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记读书法
读书求精不求多,非不多也。唯精乃能运多,徒多徒烂耳。
——郑板桥(清代画家)
常听到有家长这样教训孩子:“瞧瞧某某某,多么会读书、多么爱惜书本,一个学期下来教科书还是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哪像你,里面乱七八糟画满‘鬼画符’?”当真是看完一本书以后,里面无半点勾画标记,整洁如新书方是好的吗?其实不然。
读书的实质是要掌握书中要义。在阅读过程中勾画重点、勾画佳句、标记疑问,就是了解作者写作目的并与作者产生思想共鸣的过程,是在分析思考中读书的一种表现。这样标记精读反复阅读,书脏一点、破一点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孔子晚年喜读《易经》,反复研读,以致把捆竹书的牛皮绳子都磨断了三次,留下了“韦编三绝”的佳话。这恰恰是把书“吃透”状态下的破。相反地,读过一本很好的书,而它依然干净如新,那么虽是读过却如同未读,因为书中的内容未必在你脑海中留下深刻的烙印。
曾被称为“书疯子”的恽代英对好书迷恋得如醉如痴。他看到有的青年买了书,包得整整齐齐,保存得一尘不染,很不以为然。认为这不是真爱书。他告诉青年们,要把书读破。读书时,“认为好的地方,为它打几个记号”。他认为这比把书保存得干干净净要有益得多。当然,恽代英所说的把书读破,并不是简单地指把书看破碎了。这个“破”字,包含着钻破、识破的意思。恽代英正是这样读书的——他广泛涉猎各方面的著作,对同一类的书,也要同时读几种,以互相印证,判断正误,直到把书读破变成自己的血肉。
确实,占有一本书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花钱把它买来而拥有占有权,另一种是把书中的东西变成自己头脑中的一部分而拥有的绝对使用权。对于我们学习书本上的知识而言,需要的便是把书本上的东西,化为自己的血肉。南宋理学家朱熹说过,“为学读书,须是耐烦细心去体会,切不可粗心。……去尽皮,方见肉;去尽肉,方见骨;去尽骨,方见髓”。要想寻得书的精髓,就要善于“标记精读”。
读书动笔标记,是一代学人重要的常用读书方法。可以说,在书上“勾勾画画”是当代学人在读书中总结出的经验,但每个人所使用的记号又不尽相同。
钱钟书少时,有边读书边加圈点的习惯。他早年在清华园求学时,曾遍读清华图书馆的书籍。在一抱抱看书过程中,他喜欢用又黑又粗的铅笔画下佳句、妙句。后来据他的同学讲,清华图书馆里有标记痕迹的书俱出至此君之笔下。
毛泽东每读一本书,都在重要的地方画上圈、杠、点等各种符号。早年他读鲍尔生著,蔡元培译的《伦理学原理》,全书逐字逐句都用毛笔加以圈、点、单杠、双杠、三角、叉等符号。延安时期读的《共产党宣言》、《资本论》、《哥达纲领批判》、《列宁选集》、《国家与革命》、《列宁关于辩证法的笔记》、《斯大林选集》等书,许多段落、章节都作了圈点和勾画。50年代初开始一直陪伴他的一套乾隆十二年武英殿版线装《二十四史》,凡850册,每册都有他圈点、勾画的标记。
有名的学人读书如此,我们读书更需要如此。
如果说,能够将所学存在脑海里且挥洒自如才真正是属于自己的知识的话,那么无疑这种知识很大程度上来自于“标记精读”的读书方法。读一本重要的书要仔细地去读、要边思考边读。这样精读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有些地方会有疑问想标记、一些个妙句想勾画、有些重点和难点想圈划,实际上这样做就是“标记精读”。
每一次的标记读书都会带来收获,对下一次的复读带来便利与良好的启发。
一般常用标记有:
--重要的内容。
====很重要的内容。
≡≡≡最重要的内容。
~~~~较重要的内容。
重要而关键的字或词。
>重要批注记号。
▲▲▲要注意的地方
??????表示不同程度的疑问。
还有()"—‖*!!!!等符号。
以上这些记号及其相应的意义只提供一种参考,读者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习惯规定一套自己的标注记号体系。列宁在读《哲学笔记》中就使用一套自己的固定记号达40多种,这就给他以后的复读提供了很多方便。
但是,并非所有的书都需要标记精读,如果当真这样就有些浪费生命之嫌,有些书只要明其大意就可以了。所以,此中就存在着一个选择的问题——要明确目的,认真挑好要精读的书,有些不好确定的书可以先略读再做决定。
熟读是精思的基础,精思又是熟读的条件。只有熟读,才能记得牢,“一唤便在眼前”,只有记得牢,才能思得精,领会所学的东西。善于“标记精读”就可达到上述的领会,就会寻得书中的精髓。
对知识挥洒自如的运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标记精读”来实现的。相信,经常使用人们学习生活中最重要的读书方法之一——标记读书法,会使你的学习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