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传说(十一则)
1、狌狌
经文曰(《山海经·南山经》):“招摇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禺而白耳,伏行人走,其名曰狌狌(即猩猩),食之善走。”《水经注·叶榆河》:“狌狌善于人言,音声丽妙,如妇人好女。对语交言,闻之无不酸楚。”现存图谱大致有三:一为猴形,二为人面猪身形,三为人形披兽毛。以下附会依据唐李肇《唐史国补》。
人相信并且已经亲口体会到,狌狌的肉是“甘美”的。捕杀的方式也很简单,且屡试不爽。只需要把一坛酒和成串的草鞋,放在狌狌常走的路上(这一机巧用心和“工具”更像是同类间的诡计和诱杀)。狌狌看到酒和草鞋,第一反应是狂喜。当然,它们竟然能够猜到摆放者的名字及用意。
这种本领匪夷所思,反映的是上古时期某些动物与生俱来的“神性”和特异功能。在美酒和草鞋面前,狌狌俨然是高明的卜算者和预言家。在美酒和草鞋面前,狌狌一边低头看,敞开鼻孔嗅,一边又仰起扁平而硕大的头颅,扬着长臂,张口大骂:“诱我也”!
狌狌这句话,蓦然把人带入到童话世界,会很自然地想起动画片。
人的险恶用心被狌狌一语点破,狌狌在张口大骂的同时,内心里一定迸发着无边的愤怒和憎恨。
骂完,狌狌扭头就跑。远离“陷阱”和“圈套不仅是狌狌一种理智的规避,更是一种本能。”更奇怪的是,狌狌在奔跑的同时,嘴里还不停呼喊自己先祖和企图“诱杀”自己的人名——对前者,狌狌应当和人一样持尊崇态度,或许它们在这一时刻总会想起先祖的某种教诲,并用呼喊先祖名讳的方式,表达感激之情。
后者,可能是狌狌对人发自内心的一种诅咒、唾骂和鄙夷。可就是这样的一种清醒的猎物,快跑出一段路程后,突然又收住脚步,扭转身子,没有任何犹豫,以最快速度跑回原地,几个或十几个围成一个圆圈,叽叽喳喳地坐下来。
其中一个,急不可耐地打开酒坛,抓起就往嘴里倒。酒液顺着嘴角流到胸上,打在地上,香味四散开来。一个喝了,再递给另一个。如是,不过几圈,狌狌就醉了,歪斜舞蹈之余,还不忘把成串的草鞋套在各自脚上。
在远古,酒,可能是先进文明的一种体现和浓缩,只有“开化”的人才能发明并掌握酿造技艺——这是智力的结果,更是文化的胜利。对于酒本身,似乎从诞生那天起,就蕴含了一种无可逃避的蛊惑气息。
饮酒应当是一个从人到神、从懦弱、自卑到狂妄和英雄的过程;酒是肉体欲望助推剂和灵魂致幻药。酒液一旦进入身体,很快会转化成一把万能钥匙,持续旋转和扭动,催化和激发,最终打开和呈现的是肉体生命当中最隐秘、最迫切的天性欲望乃至灵魂间最彻底、最本质的纷纭景象。
喝醉了的狌狌,已经进入虚浮状态,理智尽失;多毛的身体变得绵软,虚飘,头脑昏聩,“物我两忘”。
摇摆着站起来,狌狌神态旷荡地在草地上舞蹈,不断用“丽妙”的嗓音呼唤自己喜欢的异性;抑或红着眼睛,挥着手臂,说出各自最隐秘心事,乃至宏伟卓越却又遥不可及的梦想。
这种情境,是狩猎者早就盼望的。酒液解除了狌狌自身的反抗力量,连串的草鞋成为自杀的绳索。
早就在隐蔽处伺机而动的人,拎着木棒、木叉,提着草绳,端着上弦的弓箭,大呼小叫地跑过来。狌狌猛然惊醒,吓出一身冷汗,头脑也清醒了许多。可再隆重的懊悔和反抗也都无济于事。人的险恶用心得逞,狌狌献出自己的生命。
当然,人不会将狌狌就地杀掉,肯定会捆绑了它们的手脚,抬回去,或者用木排拖回去。失去自由的狌狌感到无比沮丧,不断张开嘴巴,发出悲哀的鸣声,甚至相互埋怨。到人的聚居地,狌狌嗅到了浓重的血腥气息和吞噬的欲望。此时,再“酸楚”的哀求在还没有一阵风声响亮。
作为猎人的人肯定兴高采烈,接下来,要进行的是一场丰盛的晚宴,抑或一次隆重祭奠。他们按照首领的要求,一部分从林间捡来干柴,一部分拔来茅草,还有一部分,提着利器走到狌狌面前,朝着已经清醒如初的狌狌猛然砍下。狌狌发出连串的悲鸣,温热的身体因疼痛而痉挛,因垂死而激烈颤抖——烫热的鲜血淅沥而下,在泥地上砸出一眼眼的紫色坑槽。
接下来,黑夜如雾升起,巍峨远山显出了庄严轮廓;明亮的星星闪着诡异的光亮。熊熊而燃的篝火染红整个旷野。这时候,我们才体会到,在强大的食物链中,捕猎和被猎多么的顺理成章。
篝火不断吞噬干柴,灰烬不停覆盖青草。狌狌的肉体被人切成块状,灵魂在血肉之间盘桓萦绕。人把鲜美的肉穿在木棍或者某种坚韧的丝状植物上,放在火上烧烤。然后扭着半裸的身体,在空旷中跳起了原始的舞蹈。没多久,味道“甘美”的肉香扩散开来,丝丝缕缕,入心入肺。在严酷的生存中,再没有什么可与享受美食更令人心情激越了。在这样的夜晚,雷同的情境可能不止一处,那么辽远的大地,那么多纵横连绵的山川与河流,到处都是蓬勃的生命欲望乃至残酷的追逐和猎杀,新生和成长,强盛和消亡。
好酒且贪恋物质的狌狌只剩下带血的皮毛,大火之中的美食打开了人的吞噬欲望。在以动物为神的年代,作为先进文化的创造者,人不是独享狌狌“甘美”之肉,必定会先祭拜苍天诸神。
看不见的神灵可能是世上最大的不劳而获者。在众人中,唯有通灵的巫师具备祈祷和聆讯的“天赋异能”。在远古,自然灵物崇拜时期,神情怪异的巫师是部落当中唯一的通灵者、占卜者、疗疾者和各种祭奠仪式的具体操办者。这些人在我们的脑海里的印象大都长发飘飘,鬓角发白,枯瘦的指间总是拿捏着一些诸如龟甲、木杖、兽骨等必需品和象征物。
羯鼓声声,欢快的人群顿时肃穆,以最快的速度聚拢。巫师缓步登上石台或高冈,仰头望天,用沾满肉腥的牙齿,紫红的舌头,对先祖、上苍抑或顶礼膜拜的自然灵物,说出部落酋长、民众的渴求和意志。祈祷过后,再经由一己之口,向王者和民众传达苍天和诸神的训示。
虔诚是信徒的第一守则。人类有理由相信,苍天诸神的嗜好和口感一定与人相仿,人类喜欢的美食一定是对神者的最好“供飨”。在陶醉中被人诱杀的狌狌,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珍贵的献祭者,它们的被诱杀,从更深层次体现了先进文化在人类文明进程当中的致命诱惑和绝对影响。
但在今天看来,“为人所食”的狌狌,在死亡之初就是清醒的,甚至体现出一种舍生取义“大智若愚”与“以身饲虎”的慷慨。而将狌狌作为祭品表达信仰虔诚,在嚼咽体验快高的人,却充满了原始的狡黠和残忍。在杀与被杀、食与被食之间,一定会对狌狌的痛苦和亡命感同身受。
2、白猿
经文曰(《山海经·南山经》):“堂庭之山,多白猿。”《兽经》云:“猿三鸣而人泪下。”《本草纲目》载:“猿产于川广深山,其臂甚长,能引气,故多寿。”《抱朴子·对俗篇》载:“猴寿八百岁而为猿,寿五百岁变为玃。”晋郭璞《山海经图赞》曰:“‘白猿肆巧,由(繇)基抚弓,应眄而号,神有先中。数如循环,奇妙无穷。’”
性喜安静的白猿,在人和猛兽频繁追逐猎杀、残酷而又血腥的生存疆场之外,如同远古隐者,于幽谧处独享纷繁时光。斯时的大地,无边的林木覆盖山川,林间空地上长着金黄色的茅草——动物们聚集一起,在和煦或者暴虐的日光下啃噬和追逐。寂静的正午或者深邃的午夜,总会有嘹亮的啼叫沿着疏密相间的树枝和草叶,从远处跌宕而来。
这是白猿的鸣声,似乎冰下溪流,高山孤风。令众鸟心颤,猛兽生寒。远处的人听到,忍不住伫足生悲,肝肠寸断,潸然泪下。——这又是一个神性的传说,白猿叫声为什么会如此动人肺腑,具有如此强大的悲情力量呢?
在远古,白猿一定经历了许多悲及骨髓的灾难,抑或是天生就是为了唤起人的悲悯情愫与怜爱之心的。
这一种通体洁白的灵长类动物,像人一样的身体与智力,通常以家族为单位,灵活的四肢在高大树木间攀援奔走,如履平地。它们的食物荤素搭配,喜吃野果,也会聚众围歼突袭者和闯入者,如果子狸、猕猴乃至松鼠、野兔、鸟和鸟卵等。一旦有外敌闯入或无辜者闯入,“可战则猎,不敌即逃”或许是人和动物通用的战争策略。
如果是它们喜欢的食物,白猿分工合作,联合堵截,最终将猎物追得无路可逃,捕获之后,便像五马分尸那样,把猎物生生撕开,各捧一块,跑到隐蔽处,大快朵颐。
白猿残忍的一面,与其习性严重不相符合。在远古,它们是超拔的智者和隐者,通常在人迹罕至的森林里,与树木鸟兽为伴,独立成群,有着自己的生活习性和伦理传统,与纷纭繁杂的人间没有太多瓜葛。通常,它们一家人住在一起,大部分时光在近亲繁殖中度过,偶尔也会有更健壮和勇猛的闯入者,将某个家族“强者”原有统治地位据为己有。
鸟兽绝迹的酷烈冬季,白雪覆盖大地,白猿可以靠干果解决肚子问题。即使捕猎不到肉食也不要紧,到处的花朵、嫩草和浆果也可以成为救命的食粮。
“猿三鸣而人泪下”这句话,令人浮想联翩,白猿之鸣,堪称史上最早催泪弹。但相对于化学合成,白猿“催泪”的本领更多地源自它们内心的悲悯,也或许是过惯了离群索居的悲苦生活,在艰苦而漫长的进化当中,白猿也像人的先祖那样,经受了无以伦比的苦难——长期淤积的哀苦和忧伤积聚内心,一旦释放,声音当中自然也会爆发出一种撼人心魄的恸怆力量。
我想,与白猿有着同样经历的人,闻此声,定然会勾起诸多内心情感,于猿声中品嚼前生后世,红尘悲欢,沧桑轮回,荣辱耻喜,忍不住心生悲哀,不能自治,雷如暴泉。唐代柳宗元《入黄溪闻猿》一诗应当是此种情境的文学映照——“溪路千里曲,哀猿何处鸣。孤臣泪已尽,虚作断肠声。”
3、蝮虫
经文曰:“猨翼之山,其中多怪兽,水多蝮虫(即蝮、蝮蛇)。”
我在一部专题片看到,蝮蛇毒性极大,头部犹如旧时妇女煨烫衣服的“烙铁”,俗称烙铁头。蝮蛇具有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皮肤随周边环境变换;攻击时迅如闪电,口之前端长有两颗尖利毒牙,可以杀人于顷刻间。
晋人郭璞图赞注曰:“(蝮虫)色如绶纹,鼻上有针,大者百余斤,又名反鼻虫。”马昌仪所撰《古本山海经图说》中选有明代蒋应镐《山海经本图》:临川悬崖,水中长起一株大树,身躯侧弯,枝茎散开,冠盖庞大,叶如风车。一条肥腴的蝮虫头向下,蠕动身躯。背上有别针式的脊椎,腹下细腿无数;头部上下长有细针,颌后有长刺,鼻子上方,突出一根长刺,伸吐的舌头略短,眼睛略圆而有神。
乍看起来,蝮蛇如龙,游走之间,神态悠然。不似捕猎,像是在水中楼阁间闲庭信步。
蝮蛇的毒液可以杀死一头犀牛和大象。平时以鼠、兔和小型蜥蜴为食。极少主动攻击人,只有个己生命受到危险时,才会勃然一击。2个小时内得不到救治,轻则身残,重者丢掉性命。
于人而言,蝮蛇之毒至今没有特别凑效的药,注射抗毒血清似乎也不大奏效。时至今天,这种凶猛的毒蛇几近绝迹。直到近年,蛇类专家才在四川或福建发现了为数不多的“烙铁头”。从生命长度来看,在莽苍大地、沼泽河流和丛林危崖之间,蝮蛇和人至少并行了六千年。可惜的是,这种古老的蛇种,在人类人口愈发壮大的今天,却濒临灭绝。这对于畏惧毒蛇的人来说,不知道是幸运还是悲哀。
4、鹿蜀
经文曰(《南山经》):“杻阳之山,有兽焉,其状如马而白首,其文(纹)如虎而赤尾,其音如谣,其名月鹿蜀,配(佩)之宜子孙。”
鹿蜀经常在各类上古神话传说中出现,或是神仙驾乘,或是天庭职司。从其外形及脾性看,鹿蜀本就不是人间俗物。杻阳之山,应当在今福建一带,明崇祯年间闽南地区有人曾见过鹿蜀。
鹿蜀的长相像马,有健壮的身躯,善跑的本能,头部为白色,一身纹路比老虎的斑纹更为华美。扬着红色的尾巴,成群聚居,在山冈和草地上扬着强健四蹄,如雷奔腾。时常会前身直立,鸣声犹如唱歌。晋人郭璞图赞说:“鹿蜀之兽,马质虎文(纹)。驤首吟鸣,矫足腾群。佩其皮毛,子孙如云。”
这显然是以动物为神的图腾崇拜。人类从来就相信,大地上每一个神奇之物都对他们本身的物质需要和精神抚慰具有无以伦比的作用。神仙和异兽不仅是一种想象中的万能之物,且还是对人生命及现实欲望具有拯救、佐佑和增益等功能。因而,对于那些神性的兽类乃至其它奇妙事物,一方面敬畏有加,一方面又渴望借助它们的神异特质,为自己的欲望和利益服务。
鹿蜀显然是其中之一,骏健的形体,美丽的造型,乃至悦耳的鸣声,都使得人依此类推产生想当然的崇拜和幻想。直到明代,人们还相信,将鹿蜀的皮毛佩在自己身上,可以宜子孙——从这一点来看,鹿蜀的繁衍功能是受人青睐和羡慕的主要原因。人们对鹿蜀这一特性的强化,实际上反映和体现的是,在以人口为主要力量的小农经济社会中,香火流传,多生多福的人本主义观念。
明代蒋应镐图本中的鹿蜀形象,头部像马,躯体和四蹄都像虎,尾巴也像马。清代吴任臣《增补绘像山海经广注》中的鹿蜀完全像马,长毛,长脸,连四蹄都是马状。明代胡文焕格致丛书《山海经注》中的鹿蜀也像马,只是斑纹较重。清代汪绂《山海经存》的鹿蜀彻底变了模样,状似麒麟,又似虎,浑身鬃毛,长尾翘起,四蹄指爪突出而锋利。
明清两朝,蜀奇迹般地经过了一个从神到兽,再从兽到神的过程。这大概和人对鹿蜀的认知态度有关,也和鹿蜀在视野消失和物种灭绝的事实有关,因为人类总是忽视和轻视存在的,时常尊乌有者为神。这是人的自然习性,源自灵物崇拜,也是至今不改的传统习性。
5、旋龟
经文曰(《山海经·南山经》):杻阳之山,怪水出焉。而东流注于宪翼之水。其中多玄龟,其状如龟儿鸟首虺尾,其名曰旋龟,其音如判木,佩之不聋,可以为底。
从经文看,旋龟和现存的大部分龟没有太大的区别。东流宪翼之水,当是南海或其某个较大支流。杻阳之山,应是今福建闽南一带。或许这种龟较为普遍,不惟东海与福建等地。其根本形状没有脱离龟类大致范畴,只是头部较其他同类稍长,伸出后像是鹰首,虺尾也没有太多的惊奇,也还是比其他龟类稍长并弯曲些罢了。
可惜的是,经文及后世注者都没有说出旋龟形体大可到什么程度,或者最高体重。使得旋龟在现在人的想象不得要领。但旋龟的神性是不容置疑的。《拾遗记》载,大禹治水时:“黄龙曳尾于前,玄龟负青泥于后。”也就是说,旋龟也曾是治水功勋,大禹麾下的神兽之一。旋龟的鸣声也很奇特,原经文说“音如判木”。其中的“判”是利器砍剁木材之意,还是以木棒敲打木棒发出的鸣声呢?
