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托尔斯泰 马克·吐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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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黑人朋友

美国在南北战争(1861~1863)以前,大批被贩运到美国的非洲黑人,世世代代在南部的种植园当奴隶,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他们像是牲畜一样,主人可以任意拍卖、鞭打甚至杀害。南北战争以后,黑奴被宣布“解放”,也就是说他们挣脱了奴隶制的铁链,又套上了雇佣劳动制的枷锁。

马克·吐温一家是从南方来的,但却非常同情处于奴隶地位的黑人,因为他从小和黑人生活在一起。

他伯父的农庄里就有一二十个黑奴,小克莱门斯很少有什么种族偏见,时常和黑人混在一起。

在农庄的小木屋里住着一个卧床不起的白发苍苍的女奴,小克莱门斯和一群小孩子天天去看望她,对她特别敬畏,因为他们认为她有100多岁了,和摩西说过话。年轻一些的黑人都相信这个数字是正确的;对于听到的有关她的细节,小孩子也都信以为真。她在摩西带领古代犹太族离开埃及的时候,被漫长的沙漠旅途把身体给毁了,又无法再回去,只好躺在这里。她头顶上有一块圆圆的秃顶。她很迷信,就像别的黑人一样,她坚信祈祷的力量,随便遇到什么事情都要祈祷,要是遇到巫婆,她就把所剩无几的头发一簇簇用白线扎起来,据说这样可使妖法马上失灵。

黑人全都是小克莱门斯的朋友,年龄相仿的,既是伙伴,但又不是伙伴,因为肤色和条件横加给他们一条难以捉摸的界线,至于这一层他们心中都是有数的,有时候这也使得真正的融洽无间成为不可能。但他有一个最好的朋友,他忠实、慈爱,有事总是站在他们一边,又肯提些忠告,告诉他们应该怎么做,这就是丹尼尔叔叔,一个中年黑奴。在黑人里,数他最有才能,极富同情心,又单纯诚实,不懂得欺诈。

丹尼尔叔叔的灶房是小克莱门斯最喜欢去的地方。在灶房里,白种人和黑人的小孩围在灶边,火光在他们脸上闪动,在后边一片朦朦胧胧的墙上,暗影在摇曳。丹尼尔大叔用他那动听的方言,有急有缓地讲着他那不朽的故事,这些故事一定会把全世界的人都迷住。讲到《金手臂》那个鬼怪故事时,小克莱门斯觉得又惊恐又喜悦的感受使全身颤动,同时也深感懊悔,因为这总是晚上最后一个故事。在无奈地上床以前,不会再讲别的故事了。

好多年来,丹尼尔叔叔都非常照顾小克莱门斯,他长大后有半个世纪没有见到他,但马克·吐温感到,丹尼尔叔叔从来没有离开过他,在精神上,他总是在和马克·吐温做伴。马克·吐温一生热爱黑人,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在他的作品里出现了不少优秀的黑人形象,都离不开丹尼尔叔叔的影子。他或者用他的真名,或是写做“吉姆”,让他出场表演一番。还送他周游各地,到汉尼巴尔,或是坐着木筏在密西西比河上顺流而下,甚至坐在大气球里,飘过撒哈拉沙漠。这一切,他都凭着耐心、亲切、忠诚这些天生的素质顶过来了。在这个农庄,小克莱门斯养成了对黑人种族的喜爱之情,并且欣赏他们身上闪烁着的一些优良品质。

克莱门斯生下来就知道黑奴制度,他并不知道黑奴制度有什么错,所以也并不厌恶它。他耳朵里没有听到过责难黑奴制度的话;当地的新闻也没有反对过它;老师也认为黑奴制度是天经地义的;当地的牧师教导他的信徒们说那是上帝许可的,说这是一种神秘的事,要是有谁心里怀疑的话,只要看一看《圣经》就行了。当小克莱门斯与黑人小伙伴玩得开心,对这个制度有点怀疑的时候,只好去高声朗读《圣经》,来确证这是上帝准许的。要是黑奴们也对自己的境地不满的话,只好放聪明点,一声不吭。在汉尼巴尔,很少看到一个黑奴受虐待,至于农庄,那就更没有见过了。

