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曾用心爱过,有些情曾真心付出过,有些爱曾用力珍惜过。
爱,是对美好幸福的承诺。爱没有了,幸福也就不在了。
生命里,曾那么珍视的人,没有经得起时间的拷问。
初恋,有时仅有四个字
不论如何,我都无法忘却我的初恋。和很多人一样,它的不完满,它的疼痛,它的不可复制,都让我无法从往事的悲凄中抽离出来。
后来,很多时候我尝试着要将那段年少青葱的旧事,从尘埃落定的记忆中渐然抹去,但均以失败告终。虽然,它的故事极短极短,甚至短到没有开始,没有一句对白,没有一个交汇的眼神和动人心魄的寒暄,但依旧还是那么不可替代地吸引着我。
我一度为这样的情愫欢喜,落泪。我也曾相信,这样朦胧的感情,真让我获得了除亲情之外的更多乐趣。因为有了这样的一份期待,我开始渴望明天的生活。因为我知道,只有在明天的时间里,我才能再次地、毫无破绽地与她相见。
毫无疑问,我沉浸在了一种臆想的喜悦之中。我以为,只要这样下去,迟早有一天她也会深深地迷恋上我,就像我此刻着了魔似地迷恋着她一样。
当然,我并没有多想,对于以为真正情窦初开的少年来说,没有什么比圣洁的情感更为重要的了。
每次刻意创造的碰面,都能在我心间掀起不可遏制的波澜。那惊涛骇浪的悸动,如同苍鹰一般盘旋在我的脑海上空,而此刻,我的脑海,我的自由,我对未来的无限憧憬,都不再是一片无垠的大海。它们是一尾尾被曝露在海岸的鲜美鳕鱼,唯一能做的事,就是等待着苍鹰前来啄食。
很多时候,我亦为这样不明所以的情愫所懊恼,暗恨丛生。因为,在任何一个少年心中,他的初恋都是不可侵犯的。即便那个女孩从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少年在默默地关注着她,甚至不知道这世间有这么一个少年存在。但这又能说明什么呢?又能改变什么呢?少年依旧执着。少女,依旧那般美丽。
这不就是大好年华里最为荒唐而又最值得回忆的莫名往事吗?
结局往往是一个悲剧,因为少年无法排遣自己日日淤积的忧伤。少女的身旁有了其他的少年,即便那些不知名的少年和少女仅是普通朋友,但却深深地剐扯着少年的心。少年决定放弃,但他又做不到。于是,他被时光的利剑射中,被残忍的钉刻在一面滚烫的墙壁上,徘徊在无边的优柔寡断之中。
往往,这就是故事的最终结局。这些简白文字里的少年,全可换作少女,而少女,亦可换作少年。在那个时候,所有的感情都是那么相似,少年可以成为少女,而少女,似乎也能成为少年。
多年之后,我们终于看淡,终于放开。但对于“初恋”这两个依旧让我们羞涩的字眼,却不敢再对旁人提及。总以为,它在我们心间所留下的,必定是千言万语,实质不然,不信你可以在灯下好好想想。不论你曾经有过怎样的磨难和苦楚,欢愉和快乐,都可以用四个字来全然回顾。
刻骨铭心、后悔莫及、只恨相遇等等,都可以是你初恋的真实写照。而谁又知道,这四个字曾消耗了我们多少泪水,和多少大好的青春时光?
请把你宝贵的爱情,交给此时真正值得你爱的人收藏保管。
往日多少风花流年,都是风中之事,可忘便忘,不能忘便断了吧。
不做情人做什么?
不做情人做什么?
这是每一段爱情最后的结局与困惑。我见过许多轰轰烈烈的爱情早早夭折,也见过许多波澜不惊原以为可一世安稳的情愫无疾而终。没有人可以预言,爱情最后的结局是什么,可我们知道,有了开始就必然会有结束。结束之后,曾是情人的我们该做什么?
兄妹。
这是我见过的情人之后最为坦荡的关系。很多时候,我不得不承认,他们有着异于常人的宽广胸襟,即便不是这样,也有着绝对良好的心理素质。
想想,结束了一段恋情之后,就终生不爱了吗?我们不会那样。爱情,往往在受伤之后来得最快。于是,不到三五个月,我们便又开始了新的恋情和人生。这样一来,我们不得不面对自己的前男友或者前女友跟另外的异性勾肩搭背,耳鬓厮磨。
我不清楚做兄妹的情侣们心里是何种感受,反正我难以接受。至少,对于每一个真爱过的人来说,即便自己与曾经的情人已经毫无瓜葛,一清二白,可看到又一段恋情叠加在自己的旧爱之上,心里总会微疼。因为,那意味着旧爱已开始将你忘却,投入了新的恋情。
朋友。
几乎半数以上以失败告终的爱情都选择了维持这样的关系。我们相信“情意不再,友谊在”的真理。至少,这也算是给自己人生的某段时光画上了稍微圆满的结局。
可事实上,这种关系爆发的矛盾最多。从女性角度来分析,她们多少会对旧爱比对异性普通朋友好些,即便不曾做出来,故作冷漠,可如果旧爱真遇到困难,她们还是会毫不犹豫地上前相助。而她们在受伤或者与现任争吵之后,也会很顺理成章地向旧爱倾诉,电话,短信,漫天不断。
基于往日的关系,很多隐私的话,女人们也很容易说出口。最后,原本以为天下太平的两对情侣,双双大战,不欢而散。
请问,有谁能容忍自己的妻子或丈夫与曾经的旧爱揪扯不清?我想,即便真是井水河水,光看手机的通话记录和短信,心里也够堵的吧?
陌生人。
这是年少之时最喜欢的一种继情人失败之后的关系。成年之后,很少有人再用,除非,是不曾真爱过,或天各一方的异地恋。
很难接受,曾经的最爱与自己形如陌路,各不相识。但事实上,这是最好的一种方式。做兄妹,请问,很久之前双方做过的事,说过的话,是兄妹之间能发生的吗?做朋友,与其两败俱伤,天下大乱,不如就此别过,心生怀念得好。
不是有句话吗?“你的爱要是给不了全部,那就别爱。”请把你宝贵的爱情,交给此时真正值得你爱的人收藏保管。往日多少风花流年,都是风中之事,可忘便忘,不能忘便断了吧。那么长的人生,你真想用一辈子的幸福来为一个人下赌注?
不做情人,为了往后的大好时光,就请做陌生人吧。
温柔是包容,是气度,是母性情怀里的无私和纯善,也是水质一样的谦和与涵养。
温柔,是种品质
每一段失败的恋情,好像一种早有暗示的慢性病,都可以在理智与安静中找到失败和错误的根源。聪明的人,往往会总结其中的原因,不断完善,变得越来越好。
好比她,失恋后,成天以泪洗面。我让她寻找失恋的根源,她告诉我,是因为自己太过温柔,太过纵容这个男人,对他千依百顺,言听计从。所以,他才会越来越不重视她,越来越不爱她。
失恋后,第一时间,一定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大吵大闹,永远不可能让对方回心转意,更不可能让你理智地思考问题所在。
她是个脾气特别暴躁的女人,虽然特别仗义,爷们儿,豪情,但也特别容易发怒。
起初,周围的朋友都特别羡慕他,因为只有他才能彻底降住她。不论在什么场合,什么地点,只要他一瞪眼,一拉脸,她立刻就会变得噤若寒蝉,小鸟依人。
在他面前,她永远是个油盐柴米的小女人。他是她整个世界的中心。
她说过,因为只爱他一个,所以,只会对他一人温柔。
我说亲爱的,一支好的钢笔,在任何环境任何人手里,都能体现它的品质。不管是在学生手里,顾客手里,老板手里,还是员工手里,你都能清楚地感觉到它的流畅性和优越性。所以,才有它独特的价值,有它抢手和昂贵的理由。倘若这支钢笔只在厂商老板手里好使,在其他顾客手里却经常出问题,它还会有昂贵和抢手的理由吗?
