种之外,我们在投保时还必须考虑在资金有限的前提下,优先为谁投保的问题。俗话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在通常情况下,很多老百姓会选择为下一代投保,而对自己却斤斤计较,在更多的情况下,他们更愿意把自己的保费加在孩子的身上。然而,这种作法无疑是不理智的。试想一下,如果父母不幸发生了意外,那么又有谁为孩子的保费埋单呢?因此,在投保时,我们应该优先考虑为家庭支柱投保。

罗先生夫妇为了儿子能够受更好的教育,在儿子上初三那年,罗先生夫妇拿出了自己的积蓄,加上贷款买下了一套房子。为了避免将来因突发事件中断月供,罗先生夫妇还购买了一款“住房抵钾贷款综合保险”,但是在签字时,罗先生却在“主货人”一项里随意地签上了罗太太的名字,而他自己倒成了“共同贷款人”,这就为以后的悲剧埋下了伏笔。

一年以后,平常喜欢喝两口的周先生在一次酒醉后因交通事故身亡,无力支付月供的罗太太只得向保险公司提出了承担剩余贷款金额的索赔要求,然而却遭到了“无情”的拒绝。原来,根据相关规定,房货险中的保障对象只能是“主货人”,而不包括“共同贷款人”。这样,痛失亲人的罗太太还不得不面临经济危机,因为罗先生生前的月收入都在4000元左右,而她最高也没有超过2000元,这勉强维持他与儿子的生活尚可,但是那每月1600元的月供无论如何也解决不了。无奈之下,罗太太只能选择了低价出售房子,然后以房价提前还贷的方式还清了银行贷款。

此外,还有一个先保资产还是先保人的问题。明智的人肯定会说,当然是先保人,有人就有一切。不错,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为家人投保永远都是毋庸置疑的。然而,时至今日很多地区还有一些另类的“守财奴”,他们也知道保险的好处和重要,如果让他们为自己的房子、车子、投资投保,他们通常舍得下本,而如果让他们为自己的健康掏钱时,他们可是“要钱不要命”。专家指出,这样的人,首先还应该转变自己的理财观念,否则的话,即使你拥有再多的资产,也不过是过眼云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