小克莱门斯家里曾有一个黑人小孩,是从汉尼巴尔那里雇来的。他是马里兰东海岸那边来的,远道经过半个美洲大陆,远离家人亲友,被卖给了人家。他生性活泼,天真烂漫,喜欢吵吵嚷嚷,整天唱啊,吹口哨啊,叫啊,笑啊,真是疯疯癫癫,叫人受不了。小克莱门斯认为这是一个不能安分守己的家伙,有一天,实在忍受不住了,跑到妈妈那里去告状,说桑迪整整唱了一个钟头,一刻儿也停不下来,他实在受不了,问她要不要把他关起来。妈妈却流着眼泪,嘴唇抖抖地说:

“可怜的孩子,他唱,说明他不在想心事,我就宽一点心;可是他要是不开腔,我看他那是在想心事,我就难受。他再也见不到他妈妈了,要是他还能唱,我就怎么也不能阻挡他,只有谢天谢地的份儿。你要是大一些,就会懂得我的意思。听到这孤苦伶仃的孩子吵吵嚷嚷的声音会叫你高兴的。”

这样最平凡不过的话,用的是最平凡的字眼,打动了小克莱门斯的心坎,并将镌刻在克莱门斯一生的记忆里。从此以后,桑迪的吵嚷声再也不使他烦恼了。马克·吐温的母亲体型瘦小,但心地非常宽宏,宽宏到对每个人的痛苦和每个人的幸福都装得下。在她的一生里,她对世界上每一件事、每一个人都有强烈的兴趣。纵观她的一生,她从不懂得什么叫做对人半心半意,对事漠不关心。

小克莱门斯妈妈的朴素语言,自然真实,又感人肺腑。有一天,在他们村子里,一个邪恶的科西嘉人,镇上谁都害怕的那个人,追赶着他家的大女儿,手里还拿着根粗绳子,扬言说要把她捆起来。小克莱门斯的妈妈给逃跑的人开了大门,大义凛然地站在门口,张着双臂,不许任何人通过。那个男人骂啊、咒啊,拿他那根绳子吓唬她,可是她一点也不退缩,也没有一点害怕的样子,她只是站在那里骂他、羞辱他、嘲弄他。她的声音在街中央都听得到,这些话对那个男人的良心、对他那沉睡着的男子汉的人性来说是振聋发聩的。他请求她原谅,把绳子给了她,发誓说她真是他见过的最勇敢的女人,然后就扬长而去,从此他再没有来给她找麻烦。

又有一天,在圣路易,她走在街上,把一个正在挥动鞭子抽打马头赶车的粗鲁汉子吓了一跳,因为她一把夺下了他的鞭子,接着替那匹无意中惹了事的马说好话,直到他承认他自己不好,并且主动提出了一个他似乎并不太可能信守的诺言——从此不再虐待马匹了。

在密苏里州的小镇汉尼巴尔,小克莱门斯的妈妈以仁慈、富于怜悯心而深得人们尊敬。她把她的爱与愉快送给了受虐的动物、弱小的人们,还有黑人奴隶。

在汉巴尼尔这个小镇上,奴隶制度是一种温和的家务劳动的奴隶制度,与残暴的种植园那一套不同,虐待的事情是少见的,可是同样不得人心。

在汉巴尼尔,也曾有过奴隶拍卖,凡有这样热闹的事,小克莱门斯当然不会放过。他透过人群看到了这幕人生惨剧:十来个男女黑人用一条大粗铁链拴在一起,成堆地躺在水泥地上,等着被运往南部奴隶市场去。有的黑奴紧闭双眼,似乎要把即将发生的惨剧挡在眼睛之外;有的黑奴在暗暗哭泣,眼里流露出哀伤的神色;有的麻木不仁,一副在大苦大难中逆来顺受的木讷样子……小克莱门斯看见了人世间最悲惨的脸,在他的脑海里,甚至在一生之中都留下了那么强烈的、那么持久的印象。

有一次,小克莱门斯正从街上走过,恰巧碰到一个黑奴因为一点小事冲撞了一个白人,那个白人拿起铁渣饼,嘴里嚷嚷着:“打死你这个黑鬼!打死你这个黑鬼!”没头没脑地向那个黑人砸去,顿时那个黑人被打得皮开肉绽,身上淌着和白人一样鲜红的血,黑人不断地求饶,随着那个白人的猛砸猛踢,求饶的声音越来越弱……后来就再也没有什么声音了。“那个黑奴死了!”小克莱门斯惊讶地想。在小克莱门斯看来,这可是一项大罪恶,可是街上的人可没把这当回事,根本没把黑奴被活活打死当回事,倒是对那个奴隶的主人表现了极大的同情,认为他被夺去了一项值钱的财产。至于那个可以说是杀人犯的人呢,只想着怎样赔偿奴隶主人的损失就行了。人们普遍认为,奴隶制度必然的影响是使生活在奴隶制度下的人变成冷酷的人。马克·吐温由于童年时代和黑人朋友朝夕相处,母亲又一直体恤黑人,所以在他的意识里从未鄙视过黑奴,相反,他同情黑人,并为改变他们的地位而呐喊。