其实这些都不重要。后世《山海经》注释者也多歧义,或是误抄。胡文焕图本说:“玄龟,其状鸟首虺尾,音如破水之声,佩之令人不聋。”其中的“破水之声”不难理解,龟在水中游弋,必定会化解水之阻力,发出声音,其声应当是沙沙的,视速度和水域而定。至于这一形容,更多地出自人类自身的水中经验。
人总是迷信神兽的无所不能,身上的鳞甲和皮毛,甚至骨肉和鲜血,都具有许多奇妙功能。因旋龟音如判木或破水,便妄图把这一显著功能移植到自己身上,避免患得耳聋等疾病。这种利益要求尽管多是心理作用,但也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人在利益追求上的某些畸形意识。
现存旋龟绘像主要有三,胡文焕本之旋龟头部更像鹰,样貌较凶,四肢粗而肥壮,尾巴长而弯曲。清代毕沅《山海经图注》原本中旋龟体型肥大,甲壳厚实,四肢肥壮,头部如鸟,紧连肉躯。蒋应镐本图水流湍急,礁石凸起,旋龟在水中浮漂,体型较小,一前一后两只鸟头旋龟,在激流中前后呼应,神情如活,栩栩如生。
6、类
经文曰(《南山经》):亶爰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狸而有髦,其名曰类,自为牝牡,食者不妒。
类似乎是果子狸的先祖,抑或就是。类还有一个名字叫灵狸。长相像是野猫,头上披着一撮柔顺长毛。且雌雄同体。这一神兽更多地带有人类自身的幻想色彩——牝牡同身,在远古,繁衍能力是决定族类兴衰的重要因素,类的“自产”特性,使得动物省却了寻找配偶的麻烦与同类相戕的不必要牺牲。
明代胡文焕山海经图本说:“亶爰山有兽,状如类,有发,名之曰类,自为牝牡,食之而不妒。”杨慎注解说,云南蒙化县有此兽,当地土人称为香髦。《列子》说:“亶爰之兽,自孕而生,曰类;河泽之鸟,相视而生,曰鸸。”郭璞图本赞曰:“类之为兽,一体兼二。近取诸身,用不假物。窈窕是佩,不知妒忌。”
以上这些,可能是想当然的猜测。雌雄同体的野兽肯定会位列仙班,造神者在甄选和“封赏”时,必定会将那些身怀异能,人所不及者作为首选。类的自孕自产,符合人神通用理想标准。从明代、清代的《山海经》图本上可以看出,在漫长的文化、习俗及信仰史上,类首先是灵兽,表现上尽量突出类的神性特征,多为人面兽身。从其习性和俗世功用看,类最大的效能是替人嫉妒天性。郭璞之“窈窕佩之”更有意味,其意可能是,吃了类的肉,就不会再生嫉妒之心,即使吃不到类的肉,妇女们佩戴上类身上某些皮毛及骨头等等,也可以消除同类间的嫉妒之心。
这其中,蕴含了一个朴素的哲理,即,同性排斥。在情感和物质上,心灵乃至灵魂当中,妇女的妒心当高于男性。由此,也从另一方面证实了女性别于男性的某种与生俱来的生物本能。
7、九尾狐
经文曰:“青丘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
九尾狐是妖艳的象征,因为有九条尾巴,人还将它作为生育力极强的神兽来崇敬。只是,九尾狐的名声比较糟糕,它们的狡黠、善变和灵性,尤其是令人反感的食人(暴力)习性,听起来有些胆寒。但是,人也会吃掉它们,并且会不受任何巫术和蛊毒的侵害。反过来说,九尾狐肉可能还是所有巫术及蛊毒的克星与解药。
人对九尾狐的情感是复杂的,一方面把它们当作某种象征和暗示,另一方面又惧怕被九尾狐捕捉而食。这几乎是远古时期人与动物既对抗又合作的矛盾揭示。关于九尾狐及其他狐狸的传说久盛不衰。传说,大禹治水日久,顾不得个人大事。一次,路过涂山时,听当地人歌谣,说,谁要是看到九尾狐,就可以称王,谁娶了涂山的女子,谁就可以家道兴旺。
接下来的事情可想而知,大禹不但娶了涂山女子女娇为妻子,且成为了夏代的开国之王。由此可见,尧舜禅让等一系列远古美谈与实际情况出入甚大(据《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汉代时,皇帝及臣子们也都迷信九尾狐乃是对王者的某种警示,且还是长寿和祥瑞、多子多孙的吉祥神兽。并将九尾狐、蟾蜍、兔、三足乌等刻绘在石像上。
在传说当中,九尾狐有着“令人爱怜”的叫声,如婴儿啼哭。半夜时分,从梦境惊醒的人一般都会信以为真,若妻室携幼儿正在赶路,夫肯定会跳将起来,举着灯笼,沿山路寻找——但大多数的人不会上当,于半夜时分出门,以自己的生命和肉体向九尾狐献礼。
祖父及一些老人在世时,总说狐狸、蛇等都很容易成精成仙,且言之凿凿。并一再对我讲:咱村后里沟(形容山沟深长)就有狐狸成精了,时常有人看到一个身穿蓝布衫的妇女,胳膊里挎着个篮子,从后里沟出来,到供销社买东西,然后原路返回。爷爷说,后里沟除了狼和野鸡,不常见的狐狸、蛇和松鼠、狼、野鸡和山猪外,根本没人居住。再说,山后十里外的外县村庄人绝不会舍近求远,到咱这买东西的,且很有规律,平均半个月一趟。
还有一个故事:邻村一户人家把房子盖在远离村庄的地方,四边都是山冈,茅草一人多深。其子常一人在新房睡觉。日久,消瘦不堪。巫婆作法,说是有狐仙祸其儿子,取其精髓,以助修炼。并教方法说,其父代替其子睡下,等半夜有动静时,即翻身,拿银针刺之。次日夜半,门栓响,门开,其父一跃而起,拧开手电,甫见一美妇袅婷而近。其父大喝,银针刺出,美妇惊呼。转身就跑,其父开门狂追。至一乱草冈下,美妇倏然不见。
诸如此类的故事和传说,在乡下比比皆是,但不是为什么,近些年来少了许多。关于九尾狐及其家族的美丽情事,如今只能在《山海经》《聊斋志异》等书籍间体味了。古人称女子至美为“狐媚”,看起来,狐狸的美,是人所不及的,或者说,人的最美形态,也还是以狐狸之态为标准的。
8、灌灌
经文曰(《南山经》):“青山之丘,有鸟焉,其状如鸠,其音若呵,名曰灌灌,佩之不惑。”
从声音判断,灌灌鸟干脆就是斑鸠。在乡间,这种鸟似乎很常见,尤其下雨天,到处都是他们呵呼的声音,从这面山坡传到另一面山坡,小孩子们听到了,异常的兴奋。大人们的第一反应是谁在吵架。
但在《山海经》中,把这种鸟的肉放在火上烧烤,味道特别鲜美;将其羽毛佩戴在身上,就不会受到蛊惑。诗人陶渊明有诗说:“青山有奇鸟,自言独见尔。本为迷者生,不以喻君子。”郭璞图本赞曰:“厥声如呵,厥形如鸠。佩之辩惑,出自青丘。”
仔细想来,人对灌灌的这种认知和赋予,其根源可能出自巫术传统和自然灵物崇拜习性。J。G弗雷泽说:“巫术与科学在认识世界的概念上,两者是相近的。二者都认定事件的演替完全有规律和肯定的。……它们用对于未来的无限美好的憧憬,去引诱那疲劳了的探索者、困乏了的追求者,让他穿越对当今现实感到失望的荒野。巫术与科学将他带到极高极高的山峰之巅。在那里,透过他脚下的滚滚浓雾和层层乌云,可以看到天国之都的美景,它虽然遥远,但却沐浴在理想的光辉之中,放射出灿烂的光华。”(《金枝》)
而在古老的中国,从一开始,我们的先祖就诞生了许多从时日到季节、从人到物的“顺势”原则的诸多法术。从动物到人不过是其中“逆势原则”的一种。因而,将不常见和不符合自己审美需要的动物不同程度地赋予神性和特异功能,从而使得人与自然之间的互补更具有合理性。由此,《山海经》通常被认为是巫师及灵语集大成者,就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灌灌鸟也其他神兽及仙鸟一般,被人赋予了某种神性。但在造神的同时,人还要不断地推翻和杀掉神灵,将它们的血肉及皮毛最大限度、且精确妥善地“为我所用”,使之成为人类生活及情感、信仰的重要组成部分。《山海经》其实就是巫师代代相传、相互借鉴的灵语、法术和神话总集,反映的是先民与自然及其与其他生命之间的关系史、信仰史和生存斗争史。
9、彘
经文曰(《南次二经》):“浮玉之山,有兽焉,其状如虎而牛尾,其音如吠犬,其名曰彘,是食人。”
彘是一种人面兽,食人。长得像老虎,尾巴像牛,声音像狗叫。这种兽类在古代或许和狌狌、白猿等真实存在过。或者干脆就是某种象征,用来恐吓那些不信服苍天及不尊敬和忠于王者(酋长、首领)的人。通常,“忠”是任何一个王者对其臣子人民的第一要求和最终要求,尽管这一品质要求在后来分化成两个极端,要么“愚忠”到底,要么以“忠”的名义淘汰真正的精英。
其实,无论是远古还是现在,人最怕的,可能是被他物所食。人有思维,也时常把其他的动物宰杀掉,以前是连毛带血一起吃,现在是剥皮掏内脏然后烹煮或烧了吃。人目睹此景,已然不觉得残忍和不妥,而一旦自己如此这般被他物所食,必定会恐惧莫名。
因此,彘的象征意义和威吓作用重于实际存在。除此之外,彘还是大水的象征,这一蕴意似乎有些牵强。在人的直观印象中,食人的彘当是生活在天庭或者深山之中,距离大水很远,其最大的可能是:彘能够感觉到暴雨将临与山洪将发,叫声凄烈,叫人惊惧。多次应验之后,人便会从彘的吠声中预知灾难。
后世注者对彘的认识和理解似乎没有太大的改变,无非两种形状,一为虎身牛尾,二为人面如猴四耳,虎毛牛尾。前者可能基于现实认识,后者是附会想象。《事物绀珠》记载说,在湖州浮玉山有长彘,样子如猴,四耳,虎身牛尾——这类彘,看起来像是实际存在过,但更像是述者对某种猴类的惊鸿一瞥,而联想成型的。
许多的神兽或许都是巫师想象或某种梦境、超验经历的结果,但在人心中,很长一段时间内是确信无疑的。在西汉,吕雉所制造的“人彘”可以说是人类酷刑当中的登峰造极之作,也是人性恶最彻底的体现。《史记·吕太后本纪》记载说:“(吕)太后遂断戚夫人手足,去眼,煇耳,饮瘖药,使居厕中,命曰‘人彘’。”
女人的嫉妒心和报复心往往会超出想象,吕雉如此对待戚夫人,显然是嫉妒淤积的结果。我有时候突发奇想,若是刘邦生前令人捕捉到“类”,勒令吕雉吃下,他心爱的戚夫人会不会躲过这场人道主义灾难呢?这显然是一个莫须有的假设,“类”与“彘”同样是乌有的,如果有的话,吕雉就便不会再将“断手足,去眼,煇耳,饮瘖药,使居厕中”的戚夫人命名为的“人彘”了。
10、蛊雕
经文曰(《南山二经》):“鹿吴之山,泽更之水出焉,而南流注于滂水。有兽焉,名曰蛊雕,其状如雕而有角,其音如婴儿之音,是食人。”
将这种神兽称作猛禽更合适一些。在我的猜测和想象中,蛊雕最大可能是巫师饲养之物,整天端在手上或放在肩上——尖嘴长爪的蛊雕,目光邪恶,黝黑的翅膀扇动着神秘的恐惧。巫师的这种造型,对普通人来说,肯定是一种无形的威慑力量。
但蛊雕似乎和前面写到的“彘”一样,是先民们敬畏的神兽之一,敬畏的原因无非是它们具有不可抗的神力及食人习性。在远古,人就开始用各种方法来防止自己受到其他更强大动物的伤害。弱小者永远处在食物链的最底层,人战胜更强大的猛兽之后,在满足肚子需求之后,就一定要驯服,依据各种动物不同特性及“特长”,用来为自己的生存发展服务。
蛊雕似乎从来就不是直接为俗世人群服务的一种神兽,这些长相像是鹰或者雕、隼的高空猛禽,因为翅膀,可以瞬间百里,来如闪电,去如飞鸟。而没有飞行能力的人,只能被袭击中寻找躲避不受伤害的办法。而巫师们恰恰利用了这一点,就像电影《凡赫辛》中对付长着巨大翅膀,在乌云笼罩或黑夜时对人突然袭击的吸血鬼一样,人一旦将之驯服,为我所用,那么,这个人肯定会在同类心目中威信大增。
“以力为雄”是最原始的暴力崇拜,也是底层者在艰苦险恶生存环境中得以出人头地的唯一法宝。智力更内在,而暴力却活灵活现,可以亲眼目击,产生强烈的视觉效应和心理震撼的。
