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投资多挣少花勤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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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走出投保的误区

随着保险业的日益发展和人民群众风险意识的不断提高,很多人不仅逐渐接受了保险,而且成为了保险受益人。然而,即便是对于那些已经投保多年的人来说,能够对保险有一个透彻、客观的认识,也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而对于那些刚刚接触保险甚至刚刚听到保险的人来说,保险更是一个模糊的概念。虽然他们都知道保险是保证未来正常生活的有效工具,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他们却走入了投保的误区,最终没买保险或者买错了保险。

专家指出,通常情况下,大家极易陷入以下投保误区:

●不需要保险

很多人认为自己身体健康且有稳定的收入,因此用不着浪费钱购买商业保险。其实,任何人都需要保险,因为保险的意义在于为潜在风险寻求保障,而潜在风险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无可避免的,更何况人们还经常遭遇诸如“屋漏偏逢连夜雨”的窘境。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即当经纪人劝其投保时,往往会被拒绝,而在遭受损失之后,这些人才开始引以为鉴,亡羊补牢。因此,只要条件允许,我们都应该为自己购买适合的保险,以避免遭遇困境时束手无策。

●没钱买保险

面对保险经纪人,很多人会说,保险虽然好,但是自己家庭生活不富裕,哪有余钱买保险呢?乍一听好像很有道理,然而事实情上,越是经济条件差的家庭,越需要保险。这是因为经济条件一般的家庭,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比较弱,一旦遭受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时生活无疑会更加艰难,当然了,也只有在危急关头才更能体现出保险的重要性。更何况,随着广大百姓经济水平的提高,“没钱买保险”在更多的时候是一种搪托之辞,人们更愿意把买保险的钱省下来用在日常消费上或储蓄方面。因此,要理清消费、储蓄、投保和保险的关系,如避免超前、攀比、抢购等不良消费行为,把节省下来的钱放到家庭的保险基金里。即使经济状况不好,我们也应在平时注意精打细算,未雨绸缪,挤出钱来投保。

●等有钱时再投保

相对来说,年轻的人比较容易接受保险,但是他们却往往以刚刚进入社会,收入少为理由拒绝投保,用他们的话说,就是“等有钱时再投保”。专家指出,这是投保的最大误区之一。除了年纪越轻、保费越便宜之处,事实证明,虽然老年人的潜在风险相对较多,但是年轻人的潜在风险却往往高于普通人群。专家指出,年青人在投保时应该以自身保障为主,以健康、意外、养老保险为基础,当经济基础日趋稳定时,再投保一些投资类的保险,这样还可以赚取固定的收益,为自己成家立业做准备。

●隐瞒实情

理财专家指出,目前国内80%以上的保险拒赔案是由于客户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引起的。因为在保险业,最基本的原则就是“如实告知义务”,而且往往是一些非常小的“隐瞒”,也会造成日会索赔困难甚至因此失去索赔的权利。

钟先生手脚勤快,头脑灵活,与人合伙投资了一个家具厂,通过几年努力积累了不少财富。在一位朋友的劝说下,钟先生投保了某保险公司1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5年后他不幸患了肺癌,不久后去世。但是当钟先生的妻子要求保险公司赔付时,保险公司却以钟先生缺乏诚信为由拒绝赔付。原来,保险公司在钟先生的一张病例上发现钟先生已有30多年的吸烟史,而钟先生投保时却没有提及此事,加上吸烟又是患肺癌的重大诱因,因此钟太太也很无奈。

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人认为“如实告知义务”只要进行口头告知就可以了,因此他们往往由于没有在保单上留下“证据”,到理赔时被指控为“隐瞒实情”,最后不得不打落牙龄肚里吞。有鉴于此,我们在投保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注明自己的具体状况,从而避免保险公司以“隐瞒实情”为由拒赔。

●轻信熟人

很多人不仅爱面子,不好意思拒绝亲戚朋友的推销,而且往往容易感情用事,相同条件下,他们更愿意找有“关系”的经纪人,认为亲戚或熟人相比那些在公共场所认识的人可靠得多,不至于上当受骗。然而实际生活中,就有很多人利用了这一点,将这些人的一骗再骗。因此,我们应该抱着一种审慎的态度,以客观的心态衡量保险公司和经纪人。

几年前,江苏的费女士在朋友林某的代理下,为丈夫购买了一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4万元,每年交保费4700余元,缴费期15年。合同约定,5年后就可返还8000元,此后每过5年返还一次,每次递增2000元。此后5年时间里,费女十每年都会按时将4700元的保费交到林某手中。然而到2003年6月时,林某却找到了费女士,说自己已经跳槽到了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新公司照顾员工亲戚,可以将她原先投保的险种转至新华人寿保险公司,还可以将原先只为费女士丈夫投的保险改为两人各自一份。对朋友深信不疑的费女士不疑有他,于是在林某拿来的两份空白文件上签了字。不久后,林某便告诉费女士已经成功转投了新华人寿的两份保险,并动员费女士买了一份“更好的保险”。

时间又过了一年,有一次,费女士无意中将此事说与了另一位朋友,刚巧这位朋友也做过一段时间的保险业务,一听之下大感蹊跷,于是便帮她到平安人寿查询,谁知保险公司的记录却表明,费女士的保费只交到了2000年,而且在2003年6月,费女士已经以“经济原因”为由退了保,而且文件上还有费女士的签字。

●盲目赶潮流

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保险种类也越来越丰富,与此同时,购买保险的人也相应地增多。在某些地区,甚至出现了保险热,尤其是投资型保险推出以后,很多人也开始加入了投保的大军,然而由于缺乏必要的知识和准备,他们只能“看事做事”,即只要别人买或者哪种保险息高,就毫不犹豫地买下,丝毫不考虑适不适合自己,因此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还有一些人在投保时存在一种攀比心理。比如说,东家买了人寿险,我也买;西家买了意外险,我也得买;前院买了教育险,我还得买;后院退了保,我明天也退……凡此种种,没有一点主见,保险成了一种象征。其实,投保是一件谨慎、科学的事情,而且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优缺点,适用于不同的人群,因此在投保之前,我们首先应该考虑为什么投保,而不能不人云亦云,最终受损失的只有自己。

综上所述,保险能够有效地保障我们的未来生活,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家庭购买适应的保险,但购买保险必须以不陷入投保误区为前提,否则的话,投保同样会给你带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