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称太史公司马迁多结交燕赵豪侠,故多认同之感,所以他才能得以进一步去探明真相:世言荆轲,其称太子丹之命,“天雨粟,马生角”也,太过。又言荆轲伤秦王,皆非也。始公孙季功、董生与夏无且游,具知其事,为余道之如是;尤其联想到他可悲、可叹的身世,司马迁心中应该自有一股强烈的不平之气,因此他未尝不想如那些舍身一搏的刺客般为自己轰轰烈烈一回,他最后这样为刺客们的行事总结道: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
可是想想也毕竟只是想想而已,他只得将心底的那股悲郁之气化作笔尖的激烈与奋厉,也因此清末民初学者李景星在其《四史评议》中言道:“(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此五人者,于天地间别有一种激烈性情,太史公归汇一处,故别成一种激烈的文字”(一位名叫吴思的史评家也称刺客为“天壤间第一种激烈人”)。当代作家张承志在他的一篇名为《清洁的精神》的文章中也这样评述道:“《史记·刺客列传》是中国古代散文之最。它所收录的精神是不可思议、无法言传、美得魅人的”,虽然其言不尽夸张,可是足见张氏的推崇之心,他后来又话锋一转:“在《史记》已经留下了那样不可超越的奇笔之后,鲁迅居然仍不放弃,仍写出了眉间尺。鲁迅做的这件事值得注意。从鲁迅做的这件事中,也许能看见鲁迅思想的犀利、激烈的深处”,于此我们不难想见这群堪称“伟大”的刺客们在文化大师们心底所激起的那股难以抑止的波澜。当然,重要的是刺客们也都是勇气可嘉的,他可以直接去鼓舞人们的坚强的斗志,现代著名诗人、学者郭沫若就曾写作了一部名为《棠棣之花》的历史剧,来歌颂刺客聂政的侠义精神以激励当时的民心士气,也曾引起了一时的轰动。
不过,仔细追究刺客们的行事,似乎他们杀人的动机都很肤浅,甚至包括荆轲,他也只是在太子丹的物质与精神双重勉励之下去做的,尽管他的行为最终被赋予了一层反侵略、反强暴的政治意义,可是他不是自觉的。他们似乎也不尽符合近代学者章太炎先生指出的那种具有真正侠义精神的刺客:“天下乱也,义士则狙击人主,其他藉交报仇,为国民发愤,有为鸥枭于百姓者,则利剑刺之,可以得志”。当然我们今天故事中的刺客们还不能代表刺客集体的全部,他们往往只是为着这样一个原则才去舍荆轲像,选自《清刻历代画像传》。生忘死的——士为知己者死(一位著名的心理学家就曾经这样说过:“我们人性中最深刻的禀赋乃是渴望被人赏识”)!也就是这样一个看似简单而又似乎并不简单的做人做事的动机与原则,才使得刺客们不惜如流星一般去成就那一瞬间的激烈的生命爆发,也多少让刺客们的鲜血抛洒得具有了能够让我们的伦理标准肯定、接受的价值与意义。其实,知己情谊乃是一种最特别、最可贵的友谊体现,自然,为朋友两肋插刀乃至赴汤蹈火也在情理之中。
然而,刺客们到底是有不足的,很明显他们不能成为中国的士大夫们学习的标准榜样。宋代大儒朱熹就曾经这样说过:“荆轲匹夫之勇,其事无足言”,明代大儒方孝孺也作《豫让论》来指出豫让辈不能堪称“国士”,“国士——济国之士也”,因为他没能挽狂澜于既倒,只不过为逞个人私义而已(不能挽救危局,没有民族大义),因此“以国士而论,豫让固不足以当矣”。我们不能说大儒们没有道理,只不过是他们太苛责于刺客们了,本来就只是出于一种知己相报的心理,何言什么君臣、国家、民族大义啊,再说都不过只是一帮快意恩仇的独行客而已,文化修养往往也有限,因此见识、能力也就有限。尤其他们所处身的那个时代本就无所谓什么“君臣”和“家国”,即使有这种观念那也往往不是在下层民众中,投之以桃就必当报之以李,这就是那时所谓的“小人们”做人做事的普遍标准。当然,诚如韩非子所谓的:“侠以武犯禁”,他们也毕竟是这社会的一种不稳定因素。
然而时至今日,“士为知己者死”这一条原则也并没有过时,因为这本就是根深蒂固的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