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唐宋八大家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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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清官循吏

曾巩一生为官二十多年,既为州郡官吏十多年,辗转多州,又先后出任京官,虽时间不长,但也做到历代文人所向往的中书舍人一职,史称其晚年受神宗器重,未来得及受重用即辞世。但从当时的社会现实及曾巩的政治态度来看,其一生虽关心时局,但却无突出的政治见解。从其一些政论文章看,如《唐论》《熙宁转对疏》《移沧州过阙上殿札子》等,其主要观点是泛称三代之制,赞扬后周和初唐的贞观之治,而对于北宋的社会现实并无多少见解。他不但对北宋中期积贫积弱的现实没有任何不满,而且还大加称颂,说什么“生民以来未有如大宋之隆也”“今陛下履祖宗之基,广太平之祚(zuò,福),而世世治安,三代所不及,则宋兴以来,全盛之时,实在今日。”意思是说,大宋的兴旺是有史以来最好的,连传说中的尧舜禹“三代”也比不上宋代。这种盲目的颂圣,说明曾巩确实缺乏政治见识,更谈不上提出什么改革社会的建议。他虽和王安石政见不完全一致,但他在王安石变法期间正在各州主政,也未见其发表过什么具体意见。可见,曾巩确实不是一位好的政治家,这与欧阳修、王安石大不相同,甚至和三苏也有相当大的差距。

曾巩不是一位好的政治家,但不失为一位受人尊敬的清官循吏。史称曾巩转徙六郡均有政绩。今天看来,他确曾在地方上做过不少好事,但多是历来清官循吏之所为,如救灾、防疫、缉盗,维持社会治安等。他在通判越州时就曾禁止乱收乡户的助役钱,灾荒年时,设法提前储备粮食,避免病疫传播等,使百姓顺利度过灾荒年。他在知齐州、襄州、洪州、福州、亳州等地时,都曾毫不手软地打击当地的恶势力,并将为首的绳之以法,为民除害,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做到“民外户不闭,道不拾遗。”在襄州时,他还平反冤狱,对误判的死囚犯依法“即日纵去”,并释放犯人一百余名;在洪州,疾病蔓延,他想方设法,“自州至县镇亭传,皆储药以授病者。民若军士不能自养者,以官舍舍之,资其食饮衣衾之具,以库钱佐其费,责医候视……人赖以生。”其他各项兵役、徭役,他都想尽一切办法少收费,少扰民。由于他能考虑百姓生活,减轻百姓负担,令行禁止,所以社会秩序良好,以致“囹圄(监狱)屡空。”各州吏民“皆安其政,既去,久而弥(mí,更)思之。”

曾巩不仅能替百姓着想,尽职尽责,而且廉洁自律,不贪不腐。福州多佛寺,僧人们为利益而争当寺院住持,“赇(qiú,贿赂)请公行。”曾巩让僧人们“自相推择”,排出顺序,“以次补之”,谢绝一切私谢,也杜绝了身边人受贿之弊。其门生故吏,“以币交者,一无所受”,绝不收门生故吏送来的一分钱。他任福州知州,福州无职田(即职分田,古代按品级授予官吏作俸禄的公田),但每年“鬻(yù,卖)园蔬收其直(值),自入常三四十万”,即卖菜园的蔬菜可得三四十万钱。曾巩认为太守不可与民争利,停止了这一做法,其继任者也不再拿这笔钱。

曾巩的确不是一位政治上的风云人物,没有突出的政绩可言。但他为官数十年,无论在什么条件下,都能为百姓着想,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在“文恬武嬉”、享乐成风的宋代,做官能如曾巩,确属难能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