是的,小声点,我知道,你不是钢笔。
但人与物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的价值,都需要通过其他东西来做对比和衡量。你是否是一个有价值的人,得看你个人的才华和对社会的贡献值。那么,才华和贡献值,就是人们衡量你价值的标准。你是否充满独特的魅力,得看你个人的品性和技艺是否能赢得大众的认可和喜欢。这时,大众对你品性技艺的评判,就是衡量你个人魅力最公正的砝码……
你是否是一个温柔的女人,除了你的男人之外,周围的亲戚朋友,也都具有发言权。
因为,温柔不是小鸟依人,千依百顺;更不是轻言慢语,低声细气。
真正的温柔,是从内心散发出来的女性之美,是优良家教和儒雅诗书的江河汇流。温柔是包容,是气度,是母性情怀里的无私和纯善,也是水质一样的谦和与涵养。
温柔,是种人人可以感受到的品质。
有些人,渴望幸福却又不敢付力争求,他们的心,如匿藏的画一般谦卑矜持。
可也正是这些心怀期盼的人,最经不起以时光作为筹码的等待。
一方楼台的似水年华
当他因事业受挫,离城进郊搬入这座临树而起的破败楼房时,她俨然已在对面安居多时。
在未见她之前,他的心与这座古楼一般颜色——潮湿幽冷,布满青苔与灰黑的风尘。
午后,他站在昏暗的楼台上,于明媚之光中手捏报纸,逐一扫视每个招聘广告。忽然,暗淡的视线中出现了一抹清雅的蓝。他顺势遥望,越过枝叶的细缝,对面楼台内赫然坐着一个秀发及肩,身着素蓝摆裙的女子。
微凉的风从远处袭来,抖动乱叶,碎一树热切的阳光。他坚定的视线被起伏的绿叶遮挡。他左右晃动身子,调整视线,以保她不从这忽成的风景中消失。
暮色四合之时,对面楼台的粉红窗帘便会随光缓缓拉上,而那名身着素蓝、洁白的女子也将隐匿在无边的遐想里。他觉得,这是最美的结局,似一场空前舞会的开幕,抑或是一段故事的开始。
确切地说,他没有细致地窥探过她的芳容。她所坐的位置总是那么特别,不是只能看到背面,就是只能看到一面侧脸。闲暇之时,他会构想她的另一半脸。有些时候,他甚至在想,她会不会就是书中所描写的,只有一半容貌可见人,而另一半容貌是已被尽毁的哀怨女子?
可不管怎么想,如何自我惊恐,聊以自慰,都无法让他忘却这个未曾谋面的对居女子。
尘世中,本就有太多不可言喻的微妙情感。他心中此时的莫名期盼,只不过是巧遇万千其中的一种罢了。
又一个流光四射的午后,他如常静坐旧地,一边细写材料,一边遥望对面楼台。忽然,胸怀之内,觉有什么柔软的物质在反复涌动,愈加激烈。微风佛起她的长发,现出一张毫不沾尘俗胭脂的小脸,说不上动人肺腑,却也有着别样的气质。最重要的是,那一双格外温柔的眼,总是朝树叶摇摆的方向掠去,似在找寻什么,片刻后,又低头兀自思索去了。
他知道,她在画画。偶尔,她的眼神会飘飞过树,如风蹁跹至他的楼台。他的心会因那双温柔的眼睛瞬时剧烈跳动,又随着她手中那支悄无声息的画笔刹那归于平静。他固执地觉得,这就是一种浑然自成的默契。
他开始拼命工作。他想,这女子大抵也是清苦之人吧?现时从艺之人,不都如此吗?居所偏远,生活简淡。他知道,她是渴望有一个归属的,而这归属,必要在安于现状的同时,让人毫无顾虑物质生活的凄苦,自由如常。
他对着已闭的窗帘默念:事成之日,即是你我相见之时。
当他自觉一切齐备,时机成熟时,周旁旧楼里的住户已是几家新人进,几家旧人出。
踏入对面这座幽深如巷的小楼,他的心陡然落英缤纷。这些时日里蓄出的蓓蕾芳芽,不知何时已开成了春花,此刻,簌簌地落满了心怀。
轻叩门扉,推而入内,连闭几日的窗帘内幕,此时他才得以一窥全貌,凌乱的屋内,搁置着一张被布帘掩盖的轮椅。几十个小时前,他仍深刻地记得,她就安坐在这一方布帘上对树作画。
画像落了一地,如他胸中的春花一般,惨惨戚戚。他一一翻拣,陈列开来,画中大都有一棵茂密的树,寂寞地生长在那儿,或是独临一个午后的流光,或是独临一场滂沱大雨。树的深处,细望,有一名清瘦的男子,站于古朴的楼台上,与之遥遥对望。
他坚实的心,恍然就被这小楼感染得潮湿哀伤了。他终于明白,尘世中,真有些人,是渴望幸福却又不敢付力争求的,他们的心,如匿藏的画一般谦卑矜持。可也正是这些最心怀期盼的人,最经不起以时光作为筹码的等待。
没有强行在一起,也就没有再做伤害任何人的决定;
彼此不曾有过抗拒世俗和道德的撕心裂肺,也就没有爱到尽头的怨憎和委屈。
幸好,没有在一起
她明知他有妻子,但还是控制不了心动的轨迹。
她想融入他的生活,替他分担一些忧愁和苦闷,不求结果,且毫无抱怨。
他答应女儿周末去游乐场,但偏偏最重要的合作商选择在周日的时候视察情况,他无暇分身,很是苦恼。
她说:“我去吧,我也很久没去游乐场了,你就当放我半天假,我肯定把你闺女哄得开开心心。”
他笑笑,提着皮包走出了办公室,并把女儿的手机号码给了她。
那真是一个愉快的下午,不但所有合作一拍即合,女儿还在公司门口等他,主动冲进他的怀抱。
“爸爸,我喜欢这位漂亮姐姐。”怀中,女儿笑得灿若桃花。
说实在的,他带女儿去过很多次游乐场,但同样的游乐场,女儿却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
他第一次仔细地打量她,眼里满是感激。她有些害羞,低着头,脸红得像天边的云霞。
之后的每周,她都多有半天的假。因为她的帮助,他女儿变得比以前乖巧很多。每次女儿不吃饭,不做作业,不去上课,只要给她打电话,她肯定能摆平。
女儿期待每一个和她相处的日子。他忽然想要试试,想去看看,她究竟是用什么方法拴住女儿的心。于是,那个周末,他们一同去了郊外野炊。
那是他第一次看到她除了工作之外的优点。
砍柴、生火、做饭、烧烤、带孩子,未婚的她全能得像个参加过比赛的妈妈。
她能在有限的条件下把鸡翅烤得金黄酥脆,把饮料调得像招摇的鸡尾酒。最重要的是,忙得不可开交的她,仍然能把女儿哄得服服帖帖,拿着小铲子,到处找钓鱼要用的蚯蚓。
他不明白,为什么她的语言对女儿如此有魔力。他上前刚要去问,她就把刷子递给了他:“快快!帮忙刷点油,火太大,我一个人都忙不过来了!”