蛊雕对人的俗世功用似乎仅仅如此,但从中可以看出,很早之前,先民们就已经认识到了“杀心”“驯心”的重要性,这可能是最早的“意识形态”垄断方式了。还有的记载说,蛊雕身子如豹,头上长着一只硬角,嘴巴像鹰喙,鸣声犹如小孩啼哭。胡文焕《山海经存》这样的状绘,使得蛊雕形象更为勇猛可怕,更有助于威慑其他人。
11、凤皇
经文曰(《南次三经》):“丹穴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鸡,五采而文,名曰凤皇,首文曰德,翼文曰义,背文曰礼,膺文曰仁,腹文曰信。是鸟也,饮食自然,自歌自舞,见则天下安宁。”
凤皇即凤凰,其故事和“外延”至今耳熟能详。幼时,母亲就对我说过几个包含人生哲理的民间谚语:落架的凤凰不如鸡。家有梧桐树,不愁凤凰来。载得好梧桐,凤凰自来仪。等等。有些年,在乡下看别人家的婚礼和葬礼,吹鼓手们坐在红色或者白色的布棚里,鼓着腮帮子,眼睛胀大得就要突出眼眶,手里捏着细小的笙管和唢呐,滴滴答答吹奏《凤求凰》《百鸟朝凰》《凤来仪》等曲子。
龙与凤在民间受众最广,“吃水”最深。凤凰从朝廷到草民,都在使用凤凰来演绎故事、制造谚语。在朝廷,凤凰“五德备至”,是祥瑞、天下大安及富贵的象征,更是命中注定和“君权神授”,是在人间和天庭都适用的富贵标志与神意体现。在民间,凤凰更多的是一种渴望,一种从无到有、从底层到庙堂及俗世荣华的通天阶梯。
这两者之间唯一共同点,一是抓住了既得利益者“天命所归”,享受富贵的心安理得,二是无限度地勾起了贫贱者“飞黄腾达”的功利幻想。此外才是人所共同渴望的“平安”“吉祥”和“和平安定”的生存观念。凤凰实质上是对个人高贵品质的暗示和教谕,乃至在世俗中树立的道德标准及华美参照。
在古代,凤凰与龟、麒麟、龙并为四灵(《礼记》),凤凰预示的天下安宁是每一个都期望的,龟是长寿的象征,麒麟的祥瑞和勇猛,龙的矫健和上天一致的赋予,凤凰的五德昭示,使得这些吉祥神兽受到了一代代帝王的尊崇。利己则颂不仅是皇者的统治要求,更是每一个人的天性及内心要求。
许慎《说文解字》注解说:“凤,神鸟也,天老(黄帝时大臣)曰:‘凤之象也,鸿前麟后,蛇颈鱼尾,龙文龟背,燕颌鸡喙,五色备举。出自东方君子之国,翱翔四海之处,过昆仑,饮砥柱,濯羽弱水,莫宿凤穴,见则天下大安宁。’”《论语纬》更形象地说:“凤有六象,一曰头像天,二曰目像日,三曰背像月,四曰翼像风,五曰足像驰,六曰尾像纬。”
小时候,老人们也常说,在清朝以前,龙和凤为皇家专有,平民及臣子若是戴用,便是谋逆,砍掉脑袋不说,还要杀光九族。
《抱朴子》以“仁义礼智信”说凤具五形,且五色,看起来是有些叫人不悦的穿凿附会。郭璞山海经图赞,也只是依据原经文之意,以四言诗括之,没有自我的创造性的认知。可见,凤凰是被“儒化”了神禽,与龙相对,牝牡衔接,成为了一种皇家文化的象征,无所不能;且天赋其权,生杀予夺,盖出一心。舞台上,如此这般的戏曲比比皆是,几乎每一出涉及帝王将相,都有身穿龙袍凤冠的皇帝及其配偶,在人间的舞台上咿呀作声,忸怩作态。
不仅如此,在乡下,关于皇帝及其臣子嫔妃的演绎俯身皆是,讲述者眉飞色舞,口舌生津,满面激越与羡慕。一些走街串巷的算命者,也常以古人旧闻言当今之人,为寻常百姓及公门、商界人士卜算命运。若是谁家孩子成绩优异,最终“货”于公门了,便以凤或龙、虎、麒麟等祥瑞神兽誉之。
在乡村,以凤字为女孩取名的人比比皆是且至今绵延不衰。用百度和谷歌搜索,至少也有百万条之多。且还不算那些没被输入的,或者名不见经传的民间凡女子。还有那些银器、布匹、服装及各类饰品,无处不见凤凰。凤凰对民族内心的深入程度,已经成为了一种文化现象和民族信仰中的显著特征。抛却其中的专制色彩与唯心色彩,凤凰应当是世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俗世生活要求及人生理想典范。
旧年的忧伤
每次回到乡村,都会看到现在和过去的人们——日复一日的生活让他们眉头光洁或者皱纹满面,污垢在指甲甚至额头上。其中,有一些人不在了,阔大的山间成为了他们最后的灵肉居所——我感到忧伤,活着的一如既往,抡着橛头向田地讨食,或者背着行囊,到城市打工;死去的万事皆空,一些黄土迎接并掩盖了他们的灵肉,随手插下的柳枝偶尔会长成柳树,与无边茅草一起,矗立在太行山南麓的皱褶山地,风吹雨打,无限怅茫。
两边青山依旧,曾经的土石公路铺上了柏油,路边的田地总是晃动着戴草帽的人影,旧了的村庄不断崛起新房——显赫的半边楼在梧桐树或者杨槐树的掩映下,向同乡们传达(显示)着主人家的勤劳和富裕。还有一些突突而奔的大小机动车辆,呼啸而去又呼啸而来。一个人走在这些人和事物之间,感觉陈旧却又繁杂,简单而又丰裕——毕竟,这是一群人生存的地方,一群人生活的习俗和外在形式——很多年前,我也在这里,容身的村庄毫无新意,但每一个人都习以为常,乐此不疲。
站在最高的山顶,从5里外的石盆村开始,整个村庄就像一个巨大的“北”字,其中,山峦叠嶂,奇峰横起,鸡鸣犬吠充耳相闻。5岁时的一天,忽然看到代课多年的张老师,牵着母亲衣襟,央求她给老师说说,让我早点上学——我太喜欢读书了,不是少具大志,只是异常羡慕那些会在路边石板上写字相互咒骂的孩子们——不会的字可以用汉语拼音,其中还有不少粗俗俚语,虽然歪歪斜斜,但给人心理的打击力量一点都逊于张口就来的大人。
学校在2里外的砾岩村,一排青石房屋,窗棂上的马头纸随风飘摇。代课的张老师门牙很大,抽烟很多,上自习课的时候喜欢打瞌睡。第一天,我学到了“a、o、e、y、w、u”和“1、2、3、4”,看到了语文课本上鲜花簇拥的北京天安门。下课时,什么地方都敢去,就是不敢到十米开外的龙王庙和猴王庙去玩——它的院子里长着好几株巨大的核桃树,个个冠盖庞大,枝叶繁密。即使夏天,那里也格外阴凉,有一次和几个同学大着胆子趴在窗棂上朝内观望,一股阴森之气凭空而来,神情诡异的泥胎高大威武,目光炯炯——尤其是右边的龙王庙,花梁上还挂着一条金色长龙,尖利的指爪上还挂着两个样貌猥琐、惨不忍睹的男人,鲜血凌空滴落。
母亲说:那个人不孝顺,虐待爹娘,老天爷就让龙王把他抓走了——这大概是最简单的传统教育了,对我震动很大。但很快又抛掷脑后,还没学会几个字,就开始用拼音在路边的石板上骂人了——每天晚上,本村的伙伴们啸聚一起,与砾岩村的孩子们打仗——以土块、石块和树条作为武器,相互抛掷和抽打,沾了便宜就跑,吃了亏心有不甘,谋算着如何报复。特别是有月亮的晚上,我们跳得更欢,还没变声的嗓音,伴随着南面山上的阵阵狼嚎,在沟谷的岩石上跌宕。有一次,我用一根杨树枝条抽在了砾岩村的张亮身上,一道红色的血迹蚯蚓一样隆起。
进入二年级,老师姓曹,有一个在乡里当官的亲戚,村人都很敬他,他也总是神采飞扬。有一次,别的同学打我,母亲找到学校,让他管管那些打我的同学。不知怎么着,姓曹的老师发火,母亲气急,到教室拿了杌子和书包,牵着我的手说再也不上学了——我不行,哭着说还要上——禁不住哀求,没过几天,母亲又把我送了回来,还给姓曹的老师说了不少好话——到四年级,我彻底脱离了曹老师,转到了刘老师门下,他很和蔼,教学也很好。但还是改不掉顽皮的毛病,不管上课下课,总是喜欢和同学们嬉闹打架,有一次,和西沟村的一个女同学翻脸,相互对骂,脏话迭出——到五年级,夏天的一天,不知怎么着,忽然对一个姓张的女同学有了好感。
这时候,小学校搬到马路边,紧接着大队部、戏院和供销社——经常拿了家里的鸡蛋换糖吃,供销社的老人笑眯眯的,两根手指之间夹着纸烟,前额的头发一律向后梳——没过多久,我才知道,他就是被我用树条在背上抽了一道血痕的张亮的父亲。大队部的门经常开着,支书和主任每天来,坐在满是灰尘的桌前抽烟聊天。有一年架电线杆,戏台旁边架了好几口大锅,电力局的工人在那里吃,村里几个干部也在那里吃,有几次,我还发现他们的孩子和老婆,也都端着热气腾腾的大碗。吃得满头大汗。听很多人说,西沟村一个闺女看上了电力局来帮助架电线的一个小伙子,整天跟着人家满山满河沟地跑,寸步不离——几个月后,通电了,有一次放学回家,看到她坐在路边的石墩上哭,浑身颤抖,眼泪汪汪,连我也忍不住跟着一起悲伤。
再后来的初中,在5里外的石盆村,一排石头房子四周,围绕着一些旱地和好多棵核桃树——我和喜欢的张姓女孩子、表弟海军、好朋友晓民、建民和二光等人,同一天扛着杌子,背着书包到那里上学。与此同时,也看到了并同学三年,叫我喜欢,后来又演变成暗恋对象的女同学曹菲。她家在石盆村,十几分钟就是一个来回。而我们这些被石盆村习惯称作“山里人”的孩子们,夏天时间长,可以早去晚归;冬天则要住学——但学校根本就没有宿舍,学生们都住在石盆村的亲戚家。
第一年冬天,我和晓民住在爷爷的亲妹妹——我的姥姑家,也就是曹菲所在的村庄。闲置的房子很冷,晚自习回来,躺在冰冷的被窝里,可以清晰听到老鼠奔跑和自己牙齿打架的声音。那年,我13岁,还尿了一次床,湿漉漉的一大片,因为羞耻,没敢把被子拿出来晒。后来转移到与曹菲的村庄隔河相望舅舅家,中间是乱石的河滩,夏天下大雨,河水泱泱,有几次还冲掉了村边的几座房屋。那时候,很少人家买了黑白电视机,有些同学晚上逃课,到别人家里看电视剧《杨乃武和小白菜》。后来,我转移到小姨家去住,因为离家远,母亲曾多次交待说:中午可以到两个舅舅和小姨家吃饭,但我不想去,即使饿得肚子叽里咕噜乱喊。
有几次饿得挨不住了,到东沟桥边的一个小卖部赊帐买饼干吃。店主是一位老太太,个子很矮,脸皮发皱,认识我母亲及其他亲戚,对我很放心,天长日久,我在她那里欠帐达50多块钱——不敢给母亲说,有一次她遇到母亲,说了我欠帐的事。母亲很生气,付了钱后,带着我往回走,唠叨了5里地还没结束,吃饭的时候还在说——心里特别痛恨那个老太太,后来再去,就是不到她那里买东西;也曾发誓说;等我长大,我会拿一大摞钱,把她的小卖店全部买下来,自己吃不完,就扔到河滩里。
接下来的事情,仍旧在学校——初一下半年,姓张的女孩子辍学了,我难过,幸好她家和我们村庄离得不远,偶尔还可以看到。有一年深秋时节,北风浩荡,大地萧索,到处是飞舞的黄叶。我放学回家,在村口,蓦然看到她背着一大堆枯干了的玉米秸秆,从河沟上来,脸色通红,美丽的大眼睛洋溢着大面积的尴尬和羞涩。我心疼了一下,隐隐觉得,她不该这样的——忍不住低下头来,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老师大都是本地的,中专毕业,因为是跳出了农门,人前人后,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骄蛮之气。唯一的一位女教师来自不远的外地,不能说美,也不能说不美。有一次,一个男同学到班主任办公室问问题,却发现两个老师在屋里热烈拥吻——回来就说给我们听。不管他人心情怎样,我是激越的,甚至很羡慕——那时候,我已经在暗恋曹菲了——趁无人之际,把一张纸条夹在了她语文课本里——我原以为她会懂,没想到她把纸条交给了班主任,让他在课堂上大肆演说(痛斥)早恋或者恶作剧行为的危害性和不道德——对于早恋,我是有好感的,而后面的“恶作剧”我不以为然——因为我是真心的,没有一点虚假,怎么可以冠以那么难听的一个名字呢?
