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财政体制改革,突破“放权让利”的传统改革思路,借鉴市场经济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成为建国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泛、内容最深刻的一次财税制度变革。可以说,初步实现了改革的某些初衷目标,明确划分了中央和地方的利益边界、规范了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较好地克服和弱化了包干体制的种种弊端,初步构建了适应市场化要求的财政管理体制的整体框架。
与此同时,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当年的制度设计者也未能妥为参通解透,许多改革内容并未能一次到位,而是采取了带有变通性或过渡性的办法。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政府间财政关系当初那种“重财权轻事权,保存量调增量”的制度安排,历经10多年的改革实践,其缺陷和弊端也得以充分暴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