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诗,生活有刺。你有些固执,他有些幼稚。
如漆似胶的甜蜜后,争吵像断了线的雨滴,滴水石穿在心里。
自责、挽留、猜疑、挣脱、懊悔……一切像场华丽演出,好好的已然成为过去。尽管,我比想象中更爱你……
如果爱,就请说出来
她时常会突如其来地问他这样一个索然无味的问题,你爱不爱我?
初时,他或笑或怜惜地说,心里知道就行了。后来,他不再作答这样的问题。皱着眉,沉着脸,略带轻责地看着她。她像犯了大错而又希望得到宽恕的孩子,悻悻地说,以后都不问了,不爱就不爱,何必生气呢!
他笑了,紧蹙的眉头如雨后薄云一般舒展开来。她似乎想要记住自己说过的话,再不去问这个让人心生烦倦的问题。可她总是忍不住,想要得到一个答案。
当他在人海中陡然消失片刻之后,她定会提出这样的疑问,你去哪儿了?
你爱不爱我?他不说话,自顾着大步向前。她慌乱地如同一面清脆的小鼓,被孩童把玩在手中,于清晨、午后、黄昏,咚咚地响个不停。她需要倏然的镇定。此刻,在她的急切慌乱中,他的回答,就是一双抓住小鼓的大手。
他是那么倔强,不论她如何盘问,都不愿轻而易举地给她一个想要的答案。每每总是要待她气怨至极,双眼盈泪,他才握住她的小手,娇哄着,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爱,爱,我爱你,行了吧?
他以为,她会恍然停止在大庭广众下的泪滴。却不料,她哭得更加肆意。他焦急了,手足无措地说:“姑奶奶,你到底想我怎么样?你说吧,想怎么都行,先别哭了。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怎么欺负你了呢!”
“你就欺负我了!你不加那句‘行了吧’会死吗?当初追我的时候,你会在每封信的后面写上‘我爱你’,现在追到手,说都懒得说了。”
他们像一对前世纠葛的冤家。他越来越不明白,为何她的问题会越来越多,且越来越无味。她也不明白,为何他越来越不喜欢黏附着她,且越来越不喜欢说那三个动情的字。
生活波平如镜,她依旧唠叨而又天真。他娇惯着她,宽容着她,也迁就着她。在这样漫长的行走中,他经常会觉得,自己一生是否就要这样碌碌而过?甚至,会于电光火石间冒出一个可怕的念头,我最爱的,是不是她?
直到某一日,他看到她和另外一个男人在街头西餐厅的橱窗里平平对视,同席而坐时,记忆才瞬间翻江倒海。他站在清冷的街头,点一支烟,神色凝重地注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他像一头蓄势待发的猛兽,随时准备越街而过,大干一场。
虽然他们从始至终都不曾发生过什么,但在他的心中,还是留下了些许不可平定的涟漪。他静坐家中,若无其事地看书写字。她于暮色中姗姗来迟。
他再也无法遏制内心的仓皇,劈头盖脸地问:“你到底爱不爱我?”她扑哧笑了,愣愣地看着他问:“你怎么了?你这是怎么了?”他不理会,穷究不舍地问:“你到底爱不爱我?爱不爱我?”
许久,她气定神闲地说:“爱,我爱你。”他仓皇的心瞬间安定。他终于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对于一颗惶惑不安的心来说,有多么重要。
他再不去逃避这样一个明知故犯的问题——你到底爱不爱我?他知道,他必须做出肯定的回答。因为,那是一颗躁动的心,在焦急地等待着被另一颗心轻轻安抚。
即便是曾经相爱,也已有了太多伤怀。
如何抛却那些曾真切伤害过她的爱情事件,重点旧火?
没有办法。所以,不爱了,就别从头再来。
不爱了,就别从头来
她实在忘了是哪一年爱上他的——此时,这个在她面前已有些轻浮的男子。
爱上他的时候,他是那么善良、勇敢、谦逊。在她眼中,除相貌之外,怕是几近完美了。可后来,他的缺点越来越多。他会把臭袜子到处乱扔,要她一只只为他拾捡。他会把碗筷一股脑儿地扔到池子里,让她清洗,多次争吵后仍是照旧。
她开始想,原本那些灿若星光的承诺,真要如此时的生活一般索然了吗?其实,她全然可以为爱放弃她的青春,甚至梦想。可她不能容忍,她的爱情从初始的命中注定,变成消耗大好年华的抽象烟云。
她不愿做张爱玲笔下的红玫瑰,更不愿做白玫瑰。她只愿做一朵最普通的小花,能让他在偶然困倦之时发现她的柔美,并且,再极其仔细地端详她一次。
在悄无声息的时光里,她的爱悄无声息地消耗尽了。她提出分手的那刻,他没有任何挽留,却在之后的一个星期,发疯似的找她。
站在初吻时曾站过的天桥上,他一个人泪如雨下。她抱着他,忽然感觉到他是那么脆弱,惹人心怜。他一个劲儿向她道歉,乞求她的原谅,说着初始那些让她心疼的承诺。她本是铁定了心,不再为这份消逝的爱情掉一滴眼泪。可那天,她还是哭得没了气力。
“让我们一切从头开始吧!”当他说出这句话时,她的泪水再次汹涌决堤。几个月前,几日前,你做什么去了?为何要到此时,她心若死灰,你才发现她的好?
对于这份感情,尽管心痛异常,可她还是拒绝了他。她无法从头再来。
一份感情,如果有了裂痕,可以继续,那就继续,无伤大雅。可倘若停止了,那就不能再继续了。因为这么长的时间里,他们的爱情已饱受冷却,如何让一颗已落温的心对同一个人瞬间升温?
不爱了,就别从头再来。因为即便是曾经相爱,也已有了太多伤怀。她如何抛却那些曾真切伤害过她的爱情事件,重点旧火?