这一事件,让我迎接到了人生的第一次打击——曹菲不但没答应,而且若无其事,慢条斯理,欢乐得像是一只小鸟,正好与我的痛不欲生、心如刀割形成鲜明对比——这令我尴尬、沮丧甚至愤怒。但冷静下来想,似乎也知道曹菲决绝的理由:一是她本人根本没觉得我好;二是家境问题,这在以利以权为婚娶为第一要素的乡村,肯定不合时宜;三是曹菲一心用功学习,鲤鱼龙门,而使她无暇顾忌,或者不屑于此。
她的选择功利而实用,恰恰与我喜好空中楼阁、雾中看花、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个性和人生境遇截然不同——最要好的同学还是先前的那几个——但后来几乎都变了,晓民不近人情,斤斤计较,有一次,武安的几头黄牛翻过山岭,跑到他家玉米地里,晓民看到,用石头砸掉牛角不说,还把牛内脏砸成重伤,赶回去没几天就死了。二光正在暗恋一个女孩子,总是晚上把我叫来,帮他写情书;两个人躺在一面大木床上,我说他写——有一次,我到邢台或者沙河,还拐道给他送过一次情书。周末,和同村的建民到后山,一边说话一边砍干枯的树枝,有时候也闹矛盾,但没过多久,就又和好如初。
时间过得真快,春节一过,就是16岁了,命运前途成为最迫切和最再现实的问题。中考之后,建民、曹菲等人考上了重点中学,个个志得意满,不用大人们说,连我自己都觉得低人一等——后来到沙河老城的一所中学上学,各方面都很好,但没过多久,我至今不知道为什么,有一个性格野蛮的男同学总是欺负我,一天晚上下了晚自习,他把我堵在教室里,挥着拳头要揍我,千钧一发之际,一个家在西毛村的杨姓(忘了名字,很对不起他)男同学站在了他的面前,警告他不要欺负山里来的同学。这使我很感激,到现在仍不断想起他。我与曹菲虽然分隔两处,可我还一门心思暗恋着——有一次,坐车几十公里,又步行了十多公里,到她所在的中学去看她——但又不敢,只能在门外徘徊。其时,夜幕降临,大地沉重,次第的灯火与满天星斗交相辉映。
两年后,几个同伴同学相继结婚了,表弟是其中之一。我也去帮忙,一个村庄一个村庄,挨门挨户借碗筷、盘子、桌椅等用具。还有几个男女同学,大都十八岁——我不以为然,母亲却总是说:看人家谁谁谁多有本事啊!这么小就结婚了,你呢?我反对说,这有啥了不起的,我肯定打不了光棍!娘说,就你那个好吃懒做,不会挣钱只会花钱的样子,谁会给你当老婆?——这话虽然狠,但母亲是有根据的。我生性懒惰不说,还欠了好几千块钱的外债——其中一笔,是为了一个人(除了我自己,还有另外一个当事人,他人至今不知道),其中一笔是离家出走导致的。
1990年冬天,爷爷去世了,父亲号啕大哭,我却没流一滴眼泪——不是我不悲伤,而是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悲伤。办丧事的时候,请了吹鼓手,放了一场电影。下葬的那天,老舅和来自石盆村的后代指责母亲对爷爷不孝顺,勒令母亲下跪,以示惩戒。我穿着孝衣,跪在灵篷中,听到急忙跑上来,见有人欺负母亲,大吼一声,冲上去就要拼命,是大姨把我拦住了。后来又觉得母亲不对——给老人下跪是应当的,但事实上是,他们要母亲向他们下跪。这是带有侮辱性质的——母亲并没有不孝顺爷爷奶奶,这一点,到现在我仍敢拍着胸脯对着爷爷奶奶的坟头说。
埋葬了爷爷,日子一如既往,我的境遇丝毫没有改变。1991年冬天,我在山西左权亲戚家,太行山南麓的大片地域又降下一场大雪。母亲风尘仆仆地跑到山西,直接把我送到沙河,参加体检。没过几天,我就领到了崭新的军装军被。从沙河乘车到石家庄,再转乘69次列车,越过已经干涸了黄河、朝代的西安和撒满月光的秦岭,在河西走廊西端,甘肃和内蒙交界的巴丹吉林沙漠边缘安下身来。这时候,曹菲还在学校读书,我写了好多信给她——但都泥牛入海,杳如黄鹤。
第二年春节回到家,拐弯抹角地打听到,曹菲还没有出嫁。一年或者两年后,等我再次回家,曹菲已经嫁人了——至此,我的乡村生活从精神意义上真正地结束了。从离开的那一天起,我就暗暗发誓:宁可死在他乡,也不再回到村庄。这显然是气话——事实上,我总是想回去看看——古老而蓬勃的村庄几乎没有什么改变,人还是那些人,物还是那些物,只是多了一些趴在雪白胸脯上吃奶的婴儿;山顶掠过的风,下过的雨依旧在山顶和沟谷,绿色的植被丰茂浓郁。第一次回去,表弟有了第一个儿子,第二次回去,那些考上中专的同学们都毕业了,在各个学校当了人民教师,一个个神采飞扬,牛气冲天;第三次回家,曾经要好的同学晓民死了,是在乘车时,不知谁携带的电雷管和炸药突然爆炸开来——20多人身体被撕开,尸骨分散各处,晓民也只捡回一块发黄的头皮。
那些天,我正好在家,头两天还和晓民一起,帮着建民家盖房子,第三天下午,听到他乘坐的那辆客车爆炸的消息;次日晚上,还被一个大爷半夜喊起来,和很多人一起,趁夜抬着他的棺材,埋在他父亲坟前;第四次回家,同学二光离开了曾经的对象,和嫂子一起生活了。我觉得可惜,那么好的一个女孩儿,他怎么就能忍心呢?还有一个同学,烧砖时不慎被砖机搅断了一只手臂。
还听说一件事:临村一个光棍,早年花5000元买了一个贵州媳妇,过了好几年,据说还很恩爱,生了孩子,谁也没想到,秋天时候,她却带着两个孩子偷偷跑了;第五次,正逢石盆庙会,母亲让我去看看大舅,我怕大舅训斥,一直没去,乘车到兰州,打电话回去,却听到大舅从房上摔下死了的消息;想起大舅对我和我们家的好,忍不住后悔,泪流满面。第六次,我的身份彻底发生了改变,至此,我从世俗意义上离开了那座村庄;而74岁的奶奶却病了,我和表弟、姑夫一起带她去第二十冶医院查看,说是晚期胃癌。这一次,同学二光也患了食道癌,奄奄一息,我去看他,他笑笑,什么话也没说。
又过了三年,再一次,又回到村庄,奶奶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了,水米不进,只能靠药物维持生命,但精神尚好。一个月后,我离开,还没回到所在的单位,奶奶去世了。她多次对我说,希望她去世的时候,我能在身边,可是我没有,而是她和爷爷唯一的儿子,我老实巴交的父亲,从卧病在床那天起,就一直陪侍在她身边:喂饭、梳头、擦洗身子和端送便溺。临埋葬的前一天晚上,大雨滂沱,积水成河,也只有父亲和她一直讨厌的弟弟坐在没膝的水中,为她守灵。第二天,把死了8年的爷爷尸骨挖出来,放在新棺材里,和奶奶的灵柩一同,送到离村3里的庙坪上。这一次,二光也死了,此外,好像还有几个人,不是患病不治而亡,就是在煤矿或者铁矿的事故中倏然离去的。
这一年,我到上海上学,圆了多年以来的大学梦,在众多的课程中,最喜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货币制度》和一位女老师教的写作课。期间,未婚妻去了一次,两个人的上海,感觉很快乐,在华联商厦,我给她买了两件白色的连衣裙,从青年森林公园乘轮渡到浦东保税区,又去了外滩、南京路和人民广场、杨浦大桥等地。20天后,她一个人第一次去了我们家,正是五月,帮母亲割麦子,抢救快要旱死的玉米苗。2000年8月1日,建军节,我们结婚,母亲和弟弟也来了。当日,有趣的一个情景是:喝了很多的酒,遇到一个熟悉的女孩子,忍不住当众抱了抱她,连在额头上亲了一下。
从这一年开始,回家的次数多了起来——村庄也好像没什么改变。听到的消息大致如此:女孩子们找婆家要财礼越来越多了,动辄几万以上;有的结婚没几天就闹翻了,男方不甘那么多财礼钱打了水漂儿,变着法子想要回来,暗地里设圈套,直到对方的人身和财产受到相应的损害。一些楼房高高矗立,但都是半边的,感觉就像是一个穿着借来的高档衣服参加宴会的人,有一种说不清楚的感觉——还有一个结婚多年的妇女,丈夫做生意不慎蚀本,妻子哄着把存款转移到自己名下后,一夜之间,带着一双儿女,杳无踪影,至今不见回来。
这让我吃惊,想到了人情、爱情的脆弱和世俗功利的强大——很早我就觉察到:我与那个村庄格格不入——它是浑浊的、浅薄的、传统的和功利性的;我却是激进的、单纯的、悲悯的和注重精神品质的——最近的一次回家,是2005年六月初,草木葱郁,大地流火,好多天不见一丝雨滴,我和妻子一起,带着三岁的儿子,到田里挑水抢救秧苗。母亲在一边看着,很高兴,儿子和小侄女甜甜玩闹,两个孩子很乖,也很快乐。
没事的时候,就到各个村庄转,与以往相比,村庄好像热闹了许多,也时常可以看到一些新面孔——但从他们的长相来看,我大致可以推测出他们的父母是谁;但也有一些人不见了,连一个响声都没有。我第一任的张老师和后来的刘老师也都不在了,还有那个在桥头卖东西的老太太,几位曾经青春飞扬的中学老师现在也都四十多岁了——大多数的同学经年出外打工或者在本地做小生意,有一些富了,有一些穷了,有一些承包煤矿铁矿,还有一些一次都没有再见过。时常听人说,石盆向西的大小村庄,几乎每年都有人在煤矿铁矿丢掉生命,妻子改嫁,幼儿凄惶。
还有,很多的黄昏,我一个人站在自家背后的草冈上,俯首远近村庄,暮色苍茫之中,灯火点点,仰望的苍穹依旧湛蓝深邃,只是好像少了好多星星——就像那些消失了的人,我知道又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还有至今仍还生活在这里的人,他们都好么?这些年来,我时常在内心有一个小小的提议:当年的人,尤其是我的那些同学们,如果可以,找个机会,大家聚在一起——什么都不做,就站在阳光下面,好好看看对方,再好好看看自己。
匈奴及其帝国:在传说的背面
十年前,在山丹路易·艾黎博物馆,蓦然看到一柄匈奴弯刀和一支残缺鸣镝,锈迹斑斑,内里泛红,在不怎么明亮的灯光下,像是层层泛起的黑色肉痂。这两种冷兵器在当世的激烈的暴力体验,已经与那些被它割断的生命浑然一体。可以说,它们的本身就是一种真实的历史,承载自己,也承载匈奴所有的逝者及其亡灵——真相不断损耗,灵魂却会越来越清晰,以致这把刀子真正呈现的时候,只能以沉默的姿势和表情,让每一个看到它的人,忽然觉得了生命的仓促和时间的迅猛。
再后来,与朋友两度登临焉支山。一次是盛夏,牧歌之上,山地浩荡,峰峦迭起。匍匐的青草在无声流水的周遭蓬勃,青翠、柔软得令人心疼。站在任何一座山丘上,极目远望,浑圆的苍穹澄碧如洗,不断飞临的鹰隼发出骄傲、嘹亮的叫声;犹如岩石的羊群,在生死间咩咩而鸣。放养它们的人穿着厚厚的大氅,细线一样的辫梢刀锋一样晃动。
一次是初秋,满山的油菜花黄得铺天盖地,置身其中,就像瞬间跌落在黄金堆砌的梦境。笨拙的旱獭在草丛中奔跑,响亮的云雀一次次把闷头采蘑菇的妇女惊醒。激烈鼓荡风中,耳边一次次响起匈奴古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这歌声有着无尽的悲怆力量,令人不自觉地想起那些曾经在焉支山上纵马奔腾、蹲在牛马胯下挤弄奶水、骑羊射箭、在马背、草丛和雪窝中端坐、抬头望天等典型的匈奴生存风景。
晚上,在一位诗人朋友的书房,我做了一个梦:一个背挎长刀,骑马射箭的人,从一片松树林疾驰而来,马蹄溅起黑泥,一边弯弓射击,嗖嗖的响箭穿过透明的空气……醒来,夜幕漆黑,从焉支山吹来的风灌入窗棂,歌声一样浇澈灵魂。
随手拉了稿纸,我在诗歌中写道:“焉支焉支。小小的匈奴/佩戴焉支的匈奴,风中的闪失/没有人的深夜,羊皮,帐篷和松脂灯/单于那挂马鞭,长过了黎明//似乎是一些赤身的孩子,在马背上/在草尖上,弯弓射箭。他们的叫声和呼喊在骨头里面/然后看见刀鋋和血腥,饮马的河边/纵容的匈奴,携带箭簇、女人、烈酒和胭脂/在突然的风中,沿着雪花的方向/战争。饮酒。做爱。衰老。不知所终。”
匈奴,这是一支饱含苍狼习性、掠夺和杀伐欲望的远古民族,他们在今天的蒙古高原艰难生存、崛起、强盛和败退、乃至消亡,他们的历史就像整个人类的命运,在马蹄和长刀、鸣镝和木车轮番倾轧的高原上,所有的事实都被时间淘洗成了乌有的传说、甚至在不存在的、空气中凝固的雕像。
在内心,在灵魂,我想我一定与匈奴有着某种联系,它不直接,却若隐若现;它无证见,但与我有着神启般的辉映。匈奴人的苍狼习性是群体性的孤傲之诗。夜里,在空旷的河西走廊,四边都是寂静,风中的尘土打疼脸庞。众多的坟冢、墓碑之下,沉睡的不仅仅是当世之人,更多的骨殖和灵魂下面,还是骨殖和灵魂,在不知不觉间,成为遗忘的战利品。
在蒙古高原和河西走廊的每一处,我几乎都能从嗅觉甚至灵魂中找到属于匈奴的气息,甚或触摸到他们的勃勃心跳。但在前人笔墨下,匈奴始终透着一股“被记述”和“被偷窥”的轻蔑与妄断——司马迁却是一个例外,《匈奴列传》摒弃了作为当时的先进文化持有者的优越感,从低处或者对面,记述了自淳维至且鞮侯单于时期的匈奴历史。它是早期汉文化与草原游牧文明的一次自觉比对和映照。
“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曰淳维。”(司马迁),这种说法似乎更贴近匈奴起源事实。至于黄帝战蚩尤时的“趁机南侵的荤粥”,可能是斯时生活在今河北与山西交界地带的另一支游牧部落。