那天下午,他的名牌衬衫上满是烧烤溅起的油污。他丝毫不觉可惜,因为这样的快乐,已经很多年没有过了。
他和她走得越来越近。他喜欢把她带在身边,因为不管多忙,她总能把他的一切安排得妥妥当当。
也许,他有点喜欢她。对于一个已婚的男人来说,要对别人说爱,真是一件不道德而又略显奢侈的事。
和很多办公室恋情一样,很快,他们俩被吵得沸沸扬扬,公司里所有的员工都在用异样的眼光刺她。
是的,她那么漂亮,公司里曾有不少男员工对她投以爱慕,均遭到她的无情拒绝。此刻,她却和老板搅在一起,怎能不叫人多想?
她不在意任何人的看法,还没开始,就知道会有这样的结局。
收到她的辞职信,他万分讶异,虽然家里已经炮火重重,但他却从未对她提起。
他问为何。
她笑笑,不语。他了解她的脾气,于是在文件上签了字,并吩咐财务多给她一年的工资。
她去了别的城市。
很久之后,接到她的电话,才说起这事。之所以选择离开,是因为他女儿给她打了电话,女儿说:“姐姐,我很喜欢你,但我不能没有妈妈。”
于是她知道,再怎么拳拳用心,再怎么努力,自己也代替不了妈妈的位置。
末了,她说:“幸好,没有在一起。”
他不明白究竟何意。
是的,幸好没有在一起。因为没有强行在一起,所以也就没有再做伤害任何人的决定。因为,彼此不曾有过抗拒世俗和道德的撕心裂肺,所以也就没有爱到尽头的怨憎和委屈。
每个人面对爱情都是自私的。
如若你的心已杂乱丛生,那请先理清心绪,再决定爱与不爱。
两条路的爱情没有结局
命中相遇
秦红棉第一次握着大把零乱的钥匙站在楼道里开门的时候,赖初生正躺在床上发呆,身旁那个沉睡的妻子,恬静得像朵蓝莲花。
这层楼已然安静了几年,秦红棉是从中介所那儿得知这里有全市最便宜的租房,于是,不顾一切地飞奔过来,看看情况。房东是个年迈的老头,住在楼下。这层楼空置的时间里,前前后后大抵来了数十人,不曾有一人愿安心居住在此。起初,老头很是乐意,领着东走西瞧,甚至还自我推销推销,但时间一长,心里也生了厌倦,自觉了无生趣。于是,再后来的看客,他便不那么上心了,自顾丢一串零乱的钥匙在桌上,接着和小区里的另外几位老头打扑克。
秦红棉实在不知道这一大串钥匙里,到底哪一把才是外门的,又不想多问,怕打扰到老人娱乐的雅兴。她索性独自上楼,一把一把地挨个凑上去尝试。
哗啦哗啦的清脆声将这层安静多年的楼房瞬时渲染得热闹异常,赖初生疑心是来了外贼,纵身而起,急忙穿上短裤,开门查看。
秦红棉兴许是给上身赤裸的赖初生吓到了,双手紧握钥匙,嘴巴微张,支吾了半天也不曾说出话来。赖初生看到是个眉清目秀的长裙女子,亦不再多问,猛吸一口烟,上前夺过她的钥匙,拿在手里翻寻片刻,捏出其中一把交递给她,匆匆转身而去。
几秒后,赖初生听到了对面清脆的门锁声。他笑笑,将烟头摁灭,准备洗漱上班。这头,秦红棉恍然心怀感激,初始在其心中的流氓形象荡然无存。
赖初生是个幸运的部门经理。虽说腹中有点小才,但凭他的伎俩,没个十年八年是不可能坐到这个位置,这其中缘由,高层的领导便知。原来,赖初生的舅舅是公司的两大股东之一。
当然,赖初生从未向旁人提及过此事,更不曾用这样的背景作为茶余饭后炫耀的资本。他知道,自己太过于年轻。正因为这样,婚后,他的父亲才会把他从家里撵出来,让他自行解决生活工作上的一切难题。
那间蓝门红对联的小屋,是赖初生的租房,那串钥匙他再熟悉不过。当初来时,老头亲手递到他手里,让他拿去配两把,殊不知,被他那粗心女人掉在了床底。于是,他一整夜没睡,翻箱倒柜地忙活,就为了找那串钥匙。
赖初生有些讨厌婚后的生活。别人说,七年之痒,七年之痒,可他老感觉自己还没到七年,身上就痒得不行了。譬如,这几年,光吃饭的问题就够他们头疼的,不是外出下馆子,就是省吃俭用请保姆。因此,在旁人眼中看似风光不已的高薪部门经理,个人账户,经常保持“0”记录。
初识之机
自从秦红棉住到对门以后,赖初生时常觉得内心烦躁不安。每日清晨,当他身旁的妻子还在呼呼大睡时,对面的厨房里早已经响起了锅碗瓢盆的碰撞声。赖初生躺在床上,抱着闹钟慢慢寻思,今天早上这味道,是番茄鸡蛋面呢,还是青菜火腿饭?
闹钟准时将他从幻梦中惊醒,他愤愤地将闹钟丢弃在旁,披上衬衣,匆匆洗漱。
他越来越清楚地知道,秦红棉是什么时候出门,出门之后向左拐,还是向右拐。几日之前,他或许会错过几分钟,往往等他下到一楼时,秦红棉才开门外出。可现在,这样的事绝对不会发生,他是那么准确和迅速,每次都能把握好时间的隔差,与秦红棉同时拧开门锁,相对而望。
秦红棉笑笑,旋即两团红云飞上脸颊。很多次,赖初生刚刚洗漱完毕,秦红棉的脚步声已在对面门内缓缓过来了,他为了赶上那不紧不慢的一秒,不顾个人形象,提起公文包便迎门而去。
因此,在秦红棉的记忆里,赖初生仿佛永远都敞露着上身。
秦红棉在屋内大呼救命的时候,赖初生刚巧下班上楼,他不顾一切地推门飞进,一看屋内衣服遍地,满地狼藉,便知道屋里遭了贼。
说实话,秦红棉大呼救命,完全是出于一种弱势女性在遇急情况下的本能,她并不想赖初生就此进来。因为当时,散落一地的衣物里,有一些是她的贴身内衣,此刻,在一个陌生男人面前,嫣红粉绿地躺了一地。
秦红棉恨不得天上打雷,将她劈死在即,那么她便不用去面对现在窘人的场面。不过,想归想,事实归事实,她马上屈身,将脚旁的裤子远远地抛到贴身衣物上盖住。
赖初生站在一旁,手脚无措,只好下楼到老头那儿借了一把锤子,咣咣地敲好门锁。半晌,秦红棉收拾完毕后,他才喃喃地说,不好意思,这锁芯常年不用,大概都有些锈了,即便整修起来也很危险,要不,我给你换一个新的吧?
秦红棉不语,默认了。她记得书上说过,倘若一个陌生至极的男人,不求回报地为你安装门锁,调换灯泡,那么,他大概是爱上了你。
秦红棉不知这段话是真是假,反正此刻,她的心里溢满了幸福流沙,一颗一颗,整齐有序地从血管里滑过,让她兴奋得难以控制。她仔细地看了看面前这个西装笔挺的男人,清瘦的身材,高耸的鼻梁,忘记清理干净的胡碴。
她就那么静谧地看着他,呼哧呼哧地下楼买新锁,呼哧呼哧地上楼捣鼓,又呼哧呼哧地下楼对换。当赖初生大汗淋漓地直起后背,跟她说出那句你家真热的时候,秦红棉禁不住扑哧一声露出了洁白的牙齿。
为了感谢赖初生的帮忙,她特意做了几个家乡菜,柔情蜜意的江南水乡格调。赖初生毫不客气地一扫而光,之后,懒懒地躺在她家的旧沙发上打嗝。他说,不是骗你,我结婚后的这几年,就没在家里安稳地吃过一餐饭。
刚说出“结婚”两个字,赖初生心中便闪过无数悔意。秦红棉惊恐地问,你结婚了?满眼疑惑。赖初生安然地点点头,仿佛他是多么想给秦红棉一个否定的答案。可是,这一切又如何包藏得了呢?
