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德的人不少,有道德勇气的人不多。如果由于你在课堂上据理力争,得罪了老师,而被“死当”,我仍然要对你竖起大拇指!
这两天看你的神色不对,猜想一定在学校有了什么麻烦,而当你在我的逼问之下,说是因为跟新的英文老师辩论评分方法,老师词穷之后,似乎对你不满意,而不太理会你,甚至当你有疑问举手时,都装做没看到时,我不得不说:“好极了!年轻人,我支持你!”
你一定十分惊讶我这个看似老古板的人,会有如此表示。但是你也要知道,向一切不合理的事务抗争到底,为维护真理绝不屈服,是我一贯的处事态度。我相信这种精神,是民主社会人人应该有的,而对于自己信仰和真理的坚持,更是每个成功者必备的条件。乡愿可以成功,但那成功必不够伟大;狂进的人可能失败,但那失败往往壮烈。所以只要你的态度和缓,做有风度的君子之争,即使是向威权不可侵犯的老师争,我也支持。
记得我在高中时,虽然考试成绩不错,作业也极佳,一个数学老师却以我经常去办校刊,或代表学校外出参加比赛,以上课缺席为由,给我很低的分数,当时我甚至气得想把实验解剖的青蛙放到她的抽屉里。
当我进入师大美术系的第一天,看见教室后面挂着一幅相当好的作品,问教授那张画在系展中得了第几名时,教授说画是可以得第一,但因为这个学生总逃课,所以给他第二。我立刻表示,如果比赛是就作品来论,画得好就应该给他第一,当场使教授不太高兴。
当我初来美国,有一次在南方坐长途客运车,位子被画在最后面,上车却发现前面有许多空位时,曾立刻去售票处询问,是不是因为种族歧视,把我这个黄种人放到厕所旁边,于是获得了前面的位子。
当我暑假回台湾发现我们住的大楼在管理上有许多不合理之处时,曾立刻邀集了两位住户,分别拜访一百多家,成立了管理委员会。其间遭遇许多阻力,连同楼住的亲戚都反对,认为我多管闲事。
正如你所说,老师评分方法不公平,虽然同学们都不服,却不敢说,只有你提出来,并逐项与老师辩论。随着年龄的增长,你会发现有道德的人不少,有道德勇气的人却不多。问题是如果没有人敢挺身抗争,不公的永远不公,委屈的永远委屈。所以我支持你作为一个有风度的抗争者。
在此你要注意,我说“有风度的抗争者”,那“风度”是极重要的。当我们看美国总统大选辩论时,评论员往往把辩论者是否从头到尾面带笑容这件事列为优先。也就是说,即使在你激动而义正词严的时候,也要维持思路的清晰冷静,而且对事不对人,尊重那些与你抗争的人。因为你争的是理,不是去毁损对方的人格。
当然我也必须告诉你,作为一个带头的抗争者,往往也是最早牺牲的。我曾经在学校里因为跟两位教授辩论而失去做全A毕业生的机会,也曾经被“死当”而几乎无法毕业,我还是小学六年级班上两个被美术老师打手心的学生之一。但我并不恨他们,因为如果我自己理直,他们没有风度接受,是他们的错;如果我理屈,则我自己应该反省。在强烈的抗争之后,冷静地思考一下,作为改进或激励自己的一种方法,总是会有收获的。而我自己今天做教授,常被学生气得里面冒火,却不得不压下来,并回家自己思索,何尝不是由学生时代的经验中,得到了“同理心”。
我自己绝不会因为学生据理力争而扣那个学生的分数。我可能一时不高兴,但不会一直不高兴,尤其当我知道学生对的时候,更得感谢他的指正,甚至佩服他的勇气。我确实可能不喜欢他,但不能否定他,因为在未来的茫茫人海中,放出异彩的,往往不是书呆子,而是这种具有风骨与胆识的人。
所以只要你能心存恭敬,以学生应有的礼貌,举出自己坚信的道理,就算这一科“死当”,我也为你竖起大拇指,并希望你由愤懑不平中激发力量,未来在这一科有出人的成就。相反,如果因为老师不讲理,就使你意兴阑珊,放弃努力,你只好成为一个真正的失败者。
露出开朗的笑容!或许那老师明天也会对你这个不平凡的学生笑了。
刘轩的话
原则之争
我老爸这篇文章应该是为台湾地区的读者写的。我记得刚回来时,发现台湾地区与美国存有很大的文化差异。美国人会主动争取权益,可是台湾人常不会,也许是怕浪费时间、怕麻烦,或怕因为争论而惹祸上身。
我最近在纽约收到法院寄来的通知,因为我使用的美国信用卡公司有一项隐藏的费用,造成消费者不满而告上法院。上诉人愿意花很多时间与精神为所有的信用卡会员争取权益,即使最后只几块美金。但是争的人说:“It?謘s a matter of principle.”(这是原则之争)我相当认同这样的态度。
在美国社会,你要据理力争。我老爸在我小时候常教导我要争取自己的权益,甚至会当他跟对方理论时,叫我站在一边看。这种以前让我脸红的事,现在显得很有意义。更重要的是,其实我们要争取的是大原则,而非个人权益。
英国政治哲学家埃德蒙·柏克(Edmund Burke,1729—1797)有句名言:“邪恶胜利的唯一关键,就是当好人袖手旁观的时候。”道德很重要,但是有道德而没勇气,道德常是没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