南北战争之后,宣布“解放”黑奴。南方各州制定了所谓《黑人法典》,剥夺了黑人的选举权,对他们的生活横加干预、限制,还有三K党一类的恐怖组织威胁黑人的生命安全。在马克·吐温创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80年代,广大黑人仍然处在被奴役、被迫害的地位。因此,表现反对种族歧视的主题仍然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马克·吐温写道:“直到现在,我还和当时一样,见到黑面孔,心里就高兴。”他写过不少反对种族歧视、同情黑人的作品,例如《一个真实的故事》,长篇小说《傻瓜威尔逊》。在这些作品里,对黑人的态度,绝不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怜悯,而是深切的同情。他笔下的黑人都有自己的生活理想,他们没有奴隶相,而是独立的人,有许多优秀的品质。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的黑人吉姆也是这样,马克·吐温认为他身上闪耀着丹尼尔叔叔的光辉。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创作于1884年前后。这部小说自发表那一天起就得到美国和其他国家读者的欢迎,在美国文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与《汤姆·索亚历险记》一样都取材于美国19世纪50年代的社会生活,以儿童冒险经历为主要线索,两部小说有共同之处,堪称姊妹篇。

小说的故事线索紧接着《汤姆·索亚历险记》开始。

哈克被寡妇收养,她捧出一本《圣经》,要哈克按照《圣经》教条“改邪归正”。她的姐姐华森小姐对哈克更不放松,每天逼他读书写字。华森小姐是个身材瘦弱、青春已逝的老姑娘,手下有一名叫吉姆的男黑奴。她不时虐待、毒打吉姆,而且还老找哈克的茬儿,禁止他打哈欠、伸懒腰,所以,哈克十分恨她。

后来,哈克遵照寡妇的意愿每天上学念书写字,虽有时也因逃学而挨过皮鞭,感到不自在,可时间一长,觉得这样的生活也还能够勉强维持下去,慢慢地适应了寡妇那一套讲究“规矩和体面”的生活方式。

一晃过去了好多日子,有一天,哈克的酒鬼爸爸突然出现在他的房子里。原来他回到镇上听说哈克发了横财,又被寡妇收养怒不可遏。他专门为钱而来,要拿到那6000金元,并把他带走。可是几天前哈克已经把钱全部奉送给萨契尔法官了。每天父亲喝醉了,就来毒打他,他只好跑去给他借钱。寡妇警告哈克的爸爸,如果再这样继续下去,就不客气了。自己的亲生儿子还要别人管教吗?他一气之下捉住哈克,把他带到了密西西比河畔的大森林里。

在一间破旧的小木屋里,喝醉了的父亲不是对他毒打一顿就是提起刀要杀哈克。对于父亲的虐待,他忍无可忍,趁父亲外出时逃到了杰克逊岛。

哈克的父亲回到小木屋一看自己的儿子不见了,便断定被人暗杀了,后来镇上的人都以为哈克死了。

在岛上,哈克捕鱼、打猎、游玩。后来他发现一堆没有熄灭的篝火,他猜测一定是有人来到了岛上。第二天,哈克才知道这个人原来是华森老姑娘的黑奴吉姆,他非常高兴,跑到了吉姆跟前,吉姆吓了一跳,以为遇到了鬼魂。哈克没费多少口舌,就让吉姆明白了他并没有死,并问他为什么来到荒岛?吉姆原来还不肯说,后来哈克答应给他保密时,他才告诉他。近来华森老姑娘找他的茬儿,动不动就谩骂、毒打。有一天晚上,他悄悄地溜到了她的门口,听见华森老姑娘说,她打算把他卖到南方的新奥尔良去,说这样可以得到800块钱。于是吉姆就偷了一只小划子,趁黑夜来到了这里。哈克非常同情吉姆,说等大河再涨水的时候,一定要弄到一个木排,和吉姆一起乘木排漂到卡罗镇去,然后再从那里搭上小火轮,逃往不买卖奴隶的自由州去。

