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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商人”的历史

《韩非子·五蠹》:“其商工之民,修治苦窳(yǔ)之器,聚弗靡之财。蓄积待时而侔农夫之利。”这里的“弗靡”指奢侈之货。抛开韩非子要表达的原意,我们可以看出当时已经有人贩卖货物,由此产生了商业。

《国语·周语上》:“庶人、工、商、各守其业,以供其上。”这话里已经有了商人。而和商人有关联的词语是“商贾”,商贾是商人的统称。《孟子·惠王上》:“商贾皆欲藏于王之市。”可见商业在先秦就出现了,也有了专门从事商业的商人了。

唐朝白居易《琵琶行》诗:“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意思是说,商人重利不重情,常常轻易别离,上个月又到浮梁做茶叶生意了。

那么,为什么从事买卖的人又称为“商人”呢?

“商人”这一称谓,源自于古代的商朝。据《史记·殷本纪》记载,殷的始祖契,他的母亲简狄,在河边吞吃玄鸟掉下的蛋,因而生下了契。契长大后,帮助禹治水有功,舜帝任命他为司徒,又被封在商地。后来,商族到成汤时已是强大方国,而成汤在伊尹辅佐下,灭夏,建立商朝。

公元前16世纪,商汤灭夏后建立了奴隶制国家商,建都亳(bó,地名,今山东曹县南),曾多次迁徙。

契封于商,商是地名,商族之名从商这个地名转为朝代名称。商王盘庚迁到殷(今河南安阳小屯)因而商也被称为殷、殷商。

据专家考证,从出土的甲骨文及殷墟遗物中发现,殷商时期即已大量使用贝币,有人经营各地的商品,商业往来发达,出现了规模较大的早期城市。如《尚书·盘庚中》中,孔颖达疏:“贝者,水虫,古人取其甲以为货,如今之用钱然。”大意是说,贝类是水生动物,古人拿它的壳作为货币,相当于现在用的钱。

贝币的计算单位为朋,“朋”的原意是一串或两串相连的“贝”。相传五贝为一串,两串为一朋。如《诗经·小雅·菁菁者莪》:“既见君子,锡我百朋。”商代的甲骨卜辞多见“贝朋”、“取贝”、“锡贝”等语,青铜铭文常见“贝十朋”、“锡贝五朋”等纪录。

范文澜先生在《中国通史简编》中论述说:商朝“手工业种类很多,而且分工颇细。”“商朝早有商业,贝产在海边,玉产在西方。盘庚称贝玉为‘好货’、‘货宝’,想见殷用手工业制品和外方交换。周公允许殷民牵牛车到远方做买卖,得利来孝养父母,想见殷小人(自由民)中有一部分人经营商业谋生。”

商朝农业进步、手工业发达,商品交换频繁,货币的使用,间接辅助商业发展,促进商贸活动。此外,甲骨文中也有舟、车之类的象形字,可以证明当时主要的交通工具为车和船,这为商品交流、流通提供了便利,交易范围更广、更远、更多。

另据《尚书·酒诰》中载,殷商遗民“肇牵车牛,远服贾用”,说商民牵着牛车到很远的地方从事商业活动。由此可见,商朝灭亡后,殷商遗民失去土地,谋生困难,过着被监视的生活,为了生存,因此就继承商朝的经商传统,往来各地贩卖货品。

由于商民善于做买卖,人们就习惯的将从事买卖的人称为“商人”。因此,后来有“商(职业)出于商(朝代);商人(从事买卖的人)出于商人(殷商遗民)”的说法。

此外,古书典籍中亦常见“商贾”一词,如《周礼·天官·大宰》:“六曰商贾(商人的统称),阜通货贿。”郑玄注:“行曰商,处曰贾。”意思是说,做生意的人能使货物流通而不感缺乏。东汉郑玄笺注《周礼》时认为,商即“行商”,指往来各地贩卖货品的商人;贾即“坐贾”,指在固定的地点设立商店,招徕客人买卖东西,称坐商。后来,渐渐不再有行商坐贾之分,凡是从事买卖行业的人泛称为“商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