点不了,或点的不够彻底,还不如让它就这么黑着,回忆着。爱情,宁缺毋滥。
真想谢谢初时的她让我有了对比与权衡,并让我明白,那些轰轰烈烈,欲死欲活的呐喊,大多不是爱。
有的爱,只有一次
她与我相恋几年,感情越发归于平淡。那样的涟漪不起,真实到让人觉得乏味。她的传统、保守、固执与偏见,让我对电影中一切浪漫而又肆意的镜头,望洋兴叹。
同寝的朋友,与一女孩相爱,半年之内,就走到了天下无人不识君的地步。我多希望,那样无视旁人而又惊天动地的张狂,自己也能切身体会一次。但我知道,这只能是一种希望。对于她来说,要放弃一堂稍有价值的课与我外出约会,近乎天方夜谭。她的思维,是一个硬生生的道德指标,时时丈量着我的言行。
我与她相约在周末的黎明,徒步上山,并肩看日出。不料,深夜竟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我想,下雨真好,两人在伞中相牵,雨中漫步,岂不更好?当我披衣下楼,驻足等待片刻之后,她终于打来电话,镇定地说:“天气不好,咱们就不去山上了吧,要不淋出病了又得耽误课程。”
我心中原本构思了许久的诗意对白,就这样,在一段苍白而又了无生趣的话语中,茫然夭折。很多时候,我真不明白,她对生活的向往到底是什么?那些如烟花般璀璨的爱情,她真不曾羡慕过吗?
我决定改变自己的爱情。倘若她真爱我,就必须按照我的设想,来完善我们的爱情,那才是我憧憬中的生活。我带着她,看日出,赏月光,听音乐,看歌剧。耗尽心思,企图将一切高雅而又浪漫的曲调,毫无保留地塞进她的脑中,温热恬静,以在往后的时光中悠悠释放。
她的嬉笑与欢颜都只停留片刻。她对一切张扬而又无畏的爱情,充满了不解和鄙夷。她说,爱情就是两个人的事儿?为什么要如同演戏一般在众人面前故作模样?我说,既然是两个人的事儿?我们眼中为何要有众人?
当寝室朋友的女孩,为他手捧烛光闪耀的生日蛋糕,在清冷的楼下站了足足一个钟头时,我恍然觉察到了自己那份爱情的卑微。面对这样如星汉光芒般的爱恋,我的波澜不惊,清风无形,到底该划分于纯如水晶的友谊还是陌路间的偶然寒暄?
我终于决定,放弃这段几经努力,而始终无效的爱情。我要用自己的青春追寻一段如同烟火般的爱恋,轰轰烈烈,此生不悔。
当我另觅她人,并不顾旁人劝阻地招摇过市了几个月后,心中那团关于爱情的烈焰,终于不可遏制地走下深渊。我本以为,可以和这样心似狂野的女子,相执对视,并一生驱驰,谁知,竟是在轰然中开始,于蚊声中结束。
我的悔恨如同秋后的落叶一般,簌簌地掩盖了心间的幽光。我的生活转瞬陷入黑暗。我多希望,保守的她能回来,再次牵着我的手,告诉我,只要我心中有她,即便我贫困穷疾,她也会义无反顾地陪我走至天涯。这样的爱,只有一次。我无法用永生的羞赧,逐一填平她心中的伤之沟壑。很多时候,真想谢谢初时的她让我有了对比与权衡,并让我明白,那些轰轰烈烈、欲死欲活的呐喊,大多不是爱。
真正的爱情,往往容不下这些藏有他意的良苦用心。
如果你的真心隐藏在良苦的背后,那不妨大声说出来,让他人知道你的实心。
爱情容不了良苦用心
谁也不曾想到,外表如此乖巧慧雅的她,竟会这般刁钻怪异。
她似乎是在绞尽脑汁折磨他。食堂离她的宿舍仅有十米之遥,可她还是不依不饶地要他从男生宿舍跑过来为她买早餐,送至楼下。她宁可站在楼下漫无目的地等,也不情愿多走几步上去迎他。
每次见他提着白色的塑料袋从食堂那头远远地跑来,她神似冰霜的脸上便豁然绽开一朵娇艳的鲜花。他是那么义无反顾地娇宠着她,把全部的爱和热情都聚集起来,献给了她。
她极力要求他一同吃饭。不管什么事情,什么原因,必须要等到她,才能开饭。为了确保这个条约能够顺利进行,她搜刮了他身上所有的伙食费。
于是,不管骄阳似火,还是天寒地冻,只要她不出现,他便不敢开饭。
偶尔,她故意来得很晚。他站在食堂的出口,窘迫得像个多日未归的流浪汉。饥肠辘辘的他,如见到天神下凡一般,再顾不得男人的颜面,上前阿谀奉承。她咯咯地笑开了,扬扬自得地说,真喜欢这种唯我独尊的感觉。
临近毕业时,她在本市的一家小公司找了一份工作。不管他有没有课,都必须亲自护送她上班。下班之后,又得骑着那张灰头土脸的二手电驴,吭哧吭哧地把她载回学校。他对她的爱,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同寝的男生都劝慰他:“你怎么对她这样?即便爱她,也不能这样啊!
她找的到底是未来丈夫,还是后备保姆?”
起初,他笑笑,可后来,却蹙紧了眉头。的确,生活不是戏剧。三年的折腾和宽容,已经让他筋疲力尽。很多时候,他多么渴望,自己能够和其他男生一样,享受一下女友的温柔和体贴。
毕业后,他还是随着她去了南方的一座城市。同居的第一天,她便买来大堆菜谱,要他在下班后热火朝天地开始另一份家庭大厨的事业。
自小娇生惯养的他,干得甚为艰难。更令他心中积郁的是,不论他多么卖力,都逃不开她的指责与唠叨。这个菜咸了,那个菜火候过了,这个汤淡了,那个汤忘记加料了。她总能在他的劳动成果中找出无数瑕疵,一面大快朵颐,一面针砭其弊。
他终究发了火:“你知道我做得不好,为什么不做一次让我尝尝?更或者,你就不能和我一起下厨?我也是人,也需要呵护,也会疲惫!”