吃早饭的时候,天空飞来几只小鸟,吉姆说这是要下雨的预兆。他要哈克把小划子藏好,把东西搬到半山腰的洞里,以便遮风避雨。吉姆果真说对了,到了中午便下起瓢泼大雨。河水一涨再涨,一直涨了12天,岛上的低地都积了1米深的水,他们终于在河上捞起一个又长又宽的木排。

说来也巧,当他们正要准备乘木排出发的时候,倒霉的事发生了:一条响尾蛇咬伤了吉姆的脚,他的腿肿得像一个大面包似的,不能直立。

吉姆在山洞里躺了4天4夜,后来消肿了。哈克想到镇上打听一下有什么消息,吉姆也很赞成这个主意。哈克扮成小女孩,划着小划子逆水而上。在镇外的一间茅屋里,从女主人处知道,镇上传说哈克是逃跑的吉姆暗杀的,正在捉拿吉姆。于是他告别了那个女人,迅速地返回岛上,说了声:“吉姆,连一分钟也不能耽搁了,他们追咱们来了!”说完之后,便点起一堆篝火,只捡了些随身的东西和食物,连猎枪也没有顾得上拿,就慌慌张张地乘木排离开了。没想到木排走得太慢了,到东方发白时,才行了十六七里路。为了吉姆的安全,他们只好在一个冲积洲旁靠了岸,这里林木茂盛,荒无人烟,正是他们暂时藏身的好地方。

到了晚上,吉姆在木排上搭起一个简陋的窝棚后,便又出发了。

不知不觉地过去了三四个夜晚。第五天半夜,天气骤变,电闪雷鸣,哈克和吉姆躺在窝棚里,任木排随波漂流。后来,木排颠簸着漂到一个触礁的小火轮旁。哈克生性好奇,一定要上去看看。吉姆在他的坚持下只好同意了。于是他们把木排系在火轮后面,冒雨爬了上去。他们发现舱内还闪着微弱的灯光,一群持短枪的强盗正在那里抢劫钱财。看到这些,哈克十分害怕,他拉着吉姆就跑。没想到木排被冲走了,正在着急的时候,发现幸好船尾还系着强盗的救生小船,他们连忙跳上小船,飞快地划行,追赶木排。这时,东方破晓,他们把小船和木排往小岛的隐蔽处一靠,便躺在窝棚里睡觉去了。

当天晚上,哈克跳上小船,让吉姆一个人坐在木排上,两个人并排划行着上路了。他们估计再走一段路程就到卡罗镇了,心情分外高兴。吉姆对哈克诉说了心曲,他说,到了自由州,头一件事就是要拼命攒钱,然后再把老婆和孩子赎出来,让他们也过上幸福自由的生活。听了吉姆的诉说,哈克心里矛盾起来,觉得人们常说的“黑人不知足,得寸进尺”的话真是一点不假,并在内心责备自己,不该帮助吉姆逃跑。他要去告发他,乘上小船就走了。

可是想起吉姆对他的信任和真挚的感情又使他动摇了,正当犹豫不决时,突然发现两个带枪人乘着小船从岸边向他划来。他们告诉哈克,村子里今晚逃跑了5个黑奴,他们是专门来河上搜捕黑奴的,并询问哈克,那边木排上有没有黑人?此时此刻,哈克想要告发吉姆的念头消失了,他机智地欺骗两个带枪的人说,木排上躺着他患有天花的父亲,还假装苦苦哀求两个带枪人帮他把木排拖向河岸。谁知那两个人一听,可不愿染上天花,连忙塞给他40块钱,连瞧都不瞧一眼便走了。哈克又把小船划向木排,一五一十地向吉姆诉说了他是如何欺骗两个带枪人的,吉姆听了又激动又高兴。

天快亮的时候,木排又在一个偏僻的地方靠了岸。吉姆怀着激动的心情开始收拾行装,只等着和木排分手。可是没想到卡罗镇已经过去了。他们在树林里休息一天后,准备去找卡罗镇时,发现小船被人偷走了。木排又太重,无法逆水划行,只好驾着木排继续往下游漂流。走了没多远,天气变得阴沉沉的,四周一团漆黑。这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一艘庞大的上水轮船,轰隆隆地迎面向木排冲来,当哈克刚要点起提灯时,已为时过晚,木排早已撞翻,他们两个失散了。哈克浮在水面上,大声呼唤着吉姆,可是听不到吉姆的回答,只有流水哗哗。

