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孝经(中国古代经典集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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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纪孝行章第十

“原文”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曾子·有疾篇》:“故人之生也,百岁之中,有疾病焉。有老幼焉,故君子思其不复者,而先施焉。亲戚既没,虽欲孝,谁为孝?”这句话的意思是孝子要用最愉悦的心情去服侍自己的父母。

《礼记·曲礼篇》:“父母有疾,冠者不栉,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食肉不至变味,饮酒不至变貌,笑不至矧,怒不至詈,疾止复故。”又云:“君有疾,饮药,臣先尝之。亲有疾,饮药,子先尝之。医不三世,不服其药。”这句话的意思是孝子在父母生病的时候要用最忧虑的心情去照料他们。

“译文”

孔子说:“作为一个孝子在日常的起居生活中要以最诚敬的心情去周到地照顾父母;奉养时,要以最和悦的心情任劳任怨地服侍父母;父母生病时,要以最忧虑的心情照料父母;父母过世时,要以最哀痛的心情来料理后事;举行祭祀时,要以最严肃的态度来追思父母。

以上所说的五个方面都能做到,才称得上是能事奉双亲的孝子。事奉双亲的孝子,身居高官厚禄的位置上也要谦虚而不敢骄傲自大;地位低下之时也不敢悖乱违法为非作歹;在人群中不与人发生争斗、计较。身居高位的,要是因此骄傲自大,必定会招惹祸端导致身亡;身居下位的,要是悖乱违法为非作歹,必定会受到刑罚制裁而使父母受到牵连;在人群中,要是与人争斗、计较,必定难免大动干戈。

这三种不除去,即使每天用三牲供养父母,仍然不能算是一个孝子。”

“提示”

孔子认为做一个能事奉双亲的孝子最基本的要做到五个方面:居致敬,养致乐,病致忧,丧致哀,祭致严。但这仅仅是从家庭的角度、个人修养的角度来要求的。伟大的教育家孔子非常英明地从社会这个角度对孝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就是:“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

家庭和社会是紧密相联的。如果一个在父母面前行孝的人在为官时骄奢淫逸就必定会身败名裂,如果在社会上为非作歹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在人群中与人计较争斗,就会拳脚相加,打架斗殴。一个孝子在社会上惹出了这么多的麻烦和灾祸,无疑给父母增加了心灵的痛苦,说不定给父母带来的是灭顶之灾。这样的人无论在家多么孝顺父母,也不能算是真正的孝子。

由此看来一个孝子除了具备对家庭的责任感外,更重要的是对社会的责任感。将孝道由家庭引向社会,是孔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思想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