那一次大吵之后,他轻松了许多。他恍然觉察到,这些年自己活得太过于卑微。他决定退出她生活的那一天,意外地收到了她的信件:我要你送早餐,是想让你懂得呵护爱情;我克扣你的生活费,是不想你和其他女生一起吃饭;我逼你送我上班,是因为我只想与你多待一些时间;我指责你的饭菜,是想让你在婚后懂得我的艰辛……
他终于明白了她的良苦用心,可他却再也没有勇气回到那样的生活中去。她始终不明白,他绝情寡义的原因。
真正的爱情,往往容不下这些藏有他意的良苦用心。
爱情便是爱情,落了,也只可由它随风而去,即便你心有万个明媚春季,也不能使其貌盛杨柳,夏秋盎然。
爱情,寒了心
与她各奔天涯后,朋友真把肠子都悔青了。从他接连不断的求救信中可以看出,那几近在心中将他吞没的懊丧。
他们是昔日大学里唯一走出的一对。犹记得毕业后,一群顽劣未尽的朋友相约去了广州,颠沛不到半年,便陆续接到了他的新婚请柬。大红的框格大红的字,如冬火一般跃动张扬,羡煞了几个身无着落的大男生。
他在旧朋云集的筵席上,紧紧拉着她的手,围着半圆的厅堂,一桌接一桌地敬酒,说了许多莫名的话,喝得天昏地暗。无可非议,那天她是幸福的,她诚然觉得,自己将要在这一夜之间,悄无声息地完成从女孩到女人的所有蜕变。
数年,男孩成了男人。包括那群昔日调皮捣蛋没个正经的浪荡客,也无可避免地被生活打磨得越发寡言庄重。时光在冲淡他们年少情谊的同时,也在慢慢侵蚀着他与她的爱情。
她的猜疑是对的,他真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这个金屋藏娇的举动,对此刻正在细细盘算何时生育的她,无疑是一柄穿膛利剑。更加戏剧性的是,那个潜伏在暗处的女人,便是当年酒店里为他俩新婚忙前顾后、大汗淋漓的服务员。
对爱情义无反顾的他,今日,也同样做了一次不畏世俗的决定。就像当日他不顾家里的一切反对,执意要与她结为连理时一样。
她无力更改这样的结局。在这场短暂的三人战役中,她从始至终都处于毫无还手之力的劣势。这几年,她爱得多么辛苦。为了博得公公婆婆的欢心,娇宠成性的她,买了菜谱,添了器具,花样每日一换。数年中,她对他们给予的奚落不但笑脸相迎,还一声不吭地承受了所有来自门外世界的流言蜚语。
谁也不曾想过,当年蛮横任性的她,竟成了这样一位懦弱无能的家庭主妇。他不知道,这是她能奉献的全部。而她,已经毫无保留地、丝毫不剩地奉献给了整个家庭。
离异不到一年,家中所有亲朋,便开始日渐感念她的贤良淑德。他的父母几乎日日痛骂,令他想尽一切办法,务必将她重寻归来。于他,又何尝不想?当新的恋情不幸夭折,生活顿时陷入一片空茫之后,他才发现,原来之前所走的每一步,都是因为有她的搀扶。
彻悟明理,他已三十岁。他是真后悔了,真想把她寻回来,以弥补混乱中的一切过错。他放下男人的尊严,如年轻时追求她一般,抱一束粉艳的玫瑰,在她公司楼下一天接一天地苦站。他说尽了一切甜言蜜语,许下了无数动人誓言,甚至追着她坐上的计程车,疯也似的狂奔了几条马路……
所有的所有,都无法化解她的冷若冰霜。她是真绝望了,真不想再步入那看似甜美、实质处处受困的生活。她初时爱得太过于用力,才会在伤败之后,连一颗憔悴破损的心,都无法自行修补。
我不知该如何劝慰他,毕竟,生活不是小说。我能更改一切笔下的结局,却无力撼动现实的点滴笔墨。
世间诸爱,大抵是如悬上野花一般,一春一次,一生也只为春明。管那夏秋有意冬肆虐,都无法再让它打开心门。即便来年有春,有花再开,也不得不承认,那花,已非昔年之情。
爱情便是爱情,落了,也只可由它随风而去,即便你心有万个明媚春季,也不能使其貌盛杨柳,夏秋盎然。
如果你先我而去,那么我爱你,就会比你的生命更加长久。
我先离你而去的话,请不要悲凄,不要彷徨,因为我信守了当初对你的承诺——我爱你,和我的生命一样长久。
我爱你的期限
每一对热恋中的情人最想要知道的事,莫过于对方能爱自己多久。他们不确定,对于未来,充满了希冀和恐慌,于是,只好不停地询问:“你会爱我多久?”即便他们知道,回答过后,不一定意味着承诺和事实,但他们需要这样一个答案,一个由“永远”来定义的答案,让他们惶惑的心得以瞬间安定。
当然,亲爱的,你也问过我类似于这样的问题。但很遗憾,每每你总会觉得失落,觉得我对你的爱不够完善,不够真挚。因为,我从来没有像电视剧里的女人一样,深情地告诉你:“我永远爱你!”
我不敢那样说。那是一个承诺,而既然是承诺,就必须是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可对于永远,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仿佛,它代表着山崩地裂,时光轮转。这些,都是我们不可能经历到的,不可能等到的。于是,我不能对你许下这个漫长的承诺。对于生命有限的我们来说,永远太远。
我只能悄悄地告诉你,我爱你,和我的生命一样长久。是的,我只能这么承诺。或许,这个承诺在永远面前太过于苍白,与你所希望听到的答案相比,太过于无力。可我只能这么说。我爱你,首先的前提是我必须生存在这个滚滚红尘。有了我的身体,才有了爱你的思绪。你不能否认,爱是属于精神的。而一切精神的根本,是必须要有肉身作为依托。
因为你,原本对生活无所畏惧的我,忽然开始无端地害怕。我很努力地收起年少的任性与张狂。譬如,我开始小心翼翼地注意自己的身体,希望能多活一些年岁。譬如,我开始在意车流不息的马路,希望每天都能安全地抵达家中,为你烧好可口的饭菜。