哈克只身一人上了岸,踏着星光,沿着一条寂静的乡间小道,来到一幢双排的旧式大木房跟前。这家主人姓格兰纪福,款待了他。格兰纪福与谢伯逊两大家族因宿仇而血腥械斗,30年前就开始了。奇怪的是格兰纪福的女儿苏菲亚和谢伯逊的儿子哈尼却在暗暗地热恋着。哈克无意中帮助了这对恋人,可是他们也为这两个家族继续流血种下祸根。果然,一天深夜,哈克还在梦中,突然听到远处传来砰砰的枪声和“打死他们,打死他们”的呼喊声。原来是由于苏菲亚和哈尼的私奔,又引起了两个家族的流血斗争。哈克猜想这场大乱不会就此完结,他逃离了格兰纪福的家,在河湾的芦苇丛中意外地遇见了吉姆。

原来,那晚他们落水后,吉姆一直悄悄地跟着哈克向岸边游去,也听到哈克呼唤他,只是因为害怕再被人捉去当奴隶,所以没敢答应一声。他悄悄地躲起来,后来,偶然遇见了下地劳动的格兰纪福家的几个黑奴。吉姆向他们讲述了自己的身份以及和哈克的关系,他们很同情吉姆,晚上偷偷地给吉姆送来吃的东西,还把哈克悄悄领来。

哈克和吉姆又在一起了,他们仍然夜行昼宿。第4天早晨,当他们正要上岸寻找食物时,却有两个跑得气喘吁吁的家伙跳上了他们的木排。一个自称是法国“国王”,年纪大约70来岁,脸上长着灰白的络腮胡子,光秃秃的脑袋上戴一顶破旧的垂边帽,身穿一件油腻的羊毛衫和一条蓝布裤,手提一个鼓囊的大提包;另一个自称是“公爵”,他约30来岁,穿得也很寒酸。从他们二人的谈话中,哈克听出了他们并不是什么“国王”、“公爵”,而是两个闯荡江湖的无赖骗子。由于他们的骗术被人识破,他们才在慌忙中逃跑的。

快到傍晚的时候,似乎要下雨,但哈克和吉姆为了争取时间赶路,还是决定等天黑之后就启程。到了10点钟,果真下起大雨,那两个骗子就躺进窝棚睡起觉来,逼迫哈克和吉姆在窝棚外面给他们轮流守夜。吉姆感到风大雨狂,又看哈克实在太困了,就让哈克去休息,自己守夜。等哈克醒来时,天已大亮。吉姆把木排划到一个河湾的隐蔽处,准备天黑以后再赶路。

哈克和吉姆白天休息,夜晚赶路的举动,引起了“国王”和“公爵”的怀疑。他们问哈克,吉姆是不是逃跑的黑奴?吉姆斩钉截铁地回答:“这是我家的黑奴!黑夜行船是为了避开不必要的麻烦。”谁知两个骗子从怀里拿出个通缉令,上面有个黑奴,模样、年龄、衣着与吉姆相似。“公爵”建议白天把吉姆连手带脚绑起来,搁在窝棚里,有人来搜查,他们一见这通缉令和吉姆,就会认为他已经是被捉到的逃跑的黑奴,这样就不会有什么麻烦了。“公爵”的方法很有效,木排一帆风顺地向下游漂了三天三夜。可是,木排上的生活再不是那么自由愉快了,吉姆和哈克还得为两个骗子守夜。两个骗子白天把木排当做舞台,从早到晚排练《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的《阳台情话》一场戏,搞得木排上乌烟瘴气。

一天早晨,木排在阿肯色州一个小镇附近的河湾里停靠。“国王”和“公爵”为了到岸上骗钱,逼迫吉姆留在木排上,而逼着哈克和他们一起上岸。“国王”和“公爵”在镇上表演他们排练多日的莎士比亚名剧。可是两个骗子对罗密欧与朱丽叶一窍不通,弄得观众啼笑皆非,不一会观众就走光了。两个骗子对此不以为然,反认为阿肯色的乡巴佬不懂莎士比亚,一定喜欢低级趣味的东西。第二、第三天,两个骗子的表演效果极坏,差点挨了打,只好逃回船上。