设若司马迁的记载准确无误,那么,在纪元前1600年左右,作为夏桀子孙的淳维及其族众流徙北野、繁衍生存的历程,在今天,很难被猜想出来,由此也可推断,以美色祸乱国家的一代妖后妺喜,也应当与匈奴先祖有着密切的关系。“鸣条之战”后,夏桀被汤放逐南巢,“三年而亡。”其子率众北徙,在今宁夏银川及中卫一带安顿下来。
在匈奴这段历史当中,有两个人的身世和故事扑朔迷离、匪夷所思。其一便是《列女传》“美于色,薄于德,乱淫无道,女子行丈夫心,佩剑戴冠”的妺喜,这个以奇技淫巧乱夏朝纲,令夏桀倾全国之力,造倾宫瑶台与酒池,供其淫乐的“孽嬖”。出身一定曲折离奇,且充满玄幻意味。
如果再将妺喜与匈奴一而贯之的苍狼习性联系起来,《魏书·高车传》“俗云单于生二女,姿容甚美,国人以为神。单于曰‘吾有此女,安可配人,将以与天。’乃与国北无人之地,筑高台,置二女其上。曰‘请天自迎之。’经三年,其母欲迎之,单于曰:‘不可,未彻之间耳。’复一年,乃有一老狼昼夜守台嗥呼。因穿台下为空穴,经久不去。其小女曰:‘吾父处我于此,欲以与天,而今狼来,或是神物。’遂将下就之。”的记载,即是妺喜与早期匈奴密切相关的又一佐证。
另一个是“淳维”。作为夏朝合法继承人,在国破之际黯然率众北走,在亘古荒蛮的塞外之地,若非强力武功,智慧谋略,一个破落的亡国太子,何以能在汤之势力外围,酷烈荒蛮之地引众而生,不至灭绝,且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恢复元气,并频频兵犯旧国、攻杀掠夺,参与中原王朝的政权更替呢?
可惜的是,因为“毋文书,以言语为约束”,淳维到头曼,一千多年的匈奴历史,从来没被详细记载过。若再联系匈奴“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的传统习俗——那么,妖后妺喜与先祖淳维之间,肯定不会是一片空白——在早期蒙昧如初的蒙古高原,妺喜与淳维,一定一起演出过一场至今鲜为人知的传奇大戏。
苍茫无际的北部边疆,风吹万里,盐泽广袤,一支逃匿的部族,在艰绝的环境中生存发展,其情状一定丰富曲折,悲怆且又极其隐秘。后世之人,即使穷尽想象,也难以企及真相。
东周末年,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申侯联合犬戎(匈奴别支),在临潼击杀周幽王和褒姒,拥立太子宜臼为周平王;重耳在晋,为求平安,与周边夷狄通商、通婚。匈奴四处掳掠侵犯,唯有秦昭襄王、燕国秦开、赵武灵王、李牧等雄主名将之成功击退。公元前216年,头曼为匈奴单于时代,将兵袭击和掳掠秦之代郡、云中、陇西、五原等地。次年2月,秦始皇令蒙恬将兵三十万出塞,以潮水之势,鲸吞匈奴。头曼不敌,引众后撤千余里。秦国迅速移民屯边,修筑亭障和围墙,将匈奴之地开垦成“坚实的移民区”。
李牧的命运似乎更牵动人心、令人惋惜。这一位样貌丑陋,于匈奴地长大,深有谋略的“战神”,对匈作战时采取的“高墙坚壁,不令所获”战略,在很大程度上为赵国积蓄了充分的战争储备。其一战而退匈奴十万,最终却被秦军“反间”,被赵幽穆王赐死的命运,至今叫人唏嘘长叹。
秦匈之战中,将军蒙恬的命运最值得怀疑和虚构。按常理,一个智谋过人、志气勇决的将军,在始皇帝驾崩,太子扶苏自杀之后,绝不可能就此成擒,回到咸阳,被迫“吞药自杀”。按我一厢情愿的想法,斯时,蒙恬一定趁人不注意,携扶苏尸首远遁塞外,避于漠野,且与匈奴及冒顿单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此,最有力的证据是,从冒顿“鸣镝弑父”“马踏东胡”“击逐大月氏”“白登山围困刘邦三十万大军”“经略西域”等一系列非凡武功作为中,依稀可以看到蒙恬谋略的影子。
将匈奴带入鼎盛时代的冒顿,其武功作为,乃至对匈奴后世影响,似乎是成吉思汗的前世景象的翻版。两者时隔一千多年,但并不影响这两位“蒙古高原一代天骄”命运重叠和相互映照。其被质于大月氏而“盗其善马,骑之亡归”,乃至“鸣镝弑父”后的一系列非凡作为,不仅惊心动魄,充满传奇,且留给人巨大的想象空间。
刘邦和吕雉,与冒顿显然不是一个重量级的选手。假使汉武帝生在冒顿时代,卫青与霍去病,乃至其将领们,面对的敌人不是匈奴的军臣和伊稚斜单于,而是冒顿,那么,发生在公元前200至100年间的汉匈战争不仅会更加精彩、残酷和暴力,且结局也会大出意料。
当是时,冒顿治下的匈奴,刀锋之利,马蹄之远,蒙古高原及中亚一带,显然无出其右。尤其是冒顿晚年,冒顿派遣其子稽粥(老上单于)对河西走廊大月氏和西域“城廓诸国”的军事冲击与控制,可以说是草原文明与农耕文明之间的一次深刻翻犁,是东亚游牧部族对世界文明的一次强劲推演——并“由此产生了发端于亚洲高原的有史记载的第一次各民族大迁徙。”(《草原帝国》)
刘敬倡导的“汉匈和亲”,实际上当世亚洲两个军事强国——狼与羊之间一曲时断时续的圆舞曲。尽管汉匈翁婿相称,但匈奴之“引弓之国”自始至终没有放弃对汉之“冠带之室”的侵掠。
被称之为“盗寇之国”的匈奴,自古来“以力为雄”、“以战止战”、“以战养生”,“利则进,不利则退,不羞遁走”(《史记·匈奴列传》)。他们是草原上席卷不息的狼群,是蒙古高原第一道绚烂闪电。他们敌人的头颅挂在马鞍和马笼头上,割下敌人的头颅,沿“眉毛”处锯开,作为饮酒的器具。(老上单于即用此法把月氏王的头颅做成了镶金酒器),“他们每一个战士的坟堆上,围着的石头数量与其生前斩杀的敌人数目成正比”。(F·-B·于格和E·于格《海市蜃楼中的帝国》)
刘邦死后,冒顿使使对吕雉所言(“陛下独立,孤偾独居,两主不乐,无以自虞,愿以所有,易其所无。”)最是出人意外,强悍嗜杀的冒顿,竟也耍小孩脾气,调皮得令人忍俊不禁,另眼相看。景帝死,武帝继位,但“文景之治”后的西汉,迅速在“七王之乱”“两越反汉”及远征朝鲜。乃至匈奴长期作战中,耗尽了积蓄百年的“元气”。拓疆殖土,是汉武帝令后人最常念及的功绩,但西汉败落也由此始——公元前133年,“马邑之谋”胎死腹中,大将王恢自杀,军臣单于仓皇撤离险境,几年间不曾马寇汉边。此后的匈奴,似乎觉得了一种必然的宿命,内部的政治纷争和权力争夺萌芽初露。
横空出世的卫青及霍去病,他们的战功令人怀疑。尤其是霍去病,何以八百人而击杀匈奴五千人?匈奴“来如飞鸟,去如疾风”,是闪电战的真正发明者和娴熟运用者,且极善于组织大规模野战和运动战。霍去病再韬略勇决,在以人数多寡为胜败主因的冷兵器战争当中,处于数万军阵,也难以取得如此“辉煌的战果”,即使五千人任其宰割,短时间内也难以砍杀殆尽。
西汉对匈奴战争的胜利,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张骞。张骞及其主要随从的勇气,最终取得的“外交”成果,显然是西汉对匈奴决战决胜的重要的潜在因素。张骞的功业完全可与汉武帝、亚历山大大帝并驾齐驱,甚至比之更为至伟和卓越。他掀开的是整个世界,看到的是比西汉更广阔的生命存在,也使得使中央帝国第一次拥有了一双观照整个人类和文明存在与发展的崭新眼睛。
以人格魅力动天下,传千年。这一评判标准始终没有失效。李广及其子李敢、李椒和李当户的悲剧性命运——无数后人认同司马迁的记载——从李广到李陵,祖孙三代在西汉演绎的是一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命运悲歌。至今,河西走廊一带仍将一种小而圆的杏子称作“李广杏”,把一种表皮发黑,成熟后吃起来香甜的桃子称为“李广桃”。
这种来自民间的纪念,情感是如此的广泛、深刻,影响到了时间,也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这一自发的赞美、敬仰和纪念或许不仅仅是源于司马迁神鬼之笔,也可能是李广家族的命运及其人格魅力比《李将军列传》更精彩,更富有理想主义精神和悲剧色彩。对此,钱穆先生《秦汉史》说:“卫霍李广利之属,名位虽盛,豪杰从军者贱之如粪土。李广父子愈摈抑,而豪杰愈宗之。”又“其时军人亦壮烈多可称道。著者如李广及子敢,孙陵,皆奇才。而李陵将勇敢五千人屯边,陵称其皆荆楚勇士,奇材剑客。徒步出居延北千余里,独挡单于八万骑。转战八日,杀伤过当。及陵降,而陇西之士居门下者皆用为耻。其时陵副韩延年战死,军人脱归这四百余人。李陵之才气,及其全军之勇决,令千载下读史者想慕不已。”
与此形成对照的是:骠骑将军霍去病武功至伟而性情寡贵,尤其是屠杀匈奴誓死不降兵士一万三千余人的残忍,也不仅仅是忠于皇帝和战争本身的原因。怜悯在很多时候应当成为人类的天性之一。据《卫将军骠骑列传》记载:“其(霍去病)从军,天子为遣太官赍数十乘,既还,重车余弃粱肉,而士有饥者。其在塞外,卒乏粮,或不能自振,而骠骑尚穿域蹋鞠。事多此类。大将军为人仁善退让,以和柔自媚于上,然天下未有称也。”从其战而受其恶,兵饿死而将军娱乐……却不是“少贵”,不知体恤下属等托词可以一言蔽之的。李陵独带五千兵士深入匈奴腹地,李广利无全局胸怀,路博德不予后援,而终使李陵客死塞外。霍去病少年夭折,“天子悼之,发属国玄甲军,陈自长安至茂陵,为冢象祁连山。谥之,并武与广地曰景桓侯。”
卫青霍去病,更多激发的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暴力意识和显赫于当世的名利思想;而李广及至李陵,则是以纯正的军人职业素质和“兼爱”道德品质而令后世自觉“想慕”和“尊崇”。
匈奴最终失败,更多的原因来自内部。冒顿缔造的“强力”统治,乃至家族及个人权威、韬略与个人魅力的逐渐丧失,使得自古“以力为雄”的匈奴民族内部权利分散,争夺者目光短浅,为一时之权欲相互倾轧和杀戮,最终导致王侯离心,叛变降汉。各部将领纷纷自立,内部混战——最终只余下呼韩邪、郅支骨都侯两支规模较大的残余势力——当是时,呼韩邪势弱,听从其岳父乌禅幕言,与汉和解并依附,借汉军击杀郅支骨都侯单于所部。
这显然是西汉“统战”的结果,扶持一方,打击一方,使匈奴内部战乱不断,大幅削弱匈奴实力,达到“以匈制匈”的战略目的——呼韩邪与郅支骨都侯单于呼图吾斯同父异母。前者以依附的方式,获得与北匈奴对抗的军事力量;后者以不妥协的孤傲和决绝,在西域进行了一系列的激烈反抗。远走西域后,呼屠吾斯先是借居康居(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撒马尔罕),而后图之,建郅支城,却终被汉与乌孙、康居等联军大火焚烧,呼屠吾斯被汉军当场击杀。翌日,陈汤和甘延寿即将“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挂于城墙。
关于郅支骨都侯单于败走西域后,进行的一系列残忍战争的影响,勒内·格鲁塞《草原帝国》的评论可谓精到:“被打败了的郅支,把蒙古故地留给了那位依附汉王朝的呼韩邪,向西到今天俄属突厥斯坦去碰碰自己的运气(公元前44年)。途中他打败了伊犁河畔的乌孙人,把额敏河畔的呼揭人和咸海上的坚昆人纳入他的统治之下,使他们成为他的盟邦,他甚至侵犯曾经轻率地帮助过他的索格底亚纳人(康居人),他在楚河和怛逻斯河畔的草原上扎营。这是西方大匈奴帝国的一个胚芽。”
至此,匈奴在东方的历史逐渐暗淡,以致同化、融入汉民族,最终无声无息——尽管公元4世纪后,郅支骨都侯单于子孙又在中亚及欧洲强盛一时,甚至出现了比冒顿更为强悍、嗜杀、勇猛的“上帝之鞭”阿提拉,但由于匈奴民族只知暴力侵犯,“毋文书”,少文明等等原因,终究还是像一抹嘹亮的炊烟,在人类的天空消失得干净而又彻底。
内附的南匈奴在东汉后又有一番精彩表演,其中的刘渊、赫连勃勃、石勒和沮渠蒙逊先后建立政权或夺取政权,但似乎都没有持续多久,余部被柔然所灭,大部分匈奴人融入华夏民族,最终完全消失。匈奴的这一连串的命运变迁,似乎高空鹰羽,在辽远时空中悠悠而飘,不知落向何方。有时候,我觉得,这些人其实并没有消失,单于们裹金的尸骨或许还在蒙古高原某处深深埋葬,上百万的匈奴灵魂还像旧时一般,在大地和高空俯瞰和游荡。
近二十年来,我一直在巴丹吉林沙漠及其周边生活、游走、瞻望、冥想和拜谒,这里是乌孙、大月氏和匈奴故地,偶尔在戈壁看到一根白骨,或者马缰,甚或生锈的刀片和马蹄铁,就会想起匈奴——匈奴的悲剧与后来的西夏异曲同工,在今天,只留下一些似是而非的传说;只能在墓葬及其文物中被人想象和猜测,惋惜和悲恸。
有几次,与朋友们攀登祁连山,俯瞰沉在戈壁的河西走廊。我想,从前的人,是怎样骑着马匹和骆驼,在风卷白尘的道路上疾驰或缓行呢?公元前的大月氏、匈奴、乌孙、羌人等,在祁连山野及大漠深处,其生存状态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难道仅仅是“逐水草而居,与匈奴通俗”?在高天阔地之间,这些民族留存于东方的历史及风习,除了贺兰山岩画及少数的墓葬外,还有没有更为直接明了的痕迹?