遇见你之后,我越来越害怕死亡,不是因为怯懦,而是因为,那将会代表着我与你永远分离。我多么渴望,像那些不问世事的老人一样,与你手牵手走着,走过夏花纷飞的小径,直到白发苍苍。我从来没有那么热切地渴望过,并因为这些渴望去积极行善。原因,也只是书上常说的——因果报应。
我之所以要种善因,也仅仅只是想要与你长命百岁。
从前,我希望我能死在你的前面。这样,你就会爱我多一些时间。至少,比我的生命更加长久。可后来,我越发地害怕这会成为事实。因为,我不那样希望了。我所想要的,是你死在我的前面。因为只有这样,你才不会孤苦伶仃地在这个荒凉的尘世中漂流。而我,也不会看到你悲凄的面容。
亲爱的,如果你先我而去,那么我爱你,就会比你的生命更加长久。倘若,我先离你而去的话,请不要悲凄,不要彷徨,因为我信守了当初对你的承诺——我爱你,和我的生命一样长久。
这就是我爱你的期限。
最终那个人不是我们的理想选择,然而上苍就是这么眷顾。
他真诚的呵护与爱恋,在平淡无奇的生活里处处显现。
谁都不是铁石心肠,他的爱,终会打动想要温暖的心田。
爱你,并非为了草莓
他和她是在大学的时候认识的。和众多的爱情一样,是他对她发起了攻势,说实话他除了俊朗便什么也没有了,所以她并不喜欢他。但在室友的怂恿下,也迫于身边的人都成双成对,生活又百无一味,她便勉强答应了他。
她预想着他们是不会在一起多长时间的,她一直以为男人是最不可信的动物,况且他有着那么惹人喜爱的外表。可事实恰巧相反,他对她始终如一。
生活就这么慢慢地没有了任何的波澜,她在二十五岁的生日宴会上答应了他的求婚。因为她厌倦了漂泊的生活,并且她认为生活应该是这种样子的。
她一直以为着,她不爱他,就连和他结婚也只是因为时间,或许只是因为他那张轮廓坚毅的脸庞。
婚后的日子里,他一直保持着每天接送她的习惯,虽然他们俩上班的地方隔的很远。
一个滂沱的雨夜里,她急急忙忙回到了家。由于全身湿透,在换洗的过程中便忘记了给他打电话,告诉他,她已经回来了。
她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继续看着电影,她相信他到公司找不到她自然就会回来的。可凌晨一点的时钟已经敲过,他却一直没有回来。她开始担心了,拨开厚重的窗帘向下望,顿时惊呆了。朦胧中他打着一把白色的雨伞在回来的路上四顾环望,她知道他讨厌白色,可他今天却打着白色的雨伞。她知道,那只是因为他怕她看不见他。
她大声地站在窗户旁叫喊着他,很久很久他才抬头……
后来她在一本书上看到了这样的一句话,霎时泪流满面。书上是这么写的:如果你为了俯瞰大地上的各个王国,而登上了雄伟的马特峰,竟在山顶发现了草莓,这也许是令人愉快的事。但是……你不是为了草莓才去攀登山峰的。
她终于知道,她嫁给她的原因不是因为寂寞,不是因为生活,更不是因为他那张坚毅的脸庞。
那些都只是山峰上一颗小小的草莓。
他三十岁生日的时候,她在给所有朋友的请柬上写下了这样的一句话:
我爱你,并非为了草莓。
彼年之前,她就已住入我的心里。
只是,那如千山万水的伤痕让我无法释怀罢了。
这些年,她固执的爱,终于让她从遥远的那头,抵达了我的面前。彼年有人入心来亲爱的,明天见!
林芷涵说爱我的时候,我正和一位刚认识的颇有好感的女孩儿聊得热火朝天。我说,林芷涵,你是不是真想我下半辈子唱单身情歌?
她坐在那女孩儿的位置上龇牙咧嘴地道,我不是说过爱你了么?你还想怎么样?现成的大美女你不要,非得去追那些残花败柳?
我看着眉目清秀的林芷涵,哭笑不得。印象中,这是她第八次出现在我的约会现场,并当众向我表白。我说,林芷涵,算我求你了,咱虽然做了十几年的哥们儿,但我不得不郑重地提醒你,如果你下次再这样,我真翻脸了。你掐指算算,我几岁了?都快奔三的人了,就因为你,至今还在打光棍!
林芷涵上前拥着我,吹气若兰,就你一个人奔三吗?我不也奔三了?等了你那么多年,你有过表示没有?姓李的,你今天必须给我一个答复!
当然,最后的结局一如既往,一成不变。林芷涵甩着微卷的长发,面色铁青地站起身来,嗒嗒地踩着高跟鞋消失在远处。唯留我一人和一整个餐厅的看客,坐在灯火通明的内阁面面相觑。偶尔,会听到有人说,你看你看,那人,把他女朋友气走了也不追,真不懂得心疼人!
几分钟后,我仍旧坐在餐厅里气定神闲地喝着可乐,林芷涵的电话便打了过来,咯咯的笑声在那头顺着呼啸的风奔入我的耳朵。她欣喜地问,有没有听到有人说我是你的女人?我说,听到了。这不正是你想要的吗?
林芷涵啪地把电话挂断,暧昧地发来一条短信:亲爱的,明天见!
男人最需要懂得的,是宽容
说实话,很久很久之前,我是悄悄喜欢过林芷涵的。那时候,我和她就像现在一样,成天双进双出。几乎没有一个人不误以为我是她的男朋友,可到后来,大家都知道了,我便更换了角色。从她的假男朋友变成了真邮递员。
我常常诧异地问那些给她写情书的男生,你们喜欢她哪一点?最好是想清楚了,哥们儿,我劝你们还是趁早死心了吧,她这种人,天生就不适合谈恋爱。殊不知,我这样的逆耳忠言,竟然换来了无数人的咒骂。
这信你还送不送?你要是不送的话,我自己去路上拦她。可哥们儿,我说句不好听的话儿,我们大伙儿都怀疑你身体是不是有问题,这么个天香尤物在你身旁,整天在你肩膀上晃来晃去的,你竟然一点儿都不动心?好,就算你不动心,你不要,你坐怀不乱,可你也不能强迫我们不要吧?你这不是占着茅坑不拉屎吗?
