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签售营销在图书行业搞得风生水起之时,其他行业也不甘寂寞,纷纷打起签售营销这张牌。一时间,签名销售无处不在。
盛家家具公司展开了“盛家红苹果家具总裁签售”大型促销活动,各方顾客云集居然之家,纷纷参与本次活动,现场相当火暴,签单率很高,达到了预期销售目标,真正实现了商场、商家和顾客的“三赢”,值得机构各公司参考和学习。
2007年年初,TCL笔记本——张靓颖全国签售大型路演活动也开始启动。以高性价比产品、崭新的营销模式以及品牌代言人张靓颖的超人气魅力,TCL笔记本在全国掀起了大规模的营销风暴,从而引起了笔记本的抢购狂潮。
明星的超级人气,过硬的产品质量,这就是签售营销之所以成功的两大因素,二者缺一不可。这种明星签售活动,集立体的娱乐体验、明星的超人气以及品牌信息于签售活动之中,一扫传统营销模式的沉闷,开创了全新的互动式、娱乐式的营销模式,令人耳目一新!
同时,新型的签售营销在方式上也打破了传统促销高高在上、形式枯燥的模式,满足了普通消费者的需求,成功占据了市场的主动权。其中很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在2003年岁末,国美电器与电影《手机》联手营销的案例。
作为中国家电零售巨头,国美电器的营销手段不断花样翻新,“取消返券”、“天天过节”,无不让消费者眼前一亮,让市场为之一震。但面对狼烟四起的家电零售市场,如果没有营销方式大胆的突破与创新,难免会给人“雅致不足,俗气有余”的感觉。
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企业只有随机应变,在变中求进,才能生存。
面对低价大旗四处飘扬,竞争环境同质化的日益严重,国美开始思考吸引消费者心甘情愿来国美买电器的新思路,国美品牌形象的雷霆战车已经启动。
在这种背景下,国美电器与负责电影《手机》市场运作的华谊兄弟公司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找到了交会点。2003年11月中旬的某一天,一个华谊兄弟公司的广告业务员来到国美,希望国美能在即将上映的贺岁片《手机》放映前的几分钟里插播贴片广告。
但精明的国美决策者否定了这种方式的合作,继而抛出了一个绝佳的创意:在全国国美卖场玩一手所有人从未见过的牌局——利用电影《手机》为国美电器量身定做一场国内首次大规模、全国性的明星为家电经销商巡回签售促销活动。
电影《手机》的题材本身就为商业运作提供了巨大空间。虽然文化本身不是商品,但电影的确是一种影响力和渗透力都不可小觑的文化产品。
既然是产品就需要市场效益,对于电影《手机》来讲,除了题材本身的魅力,著名导演和众明星的组合更为其赋予了足够的吸引力。
于是,国美与电影《手机》联合开展签售营销,抛出经典的“三板斧”:抓住社会热点做文章、8位大腕级明星在8大城市巡回签售,帮国美促销家电。
国美此举,可谓是摸透了消费者的心思。大家都在卖家电,这种情况下,谁能发现新的亮点,谁就能吸引更多消费者的眼球,这就在成功路上走出了第一步。
国美成功的找到了这个亮点——冯小刚、葛优、徐帆、张国立、范冰冰、范伟、刘震云、杨欣等明星到国美商城与购物消费者面对面;在国美购物有机会获得由作家刘震云或明星亲笔签名的同名小说《手机》、冯小刚的《我把青春献给你》。
这些活动对消费者的吸引力显而易见。
从北京到上海,从上海到天津、重庆、成都、深圳、郑州、青岛,全国各地有国美的地方,消费者不再仅仅为价格和服务所吸引而走进国美,同时也为这些文化界的明星所吸引。借此国美不但实现了销售现场人气的聚集,而且通过有效手段直接拉动了销售上升。
聪明的国美与电影《手机》牵手,不但省下了邀请这些明星大腕的出场费和差旅费,还成就了国内首次大规模、全国性的明星为家电经销商巡回签售促销活动。
同时,国美要求电影《手机》所有装潢海报中都要有国美的宣传字样,包括见面会、首映式门票、请柬、记者佩戴的胸牌,以及路牌广告上,都要求出现国美的标志,并授权国美在4个月内使用“几大明星走进国美电器”之类的字样。
上映前及热映阶段,电影《手机》在全国各地的文化栏目中频频亮相,国美自然可以随着《手机》堂而皇之地出现在观众面前。国美品牌在文化栏目中的出现,无疑给国美这个商业企业注入了浓厚的文化气息。国美甚至借此进入了中央电视台环球咨询榜的前三条,而在电视媒体上的宣传费用华谊兄弟公司也替国美埋了单。而国美却依靠这些廉价文化攻势来实现对顾客霰弹式的冲击,淡化商业味,树立全新的企业形象。
而在华谊兄弟公司给国美在电影海报上留出的任其自己发挥的空间上,国美只简单地写了一句话:“买手机到国美,我们的选择。”此后,《手机》剧组的众明星在海报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这样一来,消费者以为这些明星全在替国美做广告。
国美的另一高明之处在于,它与华谊兄弟就此签订的是排他性协议——“国美电器是电影《手机》唯一授权的家电零售企业,其他家电零售企业无权发布与电影《手机》相关的信息”。好的营销策划在短时间内就会有人克隆,因此,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国美签订这样的条款并不是杞人忧天。
在国美的电影《手机》广告打出没多久,北京的另一家电器经销商就在未得到电影《手机》出品发行方华谊兄弟公司授权的前提下,在《信报》《北京晨报》广告专版刊登了有电影《手机》宣传海报的广告;几天后,石家庄的一家电器商场也在当地主流媒体发布了将请电影《手机》剧组明星签名售机的消息。
国美当然不会听之任之,而是果断抓住了这些能够进一步造势,提高曝光率的机会。在《信报》等媒体上作出声明,重申了华谊兄弟公司与国美签订的是排他性协议,提醒这些企业要为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付出代价。
如果国美签订的不是“排他性协议”,绝不可能如此顺利地抢占先机。
而对于华谊兄弟公司方面,电影《手机》作为一部贺岁片,是冯小刚时隔一年之后再度出手的作品。虽然冯小刚本人的名望及其自成一家的“冯氏幽默”,再加之老搭档葛优、夫人徐帆以及张国立、范冰冰等大腕级演员的加盟使电影《手机》对眼球有了强大的吸引力,但是,对于电影这种表现形式而言,这种无形吸引力的效果远远不如视觉冲击来得实在。如此多的超级明星,其签售营销的力度可见一斑。
国美电器在全国各地的一百多家门店,两节期间国美电器卖场巨大的人流以及国美电器良好的媒体关系,无疑是一个强大的宣传平台。这也正是国美抛给电影《手机》的一个巨大的诱饵——这些是国美电器的存量资源,但对于电影《手机》来讲这些资源是可望而不可即的。而联合营销,使双方都获得了更多的利益,这同样是国美的得意之处。
影片吸引眼球只是成功路上走出的第一步,更细致、更重要的工作是收回投资,争取票房。国美抛出的联动营销方案,使电影《手机》一下子确保了几百万元的票房收入,华谊兄弟公司自然乐得其所。
于是,双方皆大欢喜,开创出一番共赢的局面。
当企业面对激烈市场竞争时,营销策划者脑子里的一个灵感就足以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一名营销策划人的睿智当然不仅仅体现在这种超前意识上,对于细节的把握也充分印证了这一点。大到国美卖场活动的背景,小到一张明信片,我们都能看到国美电器的标志,它抓住了一切可以让国美露面的机会,找到了一切国美可以借助的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