相见甚欢
赖初生不曾告诉秦红棉,装完锁之后,他自留了一把钥匙。当秦红棉外出归来,进屋便大吃一惊,昏暗的墙壁被粉刷得洁净明亮,摇晃的卧室门框换了新螺丝。她大抵能猜到,这些是何人所为,不过,心里微微有些疼痛。她想起很久之前一部电影上的台词:好男人和好女人一样,永远都在别人身边。
她知道,她不可跨越那条道德的长线,但是很多时候她无法控制自己。
直到有一次,赖初生与她在阳台上嬉笑风声,本在街上购物的妻子忽然出现在他俩面前,她才知道,一张盖有公章的薄纸的杀伤力远远要比所谓永恒的爱情强大许多。至少那天,一向声称自己并不爱妻子的赖初生,一言不发地跟在妻子后面走掉了。
那一夜,秦红棉对着杯盘狼藉的厨房哭得不能自已。她恍然觉得,爱上一个已婚男人,是一个女人一辈子都不可触犯的错误。
没过几日,赖初生又在她的卧室里插了一束鲜艳的玫瑰。秦红棉对着玫瑰,不知何去何从,很多事儿,明知道是错的,可对于深陷爱情的人来说,仍旧是不可抗拒的诱惑。
赖初生打电话跟妻子说,晚上有朋友过生日,兴许得半夜回去。他知道,倘若这话对着妻子说,她势必和他一块儿去。只有这样,妻子才会一如从前地安安稳稳地躺在床上睡觉。
可是,他不知道,现在的女人已不同从前。至少,她开始懂得如何运用大把的时间学习煮饭做菜、洗衣拖地、待客化妆,等等。她从对面的屋子里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甚至常常惊觉,赖初生就在对面的屋子里与秦红棉耳鬓厮磨。
她做了一件这些年都不曾做过的事——证实赖初生的话。她拿起电话,打给了赖初生所说的那个过生日的朋友,那头传来嘈杂的喇叭声,说赖初生与他在一块儿,刚出去上厕所了。接着,她又打到了另外一个经常和赖初生在一起的朋友,那头也以同样的方式回答她。
这个本该让女人心里得到慰藉的答案,此刻却逼迫她流着热泪,她瘫坐在沙发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她似乎知道了,赖初生今晚的去处。
秦红棉买了红酒,点了蜡烛,等待着即将出现的人。这头,女人关掉一切可能发出声响的电器,把耳朵紧紧贴近门壁,只要对面的门锁一响,她便会立刻冲过去抓住赖初生,拆穿他的谎言。而后,她便可以借机发威,对秦红棉大打出手。倘若,秦红棉因此还手,那么,她便有足够的理由将赖初生的父母请到此处,将她轰走。
可惜,她把一切想得太过于简单。赖初生早已知道,她会怀疑,于是,从打电话之时就已经潜伏在了秦红棉家里。
赖初生很想对妻子好,他已经看到了妻子的改变。当妻子穿着拖鞋,将地板擦得光亮,温柔地将早餐送到床边时,他不止一次想过,忘了秦红棉,此生就这么安定地跟这个女人好好在一起,可不到片刻,这样的决定又被四年的洪流冲毁了。他想念秦红棉,他觉得即便什么都不能发生也无所谓,只要清晨开门能见到她就好。
爱情里容不下第三人
赖初生再去秦红棉家里的时候,妻子已消失了整整两天。不过,她的消失似乎并未引起赖初生的愧疚和唤发他内心的旧情波澜。
秦红棉在厨房里切菜时伤了手指,赖初生心疼不已,接着,奔出去翻找创可贴。秦红棉怔怔地站在厨房里,一面捏住手指,一面打着煤气。片刻之后,她有些焦急,弯腰侧头查看,接着一打开关,轰隆一声,尖叫震动了整幢安静的楼房。
煤气的火焰太大,窜上她的额头,吞噬乌黑的头发,灼伤了面容。赖初生是在一片悲叹中将秦红棉送上急救车的,他不明白,为何昨夜刚换上的煤气罐,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这一切,都在赖初生妻子的计划之内,她用重金收买了配送煤气罐的工人,令他在更换之后,用刀子轻轻地在煤气罐的塑胶管子上划出一道细微的裂缝。这个裂缝不可能让人煤气中毒致死,却能使一间封闭狭小的厨房,一氧化碳含量过高。
迅速腾蹿的火苗毁掉了秦红棉的一生,她的父母从千里之外赶来,哭得昏天暗地。这时,赖初生妻子出现了,她将赖初生与秦红棉的丑事一一道出。顿时,原本在二老心里还高高在上的赖初生,瞬间成了流氓与骗子的化身。
他们拉扯着赖初生,要他还女儿幸福。赖初生不知道,这段本以为可甜蜜到老的爱情,会以这样的结局收场。
赖初生妻子赢了,她不但赢得了他的安分,还赢回了他的心。因为赖初生不敢不爱,他实在不清楚,倘若自己稍有不当,将会有怎样悲惨的事件发生。这些天,他终日在忐忑与愧疚中徘徊。
几日后,妻子走了,独留一份签了字的离婚协议书。她在电话录音里说,她睡在赖初生的后背旁,时常能闻到秦红棉身上特有的气息。甚至,经常看到火苗蹿起的一瞬间,秦红棉那面目狰狞的惨状。
赖初生独自趴在阳台上,侧头看到昔日与秦红棉说笑的阳台上,一株粉红的月季开得正艳。他恍然觉得胸口疼得不能喘息,对着阳光明媚的蓝天,簌簌地流下了眼泪。
他似乎明白,很多自以为密不透风,自以为可进可退的,可对比抉择的爱情,实质往往没有让人一世坦然的结局。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某个人路过的爱情,一不小心落入了彼此的风景。
只因为是路过,所以不会停留太久。
星期天小姐
寄往中国青岛的信件
她每个星期天都会来趟邮局,穿淡蓝色的裙子,抹淡蓝色的唇膏,用淡蓝色的彩笔,投淡蓝色的信封。
没人知道她的名字,只好叫她星期天小姐。每次信封上留的地址都一样,中国,青岛。收件人的位置,是个男人的姓名——苏柏念。
他再一次微笑着告诉她:“小姐,不好意思,这样的信件,我们真的无法投递。青岛那么大,如果没有详细的地址,苏柏念是不可能收到这封信的。”
她站在邮局的橱窗前抿了抿嘴,而后,和从前一样,把这封卷着蓝色风暴的信件贴上邮票,固执地扔进了邮筒里。
信件只可寄出,不可退回。她从来不在信封上留下回件的地址。
他记得她的名字,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那时候,她尚且还没这般沉郁,穿粉红的裙摆,踩绿色的高跟鞋,阳光得像朵玫瑰花。
每天下午五点她都会准时从邮局的窗前走过。他办公的位置恰好就在窗前。
每天下午四点五十,他都会从办公室里抱出一叠文件对着窗户假装忙碌,挂起暂停营业的绿色牌子。
她特别准时,一到五点,就忽地从人群中飘逸出来,缓缓经过他的窗前。
这多像是一个心照不宣的约定。
她爱上了不该爱的人
有一天,她爽约了。
他站在窗前,抱着大堆文件,一直站到黄昏时分,这是他第一次安静地欣赏城市的日落之美。
就在他走出邮局大门的一刻,她出现了,仍然是粉红的裙摆和绿色的高跟鞋,仍然那么引人夺目,光彩明艳,只是她的身旁多了一位陌生的中年男子。
男人很帅气,从沉稳的步履和自信的眼神来看,应该是个稍有地位的人。
她倚在男人的臂弯下,甜蜜得像只归家的鸽子。
他逃得特别惹眼。黄昏时分,一天的工作已经停歇,所有人都在闲庭信步,只有他,仓皇得如同一匹脱缰野马。
他仍然等她,在雨里,在风里,在雪里,在暮色的金黄里,在人群的洪流里。
他试图只去看她,忽视男人的存在,可很多次,都失败了。他无法不注意那个男人的存在。
他爱她,就像当年董永迷恋七仙女一样,尚不知姓名,就一头栽进了爱情的深渊里。
再看到那男人,他有些惊讶。男人丧失了往日的英气和洒脱,身后跟着一个中年妇女。
