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国人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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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两个义士,一个身死,一个背上了“不义”的骂名

下宫之难发生后,公孙杵臼问程婴:“你为什么没有为朋友殉难?”程婴回答说:“夫人有了身孕,如果有幸是男孩,我就奉养他;如果是女孩,我再赴死不迟。”我们无法确定公孙杵臼的发问是在责难程婴还是别有深意,程婴的回答则表明了自己的心迹,我并非不敢赴死以酬知己,只是要留此残躯“将以有为也”。这是一个男人对自己的承诺。

屠岸贾得知庄姬产子,自然想尽办法要斩草除根。他于宫中追索赵氏孤儿,被庄姬藏于宽大的裤子中,而当屠岸贾在宫中搜查时婴儿竟一声未发而侥幸得脱(这确实令今天的我们有点难以想象)。赵氏孤儿随时都有被屠岸贾杀死的危险,于是婴儿被程婴悄悄地带出了王宫,接着便有了程婴与公孙杵臼之间震烁古今的那场对话:

已脱,程婴谓公孙杵臼曰:“今一索不得,后必且复索之,奈何?”公孙杵臼曰:“立孤与死孰难?”程婴曰:“死易,立孤难耳。”公孙杵臼曰:“赵氏先君遇子厚,子强为其难者,吾为其易者,请先死。”

公孙对程婴说,抚养孤儿长大成人与一死了之哪个更难?程婴回答,死再容易不过了,抚养孤儿长大要难得多。公孙说,赵家的人对你有过恩遇,你就勉为其难选择抚养孤儿,我来选择容易的,就让我先赴死吧。

挚友间的话别,竟是如此的从容与淡定。完全没有假意的你争我抢。谁先赴死,在他们看来简直比今天几个朋友吃完饭后由谁买单还要容易得多。视死如归已经很难了,更难的是死得要有价值。公孙杵臼的死,能不能换来赵氏孤儿的生,这已不是他所考虑的问题,他所考虑的是,如果他不死,那么一定难以保全赵氏孤儿。我们不能说这件事对公孙杵臼而言义不容辞,只能说正因为他如此做了,所以才更伟大。

同样伟大的是程婴。对于义士而言,比起背着天下的骂名忍辱偷生,死的确不是难事。为保赵氏孤儿,二人找到一个别人的孩子,冒称是赵氏孤儿,由公孙杵臼抱起来隐匿。而程婴则扮演了为天下忠义之士所不齿的角色——他到屠岸贾那里告密,声称自己知道赵氏孤儿藏在哪里,并带人找到公孙杵臼的藏身之所。面对追兵,公孙杵臼向程婴破口大骂:“程婴你这个小人!当初下宫之难时没有与主公殉难,现在与我共同藏匿赵氏孤儿而后又出卖我。即便无法抚养他长大成人,怎么忍心出卖他呢!”又抱着赵氏孤儿对追来的众将说:“天哪!天哪!赵氏孤儿有什么罪?请你们让他活下来,只杀我杵臼可以吧?”众将不允,于是公孙杵臼与假赵氏孤儿一起惨死在程婴的面前。

后世有人怀疑这件事的真实性。南宋的洪迈在著名的《容斋随笔》中有一篇专写对此事的质疑:

婴、杵臼之事,乃战国侠士刺客所为,春秋时风俗无此也……且自晋景公至元丰,千六百五十年矣,古先圣帝、明王之墓,尚不可考,区区二士,岂复有兆域所在乎?绛郡以朝命所访,姑指它丘垅为之词以塞责耳。此事之必不然者也。

他认为程婴公孙杵臼之事,更像战国时的刺客所为,春秋时没有这样的人。而且指出史书对此事的记载有年代混乱的现象。

洪迈是宋代洪皓之子。洪皓出使金国被扣留十数年,忠贞不屈,还曾向南宋密送情报。宋高宗三十二年(1162年),洪迈出使金国。他原想继承父志,坚持南渡之前宋朝对待金国的礼节,所以在给金主所上的国书中不称“陪臣”(诸侯见天子自称“臣”,诸侯的随行大臣则自称“陪臣”)。到金国之后,金人认为洪迈的国书“不称式”,让他在国书中改称陪臣,并让他按南宋以来宋金之间的屈辱之礼来朝见金主。开始时洪迈还表现了一点骨气,可是被金人关起来饿了三天之后,洪迈乖乖地按金人的要求见了金国皇帝。当时的太学生则写了一首《南乡子》来讽刺他:

洪迈被拘留,稽首垂哀告敌仇。一日忍饥犹不奈,堪羞!苏武争禁十九秋?

厥父既无谋,厥子安能解国忧?万里归来夸舌辩,村牛!好摆头时便摆头。

说了这一节故事,其实是想说,程婴与公孙杵臼的故事真也好,假也罢,我们并不奢望像洪迈之流的文人能够理解写下这个故事时的司马迁、理解与珍视其中所要传承的精神,他们更喜欢吟风弄月,寻章摘句,优游度日。自然,我们也无意于贬责这种文人的生活方式与精神境界,只是我们更欣赏司马迁,更欣赏他笔下的忠臣义士,如程婴与公孙杵臼。历史学家们可以举千条“证据”来说明“赵氏孤儿”一事的子虚乌有,但谁也无法抹煞这其中所要传承的忠义精神与中国人那古老的为人处事原则。而这一原则,我们会看到历朝历代总有那么一个群体在奉行不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