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是商业银行为提供消费者借贷而发给顾客赊购商品的信用凭证。
信用卡的发展
信用卡于1915年起源于美国。最早发行信用卡的机构并不是银行,而是一些百货商店、饮食业、娱乐业和汽油公司。
美国的一些商店、饮食店为招揽顾客,推销商品,扩大营业额,有选择地在一定范围内发给顾客一种类似金属徽章的信用筹码。后来演变成为用塑料制成的卡片,作为客户购货消费的凭证,开展了凭信用筹码在本商号或公司以及汽油站购货的赊销服务业务,顾客可以在这些发行筹码的商店及其分号赊购商品,约期付款。这就是信用卡的雏形。
后来美国商人弗兰克·麦克纳马拉在1950年春与他的好友施奈德合作投资1万美元,在纽约创立了“大莱俱乐部”(Diners Club),即大莱信用卡公司的前身。
1965年,发展信用卡略具规模的美国商业银行开始拓展全国性的业务,来年并授权其商标给其他银行,并发行一种有蓝、白、金三色带图案的BankAmericard,这标志着信用卡的正式使用。
现代生活中的信用卡
信用卡发明于美国,随后很快以它特有的优势席卷全球。目前,美国已经有90%以上一般收入的家庭使用了信用卡,高收入水平的家庭持卡率高达97%以上。在美国,用信用卡几乎可以买到任何东西。美国信用卡市场的年营业额已高达13万亿美元。也许是因为信用卡的特殊性质,人们往往不把它和普通的吃穿用方面的商品相提并论,然而,正是因为信用卡,人们的消费得以更加方便地进行,消费的规模和范围也得以迅速扩大,以至于人们已难以离开它。正如一位作家所言:“如果现在一个人的信用卡被取消了,那简直相当于在中世纪被逐出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