再后来,她披头散发地从另外一个方向跑了过去,脸上挂着泪珠。
他大概猜到了故事的开始和结局。
慢点,仅仅是为了久些
男人再没出现过。她也再没穿过粉红的裙摆和绿色的高跟鞋。
她消失了很多天。他不记得具体的时间,不过,的确是有那么久了。
她再一次出现的时候,是在他的柜台前。
她站在人群后面,面无表情地盯着邮局外面的马路,排队的人有点多。
那天,他办理业务的速度特别慢。
有人催他快点,他笑笑;有人敲玻璃,他也笑笑;有人骂他,他还是笑笑。
只有慢点,她才能在他的视线里呆得久些,太长时间没见她,他真的很想念。
她把十张青绿色的汇款单递给他。他伸手过去的时候,忍不住有点发抖。
“取钱么?”他问。
她摇摇头,顺手把兜里的身份证递给他,麻烦你,帮我查查这个汇款人的地址。
身份证上的姓名和汇款单上的收款人确认一致,但奇怪的是,这些汇款单上既没有汇款人的姓名,也没有退汇的地址,只有一串简单的电话号码。
他把汇款编号输进了电脑,但查不到汇款人的半点信息。
他说,你想找这个人很简单啊,打上面的电话就可以。
她掏出手机试了下,听筒里是空号的回答。
她捏着单据,极其失落地走出了邮局。
那实在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每张五万,总计五十万,超过兑取日期,那叠汇款单就算作废。他不知道她为何不取。
不过,他记住了她的名字。她叫林芳娆。
无法投递到的信件
她又消失了很长时间。
再一次出现,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她像一团蓝色的浮云,冉冉盛开在他的柜台前。
她把一封蓝色的信件递给他,上面只写着中国青岛和苏柏念。
他说:“小姐,地址得再详细点。”
她摇摇头:“我不知道他的地址,我只知道他在青岛。”
“哦,可是这样的信,无法投递到他手里。”他接着提醒。
“那能送到青岛么?只要送到青岛就可以。我不在信封上留地址,就是怕邮局给我退回来。只要信能到青岛,只要他去邮局,说不定,就能看到。”
他疑惑不解地看着她。她双手捧着那封薄薄的信,虔诚至极地从邮筒的缝隙里慢慢塞了进去。
她真是个傻瓜。他相信,苏柏念一定是那个中年男人的名字。
蓝色,只因他的一句话
每个星期天,她都会去他的柜台前寄信,穿淡蓝色的裙子,抹淡蓝色的唇膏,用淡蓝色的彩笔,投淡蓝色的信封。
她是那么惹眼,久而久之,邮局的人都认识她了。
她不知道,他爱她。她更不知道,她邮给苏柏念的信件,全部从青岛退回了始发邮局。
他把退回的信件一封一封地整理出来。
他没有把退回的信件交给她。他知道,那是她生活的希望,也是她每个星期天来邮局的缘由。
为了能更清楚地了解她,他冒着坐牢的危险,私自拆阅了那些信件。
他终于了解了一切关于她的故事。
她把一切都交给了那位中年男人。男人已婚,家居青岛。恋情失败后,男人给她汇了五十万分手费,算是告别一切过往,希望她重新开始。
为了留住那十张汇款单,生活并不富裕的她拒绝兑领这五十万,因为这是男人留给她唯一的东西。
她仍旧爱他,为了得到这份虚无缥缈的恋情,她宁可遭人唾骂,与道德的巨轮背道而驰。
她想过自杀,可是,她心有不甘。她觉得此生至少应该见上男人一面,真挚地告诉他,她和其他女人多么不同,她不是因为金钱而靠近他的。
男人说过,他偏爱蓝色,那既是宽广的魂魄,亦是青岛的标尺。因为这句话,她把一切衣服和唇彩都换成了蓝色。如此,男人偶然回来,在汹涌的人流中,也能一眼就看到她。
捧着那堆蓝色的信件,他终于哭得没了声息。
说出口的“我爱你”
他决定解救她。
当她再次拿着信件去邮局投递的时候,他忽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对着她,目光坚定地说:“我爱你,林芳娆。”
她莫名地看着他,不知所措。
我爱你。两年前,你每天下午五点都会从这里经过,穿粉红的裙摆和绿色的高跟鞋。那时你是多么快乐,就像一朵带着焰火的玫瑰,点燃了我的生活。你知道吗?每天下午四点五十我都会站在这里等你经过。可惜,林芳娆,你从来没有注意过我。
两年了,我爱你整整两年了,七百三十天。你知道思念为何物吗?
她不说话,低着头,看着那封蓝色的信件,默默流泪。
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通过话筒传出来的,站在邮局里的人都惊呆了。
她站了很久。他炽热的眼神里带着晶莹的泪花,那么真切,那么令人动容。
她收回了那封蓝色的信件,答应了他的求爱。
最美的时光
她每天都会去邮局等他,黑色的马尾梳在脑后,穿粉红的裙摆和绿色的高跟鞋,立在风中,有股傲人的美。
那是他一生中最美的时光。
他觉得生命里所有的事物都在悄然变幻,每一个步履都像要踩出一朵花儿。
第一次走进他的卧室,她笑了,弯下身去,把一片凌乱狼藉收拾得妥妥帖帖。
此刻,他正走在回家的路上。她说,要给他一个惊喜。
在一个精致的木盒里,她看到了一堆熟悉而又陌生的信件,这些被人私自拆开的信件,像一团蓝色的烈火,像一波无情的浪潮,刹那间将她吞噬殆尽。
他在温暖的屋子里找了很久,始终没有看到她。他安静地坐下来,一面拨弄盒子,一面给她打电话。这些天来,他一直想要把事情的真相告诉她。
盒子里是一堆黑色的灰烬。电话是关机的回音。
他到底把她给弄丢了。
他Copy了那个叫林芳娆的女孩。
他换了工作。
城市里有七个邮局,他每天都会去一个,穿蓝色的外套和蓝色的裤子,用粉红的信封邮寄,用绿色的彩笔写字。
信封上没有地址,只有一个简单的名字,林芳娆。
他坚信,有一天,她一定会看到其中的一封信。
每一个享受爱情的灵魂,在忘情追逐对方脚步的同时,千万不要忘了爱自己。
那些一无所有的心
坐长途汽车去看她,目的还是想问当年的故事。
他自杀没多久,她便辞职了。
这些年,听说她过得还不错,于是终于有勇气,有理由去探明当年的事实。
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在同一个编辑部上班,写一手极好的毛笔字,通诗词,懂音律,真是才华横溢。可惜,他是个结巴,说话非常吃力,因此,编辑部每次约稿,和作者交流,都由我来完成。不过,他仍然是个完美的搭档,和他在一起,大部分时间,你甚至可以偷懒。
他很勤奋,编稿,校对,排版,几乎都是一个人完成。
他知道自己的不足,所以特别努力,想要通过勤奋维系好与每一个同事的关系,获得别人平等的眼光。
当初,是她追的他。他老实,可靠,上进,任何想要踏实过日子的女人,兴许都会选择和这样的人共度余生。
那也许是他人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她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光说相貌,不管把她放到哪一堆人群里,都会招来艳羡的目光。是的,她美丽,大方,且通情达理。
她偏选择了他。他开始感激命运,因为除了后天努力得到的,老天爷似乎从来没有厚待过他,既没给他天才的头脑,也没给他一张英俊的脸庞,抛开内在的能力不谈,他真的太过普通。况且,一个连说句话都困难的男人,还谈什么浪漫呢?