由于他们怕镇上人追赶,连夜赶路,摸着黑向下游漂去。木排上,两个骗子兴高采烈地清点了他们骗来的钱,随即命令哈克他们二人轮流守夜,自己就睡觉了。天刚亮,哈克醒来,却发现吉姆坐在那里若有所思,唉声叹气。他向哈克说,他第一次出远门,很想家人。哈克想:“吉姆倒是个挺好的黑人,他惦记着家里人跟白种人是一样的。”

太阳快落山时,他们又来到一个小镇,“国王”和“公爵”为了骗那个小镇,又要吉姆留在木排上。吉姆哀求“公爵”,他被绑了一天,实在太难忍受了。于是“公爵”又想出办法来了。他把自己演戏时用做化装穿的一件长袍穿在吉姆身上,并为他戴上了长长的假发和胡须,给他脸上、颈上和手上都涂了一层厚厚的油彩,并在一个木牌子上写下了这样一句话:“一个生病的阿拉伯人,不发神经的时候不要紧。”挂在吉姆的身上,这样一来,吉姆不但自由多了,可以在木排上来回走动,同时也安全多了,不等人们走近,早被那个牌子和这一身奇怪装束而吓跑。

两个骗子打听到镇上有一名叫乔治的皮草厂老板,一年前因病去世,身后遗留下一笔大遗产和3个年幼的女儿,由他的弟弟威尔克斯代管,不料威尔克斯也去世了。3个女孩子正在等待远在英国的伯伯哈尔斐和叔叔威廉来处理财产呢。“国王”一听有利可图,便要钻这个空子。

太阳偏西的时候,两个自称哈尔斐和威廉的人,带着一个小侍从来到威尔克斯的家。这3个人就是“国王”、“公爵”和哈克。两个骗子用痛哭赢得了乡亲们的好感,3个可怜的姑娘把父亲的遗书和6000块金元交给了他们。哈克天性善良,“看着她们上人家的当,受人家的欺,真是心痛”。他打定主意,即使“豁出这条命也得把钱弄回来”,让它“物归原主”。他趁两个骗子熟睡的时候,偷偷拿走那袋金元,并把它秘密藏在棺材里,心想等他摆脱了这两个人,就写信告诉姑娘们这事情的真相。第二天,一口钉得严严实实的棺材被拉出去埋葬了。

两个骗子贪得无厌,打算拍卖完所有财产溜之大吉,却发现金元不见了,质问哈克,哈克巧妙地应付过去了。

这天傍晚,一只小火轮上走下真正的哈尔斐和威廉兄弟,他们中途搞错了行李,耽搁了时间,所以来迟了。

哈尔斐和威廉的到来,轰动了小镇,律师虽然通过口供、笔迹的对证,还是不能确认。痛苦的哈尔斐无可奈何中想起了他兄弟胸口上的纹印。于是他问骗子:“这位先生也许可以告诉我,他胸口上刺着什么花纹吧?”这突如其来的一问,让骗子慌了手脚,只好瞎编道:“他胸口刺着的是一个几乎难以看见的、小小的、细细的蓝色箭头。”哈尔斐反驳说:“他胸口上刺有‘彼、白、威’三个字。”由于大家谁都没注意过什么记号,所以只好开棺验尸。打开棺盖时,都大惊失色,原来死者的胸口上放着一袋黄金。

当人们被那袋黄金惊呆的时候,哈克乘机逃了。他回到木排上和吉姆一起趁天黑启程,甩掉了两个骗子。谁想没走多远,又被逃出来的骗子追上了。

几天后,木排已漂流到遥远的南方,两个骗子觉得脱离了危险,又在商量骗人的诡计。哈克和吉姆决定甩掉他们。一天早晨,他们在一个名叫派克斯维尔的小镇上靠了岸。哈克想借跟随两个骗子打探消息的机会甩掉他俩。可是当他回到木排上时,发现吉姆不见了。从一个小孩那里得知,吉姆被两个骗子卖到一个植棉农场主塞拉斯·斐尔普斯家去了。