之后,我再没劝慰过任何人。反正信是要送的。我亲自递给林芷涵那丫头,总比那些臭男生在半路上拦住她要好些。不知为何,我就是不喜欢那些男生怔怔地站在她的面前,一副欲窥全貌的丑态。
林芷涵每每打发完那些臭男生之后,就会奔上来挽着我的手不停地问,你吃醋了?你吃醋了?你要是不喜欢,那我不看他们的信好了。
嘿,你看你的信,关我什么事儿?这是我一贯以来的回答。我觉得,我年少时所有说过的话,就没有比这一句更假的。
不知道林芷涵是真不明白还是假不明白,她竟然把那些信一封封拆开了,在摩肩接踵的公交上,一字一字地念给我听。我小声地附到她耳旁说:
“林小姐,你别给我丢脸好不好?咱们都还是大学生呢。”
啊——啊!我就喜欢这样念,怎么了?怎么了!林芷涵这一脚,并没有换来我的讶异。仅仅只是得到了中年秃头司机的一个急刹,以及一句咒骂。
而后,我与她在众人的怒火中下了公车,顶着烈阳,徒步回家。
我呼哧呼哧地大步向前,完全不去理会在后面叫干了嗓子的林芷涵。最后,她妥协了,站在原地,大声地向我认错。我回头,像她的父亲一样,扯着她的辫子问,你以后还敢这样吗?她娇滴滴地说:“不敢了,以后再也不敢了。”
就这样,我原谅了她。她所有的错误,只要低头,都可以得到我的原谅。这是我们从小的约定。因为她曾说过,男人最需要懂得的,就是宽容。
两分三十一秒的初吻
林芷涵当着我的面把一大包还没有开封的信件全全焚毁。那些轻柔的灰烬,在野外的马路上,像一场无人问津的秋收。那么多人的青春和懵懂,就在一把跳跃的火中被收割了。
我说,林芷涵,你有看到里面有什么东西吗?她说没有,不管有什么都不重要,因为,我爱上一个人了。
我以为,那个人是我。于是,我开始学着搭配服装。譬如,白色条纹的外领衬衫,我再不会去配一双落满尘埃的球鞋。譬如,额前厚实微长的刘海,我再不会去想着如何将它分开。
但是,当我第一次打理完毕,痴痴地站在校门口等林芷涵时,却发现,她的身旁多了个高大帅气的男生。她像只小鸟一样依偎在他的怀里,温柔地向我介绍,这是我的男朋友。我笑笑,故作幽默地自我介绍,我是她的邻居。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可我们三个走在宽阔的马路上,我却不知道,我该从他们两人身上学习什么。学习到不可言说的心痛,还是一些蕴藏在胸痛里的无奈?
林芷涵与他分别时,于门前不远处的拐角接了吻。我怔怔地站在凉风里看着,为她把风。她说,你得看紧一点儿,我只相信你。我没说话,转过头,对着巷口呼呼的暖风,不争气地流了两滴热泪。
两分三十一秒,这是林芷涵的初吻持续时间。我一面为他们的甜蜜四处张望,一面细数着时间的印痕。每过去一秒,我的心都会隐隐地疼上一秒。
我多么希望,他们还未开始,巷口的那头,就有熟悉的长辈前来。可惜,我这个愿望,始终没有实现。最终,是那个男孩儿放开了她。
午后,一起上学时,她眉飞色舞地说,你知道吗?当时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做,还好,他比较有经验。我说,你知道你们拥抱了多长时间吗?她摇摇头。
两分三十一秒。林芷涵瞪大了眼睛看着我,乌黑的瞳孔里闪耀着未知的神秘与猜疑。
之后,她和那男孩儿开始了轰轰烈烈的恋爱。学校里,无人不知。我曾不止一次祝福过他们白头偕老。可是,这样的祝福,并没有成为现实。
后来的这些年里,林芷涵再没有提过那个曾让她疯狂让她落泪的男孩儿,也没有说过他们分手的原因。尽管,我是那么好奇,那么迫切地想要知道。
你爱不爱我?
林芷涵第一次说爱我的时候,我坐在昏黄的路灯下吃面条。她一面细细地看着我狼吞虎咽,一面极其严肃地问,你爱不爱我?
我险些把满嘴的面条都给咳出来。我说,林芷涵,就算你想谋财害命,也不至于这样吧?好歹,等我吃饱了再说。念在我们多年交情的份上,死也得让我做个饱死鬼吧?
林芷涵面无表情,接着问,你爱不爱我?我瞬间没了食欲。瞪大了眼睛看着她,说了两个狠狠的字——去死!
结果,我的这两个随口而出的口头禅,造成了严重的交通堵塞。
林芷涵双手撑开,大义凛然地站在单行线中央问,你爱不爱我?我不语。不到片刻,原本昏暗萧条的马路,被无数个车灯照耀得烈如白昼。那些不同年龄的司机,纷纷咒骂林芷涵。
她不说话,只是安静地看着我,一遍遍问,你爱不爱我?最后,我妥协了,放下半碗没有吃完的面条,站起身来大声说,林芷涵,我爱你。瞬间,她笑靥如花,从单行线的那头,飞奔至我的怀里。
可惜,我对着一脸热泪的她补充了一句,是你逼我这样的。
其实,我一直逃不出那个让我内心张狂至极的午后。没有人告诉过她,她也不曾知晓,那一大包的情书中,有一封是我写的。
我鼓了多大的勇气,冒着与她绝交与她形同陌路的危险,告诉她,我喜欢她,很多年以前就默默地喜欢着她。只可惜,我那样的倾情,并没有获得她的半点可怜。在那一个黯淡的午后,我的青春和爱情,与很多人的一起,在一场大火儿中挣扎着丧生。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一直耿耿于怀,不能相忘,两分三十一秒的痛楚。
在我的心间,只要一经回忆,就隐隐作痛。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爱着林芷涵。只是,曾经被践踏至底的自尊,被焚烧殆尽的爱情,如何再重归人间,于朗朗天光下去接受同一个人同一双手所施予的温柔?
我被她固执的爱,感动了
今年,我无论如何都要结婚。当我对林芷涵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竟然反问我,你这算不算求婚?
我说,林芷涵,我们认识了这么多年,你应该知道我的性格。爱就爱,不爱就不爱。我和你之间,除了两肋插刀的友谊之外,别无其他。
林芷涵不语,从光亮的皮包里掏出一支烟,放在樱红的嘴巴上,抽得啪啪作响。而后,头也不回地消失在茫茫人海。这次,出乎意料,她再没打我电话。
我与林芷涵失去了联系。三日后,我到了她的家门口,她站在灰色的窗格里问我,你来做什么?我说,我来看看你。她原本冷若冰霜的脸上,霎时绽开了花儿。
我漫不经心地站在树下,对着蓬头垢面的林芷涵说,你能不能别这么喜怒无常,以后要真嫁了人,婆媳关系一定会出问题。谁知,她却冷冷地答,谁要你管!