额济纳(唯一沿用至今匈奴语命名地),古乌孙、大月氏、匈奴游牧过的地方。霍去病弱水河边斩杀匈奴八千不降将士,呼韩邪单于及其岳父乌禅幕也在这里,将不肯随之依附西汉的五千匈奴同族诛杀殆尽。
这里的天空幽深如井,叫人白日做梦,流云犹如丝绸,轻盈舞蹈;发源于祁连山,“水弱不能载舟,鸿毛不浮”(《山海经》)的弱水河,以柔软之躯在荒漠戈壁开辟出一条绵延不息的水道,使得大片的胡杨、历代的人和牲畜,在这里获得了永久的生存保障。
日复一日的风沙将过往的人和马缰、战刀与歌谣,埋进了浩瀚时光。无风时,戈壁比房间更为寂静,坐在那里,可以听到地下的秘密声音。头顶的飞鹰让地上的野兔、沙鸡和黄羊惊慌逃窜——史载,霍去病第二次进击河西走廊的时候,出贺兰山口,自现在的阿拉善高原直击额济纳、再渡流沙(巴丹吉林沙漠古称)及狼心山,鲸吞匈奴残部,使整个河西走廊“尽入中国版图。”公元前100年,苏武被放逐贝加尔湖时,经由此地,后来,去劝降的李陵亦如是。
苏武之坚韧忠节与李陵之孤绝悲哀,尤其是两人临别时互赠之诗句,至今读来令人心碎。——“良时不再至,离别在须臾。屏营衢路侧,执手野踟蹰。仰视浮云驰,奄忽交相逾。风波一失路,各在天一隅。长当从此别,且复去斯须。欲因晨风发,送子以贱躯。”(李陵)——“骨肉缘枝叶,结交亦相因。四海皆兄弟,谁为行路人。况我连枝树,与子同一身。昔为鸳与鸯,今为参与辰。昔在常相近,邈若胡与秦。惟念当离别,思情日已新。鹿鸣思野草,可以喻嘉宾。我有一樽酒,欲以赠远人。愿子留斟酌,慰我平生亲。”(苏武)
可以想象,胡天苍迈,大雪刺疼脸颊,寒风直击心肺,两个伫立空旷的人,遥望故国家园,背对前尘后世,其情景之沉郁,命运之惨烈,时隔两千一百余年,仍旧觉得那是一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可堪经典的“人生境界。”自此后,苏武返回,成西汉“十二功臣”之一,而李陵,只能终老边塞,死后的坟墓,也少人祭奠……由此,李陵比细君、解忧和昭君等汉公主的命运更令人唏嘘不安,至今爱怜。
细君公主在乌孙不过一年,便吟诵着历史上第一首边塞诗:“吾家嫁我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穹庐为室兮毡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居常土思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忧郁而死。昭君于公元前33年嫁与南匈奴呼韩邪单于,产一子,名伊屠智牙师。三年后,呼韩邪单于死,其子雕陶莫皋为复株累若鞮单于,再娶昭君,昭君向汉帝上书“请归”,遭到拒绝,又与雕陶莫皋生二女。公元前30年,昭君也吟哦着自己书写的诗歌:“秋木凄凄,其叶萎黄。有鸟处山,集于苞桑。养育毛羽,形容生光。既得开云,上游曲房。离宫绝旷,身体摧残。志念抑沉,不得颉颃。虽得委食,心有回徨。我独伊何,来往变常。翩翩之燕,远集西羌。高山峨峨,河水泱泱。父兮母兮,道且悠长。呜呼哀哉,忧心恻伤。”告别人世,年仅33岁。
或许,一个人的俗世旅程太过短暂了,他所能做和做到的,无不与其所处时代紧密关联。“正史”当中的每一句话都像是一根线条,到处都是无际的空白,但几乎每一句话后面,都可能蕴藏着一段精彩的历史、一群鲜活的人和一幅绵延不绝的生命景象。由此,发生在纪元前的汉匈之战,包括汉帝国与和亲、笼络和惨重打击,其实是历史延续间,民族与民族融合的必然过程。
对于匈奴历史,如果司马迁、班固等人不存私心,如实记叙——我想,应当是以上这些人构成了匈奴历史主线,他们的个人命运就是匈奴的命运,他们的个人传奇就是匈奴的传奇,而刘邦和汉武帝及其将军们的个人命运和事迹似乎是整个西汉王朝的某种缩影,从他们身上,也可以清晰看到封建传统及其意识形态下的人性本质,乃至勇气和梦想,灵魂和宿命。
2007年夏天,在敦煌夜市,看到一面木雕狼头——凌厉、决绝、追击、满蓄,充满孤傲精神和不妥协的战斗欲望——匈奴留给现代人的印象,也大致如此。每一个人注重和追求的是当世利益最大化——既然匈奴出自“夏后氏之苗裔”,我们就没有理由将之称为异族,他是世界的,也更是中国的。
历史是一条柔韧的绳索,怎么弹都有相应的弧度。想象有多大,它就可以弹多远,心有多细,它就会缩多小。在匈奴历史之间,不仅可以找到一个远古民族的风习与秉性,精神和灵魂,也能够找到他们……乃至我们自己的失败和荣耀、过去和未来、痛楚与愉悦——任何一种历史都是人的历史,也都是我和我们的往事。“因为是前辈人造就了我们,因此他们的热情、他们的迷茫、他们的错误,还有他们的罪行也造就了我们,完全脱离这一链条是不可能的。”(弗里德里希·尼采)
蕾切尔·卡逊和我们的世界
1、“每个人都与他们的生身之人乃至周边生命有着难以割断的肉体与空间联系。”
在1907年之前,我们现在身处的这个世界还没有和蕾切尔·卡逊发生直接性的关联。但其父母亲——却预先把她一生的品行、成就、思想、智慧以及命运进行了一番毫无意识的勾勒和设置。那是十八世纪末年的美国,在匹斯堡以南18公里的卡农斯堡——时间是1893年秋天的一个晚上,来自华盛顿女子神学院“女子合唱团”和来自阿勒格尼市的“男生四重唱”合唱团同时在卡农斯堡巡回演出。美妙的音乐和歌声在寂静的草原上回荡,掠过枯黄的草尖以及绵羊们渐渐消歇的咩声,众多的人们带着各种各样的家庭背景与一时心情、艺术喜好,观赏了当地最富盛名的歌唱团的精彩演出。
当夜晚过去,音乐消失,歌声被喉咙收回,新一天阳光再次普照,聆听的人们带着美妙的回忆回到了原来的生活。可从这个夜晚开始,有两个人相爱了——他们就是蕾切尔·卡逊的父亲母亲。男的名叫罗伯特·卡逊,是家中六个孩子中的老大,父亲詹姆斯·卡逊,是一个技艺出色的木匠,一年四季都不缺活儿干,家境还算不错。女的名叫玛利亚·弗莱齐亚·麦克莱恩,1887年毕业于华盛顿女子神学院,父亲丹尼尔·M·B麦克莱恩是宾夕法尼亚州泉溪镇苏格兰——爱尔兰新移民,1840年毕业于华盛顿杰佛逊学院,后来进入阿勒格尼市第四联合长老会教堂做牧师。
罗伯特·卡逊出生于1864年,早年随父母亲直接从爱尔兰搬到阿勒格尼郡,“或许只读过高中”;玛利亚·弗莱齐亚·麦克莱恩出生于1869年,1887年毕业于华盛顿女子神学院,且“有着非同一般音乐才能、在弹钢琴、唱歌、作曲方面都有很高的造诣”。这两个人的爱情像是中国通俗小说中常见的“富家女爱上穷小子”,尽管这更像是一则“爱情佳话”,但在旁观者眼里,多少还是有些不尽人意的“遗憾”。
玛丽亚爱上罗伯特的原因似乎很简单——当晚,在演唱间隙,“并不美丽,骨骼纤细,额头很高,有着卷曲的淡棕色头发和与棱角分明的下巴”的玛利亚很快注意到了“安静少言、温文尔雅”,“有着过早变薄的黑发及友善的蓝眼睛,留着近卫兵风格的浓密大胡子”的罗伯特。——异性之间刹那吸引就像随时随地的爱情,一个年幼女子对“成熟”男子的好感,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很强的流逝性,乍然的邂逅与相爱,肯定会受到某些“现实”因素的掣肘。没过多久,罗伯特即向玛利亚求婚,玛利亚也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罗伯特。但在母亲蕾切尔·安德鲁斯眼里,这显然是一桩不大“门当户对”的婚姻,从心理上有一些排斥或不情愿,但也没有作出任何方式的阻拦。
1894年,罗伯特和玛利亚结婚了,碍于当时不允许已婚女子任教的规定,玛利亚辞去在华盛顿的教书工作。罗伯特没有固定职业,婚后更是“身无分文”,两个人只好借居在岳母家。1897年,他们的第一个女儿玛丽安·弗莱齐亚出生;1899年,儿子罗伯特·麦克莱恩降生。——长期借居岳母家的生活有一种局促感,还有一定的“寄生”意味。1900年春天,罗伯特和玛利亚签署了的一份11000美元的抵押贷款合约,从农场主萨缪尔·皮尔斯手中买下泉溪镇一处面积为64亩的产业。
这份产业包括山顶一座普通的两层楼房——房子后面,是一片长满苹果树和梨树的果园,可以再放养一些绵羊、马、猪和鸡。玛利亚自己动手,在车库后面开出一面很大的园子,种植紫丁香、桑树和枫树,还有成片的金银花。再后来,罗伯特又在旁边开了一面玫瑰园,并小心翼翼地侍弄。一年四季,罗伯特、玛利亚一家被各种各样的植物和颜色包围,尽管很贫困,但在情趣上一点也不逊色于那些家境较好的人们。
玛利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相夫教子”上,由于家境拮据,她不得不放弃从前的交际圈(没有经济支撑也难以融入)。由于知识层次与家庭背景,玛利亚从小就是一个有主见的人;罗伯特则显得少言寡语,不太参与家庭事物,在对孩子的教育上,一方面缺乏发言权,另一方面也因生计艰难等问题,也难以顾及。这使得玛利亚确立了在家中的主导地位——罗伯特也只能默许或者无条件地听从。
尽管收入微薄,玛利亚还是给自己和孩子们订阅了许多杂志,包括当时在美国富有盛名和影响力的儿童杂志——《圣诞老人》。她觉得自己有能力和信心提高孩子们和自己的文化生活质量——玛利亚没有把这种“质量”定位在奢侈的基础上,而是用书籍、音乐和故事,来不断地加以熏陶,用自家大片的产业作为丰富孩子们“生活、知识和情趣”的主要课堂。
玛利亚的这种兴趣及能力,大部分来自她早年接受的系统的教育,更深受在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兴起的自然环境保护运动的影响,当时的名人如索恩·米勒、梅布尔·奥斯古德·莱特和弗洛伦斯·梅亚姆等先后写了不少文章,鼓吹一种对生物——特别是对鸟类的兴趣。植物学家利博蒂·海德·贝利及其在康奈尔大学的同事安娜·伯茨福德·科普斯托克也在大力普及源于自然历史与神学的自然研究运动。
除了教授钢琴课、侍弄田产及喂养家畜外,更多的时间,玛利亚是带着玛丽安和麦克莱恩在野外活动,教他们观察鸟类活动与长盛不衰的植物,告诉他们一些鸟儿及植物的名字和习性。玛利亚知道,进行自然环境研究者的目的,是想在农人越来越远离土地和自然的情况下,通过这种富有关爱意义和平等性质的研究和观察,培养孩子们的“慈悲心”。
2、“即使最小的时候,我也从没有想过自己不会成为作家,也从没想过我会对户外世界及整个自然不敢兴趣。这种兴趣继承自我的母亲,并且一直和她共有。”
1907年5月17日上午,玛利亚和罗伯特第三个孩子蕾切尔·卡逊呱呱落地,满脸欣悦的玛利亚·弗莱齐亚·麦克莱恩称初生的蕾切尔·卡逊是一个“亲爱的胖胖的蓝眼小宝贝,重9磅,非常漂亮”的孩子。并在这一年开始撰写“妈妈日记”,记录蕾切尔成长细节。为了提高生活质量,38岁的玛利亚在家中招收钢琴学员,每课时收50美分,也出售钢琴曲谱;罗伯特已经43岁,常年在外推销保险。蕾切尔出生后,玛利亚全身心地投入到孩子的喂养和看管上。1岁,蕾切尔刚刚趔趄着走路,玛利亚就带她到自己家的“产业”中去“观察和发现”。