哈克想起他和吉姆的友谊以及吉姆的不幸遭遇,下决心设法救出吉姆,使他摆脱奴隶生活。

第二天清早,哈克藏好自己的包裹,沉下木排,来到斐尔普斯家。一个白人妇女见了哈克,热情地拥抱他,并说她丈夫已连着3天去码头接他,等等。这时哈克才明白,这个白人妇女就是汤姆·索亚的另一个姨妈莎莉——斐尔普斯太太,她误把他当做汤姆了。哈克也就“顺水推舟”地默认了。

过了一会,河上传来小火轮的笛声,哈克担心汤姆出现会露了马脚,便借口出去,打探一下汤姆来了没有。半路上迎面遇见了汤姆,汤姆还以为是哈克的鬼魂呢。哈克让他确信自己是人,手还热乎乎的呢,两个分别数月的好朋友拥抱在一起。哈克讲述了他的经历和救吉姆的想法。汤姆一听就说:“不成问题。”还答应一定帮忙救出吉姆。于是他化名波莉姨妈的儿子席德,来到波莉姨妈家,并巧妙地躲过了姨妈的盘问和猜疑。

傍晚,哈克看见两个骗子身上被涂满了柏油,贴满了鸡毛,正坐在木杠上被人抬着游街示众呢!

回来后,哈克和汤姆惦记着吉姆,商量营救他的办法。本来吉姆被锁在一个带窗户的屋子里,只要他们撬开窗户,吉姆就可以逃跑了。可是汤姆认为那太省事,不够英雄气概。于是他们开始凿穿地基,并让吉姆在衬衫和墙壁上书写日记,刻石留念。殊不知吉姆是一个目不识丁的文盲,这些工作对他该是多艰巨啊!这样连干了3个星期,才做好准备工作。哈克和汤姆的营救工作终于开始了。汤姆先写了两封匿名信,说明有一伙强盗打算偷走吉姆,要斐尔普斯一家不要轻举妄动,同时又在他家的前后大门上贴上了画有人头骨和棺材的图画。

这一举动可把斐尔普斯一家吓坏了,他们召来了10多个彪形大汉,连夜设下埋伏,准备捉拿这伙强盗。当哈克和汤姆带领吉姆越过栅栏的时候,果然被发现了,枪声响成一片。幸亏黑夜和矮树林帮了忙,他们总算跑到早已准备好的木排上,划着逃跑了。大家松了一口气的时候,汤姆说,他腿上中了一弹,鲜血直淌。他力劝吉姆赶快逃跑。吉姆执意不肯,一定要留下来照料汤姆,说要找个大夫来看看。

结果,人们抬着受伤的汤姆,押着被反绑着的吉姆回来了。他们咒骂、毒打吉姆一顿之后,给他戴上脚镣手铐,又关到原来的小木屋子里,等他的主人来认领,要不然就牵到市场去拍卖。

过了几天,汤姆伤好多了,听说吉姆又被关了起来,便说:“他们没有权力把他关起来!一分钟也别耽搁。快把他放了吧!因为华森老姑娘两个月前已经死了,在她的遗嘱里已写明恢复吉姆的自由。”大家一听,觉得非常奇怪。既然汤姆已经知道吉姆恢复了自由,为什么还要费一番周折,把他偷走呢?汤姆说,那不是为了要尝尝冒险的滋味嘛!他们打开了吉姆的锁链,并对吉姆精心护理汤姆枪伤的行为称赞一番。汤姆说,等他的枪伤痊愈后,他准备和哈克、吉姆再到印第安人地区去搞一些冒险活动,痛痛快快地玩它几个星期。

吉姆是美国文学史上具有反抗精神的著名的黑奴形象。他是个“富有尊严的正面人物”。虽然他是奴隶,但并不逆来顺受,听凭命运的摆布。他在思想上始终是独立的、自由的,不承认奴隶制是天经地义的。他想逃到自由州去工作,以便“将来赎出老婆孩子”,过上自由的生活。不分肤色、种族,人人都应享受自由、幸福生活的权利,这是马克·吐温民主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

吉姆由于周围环境的影响,有时也显得愚昧、迷信,是个被扭曲的人物,但他向往自由,而且不一味考虑自己而不顾别人,他“有一副无私的好心肠”。在逃亡途中,他百般照顾哈克;他甚至冒着牺牲自由的危险,留下来伺候汤姆。这种照顾伺候,不是奴隶对主子的驯从,而是朋友之间的互助,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之上。总之,吉姆虽不是什么光辉的英雄人物,但他那勇敢坚强、忠实无私、向往自由的形象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也让我们认识了小克莱门斯的黑人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