其实,我来并非是出于想念,只是单纯地想要告诉她,我要去另外一个城市开始新的生活。这些年,我宽容了她的一切小错误,可在心间,无论怎么努力,我都无法宽容那个黑暗的午后,和那短暂而又漫长的两分三十一秒。
我知道,她是真的爱我。即便,曾经是拿我开涮。但现在,一定是真的。因为,没有哪一个女人,会用自己的青春和日渐衰老的容颜与你开玩笑。
既然我无法打开心中的情结,那就必须对林芷涵负责。或许,我的离开,可以让她开始新的生活。
林芷涵说,她来送我。我说,我这歪瓜裂枣的模样,你看了那么多年,还不厌烦?她在电话那头哽咽地说,就最后一面吧。我把乘车时间告诉了她。
我没有想到,与林芷涵的最后见面,竟然是在人潮涌动的车站里。她悄悄买了站台票,跟在我的身后。
上车前,林芷涵的眼泪大颗大颗地落了下来。这些年,我第一次见她为一个男人哭得那么动情。我说,傻瓜,以后还会再见的。到时候,我领着我的大肚妻子来看你,希望你们怀的是一男一女,这样,我们便可复古一下,来个指腹为婚。
林芷涵拉着我的手问,你爱不爱我?我很想告诉她,我爱她,这是这些年来,我一直想要说出的话。可我,始终没能说出口。最后,她以一种未曾有过的绝望语调告诉我:“如果你走了,我一定会找一个朝三暮四的男人嫁了。”
我不知道她说的是真是假,反正,那一刻我被彻底感动了。至少,这个赌注,我输不起。
彼年之前,她就已住入了我的心里。只是,那如千山万水的伤痕让我无法释怀罢了。这些年,她固执的爱,终于让她从遥远的那头,抵达了我的面前。
一个赌注往往是我们奋勇直前的勇气。
如果爱情也因一个赌注开始,不要因为它的初始而忽略了他的初心。
山水善于等待
她,爱上了我最好的搭档
他又被女生甩了,仍然是在楼下那家冰点酒吧。
他追着那个长发女生跑啊跑,像患了失心疯。最后,那女生无处可去,只好奔进女厕所避难。
结果,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他猛退几步,冲刺,飞身,一脚把女厕所的门给踹开了。
女厕所里没人。他目露凶光地盯着她,只为等一个答案。
她说,她喜欢上了别的男生。为了证明所言非虚,她把该男生的班次,名字,手机号,一股脑全告诉了他。他听着听着,拳头握起青筋,差点没把牙齿压碎。
那男生曾是他最好的搭档。
女生大摇大摆地走了。他一个人站在女厕所里无处可依,无处泄气,只能对着小门拳打脚踢。
那时,温倩倩刚好在隔壁的小门里嘘嘘,刚蹲下去,就被砰的一声巨响吓得倒抽了几口凉气。现在又忽然听到拳打脚踢的声音,还不吓得半死?
温倩倩的杀猪声把隔壁男厕所的同胞们全惊了过来。可想而知,他尚且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儿,就莫名其妙地被打了一顿满头包。
他坐在酒吧的吧台上一直呻吟到打烊。
这一刻,他记住了她
温倩倩不过是个相貌平平的服务生。短发,直眉,小眼睛,瘦得像门缝里的烧饼。
第二天,他顶着鼻青脸肿的猪头又去了。小姐,一打啤酒!
温倩倩抱着一打啤酒,呼哧呼哧地朝他跑了过来。他这才看到温倩倩左胸上的校徽,原来是个勤工俭学的苦孩子。
那晚,他喝得有点高了,摇摇晃晃走到一栋楼下,忽然回过头来朝着身后的温倩倩大发脾气,我叫你别跟着我!你还怕我跳楼啊!
温倩倩咽了咽口水,可怜巴巴地举着胸牌说:“大哥,你误会了,这是女生宿舍,我住这栋楼。”温倩倩说完这段话,便噼啪噼啪地进了大门,宿管科的阿姨热情地跟她招了招手,看来她所言非虚。
那一刻,他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
清早时分,他甩着昏沉沉的脑袋去上课,路经公告栏的时候,忽然看到了一个眼熟的名字。温倩倩,外国语言文学系2班,国家一等奖学金。他不由自主地笑了,嘿,这小妞还挺厉害。
晚上,他又光顾了那家酒吧。温倩倩抱着一打啤酒朝他跑来的时候,他流里流气地问了一句,嗨,小妞,我喝你的啤酒,你有提成不?
温倩倩笑笑,毫不避讳,有啊,一打啤酒抽十块。
他嘿嘿地朝温倩倩伸出右手,你好,温姑娘,我叫柳山水,中文系1班,大三。温倩倩握了握他的右手,有点凉。
只是在心里多想了你一下
他没撒谎。他真叫柳山水。
温倩倩之所以知道柳山水这个名字,完全是因为学校门口的大红海报。
全国征文一等奖,柳山水,中文系1班。
柳山水的名字是有来历的。他爸爸是个旅行家,走遍了中国的名山大川,而他妈妈又是位画家,尤擅水墨。因此,便给他取了这么个温婉诗意的名字。
按理来说,柳山水也算是出身书香门第,可他身上,一点书香气息都没有。大庭广众下,动不动就把衬衫纽扣全解开,管谁都叫小妞,一副混世魔王的流氓样。
柳山水果然言而有信,每天都来光顾温倩倩的生意。很多时候他都喝不完,但为了让温倩倩拿到那点提成,他总是坚持把啤酒打包带走。
终于有一次,温倩倩拒绝了他的好意。她一本正经地说:“柳山水,我知道你家境好,不在乎这点钱,但我不一样,我的每一分钱都是靠自己的努力和汗水挣来的,我不需要你这样的同情和施舍。”
温倩倩说这些话的时候,丝毫不带情绪,两眼平静如同秋日的湖,甚至,还有点玩笑的况味。但不知为何,柳山水竟觉得有一股力量,呼啸着朝他暗涌而来。
因为这句话,柳山水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温倩倩。他说不明白,第一次觉得词穷。坐在书桌前想了半夜,脑子里全是温倩倩的眼睛。他不明白,一个如此瘦弱的女生,为何能有那么大的力量?
