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作为一位杰出的思想家和政治改革家,他的思想是十分活跃的,当然也是复杂的。他虽力主“统合儒释”,希望把儒家和佛家的思想“通而同之”,但其思想及伦理观念的主导面,无疑仍不出儒家范畴。他一生努力的目标就是“延孔子之光烛于后来”(《答贡士元公谨论仕进书》),“惟以中正信义为志,以兴尧、舜、孔子之道,利安元元为务。”(《寄许京兆孟容书》)
柳宗元儒家思想的突出特点之一,就是继承和发展了儒家民本思想的传统。他非常关心百姓的疾苦,“仕虽未达,无忘生人之患”(《答周君巢饵药久寿书》),自己官虽未做大,但从不敢忘记百姓的苦难。他时时把人民的疾苦放在心上。他的《捕蛇者说》一文,突出表现了赋敛之毒甚于毒蛇,希望“观人(民)风者”了解并改变这种状况;在《送薛存义序》一文中,借称赞薛存义,提出了“讼者平,赋者均”的政治理想。这种诉讼公平,赋役平均的思想,在当时虽然难以实现,但他反对豪强兼并,反对官僚地主把繁重的赋税转嫁给贫苦百姓的主张,无疑是其思想中民主性的精华。
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他从爱民的基点出发,提出了官民关系的新观点。河东人薛存义在湖南零陵县当了两年代理县令,昼夜“勤力而劳心”为百姓办事,现在要离任了,柳宗元认为薛存义是一位不拿老百姓钱的好官,于是备了酒肉,送至江边为其饯行,并写下了《送薛存义序》一文。序中说:“凡吏于土者(做地方官的人),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是被百姓使唤的),非以役民而已矣(不是以其职位来奴役百姓的)。凡民之食于土者(百姓中靠种地为生者),出什之一(拿出十分之一的收入交租赋),佣乎吏(用作地方官的俸禄),使司平于我也(是为了让他治理好我们老百姓)。今我受其直(如今的官吏们接受了百姓给俸钱),怠其事者(不好好为老百姓办事的),天下皆然(各地的地方官都这样)。岂惟怠之(岂止是不办事),又从而盗之(掠夺百姓财物)。”柳宗元认为:地方官的职责是替老百姓办事的,而不是奴役老百姓的。现在的情况是:老百姓养活了地方官,希望他们替百姓办事;他们不但拿了钱,不替百姓办事,反而大肆搜刮民财。柳宗元的这个见解是十分新鲜的,对地方官吏的揭露和批判也是十分深刻而大胆的。柳宗元在《送宁国范明府诗序》中就曾提出了“为吏者人役也”的思想,本文更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思想。这一思想比“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说法更明确,更具体,也更有进步性。它不但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儒家官尊民卑的传统偏见,讲清了谁养活谁的问题,而且这种官为民役的思想已经非常接近于今天的“公仆”的观念;这一思想,在唐代,应该说是非常超前的;在今天,也是非常正确的。柳宗元尖锐批评的那些拿钱不办事,还欺压百姓的官吏,在今天仍然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柳宗元官为民役的思想仍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柳宗元官为民役的思想,从根本上摆对了官、民的位置,表现了他重视人民群众的地位和作用。基于此,他在《贞符》一文中进一步提出了“以生人为主,以尧、舜为的”的观点。他非常重视人心的向背对朝代更替、社会治乱的重要作用。他反对天人感应、君权神授的说法,认为“受命不于天于其人,休符不于祥于其仁”。君王登基掌权,不是老天爷给的,而是取得了老百姓的信任;皇帝应该行仁政,统治才可以长久。他还明确指出:“唐家正德受命于生人之意。”即是说,李唐王朝统治天下,是顺应了老百姓的意志。
作为“待罪南荒”的“闲员”,能写出《送薛存义序》这样的文章,敢发表官为民役的见解,确实表现了他的政治卓见和过人勇气,是其思想的一次闪光和升华。后人多高度赞赏此文,如清人沈德潜认为:“牧民者(当官者)宜铭座右。”(《译注唐宋八大家古文读本》卷八)蔡铸认为:“一般公仆,宜书一遍,置之署侧,以触目惊心。”(《蔡氏古文评注补正》评语卷七)我们可否也补充一句:如果今天的公仆们都能将柳宗元此文作为座右铭,肯定是百姓们的一大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