他感激她,爱她,想要把一切都给她。人生中第一次拥有真正的爱情,而且对方还那么美丽,谁能不动心?
他从之前的想要改变命运,慢慢变成热爱命运。他觉得之前所有天生的不完美,都是老天爷的一次大意,现在老天爷发现了自己的错误,于是,回过头来,慢慢补偿给他。
他不知该怎么讨她欢心,便去书店买了很多书,关于恋爱的,关于追女孩子的,关于怎么制造浪漫的。
他把全部身心都给了她。那段时间,他真的太忙了,没时间编稿,没时间校对,更没时间排版,他似乎从工作中完全脱离了。我们并不怨他,反而,心甘情愿地接手很多他没做完的工作。我们也觉得,他应该在这样的爱情里寻找到快乐,不然,他真的太累了。
不到半年,她提出了分手,所有人都呆了。为什么呢?当初不是她追的他么?怎么得到了,又不要了呢?
我们以为,他会大哭一场,会闹,会整个人不知所措,会在爱情的悲伤里沉浸很久,然后慢慢找到自己,开始新的路途。
他没有,安静得和从前一样,不和任何人说话,只是闷着头做事。他对每一个人微笑,更加努力地工作。他在纸条上面说,这段时间辛苦大家了,现在我回来了,该让大家轻松轻松了。
所有人都被他的坚强和乐观感染了,整个编辑部的气氛好得不行。
他曾在这段爱里付出过多少,所有人都看在眼里。如今,他可以从这样的阴影中走出来,真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
刚接到他自杀的消息,编辑部一下子就炸开了。怎么可能?我们一遍遍和警方核实。
如此乐观豁达的一个人,怎么可能选择如此悲观且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呢?
他没留任何遗书,没说任何话,只是给自己买了一份高额保险,受益人是老家的母亲。看来,他是早把一切都安排好了。可惜,谁也没看出来,包括她。
再后来,她辞职了,去向不明。
事情慢慢被搁置。几年后,听说她嫁了人,过得还不错。于是,决定好好问一问,当年的故事。这个故事,堵在我的心口,一直使我觉得难受。
一直以来,我都把自杀看成是懦夫的行为。因为不敢面对,所以,才选择了永远逃避。
听完她说的故事,我忽然明白,他为什么选择自杀。
当年,她刚从一段失败的恋情中走出来,换了城市,换了工作。那个伤她的人,英俊潇洒,家财万贯。她觉得,这样的人,也许只能远观,不适合靠近,更不适合相依为命。于是,她选择了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想要爱上他,然后踏踏实实过一生。
可惜,他们就不是一类人。她在这段试一试的爱情里越来越清醒,而他却越陷越深。
她真的不想再欺骗,再将就,她觉得,他是好人,应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于是,她狠心提出了分手。
他自杀的事情,在她心里,是一辈子难以解开的疙瘩。她没有杀人,但人却因她而死。
他并不懦弱,敢于选择自杀,放弃生命,怎么可能懦弱?还有什么事情比死更可怕呢?
只是,他爱得太深,太用力,走得太远,已经回不来了。他把所有都给了她,因此,他根本承受不了失去。
失去了,就一无所有,都一无所有了,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说这个故事的目的是什么呢?是想告诉每一个享受爱情的灵魂,在忘情追逐对方脚步的同时,千万不要忘了爱自己。
爱情也会生病,也会死。
树死了,也许会在来年的春天长出新的嫩芽,可爱情死了,就不会再活。
在失恋中成长的心灵
提出分手的时候,他特别决绝。
他爱上了别的女人,他的心已经不在她的身上了。
爱情就是这样,好比在心里种下一棵树,缺少阳光空气或者雨露都不行。有时,我们觉得有阳光就够了,于是,一味地给阳光,等发现行不通的时候,已经回天乏术。
爱情也会生病,也会死。树死了,也许会在来年的春天长出新的嫩芽,可爱情死了,就不会再活。
她真的好恨,那么多青春和真心,都付给了一个人。现在,这个人却要离她远去。
她把所有的伎俩和精力都用在了挽回上。她哭,她闹,她骗,她疯,因为这段濒临死亡的爱情,她变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所有在爱里付出过全部真心,而最后又倏然失去的人,似乎都差不多。
我们原本以为爱情不过是生活的调味剂,可真要把爱情抽掉的那一刻我们才明白,爱情不是风景,而是氧气。
那时,他还很穷,几乎一无所有。为了留住她,软的硬的,都用了。最后,她说,要走也行,留下十万块的分手费吧,五年的时间,我人生中最好的青春,最美的身体,最干净的灵魂,都给了你。你不能娶我,陪我白头,起码要给我一点物质的补偿。
她说的对,他走了,马上就可以爱别人,因为他的心已经不在这里。可她呢?也许很久很久之后,都还抱着一颗汩汩流血的心,难以自拔。她怎么爱别人,又怎么可能接纳别人的爱呢?
到底是爱过的,他同意了。只是,他真没那么多钱,东挪西凑,先给了三万元,剩下的七万,他打算分期,每个月给一部分。
她不是真想要这笔钱。她以为,只要他过得窘迫,那女人就会离开他。
谁会爱一个连吃份炒饭都得精打细算的男人呢?
他每个月都给她打钱,几百,一千,或者一千多。他过得并不好,听说他过得不好,她心里也不舒服。
时间一晃就是三年,这三年,她独自生活,跳出从前的二人世界,在漫长的路上踽踽前行。
她从旧爱的伤痛中慢慢走了出来。她还爱他,只是,已经懂了缘分的因由。
生活总要继续,她重新收拾自己,昂着头迎接其他男人的赞美和爱慕。
最后一笔钱打过来的时候,他给她发了短信:对不起,没能爱你。
她一个人躲在KTV的厕所里哭得天昏地暗。这次,没有心痛,只是觉得造化弄人。
第二天,她找到了他,他瘦了。他们心照不宣,不再厌恨彼此,轻轻地抱了抱对方。临别时,她把卡塞给他说,钱都在里面,一分不少,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他瞪着眼睛看了看她,忽然觉得特别陌生。是的,她不再是三年前的她,那些因为爱所留下的伤疤,已经被时光深深埋在了泥土里。
她有的,还是那颗纯粹的心。只是,这颗心已经长大,并且懂得了放下。
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本身就是在找黑夜里的那束光。
寻找那束光
提出离婚,是她的意思。
所有人都不解,包括他,这毫无征兆的晴天霹雳,使他颓丧了很久。
他了解她,十年夫妻,看到她,就像看到自己一样。她很少做决定,但只要做了决定,就不会再动摇,就好像当初她决定要嫁给他一样,不惜跟家人反目成仇。
她是个外表温柔,内心刚烈的女子。
他是个好男人,周围了解他的人,都这么说。虽然,他喜欢打网游,喜欢去KTV,喜欢参加各种聚会,但他洁身自好,从不和其他女人有多余的瓜葛。
她怎么就想要离开他呢?