柳山水见过很多坚强的苦命姑娘,但没有一人像温倩倩这般不卑不亢。
我真愿为你这般写下去
柳山水把写给温倩倩的信来回抄了好多遍。最后,他自己都觉得奇怪了,参加写作大赛都没这么认真过。
柳山水把写给温倩倩的信托人转了出去。因为信中一段话,温倩倩坐在宿舍的阳台上良久无语。大风呼呼刮过楼下的梧桐树,夏天正在哀怨的告别。
柳山水说,如果可以,我真愿为你这般写下去,从你决定跟我共度余生的那一刻开始,直到我最后谢绝尘世闭上眼睛。我用我所有的时光去描摹对你青春的记忆,二十岁,三十岁,四十岁……待你老了,依次翻开这些片段,你就会发现,原来我的一生都在追随着你,而你的一生,也只丰满了我一个人的记忆。
温倩倩看过听过很多感动的表白,看过很多感动的场面,但从来没有一段话可以让她这么着迷。
柳山水写的第一篇日记,是在温倩倩二十岁生日那天。日记是张蓝色的信纸,夹在火红的玫瑰中间,让人有种昏昏欲睡的晕眩。
温倩倩觉得,这就是她所要的爱情,平淡不失浪漫,热情不失真实。
柳山水又喝多了,躺在酒吧的沙发上一动不动,任凭口袋里的手机叮叮地响着。温倩倩原本不打算接,但铃声响了好几次,她怕会有急事,只好掏出他的手机。
温倩倩还没来得及问候,电话那头就率先炸开了锅,一帮男生哈哈大笑着打趣。不过,有一句温倩倩听懂了。
有人说,柳山水,你小子可真行,这次算你赢了!没想到,你连铁石心肠的村姑温倩倩都能搞定,够牛!哥们愿赌服输,奖金明天下午送到。
爱情,也可以成为赌注?
温倩倩很多年没有哭过了。她以为,在父亲病逝那天,已经把一生该流的泪都流尽了。可此刻,她独自一人跑在黑夜的怀抱中,到底还是哭了。
温倩倩换了工作,换了号码,换了宿舍。她觉得,很多故事与其等待痛苦的结局,不如早点忘记开始的原因。
打了一百多个电话还是没有回音,柳山水彻底疯了,他不知道温倩倩离开的原因。当他决定挖地三尺也要把温倩倩找出来的时候,一群男生嬉笑怒骂地围住了他。
当领头的胖子从兜里掏出一沓钱来递给柳山水的时候,温倩倩恰巧经过食堂门口。
胖子嘿嘿地朝着温倩倩坏笑:“嗨,小村姑,你不是说你不谈恋爱吗?那你干吗答应柳山水啊?看不出,你口味还蛮重,喜欢情场老手,哈哈……”
原本莫名其妙的柳山水忽然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二话不说,抡起拳头,照那胖子的臭脸就是一拳。
结果毫无悬念,势单力薄的柳山水在一群男生的猛烈围攻下,成功变形。
温倩倩始终没有理会躺在地上的柳山水。现实不是电视剧,一个女生如果真的由爱转恨,那么,她往往会残忍到连自己都觉得陌生。
真爱,值得等待
柳山水还没找到机会向温倩倩解释,大四就轰轰烈烈地来了。柳山水被调到乡村中学实习,从此,与温倩倩更是天涯相隔。
他四处托人寻找温倩倩的消息。最后,在一份求职简历上找到了温倩倩的联系方式。柳山水站在大山里,鼓足勇气,拨通了号码。岂料,温倩倩才听见是他的声音,便匆匆挂断了电话。
在这场短暂的恋情里,温倩倩觉得自己不但丢失了爱情,还丢失了仅有的自尊。从始至终,她不过是富家公子的一颗棋子。
毕业终归来了,散伙饭,同学录,集体照。
温倩倩背着大包行李去了北京。她穷怕了,希望通过拼搏改善目前的生活。她不想再被别人称为村姑,再不想成为别人赌局里的一颗棋子。
温倩倩偶尔会想起那个关于山水的名字。
这五年,温倩倩变了很多。她学会了如何打扮,如何交际,如何通过努力而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有不少男人向她抛出橄榄枝,渴望拥有她的爱情。
她一直没有恋爱,追求的人很多,却没有一人能使她感动。那个关于写你一生的承诺,温倩倩还是无法忘却。
公司长假很快又来了。温倩倩坐在宽敞的空调房里,忽然想起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上网聊天了。
聊天室里正在疯传一个名为《山水善于等待》的视频。很多人都被感动了,温倩倩抱着消遣的态度点开了它。
这是五篇七年前的日记。视频的上传者说,大三的时候,自己很喜欢很喜欢一个女生,但是由于新恋情刚刚失败,怕她觉得自己轻浮,所以迟迟不敢表白。后来,因为一群朋友和他打赌,他才有了借口和勇气……
日记是很久之前写的,目的只是为了证明,在打赌之前,他就已经喜欢上了这位女生。
温倩倩在日记中看到了那个端着啤酒噌噌乱跑的女生,看到了当年那个使她落泪的关于写你一生的承诺,也看到了一颗因为害怕错过而保持原地等待的心。
视频的最后,是上传者的电话号码。看到这串号码,温倩倩笑了,这么多年过去了,柳山水的号码一直没变。
关掉音乐,温倩倩在手机上按下了那串恍若隔世的号码……
房子、房产似乎是这个时代的必需品,似乎也是幸福指数不可替代的考量。
而真情恰恰是被这些物质的东西打败的。
我们的爱情被现实打败了
她是在结婚的前一夜才决定离开他的。
虽然是在相亲会上认识的,彼此年纪已经不小,但他们仍旧爱得如胶似漆。牵着手过马路,捧着爆米花看电影,去广场赏音乐喷泉……跟十七八岁时的恋爱一样,简单而又美好。
谈到结婚,两人都没反对的意见。
彼此都知道,在这个年纪,还能碰上自己喜欢的,是多么不容易。
因为这份喜欢,她从来不问他的条件。家里倒是四处打听,他有没有房,有没有车,父母是干什么的,背景如何?
她不在乎。她觉得所有的物质条件,都可以通过双手和努力来改善。
同时,她也体谅父母。她知道,父母把她养大,特别不容易,因此,她跟他说,钻戒什么的,都可以不要,只是希望他能多给她父母一点钱。他们年纪都大了,手上有点钱,心里多少都会有些安全感。
买房的时候,牵扯到房主是谁的问题。她笑笑说,就落成他的吧,钱都是他出的,再说了,他也不会离开我,落成谁的都一样。
北京四环的房子,真不便宜。这几百万的房款,压到谁头上,都不会觉得轻松。
他是家里的独子。父母早年做生意,赚了一些钱,有些积蓄,加上东挪西凑的一部分,这套房也就没有按揭。
不过,这套房也确实把他们家搞得够惨,省吃俭用很长时间,才勉强拿出装修的那点钱。
她条件不好,有心无力。所以,她尽可能体贴,为他们做好每一顿饭,算清每一笔账,争取不花一分冤枉钱。
婚前,他爸妈咨询了律师。房产归属问题,在他们二老心里,一直是个疙瘩。
律师说,《新婚姻法》里规定,房子不管落谁的名字,只要是合法夫妻,都有平等享受的权利。除非,有婚前财产公证。
他父母急坏了。是的,那么多钱,以后要是她爱上别人,提出离婚,那房子还要白白给她一半?
