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思想的核心就是“道”。“道”究竟是什么?几千年了,谁也说不清楚。老子本人也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既然不能单独说清,笔者只好通过能够接触到的要素来照射它,争取投射出它的影像。
第一,关于“道”的层次。第一章:“无名,天地始;有名,万物母。常无,欲观其妙;常有,欲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受庞朴先生的启发,我以为“道”与“有”和“无”的关系如下:“鸡三足”,鸡有两只有形的足,有形足的背后还有一只支配有形足的无形的足。“道”就是无形的足,“有”和“无”就是两只有形的足。无形的足通过有形的足来表现、来实现。《周易》中太极与阴阳的关系也是如此。阴阳之间的无数组合体现和实现了太极。“道”也通过“有”和“无”的无数组合来体现和实现。当然,“有”和“无”与阴和阳含义不同。阴和阳是表现太极既柔缓又刚健的两种属性;“有”和“无”是表现“道”既确定又不确定的两种属性。阴和阳的无数组合表现了太极构成的复杂性;“有”和“无”表现了“道”变化的多端性。
第二,关于“道”的含义。“道”究竟是什么?老子虽然称不可说,但是,现代人凭借现代的知识结构仍多少可以做出一定的解读。《道德经》第二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在列举了“美”和“恶”、“善”和“不善”等对立面的纵向转化和“有”与“无”、“难”与“易”、“长”与“短”等等对立面的横向构成之后,有的《道德经》版本来了一个总的概括:“恒也。”许多版本没有“恒也”,但笔者以为,即便书本上没有,从语气和意思上看,“恒也”还是包括在其中的。“恒”表明所有前面的要素,不管是纵向还是横向,不管是过程还是结构,都进入一个稳定的模式,成为一个完整的整体。“恒”是对“道”的形容,表示“道”具有整体性和稳定性。那么“道”是什么呢?笔者理解它就是把事物内部各要素整合成一个统一体的机制。机制就是机制,除了机制之外,“道”再没有其他任何规定性。要素有形,机制无形。没有机制的要素犹如游离于整体之外的孤魂野鬼,无任何生命力可言,不具有存在意义。
第三,关于“道”生万物。《道德经》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一”是指整体。“道生一”是指“道”将宇宙纳入统一的机制,从而形成一个整体,宇宙被激活了;“一生二”是指有了整体,才有了真实的有生命力的各个部分;“二生三”是指有生命力的各个部分组合出具体的活生生的统一体;“三生万物”是指具体的活生生的统一体把无数具体事物纳入其中,从而激活了无数具体事物。《道德经》第四十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天下万物生于有”是指无数具体事物由整体性(“有”)来激活;“有生于无”指整体性的生命力起源于无形的机制——“道”。由上可见,“道”生万物就是“道”激活万物。
第四,关于“道”与万物的关系。
首先,“道”不能脱离具体事物。《道德经》第四十一章:“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咲之。不咲不足以为道。”“咲”即笑。“下士”为何大笑之?因为生活在基层社会的“下士”闻“道”后发现,“道”就在老百姓的琐碎的生活中,很平凡。第四十九章:“圣人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圣人不要脱离百姓对生活的追求而另外有自己的追求。《道德经》第七十二章:“无狭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狭”,狎也,不严肃也。老子提醒统治者不要对百姓的生存不严肃,不要厌烦百姓的日常生活。
其次,“道”不能拘泥于某一个具体事物。《道德经》第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蘥。虚而不屈,动而俞出。”天地的运行机制就是“道”,永恒的“道”需要借助具体的万物来实现。但每一物存在时间短暂,“道”须在不断地弃取具体物中才能实现自身的存续。如同祭祀神灵必须不断更新祭品,才能保证总是用新鲜祭品取悦于神灵。这像是过河拆桥,不符合世俗的所说的“仁”,故称其“不仁”。圣人对百姓亦然。不能把自己的爱陷溺在某些百姓的身上,为了实现更大更根本的爱,需要牺牲一时一处之爱。这就对某些百姓表现出“不仁”。天地之间如同大风箱,气体不断进出,什么都没留下,但又什么都被吸纳过。
第五,关于“道法自然”。《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地、人都不如“道”,因为天、地、人都取法于自身之外的某一物,不立足于自身的本性。而“道”则是取法于“自然”。“道法自然”是何意?《道德经》第五十四章:“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国观国,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之然?以此。”推行好的治理方法要因顺不同层面各自的自然,即根据个人的情况对待个人,根据家族的情况对待家族,根据一乡的情况对待一乡,根据一侯国的情况对待一侯国,根据天下的情况对待天下。我怎么知道整个天下能够治理到这样好的程度呢?就是因为使用了这种方法。所谓“道法自然”就是因顺事物自身的本性来改造事物。《道德经》第三十六章:“将欲翕之,必故张之;将欲弱之,必故强之;将欲废之,必故兴之;将欲夺之,必故与之。”许多人把这段话仅仅理解成谋略,其实它要说明的是一种哲学,一个事物在其内含的生命力充分发挥完之前是不会灭亡的。人们应顺其规律,按其本性,让每一个事物先释放完能量,再走向灭亡。这是“法自然”。所以,“道”比天、地、人层次高。老子的“无为”、“无事”、“好静”并非真的不做事,而是不违反事物的本性和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