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
1.西方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综观各国商业银行,其资本主要由普通股股权、优先股和附属债务三部分组成。如何根据银行经营的需要,针对各个部分的特点并根据利弊的分析,优化组合资本金,是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基本任务之一。
(1)附属债务。附属债务指的是各种在将来时间支付固定利息的计息债务。其主要形式是资本期票和资本债券。资本期票是指那些期限较短,存在大小不同发行额度的银行借据;资本债券则指那些期限较长,发行额较大的债务证券。
(2)优先股。优先股是一种固定股息的股票,其持有者对银行的收益分配和资产有固定的要求权。优先股和附属债务的主要区别,就在于优先股代表银行的所有权,并具有先于普通股但次于附属债务的要求权。通常构成银行资本的优先股是永久性非累积优先股。
(3)普通股股权。普通股股权,又称为普通股本,一般由普通股、资本盈余、未分配利润和股本储备账户四个部分组成。普通股股权对银行资产和收益的要求权,在存款、借款、附属债务和优先股之后,因而是一种剩余的或最后的要求权。普通股股权的账面价值,是账面资产减去存款、借款、附属债务和优先股后的余额。
①普通股。普通股是一种主权证书。作为银行普通股的股东具有银行的经营控制权,即有权参加股东大会,行使投票表决权和选举权,有制定或修改银行章程、任免银行董事、决定银行经营方针和策略等的权利。普通股股东还有分配权,包括处置银行税后利润的红利分配权,以及银行破产倒闭时剩余资产和收入的分配请求权。普通股股东是银行利益的主要代表。
②资本盈余。资本盈余是指银行在发行股票或增资扩股时,由于股票的市价高于票面价格或设定价值而得到的溢价部分,故又称为资本溢价。因为资本账户是按核定金额记账的,超出的金额不能记入资本账户,这就需另设资本盈余账户。一家银行资本盈余的多少主要取决于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动。
③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是指银行税后净利在分配给股东以后的余额,故又称留成收益,这是银行增加自有资本的主要来源,对那些难以进入股票市场的小型商业银行来说尤其如此。用未分配利润充实银行资本,其优越性比较突出:
首先,可节省股票发行费用,只要将税后净利划入未分配利润账户即可,不需要发行股票即可增资。
其次,正因为不对外增发股票,因而在资本增加的同时原有股东对银行的控制权可保持不变。
第三,银行净利以未分配利润的形式保留在银行,其权益仍归普通股股东所有,相当于股东分到红利后又将其投入银行,但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因此对普通股股东来说,这不失为一种最为有利的增资方式。
④股本储备账户。股本储备账户是指在银行保留的收益中专门用于应付意外事件或预料中突发事件的准备金,如用于普通股退股或法院裁决清偿的准备金等。国外商业银行的股本储备账户还包括贷款损失准备和证券投资准备。由于管理当局经常规定提留的比例,同时过多地提留也会影响银行利润和普通股股票的价格,因此,通常银行不能也不愿提留较多的股本储备。
2.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主要指银行拥有永久支配权使用权的自有资金,由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组成。
(1)实收资本。指商业银行实际收到的由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按其来源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四部分: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和外商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设立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现阶段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全部是国家投入的资本。
(2)资本公积。指商业银行在筹集资本金过程中,由于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资本金、法定资产重估增值以及接受捐赠的财产等原因所增加的资本。资本公积金可按法定程序转增资本金。
(3)盈余公积。指商业银行按照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是商业银行自我发展的一种积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4)未分配利润。指商业银行实现的利润中尚未分配的部分,它在分配前与实收资本和公积金具有同样的作用。
(5)各项准备金。商业银行为防范金融风险,维持正常经营,按谨慎经营原则而提取各项准备金。主要有:①呆账准备金。按规定以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以补偿可能产生的贷款呆账损失。②坏账准备金。指银行按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用以核销坏账损失的准备金。③投资风险准备金。指商业银行在从事投资业务过程中,为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按规定以投资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准备金,专门用于补偿投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
二、《巴塞尔协议》对国际银行业资本充足性的规定
1988年7月,巴塞尔委员会通过了《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标准的协议》,即著名的《巴塞尔协议》。《巴塞尔协议》的诞生是国际银行业监管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它对各国银行业的影响不亚于《关贸总协定》对各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巴塞尔协议》包含四个方面内容:即资本的组成,风险权数系统,目标标准比率,过渡期和实施安排。