她没有爱上别人,他知道。
在离婚协议上签完字之后,她终于大哭了一场,那么多天的沉默和冷战,像洪流一样堵在她的心口。
她痛,谁都知道,一个月瘦了十几斤,内心得有多大的挣扎。
他不想继续看她痛苦,所以选择了放手。也许,自由才是她应该要去的海洋。
离婚后,她去大学城租了个铺面,卖麻辣烫。
生意挺好,那么多客人,那么忙碌,起码不会再让她觉得孤独。
他继续做单位的小职员,朝九晚五,把空闲的时间交给网游和各种各样的聚会。
他们都没有再找别人,十年婚姻,最后失败,各自都觉得像是生了一场大病,即便想要重新开始,也需要时间修养。
一年后,她的麻辣烫开了两家分店。她买了小车,专门去市区拉货。
这是她一直想做的事情,他知道。
儿子生日的时候,他们聚在一起,没说话,却觉得很亲切。饭后,有朋友问她,当初为什么决定分开?那么平淡温馨的日子,细水长流,不挺好么?
沉默片刻,她到底还是说了。
她说,不是因为平淡想要分开,而是因为看不到未来,看不到希望,而他又没有坚定的方向,所以我退缩了。
朋友把话传达给他,他听完之后,忽然懂了。
是的,日子过得平淡,她在家里当主妇,他在单位上班,工资虽然不多,起码还算稳定。但可惜,他不是个善于规划的人,他既不会送礼,也不会阿谀奉承,干了十几年,还是个小职员。
她提过,出来做点小买卖,夫妻一起努力。他畏惧了,做生意多累,现在多好,每周有假期,还不用加班,就算生病请假,也有薪水拿。
他没有想过未来。他没有把她纳入未来的生活中,好好做一个长远的计划,并为之努力。
对他来说,未来不是美好的蓝图,只是短暂的明天,而明天,不过是重复今天。
她累了,她不想把三十几岁的梦想都耗费在六十几岁的生活上。
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本身就是在找黑夜里的那束光,如果连这束光都探不出方向,她又怎么可能会有陪你吃苦的动力,继续前进的力量?
要知道,共苦不是为了一直苦,而是想要更好的同甘。
他若不爱你,就算是掏空了整颗心给他,也于事无补。
不爱无罪
在我所认识的朋友圈里,无人不说她痴情由衷。很多年前,她爱上一个极为平凡的男子。很多年后,我们再遇见她,再问及她此刻的爱情现状时,她仍如当年一般勇敢而又不悔地说着那男人的名字。
我为从她口中念出的这个铿锵有力的名字感动,不是因为它足够华丽,而是对于和她相识多年的我来说,这个名字已经成了一种岁月的沉淀,一种忠贞爱情的象征。
那么些年,不求任何回报地爱着一个人,该是多么至高的境界啊!或许,我们也曾有过这么一段经历,可它的时效与十几年的时间相比起来,实在是微不足道。我们等不了那么长的时间,实在维持不了如此耗时而又不图结果的爱情。
周围人都开始抱怨,那男人多么狠心,有这么一个人甘愿在尘世中用有限的生命默默地等候着他,他却不懂得珍惜。大抵我的反应和他们是一样的,我多希望痴情的她能得到一个圆满的结局。
事与愿违,他偏偏选择了一个刚相识不久的女子,并与之结婚生子。我们以为这样,她的爱就会慢慢消泯了,可不然,她照旧深爱着那男子,不图任何回报。在需要帮助的时候,他的一句话,或者是一条短信,就可以让她从百里之外匆忙赶来,对待他的孩子,好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般万千娇宠。
没有一个人不为她的痴情感动,不为他的冷漠愤懑。
无意间看到了一篇短文,名为《不爱无罪》,文中的情节与她颇为相似。女主角爱上了一位摇滚歌手,爱了很多年,亦坚持了很多年,可仍无结果。当旁人公然咒骂他的冷漠时,他终于说出了那么一句:不爱无罪。
原来,爱情就是这么回事儿,你所谓的付出,实质就是没有任何回报的,所谓回报全然在于接受者的态度。他若对你有意,自会千般狂喜,同样心生爱慕。他若不爱你,就算是掏空了整颗心给他,也于事无补,甚至,我们不能抱有任何的埋怨。因为,不爱也是一条路,既然是路,就没有对错之分。
当她在时光中悔悟,那些痴情的时光无非只是一段久远的回忆时,才知年近半百。这么多年的爱与付出,就在时光中悄然散落了,毫无结果。
我忽然想起那个名叫叶芝的诗人,他从23岁爱上了一位名叫茅德。冈的女子,轰轰烈烈地为她写诗,一直写到54岁。他为她写下的诗获过诺贝尔文学奖,感动过无数的读者,却至死都未能感动那个最该感动的人,这短短的一生,他算是白爱了。
可到那时,不论是悔悟,还是坦然都已经晚了。因为他们用青春作为筹码来押一场爱情的赌注,最终输了。而这一输,不是输了一段本该馨香四溢的年华,就是输了整个人生。
最后悔的事儿,是在我绝望了,不想再等了,回头的时候,你才刚刚迷途知返。
最后悔的事
我的朋友为一个男人不知坚持了多少年,期间,她爱过,恨过,迷茫过,可就是不曾放弃过。她一直坚信,她的等待可以感动那个仍在红尘中穿梭的男人。她说,他现在还年轻,不明白何谓爱情,终有一天,他会回来,走到她的身旁,与她牵手,安然偕老。
我起初劝慰过,并为此事伤怀过,可后来想想,倘若她真放弃了,不也就代表着失去获得男人爱情的机会吗?于是,再不干涉。
男人和她分开后,很快有了新的女人。作为昔日的朋友,男人偶尔会对我说,新女人有多么体贴多么温柔。他失败了,新女人会安慰他,鼓励他;
他成功了,新女人会祝贺他,褒奖他。他的世界有了新女人的气息,并那么的不可或缺。
我说,那她在你心中又如何呢?男人不语。我知道,在他的印象中,朋友向来都是沉默寡言的。譬如,男人失败了,她绝对不会在旁安慰、鼓励,因为那些绚烂的言辞本就从未在她的生命里出现过。再譬如,男人成功了,她也绝对不会来一个别开生面的庆祝会,抑或说几句暖彻心扉的话语。她会做的,能做的就是沉默,观望。
很多次,我在旁看着,她陪失意的男人默默流泪,一次接一次地仰头干杯。很多次,我也见到她站在男人的身后,一言不发地听着男人炫耀自己亲手策划的项目上市盈利的风光历程。可是,他厌倦了这样波澜不惊的生活。
男人再婚那天,朋友不顾我的劝阻,硬去喝了喜酒。她穿着婚前男人送她的粉红旗袍,将银行里的存款提出大半,在一片惊羡和贪婪的目光中,风光地递交到男人手里。男人心有愧疚,因为离婚之时,她不曾要过他一分钱,他亦不曾主动问过她缺少什么,这些年过的如何。
典礼上,女人双眼含泪,用力鼓掌。我很难想象,此时的她要承受多大的悲楚?自己甘愿耗尽一生青春的男人,正在和另外一个毫不相干的女人山盟海誓,预备白头到老。