母女们时常在音乐和读书声中度过,玛利亚弹钢琴,孩子们唱歌,或者讲故事,孩子们听。玛利亚特别喜欢孩子们从学校带回的作业题——常常要家长配合,完成野外研究项目。玛利亚带着孩子们在野外观察,与他们一起完成课题。并鼓励他们到更远的地方去探险,每当孩子们带回一些新鲜的自然“宝物”,她都会让他们送回去。
大女儿和儿子,还有丈夫很少在家,教课和劳作之余,玛利亚带着蕾切尔“越来越多地在户外活动,在果园和树林里漫步,寻找春天的迹象,说出花儿、鸟儿和昆虫的名字……母女俩一起做家务、说话、读书、画画、弹钢琴。”玛利亚还自己填词作曲创作了一首《鹅妈妈》的儿歌,时常和蕾切尔一起弹唱。——4岁那年,蕾切尔开始自己动笔写作。8岁,蕾切尔·卡逊撰写了一篇故事——《小小棕色房子》——两只鹪鹩,为了寻找舒适安全的家,费尽周折和磨难,最终如愿以偿——这个故事似乎是蕾切尔幼时某个“具体梦想”的翻版——她和母亲肯定也都希望有一座更好的房子,让他们居住安家,过“快乐的生活。”11岁,蕾切尔写了一篇《睡兔》的故事,同样以动物为主人公——孩子们总是和拟人化的动物有着天然般的联系,他们把自己融入其中,用自己的梦想和意识来驱动那些可爱的动物们。
但对蕾切尔·卡逊本人来说,她创作那些的“动物故事”已经不再是幻想,由于母亲的熏陶及长时间的野外生活,使得蕾切尔不仅比其他孩子更熟识自然和动物习性,也更为形象直观,写起来肯定也多了一些“正确的逻辑”,更为驾轻就熟。后来,蕾切尔根据在空军服役的哥哥小罗伯特在家信中讲述的一则以第一次世界大战为背景的故事——用自己的话把它复述下来,命名为《云中的战斗》寄给了《圣诞老人》杂志,参与比赛。
由“圣诞老人联盟”主办的《圣诞老人》杂志,在当时美国具有广泛影响力,编辑是富有创造力的玛丽·梅普斯·道奇,旨在把这本杂志办成“孩子们的运动场;在被照管的同时能够高兴玩耍”的知识性、趣味性并重,且最大限度地吸引家长参与的、充满“清新、热心、生命和快乐”的“儿童乐园”。他们每月都举办诗歌、散文、故事、绘画和谜题设计等方面的竞赛,“给冠军颁发金质奖章,给亚军颁发银质奖章,给荣誉会员颁发奖金。”——传记作家琳达·利尔说:“(在当时的美国),再没有其他青少年杂志能比这本《圣诞老人》更能够完整地接受自然研究运动价值理念,也‘没有人比这本杂志热情地赞美人与自然快乐相处的优点。’她宣扬的是一种‘聪明的爱国主义’和‘对压迫的保护,不论是人还是其他动物。’”除此之外,蕾切尔还迷上了自然研究运动倡导者之一——吉恩·斯塔拉顿·波顿创作的动物故事——配有精美插图,可以让孩子们很直观地看到作品设置的场景及“主人公”的模样。吉恩·斯塔拉顿·波顿认为:通过研究和热爱自然,孩子们能够找到“上帝”——研究野生动物是美德之源。
5个月后,《云中的战斗》不仅被《圣诞老人》全文发表,且还获得了一枚散文银质奖章。蕾切尔又创作了一篇以一次世界大战为背景,描述一个美国士兵孤身一人与德国军队巡逻队周旋,在受伤前杀死几个敌人,最终被战友成功营救的散文——命名为《年轻的英雄》,参加“圣诞老人联盟”举办的下一届比赛,同时也加入了一个著名的写作团体。
蕾切尔的第三篇作品《给前线的消息》获得了该杂志颁发的散文金质奖章。第四篇作品《著名的海战》不仅使得蕾切尔成为圣诞老人联盟的荣誉成员,且荣获了10美元奖金。——对这一切,母亲玛利亚及老师们没有感到特别意外。尤其是在玛利亚看来,这些荣誉和成就,是蕾切尔天份和勤奋的应有报偿。
玛利亚意识到:自己的这个小女儿有着非同一般的才能。她和罗伯特应当为这个孩子规划一条更广阔的道路。——“蕾切尔·卡逊的天赋不应该被这个狭小的、日益变得令人讨厌的小镇所埋没。”可是,由于罗伯特频繁换工作,没有稳定的收入,再加上长期入不敷出,在很长时间内,家里都没有钱用来买“牛奶和干草”。这是蕾切尔最感自卑的一件事,以致于不敢带同学来家里玩,害怕听到别人议论自己家的贫穷现状。
1921年,14岁的蕾切尔向另一家杂志投寄了一篇作品,收到了一笔稿费,蕾切尔非常高兴,但没有把稿费取出,而是把这个信封和支票保存起来,作为纪念。后来,蕾切尔又收到几笔稿费,但对于这个严重贫困的家庭来说,她那点“额外收入”连杯水车薪都算不上。
尽管如此,玛利亚和罗伯特仍旧坚持让蕾切尔上学,蕾切尔也很争气。据说在小学时的成绩单全是“A”,偶尔在因书写潦草会得一个“B”。——令老师们最为不满的是,蕾切尔老是缺勤,有时候长达两个星期。其中,有一些是真的病了,更多的是:母亲玛利亚害怕蕾切尔染上白喉、百日咳和麻疹等流行病,而选择把蕾切尔留在家里自己教授。
事实证明,玛利亚的家庭教育水准比在课堂还好。
3、“智力和自我价值远比物质财富或社会承认更重要。”
1922年,体弱的父亲罗伯特在西佩恩电力公司得到了一份兼职工作,成为泉溪镇变电站一名员工——母亲玛利亚增加了学习钢琴课学员数量。尽管生活艰难,可在对蕾切尔的教育和启发上,玛利亚采取的是一种理想主义态度——在普遍的“以贫富论英雄”的社会背景下,她教给蕾切尔的核心价值理念是“智力和自我价值的实现远比物质财富或某种意义上社会承认更重要。”
玛利亚给予蕾切尔的已经不仅仅是母性的关爱与普通意义的鼓励,且用自己的言行及人生理念影响到了蕾切尔的思想和行为。玛利亚之于蕾切尔的伟大程度,堪与携子三迁的“孟母”相比。——物质上的贫乏和学业上的优异,使得蕾切尔个性更加独立,且像母亲玛利亚一样富有主见。可是,没有相应的经济能力,必然会导致交际圈的缩小。更多的时候,蕾切尔只能沉浸在书本、野外和对农场动物的观察中,这一切活动除了母亲外,几乎无人与她同行。
融入自然的人,获得的可能只是一种无以伦比的幽静——鉴于蕾切尔的天赋及勤奋,母亲玛利亚和父亲罗伯特把蕾切尔送进parnassus的中学。1925年,临近毕业,按照学校要求,蕾切尔撰写了一篇毕业论文,题目叫《智力的浪费》,文章旁征博引,论述严谨,充分显示蕾切尔良好的知识储备及对问题和事物的透彻看法。在论文当中,蕾切尔还明确表示了对“精神和道德懒惰行为的痛恨”,且体现出了“严格的教养,较强的加尔文主义的责任和公民义务。”
蕾切尔这一表现,让玛利亚和罗伯特觉得这个孩子所蕴含的某种“杰出”和“不可多得”的潜质。他们做了周密设想:把家产分成块状,准备随时出售;卖掉家里的鸡蛋和苹果——想凑足用以送蕾切尔到具有“较高学术声望”的教会学校——宾夕法尼亚州女子大学。蕾切尔也很争气,不仅顺利地通过了该大学的入学考试,还拿到了100美元的奖学金。——但距离每年800美元的学费还是有不小的差距。
为了省钱,玛利亚自己动手给蕾切尔缝制校服,尽管不怎么好看,但结实耐穿。蕾切尔能够明确感觉到父母亲为自己做出的种种“牺牲”,也变得更加内向,不懂得怎样与“更广阔的社会交流”,而只是独自在书本、野外活动和冥想中强调个人内心的某些“丰富”“敏锐”、“深刻”和“独立”。
在宾夕法尼亚女子大学,蕾切尔主修文学课——每门课程成绩及个人品德始终处在全校前列。由于出身和处境的贫寒、卑微,乃至对自然生命的本质性贴近,在对待其他事物和人的态度上,蕾切尔更加“温良”“兼容”和“博爱”。她时常能够在帮助别人当中体验到快乐,意识到自然本身及所有生命体的所蕴含的奥秘与乐趣。
1926年,蕾切尔自作主张,将主修方向由文学课改为生物学。母亲玛利亚和语文老师格罗夫小姐都感到意外。尤其是母亲玛利亚,她一直坚信女儿一定会成为一名优秀的作家。——但也意识到,蕾切尔这样做,一定有她自己的道理——从蕾切尔后来所取得的成就来看,她的这一选择是无比正确的。不仅奠定了生物学基础,也使得蕾切尔在以后的写作和科研工作当中受益匪浅。不久,蕾切尔又增加了化学课。这一期间,蕾切尔经常可以和教授生物学的斯金科老师一起到野外旅行。
那时候,匹斯堡及宾夕法尼亚的野外还算得上是一片蒙昧,尽管有许多的工厂和工人蝗虫一样涌进来,昔日宁静的原野在喧嚣的工业化进程当中无条件溃退。但那些尚未开垦的处女地,也还能够使得蕾切尔体会到如鱼得水的快乐。每当发现新的植物品种,或者邂逅消失已久的旧物种,蕾切尔都会欢呼雀跃。这些野外经历,再一次拉近了蕾切尔与大自然的距离。如果说幼年时候是兴趣的发生和启蒙,那么,这时期的自然亲近,则是理性的观察和思想上的深入。
1929年6月10日,宾夕法尼亚女子学院举行毕业典礼,“刚刚22岁的蕾切尔穿着黑袍、戴着黑色方帽”,从校长手中接过毕业证书。母亲玛利亚在一旁看着作为该校仅有的3名荣获学业成绩优秀毕业生之一的蕾切尔,心中欣悦难以言表。同年,蕾切尔进入位于马里兰州巴尔的摩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攻读动物学硕士研究生。暑假时,在斯金科老师的帮助下,蕾切尔有幸到位于麻州海边小镇伍兹霍尔的一个“海洋生物实验室”工作。
这是蕾切尔在研究生学期的一个重要历练过程,增强了她的动手能力,掌握了一些具体研究方法。6个星期后,蕾切尔回到了霍普金斯大学,开始了她为期三年的硕士研究生生涯。第一年,每学期有4门课程,其中的有机化学,蕾切尔·卡逊从未学过,觉得有相当的难度,但指导老师坚持要她学。
有机化学——对蕾切尔也是极为有益的,凭借着天赋与勤奋,不过几个月,蕾切尔便能像“男同学一般麻利做完实验。”结业时,蕾切尔还得了一个最高分——85分。蕾切尔对一位同学说:“我一生都没有为一个85分如此骄傲过。”
1930年,为了缓解家里的窘迫境况,“一个纯属偶然的机会”,蕾切尔在一所卫生和公共健康学校的生物实验室找到一份助理的工作,主要从事老鼠群体及果蝇的遗传试验。这一次工作经历,不仅增强了她的实际工作能力,且为蕾切尔的实地研究提供了一座平台。蕾切尔说:“我发现在这个‘名副其实’的试验室的工作经历,是绝对有价值的”。
4、“经过多少世纪的发展而成的自然环境,往往可以被人们的无知毁于一旦。”
1932年6月14日,蕾切尔轻松获得硕士学位。走出校门后,蕾切尔面对的第一个困境是,难以找到工作。为了供她读书,父母亲这些年来花费不少,由于姐姐与姐夫的离婚,孩子无人抚养,家境更加贫寒那。蕾切尔想找到了一份合适的工作,一方面自己养活自己,力所能及地报还父母的付出;另一方面,只要参加工作,有一份稳定的收入,才能够安心进行自己研究和写作。可惜的是,无论蕾切尔怎样努力,从1932年到1936年,蕾切尔无事可做,大学时期的债务一直无法偿还。
这是蕾切尔一生当中最为沮丧和困难的4年。蕾切尔把自己的作品寄给那些稿酬丰厚的杂志,但总不能如愿以偿。没过多久,辛劳一生的父亲罗伯特因病故去,再两年,40岁的姐姐玛丽安也因糖尿病去世。
蕾切尔心情极为不好,长时间地沉浸在书本与野外,使得她的性格更为孤僻。除了母亲,没有人安慰她;也不像同龄人那样,有相爱的异性给予体贴和帮助。1936年,蕾切尔撰写的《水的世界》一文在《巴尔的摩太阳报》发表——文章不仅体现了强烈的自然保护意识和,还显示了蕾切尔对于海洋鱼类的透彻了解。蕾切尔写道:“鲱鱼群体的没落,或许是破坏性的捕鱼方法、工业和生活污水对水体的污染,或许是水利发电和航海所造成的恶果。……如果要让且萨皮克湾海区的这一珍贵的鱼种不至于灭种,必须制定能够同时考虑鱼类和渔民利益的强制性法规。”