1.资本的组成。《巴塞尔协议》把银行资本分为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两部分。
(1)一级资本。一级资本又称核心资本,由永久性的股东权益和公开储备组成。永久性股东权益,包括已发行并完全缴足的普通股股本和永久性非累积优先股。公开储备指的是保留盈余和其他盈余,如股票发行溢价、保留利润、普通准备金和法定准备金的增加值等创造和相应增加的储备。对于合并列账的银行持股公司来说,核心资本成分中还包括不完全拥有的子银行公司中的少数股东权益。
(2)二级资本。二级资本又称附属资本,它包括非公开储备、重估储备、普通准备金、普通贷款损失准备金、混合资本工具和次级长期债务等。
《巴塞尔协议》还规定,在核定银行资本实力时,要从一级资本中扣除商誉,从总资本中扣除不合并列账的银行与财务附属公司的投资和在其他银行、金融机构资本中的投资。
2.风险权数系统。《巴塞尔协议》衡量资本充足率的主要尺度是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比率。其中,风险资产是指资产负债表内不同种类的资产以及表外项目根据其相对风险进行加权汇总。
《巴塞尔协议》设计的风险资产权数体系把侧重点放在信用风险方面。权数体系可归纳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资产负债表内的资产风险权数,将表内资产的风险划分为“无风险”到“十足风险”五级,分别设置0%、10%、20%、50%、100%五个权数;另一部分是资产负债表外项目的信用换算系数,其换算系数按“无风险”到“十足风险”划分为四级,分别设置0%、20%、50%、100%四个换算系数。即:
表外资产的资本需要量=表外资产×信用换算系数×表内相对资产的风险权数
3.目标标准比率。《巴塞尔协议》将资本与风险资产比率的最低标准定为8%,其中核心资本至少为4%,并要求在1992年底,各成员国的国际银行都达到这一标准。
4.过渡期和实施安排。《巴塞尔协议》考虑到实现统一国际监管标准的困难,设置了分三阶段实施的过渡期。从协议生效到1990年底为初期阶段,1991年初到1992年底为中期阶段,到1992年底过渡期结束。届时,各成员国都要实现:资本充足率的最低标准为8%,其中核心资本至少为4%;附属资本成分中,长期次级债务不超过核心资本的50%;普通贷款损失准备金被限制在风险资产的1.25%(特殊情况或临时可达2%)以内。
三、《巴塞尔协议》补充协议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金融自由化浪潮的冲击下,国际金融市场尤其是衍生金融工具市场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突破传统业务的框架,致力于表外业务尤其是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的开拓。因此,市场的不稳定和不确定因素增多,商业银行的市场经营风险相应增大,严重威胁到国际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由于《巴塞尔协议》侧重于信用风险的防范,因此如何进一步完善《巴塞尔协议》,加强对银行经营中市场风险的监管和控制,已是势在必行。
1995年4月,巴塞尔委员会发表了《关于银行和金融市场参与者实施市场风险资本保险金一揽子监管计划的文件》作为《巴塞尔协议》的补充。之后,再次发表《结合市场风险的资本协议修正案》,作为《巴塞尔协议》的补充,这里我们简称为《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针对银行经营中市场风险的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计划,它制定了一个具体的风险测量框架,并对《巴塞尔协议》的资本范围作了一些扩充。
1.风险测量框架。由于市场价格的变化,使银行经营面临着表内和表外项目可能遭受损失的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股价风险、汇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等。《补充协议》要求银行保持适当的资本保险金,以应付其承受的市场风险,并重点介绍了两种测量风险和计算资本保险金的方法。
(1)标准测量法。标准测量法是用“搭积木”的方法来测定风险和所需的资本保险金。它把总体市场风险和与单个金融工具头寸相关的特别风险分离开来,分别按交易工具的不同期限或交易工具相对的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风险权数,并规定在各种情况下的资本充足率。如测定银行交易记录中利率相关工具、股权公开头寸、衍生工具头寸等的市场现值所要求的资本保险金,还包括与汇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各自相关的总货币头寸和总商品头寸所要求的资本保险金。然后,将利率、股权、汇率、期货和期权等风险所要求的资本保险金加总,最终得出银行应付市场总风险的资本保险金。
(2)内部模型法。《补充协议》规定,在监管当局的明确认可下,商业银行可运用其内部的风险管理模型来计算自己的市场风险。同时,为了保证银行的资本,要求具有足够的透明度和一致性,《补充协议》规定了定性标准、定量标准等七个方面的条件。
2.资本要求。
(1)资本范围的定义。《补充协议》在《巴塞尔协议》的一级资本(核心资本)和二级资本(附属资本)的基础上,增加了三级资本的概念。三级资本由短期次级债务组成,它必须满足以下这些条件:①是无担保的、次级的、全额支付的短期次级债务;②至少有两年的大原始期限,并且限定在应付信用风险的一级资本的250%;③它仅能合格地应付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④《巴塞尔协议》中的资本要求不可突破,用三级资本替代二级资本不能超过上述的250%限制;⑤三级资本不可提前偿还,而且如果三级资本的支付使资本数量低于最低资本的要求,则无论利息还是资本,都不可支付。
(2)资本比率计算。按《巴塞尔协议》的框架,将市场风险的测量值乘以12.5(即最低资本金要求的倒数),加到信用风险方案中的风险加权资产中,而计算式的分子是原协议中的一级资本、二级资本与应付市场风险的三级资本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