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民营科技企业国际化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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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民营科技企业与跨国企业联盟管理的思考

民营科技企业与国外跨国企业联盟中最为普遍的问题就是中方企业的学习能力不强,导致知识转移效果不明显。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管理不得法。时常是有了学习的意愿和学习的机会,但由于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不能与极为灵活的联盟相适应,而阻碍了对国外跨国企业的技术诀窍和管理经验的吸收。对于企业联盟,中方企业的最高决策层应该认识到:

一是企业联盟的终止具有必然性。如果企业联盟双方在技术、资金和市场进入这三方面能向对方提供对方不具有或不充分拥有的资源,企业联盟就有了稳定的基础。企业联盟建立时双方初始的资源投入基于双方当时对投入与收益的分析,即投入与收益在当时是平衡的或可以被接受。但随着企业联盟的发展,双方投入资源的重要性和相对收益会发生变化。跨国企业在为进入中国市场而同东道国企业结成的联盟中,如果浙江民营科技企业学到了跨国企业的技术,那么跨国企业的这些技术投入在企业联盟中的重要性就会下降。相反,如果跨国企业已学到中方企业的本土化知识,已经十分了解中国的市场,并建立了自己的关系网络,浙江民营科技企业的重要性也会下降,这种互补性资源的贬值会使企业联盟不稳定。即使双方提供的资源没有贬值,随着合作时间的推移,双方的战略目标也可能会发生变化,导致一方对另一方资源需求的变化,在第五章我们提出私有利益、共有利益比值较大时,企业联盟就不稳定了,比值大到一定的比值就会终止联盟。

这一点对于我国目前以引进技术为主要目的的联盟来说尤为重要。在企业联盟的各个发展阶段应当对企业联盟所发挥的作用进行及时的评估,密切关注技术的转移程度,以及以市场换技术的程度。在实际的企业联盟运作中,一方面,外方对核心技术与能力总有所保护,不愿意转移最先进的技术与知识。完全依赖外方提供知识,将会使自己处于被动与受控制的地位。另一方面,我们一直提倡用市场换技术,实际情况是市场被外商占了,而技术我们并没有学到手。

总之,由于种种原因的影响,企业联盟结构不是稳定的结构,企业联盟中存在固有的不稳定性因素,这种不稳定因素是企业联盟终止的主要原因。但是我们需要明确:终止不等于失败,不管合作者们是把企业联盟当做长期战略还是权宜之计,企业联盟都不会永远存在下去。企业联盟随时都可能终止。但企业联盟终止并不都意味着失败,尽管有些企业确实落得结局悲惨。事实上,尽管有些企业联盟终止了,但企业联盟双方仍认为企业联盟是成功的。特别是在技术成功地转移之后,作为企业联盟一方的中方企业,其目标已达到,这时如果跨国企业一方也达到了拓展市场等目的,那么企业联盟完全可以终止,尽管这时可能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上并没有反映出明显地利润增长,但我们认为这个企业联盟已经是成功的了。

二是建立有效的内部激励机制,使人尽其责。中外企业所建立的以转移技术为核心的联盟才能清晰地确定各方合作伙伴的权利义务,以及落实到个人的职权范围。这一点对于一个成功的管理系统而言极为重要。无论是垂直的管理系统还是新兴的横向拓展的管理模式,都应当使设立的岗位减少。横向拓展的管理系统更为有效,即原有的垂直的各级管理层次变为以经理层为核心的同级管理层。以经理层为圆心,向外一层层呈辐射状分布。这也正是信息时代管理的一个基本要求,即扁平化,随着网络结构的深入,企业组织的传统边界不复存在,层级组织成为企业管理的最大障碍;“命令——执行”的传统管理体系将让位于更加“扁平”的协同决策。这样的管理系统不仅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机构设置,还可以促进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流动。

三是提高硬件水平,促进信息流动。这就需要企业利用先进的科技,包括INTERNET及时获取有用信息,对企业联盟进行知识管理,减少信息的失真度。我国绝大部分企业在这一方面还相当欠缺,通过与跨国企业建立联盟可以更快地实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