这篇文章的发表,不仅缓解了蕾切尔经济上的困境,还使得蕾切尔受到了美国渔业局的关注,时任该局代局长的埃尔默·希金斯决定聘任蕾切尔这样的“既懂得海洋生物又擅长写作的人,”来进行《水下的罗曼史》系列短文的创作。1936年8月7日,蕾切尔正式宣誓就职,具体身份是美国渔业局科技咨询部的一名中等水生物研究者。
蕾切尔是该政府机构唯一一位女性科技工作者。这项工作要求极高,不但需要丰富的专业知识,且需要优美准确的文笔。——蕾切尔似乎是理想人选,她不仅能够胜任,且还能够有所创新。同一年,在畅销杂志《大西洋月报》编辑的建议下,蕾切尔又对先前发表了的《水的世界》一文进行了增补和修正,定名为《海底世界》。在杂志刊出后,评论界很快给予了关注,著名记者、人文历史学家和画家范鲁恩给蕾切尔写了一封信,信封上画了一条鲨鱼和鲸鱼。蕾切尔高兴地说:“在我所有来信中,没有比他写出的第一封信更让我激动了。他在信封上画着大海掀起的碧波,还有长着询问式大嘴的鲨鱼和鲸鱼,这些鱼一看就知道是范卢恩德画了。”
1942年,蕾切尔晋升为助理水生物学者,并调到芝加哥美国鱼类和野生物调查署总部工作。1943年,华盛顿的渔业协调员办事处需要一名助理水生物学者到马里兰工作。或许是薪水的诱惑,蕾切尔主动要求,并如愿以偿。在马里兰,她的薪水每月增加了600美元。1950年,蕾切尔准备写一本书,内容当然和大海及其众多的生物有关,开始的名字叫《重归大海》,后来又定名为《环绕我们的大海》。这个名字显然很贴切,也更博大。
蕾切尔说,“这本书能够证实海洋在地球演变进程中支配作用——我们这个世界的一切的一切,都是如何由海洋形成所改变和左右——世上的一切生命无不打上了海洋的烙印。”次年,《环绕我们的大海》正式出版发行。从出版第一天起,这本书就一直处在脱销状态,出版社飞速赶印,也难以满足购书者的需要。从此,蕾切尔不仅是一个严谨的生物学家,且还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畅销书作家。
蕾切尔的成功,显然经历了长期的实践和积累,《环绕我们的海洋》一书是蕾切尔从小到大——从宾夕法尼亚女子大学乃至霍普金斯大学,从科技工作者到一名海洋生物学家——漫长几十年里的学识、思想的集中爆发。当记者问蕾切尔,为什么要写这本书时,蕾切尔回答说:“经过多少世纪的发展而成的自然环境,往往可以被人们的无知毁于一旦。”
有关蕾切尔的报道和作品时常在平面媒体的显著位置出现,人们也开始关注蕾切尔的言行,而蕾切尔也更加坚定了对社会“有所担当”的责任感。几年时间,蕾切尔相继写出了《天空的故事》《在海边》《不断变化的海岸》等重要作品,始终坚持关注生态问题,提醒人们注意保护自然资源,警告那些视“自然乃是人类永恒不变的财产”的人。
5、“无论是谁,最终万物归于大海——海洋之神。入海的河流,就像流水般的光阴,开始,结束。”
1952年,蕾切尔从美国农业部退休。时间消弭的只是一个人在尘世的痕迹,内心的强大和精神的创造是人类永恒不灭的伟大根系。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美国本土自然资源消耗速度,以及对自然的“合理性破坏”也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人们在疯狂积累资本的同时,也在对自然资源进行着无意识的疯狂掠夺。
这种情况不仅在美国城乡俯拾皆是,在发达国家乃至发展中国家也如此这般,到处都是“战胜自然”“向大自然宣战”“控制自然”等狂妄且富有鼓动性的口号。这是人类天性幼稚与狂妄的一面,也是政治家和资本家在原始积累过程中的基于自身利益的推波助澜。——蕾切尔·卡逊已经注意到了,但她深知个人力量在群体中的微不足道,面对强大利益集团,个人的呼唤是那么的软弱无力。
几年后,蕾切尔说:“对那些我不想见到的事情,我假装不知道。但视而不见并无好处,因此现在为不得不睁开眼睛,尽量坦诚地审视一切。也许我会看到令人不快的事情,但视而不见更加错误。重弹‘自然界永不变’的老调毫无用处,除了抒情诗中之外并无永恒,几经痛苦思索后,我决定要写我们面对的生命的真实情况。”
诸如此类的“犹豫”,在每个时代每个精英和思想家那里都会发生,但他们最终都靠着不竭的意志和人类命运的深切关怀,发出了自己的“声音”。1958年,蕾切尔接到来自马萨诸塞州一位朋友——奥尔加·哈金斯的来信,这位朋友说,她家在自己家后院饲养的野鸟都死了。还说到,1957年,有飞机在那里撒过农药。这封信无疑是一个导火线,也是对蕾切尔·卡逊划时代之作《寂静的春天》有力启发。
资料收集得越来越多,证据越来越丰满。蕾切尔阅读了大量研究报告,联系咨询了许多这方面的研究权威和专家学者。当有朋友得知蕾切尔要写书的内容后,多次善意提醒蕾切尔说,这本书会得罪许多“方面”。果不其然,《寂静的春天》刚在《纽约客》杂志连载,就遭到了有工业背景的专家反攻,他们在《纽约客》杂志撰文首先发难。
随后,以来自美国农业部和灭虫剂生产厂家为主的“反攻力量”,对蕾切尔及其《寂静的春天》采取了多方面、大规模的毁损方式,他们指责蕾切尔在书中的表现是“极端主义”与“杞人忧天”。甚至有政府官员也不无极端地指责蕾切尔说:“她这个老处女,干吗要操心那些遗传学的事儿?”《时代》周刊指责蕾切尔使用煽情的文字,以捍卫人民健康为主旨,用来混淆视听。
本就罹患乳腺癌的蕾切尔深受病痛折磨,养子罗格因也因为呼吸道感染病倒在床。刚做完乳房切除手术,蕾切尔意识到,自己不能在病床上消磨光阴,必须回到“战场”。与此同时,为彻底击垮蕾切尔和她的《寂静的春天》,芝加哥威尔斯考公司率先抵制《寂静的春天》,指责蕾切尔对他们公司生产的强力杀虫剂描述有误,并威胁说,如果该书出版,他们就要诉诸法律。与此同时,该公司又组织人员,写了一本《事实与幻想》的书,专门对蕾切尔观点进行了全方位的图解式的疯狂“批判”。
《寂静的春天》销售一直很好,连蕾切尔本人都感到诧异。这一期间,蕾切尔收到了许多来信。《自然的见证人》一书作者琳达·利尔说:《寂静的春天》引起的争论比达尔文《物种起源》更激烈持久,也声势浩大。因为这本书触及了一些人的贴身利益,所遭受的攻击也比达尔文《物种起源》更彻底和“歇斯底里”。不仅是一些学者及权威专家卷入,普通民众的热情也空前高涨。
处在“风暴”核心的蕾切尔,为使自己的论据和观点准确无误,在病痛中,一遍遍地审读《寂静的春天》,连一个字词和标点符号都不放过。1962年,肯尼迪总统任命了一个特别委员会,调查《寂静的春天》一书内容。该委员会最后确定,蕾切尔《寂静的春天》一书对农药严重危害性的论断绝对正确。1963年,国会召开听证会,蕾切尔抱病出席并作证,参议员阿伯拉罕·李必可夫对蕾切尔说:“卡逊小姐,您就是启始这一切的女士。”
在这一事件上,国家公器及科学本身起到了关键作用。人们由此被唤醒,禁止使用高毒性杀虫剂和除草剂的呼声在美国此起彼伏。——那些反对的、攻击的和捍卫某种利益的声音从此偃旗息鼓。这时候,人们不得不承认,也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残酷现实:“每个人从胎儿未出生直到死亡,都必定要和危险的化学药品接触,这个现象在世界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出现的。”尽管如此,化学农药仍旧在森林、牧场、城市和乡村被广泛使用,遍及每个角落。因此造成的昆虫、野生动物及家畜、人的各种灭绝和疾病一再爆发或卷土重来,且有不少的新的疾病,在世界各地如同幽灵一般隐匿和流行。农药不仅危害了现有的大自然自身的防御和平衡能力,且对人、植物和动物的遗传基因和染色体构成了致命影响——人类及地球所有生命都面临着不育不孕、甚至会亡族灭种的危险。
“《寂静的春天》播下了新行动主义的种子,并且已经深深植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中。1964年春天,蕾切尔·卡逊逝世后,一切都很清楚了,她的声音永远不会寂静。她惊醒的不但是我们国家,甚至是整个世界。”(阿尔·戈尔)蕾切尔·卡逊以严谨详实的科学论据和强烈的忧患意识和普世主义精神,证实了她发现和说出的“农药对大自然及其生命的污染是致命的,且影响到了这个世界所有生命的健康与安全”;今天的我们,面对越来越多的自然破坏、疾病、灾难和灭绝景观,好像是一个无可避免的命运——因为我们做了,就必须要做好承受的准备。蕾切尔打开的是上万年以来人类思想意识当中,另外一条从未有过的道路,这条道路通往是人类的明天与地球及其所有生物的命运前景,矫正了人类“人定胜天”、“控制自然”等愚昧意识和人类长期以自我为中心的狂妄思想。——“蕾切尔·卡逊是一位现实的、收到过良好训练的科学家,并且秉有一位诗人的洞察力和敏感。她不后悔对自然做了一次有感情的回应。她知之愈多,她称为‘惊异的感觉’就生长得愈多。正因为此,她成功地将一本论述死亡的书变成了一阕生命的颂歌。”(保罗·布洛克斯)
蕾切尔说:“毒杀任何一个地方的食物链最终会导致所有的食物链中毒。”可以设想,如果有一天我们的世界如果真的像蕾切尔在《寂静的春天》中所说的那样:“当天空不再是蓝色,小鸟不会飞翔;当江河不再有清澈,鱼儿也离开家乡;当空气不再是清新,花朵也失去芬芳;当乌云遮住了太阳,世界将黯淡无光;当冰山逐渐融化,地球是一片汪洋;当城市的车川流不息,从此没有一点安详。”作为其中一个,我们和我们的后代子孙又该当如何?由此,《寂静的春天》意义还在于,环境问题的根植于更深层次的人类生活和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要促使人们改变以往的信仰和思想,需要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过程。
“我们关注宇宙中自然奇观和客观事物的焦点越清晰,我们破坏它们的尝试就越少。”这个理念,在当时世界各国已经获得了广泛的共识。1962年,美国国内已有40个提案,要求在各地限制使用杀虫剂。1964年4月14日,一生未嫁的蕾切尔·卡逊在马里兰去世,享年57岁。人们将她葬在大海边,并朗诵了她的《在海边》最后一章,以使这位“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开启新时代的伟大女士灵魂得安。——“无论是谁,最终万物归于大海——海洋之神。入海的河流,就像流水般的光阴,开始,结束。”43年后,美国一位副总统说:“她(蕾切尔)的照片和那些政治领导人——那些总统们和总理们的照片一块悬挂在我办公室的墙上。它已经在那里许多年了,它属于那里。卡逊对我的影响与他们一样,甚至超过他们,超过他们的总和!”(阿尔·戈尔)
说明:文中引文分别出自蕾切尔·卡逊《寂静的春天》(李长生、吕瑞兰译)、琳达·利尔《蕾切尔·卡逊:自然的见证人》及克林顿政府副总统阿尔·戈尔为《寂静的春天》一书再版所写的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