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见儿子从学校拿回成绩单,关心地问:“考得怎么样,快说给我听听。”儿子看了父亲一眼,胆怯地打开成绩单念道:“语文52,数学48,共计100分。”
“噢,你‘共计’这门考得不错。”
儿子听了,忍不住“扑哧”笑了。
“看,一表扬你就骄傲了,”父亲板起脸来说,“要继续努力。”
在这则小幽默中,儿子稍微耍了点手段,父亲却一本正经地又是批评又是鼓励。这就是曲解,即有意或无意地对语义作歪曲解释。
在一次演讲比赛中,一位演讲者刚刚走上讲台就被电线绊了一下,一个趔趄差点摔倒。这一意外情况引起台下观众的哄堂大笑。但这位演讲者没有一丝一毫的惊慌,而是从容地说:“谢谢大家!刚才我是为大家的热情所倾倒的。”话音落地,听众席上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这里的“曲解”
化被动为主动,既赢得了观众,又表现了自己的机智,给接下来的演讲开了一个好头。
所谓的“曲解”,就是利用众所周知的古代或现代的经典文章和词句为基础,再做出歪曲、荒谬的解释。新旧词义、语义之间的距离越大,效果就越滑稽诙谐。在导致荒谬的各种办法中,喜剧性效果比较强的要算歪解经典。因为经典最具严肃的意味,语言又多为人所共知,一旦稍有歪曲,与原意的反差就十分强烈。
我们再看这样一个故事。
唐代的《唐颜录》中有这样的记载:北齐高祖手下有一个幽默大师叫石动笛,他很善于在幽默中取胜。
有一次,石动笛去参观国子监,一些经学博士正在论辩,正说到孔子门徒中有72人在仕途伸展自己的抱负。石动笛插进来问:“72人中,有几个是戴帽子的,有几个是不戴帽子的?”
博士说:“经书上没有记载。”
石动笛答:“先生读书,怎么没有注意孔子的门徒戴帽子的是30个,不戴帽子的是42个?”
博士问他:“根据什么文章?”
石动笛说:“《论语》说:“冠各五六人,五六三十;童子六七人,六七四十二也,一共不是72人吗?”
本来孔夫子在《论语》中是和曾子等得意门生谈论自己的志向和理想,说的是能够带着五六个青年和少年六七人,自由地在风中的田野漫游,就很如愿了。可是,石动笛在这里把约数“五到六人”和“六到七人”曲解成五六和六七相乘以后,又和孔子门徒贤者72人附会起来,就显得很不和谐,因而也就充满了诙谐的意味。
司马迁的《史记》上有一句名言,叫做“一诺千金”,说的是秦汉之际,和刘邦一起打天下的武将季布,只要他答应的事,多少金钱也无法改变。有个笑话就歪曲地解释了这个典故。
有一位女士问先生:“一诺千金怎么解释?”
先生说:“千金者,小姐也;一诺者,答应也。意思是:小姐啊,你答应一次吧。”
把历史英雄的典故通过词义的曲解变成眼前求爱的语言媒介,两者之间距离较远,则滑稽的程度就越大。对于立志谈吐诙谐者来说,对这一规律应当深深领悟。也就是说,要使自己说的话谐趣,则应从不切实际的远处着眼。古代典籍之于凡人,一般距离都十分遥远。既遥远又歪曲,自然容易生谐。不过,古与不古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关键仍然是曲解。
如果这种曲解不是一次性的而是连续性的,则其谐趣的效果会相应层层放大。
一个县官处理一切事情的唯一依据是《论语》,他常说:“人家都说,半部《论语》可以治天下,何况我有整整一本。”
一天早上,他升堂审判三个贼人。第一个贼人偷了一只鸡,县官一翻《论语》,便判道:“黄昏时分,将此人处死。”旁边一位幕僚暗暗对他说道:“太重了!”县官瞪大眼睛嚷道:“《论语》上不是说过:‘朝闻盗夕死,可矣’吗?”其实,《论语》的原文是:“朝闻道,夕死可矣”。
第二个贼偷了一口钟。县官看过《论语》以后,匆忙宣布释放,幕僚莫名其妙。县官说:“《论语》云:‘夫子之盗钟,恕而已矣。’圣人规定,盗钟是要宽恕的。”其实,《论语》的原文是:“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这个县官不但读了白字,而且断错了句。
第三个是杀人放火的惯犯。县官看了案卷,知道此人的父亲也是个大贼,三年前已经被斩首。他竟然马上离座,对贼人磕头膜拜,连声说道:“‘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你是个大孝子,公差无礼,还请鉴谅。”
这三个案件中,县官由于对《论语》的曲解程度和宣判失当的程度越来越离谱,因而显得越来越荒唐,诙谐效果也就随之层层递加了。
这种诙谐故事的结构看似复杂,好像难得有这样互相连锁的巧合事件。但是,对编故事的人来说,并不是先有三个故事的巧合于《论语》中的语句,而是倒过来,先在《论语》中选三句能被歪曲者,以同音异义为媒介,经歪曲语义尽可能拉开距离,导致显而易见的荒谬,最后按荒谬的程度顺序编排,把最严重的放在最后作为高潮。
这种歪曲经典的方法很适合放在表演性的幽默中,如小品、相声等,一般难以直接用于人际交往或谈吐之间。但若能改变角度,结合其他方法,则仍可以用于人际交往之中,增加谈吐的谐趣。至少可以针对自己,即用于自我调侃,以大智若愚的姿态出现,使对方与你之间缩短心理距离,增加分享谐趣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