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孙子兵法释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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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四 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

“原文”

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①师,将不可以愠②而致战。

“注释”

①兴:发动,兴起,挑起。

②愠:生气,发怒。

“译文”

没有利益就不行动,不能取得胜利就不用兵,不是危及国家存亡就不可轻易开战。国君不可因一时愤怒而发动战争,将帅不可因一时的怨愤而出阵求战。符合国家利益才用兵,不符合国家利益即应停止作战。

“释译”

这是孙子的慎战原则:如果没有必胜的把握,稳操胜券,或对我方有利,或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不要轻易发动战争。否则,就会自食恶果。

隋朝末年,炀帝非危而战,三征高丽,生灵涂炭,天怒人怨,不久便爆发了声势浩大的农民起义。李密、翟让、窦建德、李渊父子从四面八方杀出,中原大乱。炀帝逃向江都,仍然沈醉于酒色之中。一日,一群叛军持刀进入宫中,杀死守军,围住炀帝。炀帝说:“我有何罪?”叛军头目马文举厉声说道:“你穷奢极侈,轻为干戈,万民涂炭”。炀帝说:“朕负百姓,不负汝等。”司马德说:“普天同怨,何止我等。今借陛下之首以谢天下。”炀帝吓得魂飞魄散,苦苦哀求道:“天子怎能身首分离”,于是自解中带给狐行达,狐即将布套于炀帝脖子上,用力一抹,炀帝气绝身亡。

《孙子兵书》开篇就指出:“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开宗明义地指出战争关系国家存亡,应持慎重态度。国君不可以因一时的愤怒而兴兵打仗,将帅不可凭一时怨愤而与敌交战。孙武同时提出了“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的思想。并且告诫说,“怒可以变喜。愠可以变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在历史上,有不少主以怒而兴师,将以愠而致战,危及社稷的例子。

《史记·晋世家第九》载,晋文公救宋,用先轸之策,“执曹伯,分曹卫地以与宋”。楚将子玉,使宛春告晋,请复卫侯而封曹,臣亦释宋。先轸复献策:“请文公私许曹卫以诱之,执宛春以怒楚。”晋文公从之,乃囚宛春于卫。且私许曹卫,曹卫遂告绝于楚。子玉怒,击晋师。晋师退,楚师欲去,子玉不肯,战于城濮,楚师大败,子玉收余兵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