女人喝了很多酒,她和很多年前自己结婚时一样,挨个地敬酒。她有权利那样做,因为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人不认识她,亦没有一个是她不认识的。他们曾亲眼见证过男人和她的婚礼,此刻,又要见证男人的另一场婚礼。
没有人不同情、不怜悯她的遭遇,甚至有不少男子感动于她的痴情和大度。也是她让我明白,女人一生中最擅长的事儿,并非生儿育女,煮饭做菜,而是尘世中,男人们都无法去死守的最为朴质的等待。
几年后,女人疲惫了,青春消逝了,绝望了,心灰意冷了,嫁了一个追求自己多时而自己根本不曾爱过的男子。
没多久,新女人跟另外一个男人瞬间蒸发。此刻,男人才恍然明白,当年在他失意时,那个本于人群中欢笑嫣然,却因他的沮丧而流泪,因他的遭遇想要喝醉的女人,才是真正可相扶一生的伴侣。
不过,一切都为时太晚。当他狼狈地奔来找我,欲问女人的下落时,女人俨然大着肚子,安坐于阳台的流光之中。他哽咽着说:“你这一生最后悔的事儿是不是等我等了那么多年?”女人摇摇头,用悲凄的声音告诉他:
“我一生最后悔的事儿,不是不顾一切地为你守身如玉多年,而是在我绝望了,不想再等了,回头的时候,你才刚刚迷途知返。”
真正的放弃,从来都不是轰轰烈烈的。
吵着闹着和你说分手的人,其实,大多都不想离开。
一个真要放弃的决定,通常都会来得悄无声息。
对不起,是我选择了悄悄放弃
她这辈子最想嫁的人,一直是你。
她曾经无数次幻想过你向她求婚的情景。在一个白雾蒙蒙的早晨,一根拴着她无名指的红色毛线牵引着她,走到窗口,睡眼惺忪的她,看见你站在对面的楼顶上,手捧玫瑰,单膝下跪,阳光刺得她睁不开眼,就在这时,戒指顺着毛线,唰地滑进了她的手指。
她一下子就哭了。
她会幻想各种各样的求婚方式,浪漫的,惊悚的,不可思议的,让人流泪的,太多太多,她会把每一个都告诉你,暗示你,不用再动脑筋去想多余的问题。因为其中任何一种方式,都符合她的心意,只要你肯做,她都会说我愿意。
可惜,八年了,上百种方式,你一种都没用。
她曾在无数的节日里幻想,期待,等你给她惊喜。你一直没有,你说,结婚不过是为了那一纸契约,没什么比两人相爱更重要。
她真的不要什么钻戒,她只是需要你给一个承诺,一个愿意娶她、愿意用后半生给她幸福的承诺。你没钻戒,用可乐罐的拉环都可以,她同样会说我愿意。
八年,放在谁的人生里都是一段漫长的时光。八年中,你们经历了分分合合,吵吵闹闹,你们从欣赏彼此的优点,慢慢变成习惯对方的缺点,握着她的左手,你觉得像是握着自己的右手一样亲切。
你们不再是单纯的爱情,更多时候,你们拥有的,可能是亲情。
你们成为了彼此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她还是希望你娶她,只是这个愿望,已经没了当初的激情。
也许你说的对,结婚的目的是什么呢?是为了更好地相爱,而两人是否能更好相爱,根本不是一本结婚证可以解决的。
如果一本结婚证真的可以解决所有婚姻将要面对的问题,那干嘛还要设立离婚证的办理窗口?
是要忠于制度和现实,花几元钱走个形式,买个本子让彼此安心,还是忠于内心和爱情,把所有的自由和信任都交给往后的岁月?
她曾因为结婚的问题,和你闹过分手。是的,八年了,她把最好的青春都给了你。如今,她问你要的,不过是一个名分。
她离不开你,提出分手之后,安静了几天,决定不再找你。
你醒来看不见她的那个清晨,和平日并无两样。她总是那么冒冒失失,大清早不见人,等你猛然转身,兴许她就提着豆浆油条在你背后坏笑。
可惜,这次她一直没回来,你给她打了很多次电话,一直关机。
再后来,她和别人结了婚,有了孩子。你说,她这个人哪里都好,就是太薄情寡义,说走就走,一个招呼不打,不顾念半点情分。
你还不明白,真正的放弃,从来都不是轰轰烈烈的。吵着闹着和你说分手的人,其实,大多都不想离开,一个真要放弃的决定,通常都会来得悄无声息。
她不是没有等你,不是没有打开窗户让你看到她的心。只是,你从来不愿鼓起勇气翻过窗户,带走她的心。
就这样,在这场爱情的长跑里,她眼睁睁看着自己热腾腾的心,慢慢变成一块被冻裂的玻璃。
你可以有万般理由不给她名分,但你不能否认,你之所以不愿结婚,其实只是没有把一生交付给她的决心。
爱情可以一厢情愿,单向进行。
唯恨,永远只能双宿双生。
爱与恨
他爱她,疯狂且执着。他见证了她的美丽,聪颖以及脱尘脱俗。他耗尽了一切气力,只为能与之白头偕老。
她爱他,平淡又无奈,赐予他的爱,常常觉得是一种人性深处的感激。
正值芳华的她,的确不愿就此沉沦一生。她渴望轰轰烈烈的爱情,点燃她明媚的青春,娇艳的容貌,以及年轻躁动的心。
可惜,他的爱只有那么多,搁置在她广袤的心田中,便瞬间宛若离离原上的一点星火,暗夜里的一丝微光。
他虽已拼尽全力,但还是无法留住这段残忍的爱情。她走了,悄无声息,决绝冷漠。他的爱,在一夜的阴雨后,转化为不可化解的仇恨。
他将一切有关于她的东西抛向窗外,他要她的一切,在他的视野里消失殆尽。可惜,他忘了,他能抛的,仅是这些触碰有形的物质,那个深藏在心中的影子,是他无论如何也抛不干净的。
为了报复她,干扰她的生活,他千方百计地找到了她的住址,写了许多恶毒的信件。起初,她出于愧疚,沉默接应,可后来,却再不愿退步相让。
于是,慢慢地,在长年累月的争吵中,她也恨起他来。
他们互相恨了很多年,对骂了很多年,在心中也残杀了对方千万遍。他说,她毁了他的爱情。她说,他毁了她后来甜美的人生。
后来,他们各自体谅到了对方的难处,不约而同地停下了这场硝烟弥漫的战争。但残留在心中的恨,却再也抹擦不去。
他们安然开始了彼此的生活,结婚生子,奔波不停。他依旧恨她,她亦然。
很多年后,不知是从哪位朋友口中,无意得到她早早离去的消息。他悲痛欲绝,在暗夜里流了许多热泪。他想起当年,她也曾对他温柔,也曾美丽大方。谁能料到,斗了许多年之后,竟是如此阴阳相隔的结局。
他不再恨她,写了一封长长的忏悔信,烧给了她。他终于承认,那么多年过去了,他依旧爱她。他对他的妻子说起多年前的故事,提及了她。
爱情可以一厢情愿,单向进行。唯恨,永远只能双宿双生。一旦其中一方搁下了旧事前尘,那么剩下的一方,是如何恨,也恨不起来了。
相爱时许诺的永远不过是一刹那的爱恋。
爱情在时,永远便在;
爱情死了,永远也就不见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