他们过了一辈子,知道两个人在一起有多么不容易。不走到最后,谁也不知道,中途谁先会离开。
他听从了父母的意见,结婚前一夜,跟她提出要做婚前财产公证。
他们为此大吵了一架。她说,你觉得我和你在一起,是为了你这点房产?我把自己一生的幸福交给你,就是为了赌这点房产?你把我当什么人了?
他不明白,既然光明磊落,不是为了争房产,那做下财产公证怎么了?
父母开心,她也能证明自己的清白,何乐不为?况且,是安心要在一起过一辈子,又不是中途会分开,公证不公证,不过是走个形式让老人家开心而已,有什么不行?
他们还是没能在一起。
再后来,他跑来找她,说已经说服父母,不需要做财产公证,问她还愿不愿意结婚。她摇摇头。
是的,任何有傲骨的女子,都不会回头。她之所以离开他,不是因为财产和信任的问题。而是他们一家人首先就把秩序摆错了。
这场婚姻,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把爱情放在首要的位置。
明明相爱的两个人,抱得再贴,也觉得冷;
拥得再紧,也觉得有了不可逾越的距离。
爱与距离
你有没有同时喜欢过两个人?
喜欢两个人,在心里,像是在进行一次激烈的拔河比赛。裁判是你,选手是你喜欢的两个人。他们经常会把绳子拉断,而你,却不知该判谁赢。
最让人烦恼的是,你似乎把一颗心,同时交给了两个人。
她和我说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毫不吃惊。喜欢一个人和喜欢两个人一样,抛开道德和法律不谈,本质都是好的,因为真心,所以这份喜欢,显得干净而又纯粹。
我们之所以觉得喜欢两个人不对,是因为道德和法律的环境如此。然而,内心又岂是可以被道德和法律所控制的?如果可以,她也不愿同时喜欢两个人。
很多时候,做选择题,并不快乐。
“我该和谁在一起呢?”她问我。
一个温柔体贴,对她千依百顺,典型的好老公备选人。一个成熟稳健,运筹帷幄,典型的魅力精英男。
她谁都舍不得放下。放在人海中,这两人,都那么难得。
于是,她决定把一切问题都暂时抛给时间。白天陪好老公吃饭,晚上陪精英男看电影。因为两个她都喜欢,所以即便累得头昏脑涨,还是乐此不疲。
两个男人同时追求她,她不知该跟谁在一起。
想了一夜,她最终决定,还是选择精英男。从长远打算来看,精英男以后不但可以给她一个稳定的家庭,还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再者,精英男懂得多,能力强,更值得依靠。
事实上,并没有完美男人。我们之所以觉得完美,是因为还来不及看另外一面。
和精英男生活在一起,她时常觉得孤独。精英男太忙了,为了让事业更上一个台阶,他不得不在职场中摸爬滚打,权衡利弊。
她彻底成了家庭主妇。烧饭、做菜、洗衣、拖地,偶尔累了,坐在地板上会想,要是当初选择的是好老公,自己会不会轻松一点?这个家会不会更温馨一点?
好老公还是喜欢她。回来找她,是她意料之外的事情。
他们彼此又回到了放不下、离不开的时光。
事情总会败露。精英男知道之后,他们大吵了一架。她理直气壮,说只是普通朋友,喝喝茶,聊聊天而已。
是的,他们确实什么都没做。她也不是个随便的女人。
为了证明自己的真心,她和好老公彻底断了联系。
但没过多久,精英男还是选择了离开。她不明白,自己都那么坚决了,他怎么还可以放手呢?
我笑笑,不知该说什么。
她还是不懂。在爱情的世界里,你爱谁,爱几个,爱多久,其实都是自己的事情。他之所以选择离开,不是因为不爱,而是在你的心河里,他怎么也抱不到那根可以救命的树枝。
真正使他可怕的,不是他心里有了别人,和别人发生过怎样的关系,而是明明相爱的两个人,抱得再贴,也觉得冷;拥得再紧,也觉得有了不可逾越的距离。
在爱情的世界里,女人要永远学会选择给自己最多的人。
给你最多的人
他是一家公司的小职员,憨厚,实诚,寡言。同样,他也是她的未婚夫。相恋三年,尽管他把所有的爱都倾囊给了她,但她心里,却始终还是放不下另一个人。
这是一个怎样的男人呢?竟可以让她如此魂牵梦萦。
他和她的未婚夫迥然不同。他干净,斯文,经常穿一身黑色的西服,坐在9楼的办公室里接待客户。她的办公室在18楼。天隔地远的距离,她偏要认为,这是冥冥中的缘分。9和18,不就意味着单身与重叠吗?
她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在8楼出电梯,步行上至10楼,而后又乘电梯去18楼。他办公室的一块玻璃,正对着昏暗的楼梯间。她之所以这么做,无非是想多看他几眼。
他几乎每天都来得很早,一面低头翻着新来的材料,一面嚼着秘书送来的早餐。他的秘书很漂亮,但她从来没有见过他有任何暧昧之举。她由此判定,他该是一个坐怀不乱的柳下惠。
从楼梯间缓缓而上的时候,她见过他接待客户的样子。不卑不亢,落落大方,笑容温暖且有不可抗拒的力量。
她的未婚夫没有如此迷人的笑容。他位处公司底层,整天忙得不可开交。他没有这样的气度,也没有这般浓郁的男子气息。她只记得,未婚夫的牙齿有点黄。
9楼和18楼的公司搞联谊,是在她快结婚的前一周。那晚,他换了身纯白的西服,高大而又挺拔。她坐在舞池的边上,听着柔媚的音乐,看着他的笑容,渐然有些醉了。
他弯腰伸手,主动邀她跳舞的时候,她吓坏了。她不会跳,可也不愿错过这样的机会。她跟着他去了,像踏上一条新的幸福之路,坚定而又不悔。
她能清晰地感觉到他手掌的温度与厚度,在他的掌心里,她像一只翩翩飞扬的白鸽,自由,欢喜,情不自禁。
那晚,他驱车送几个单身女子回家,她在其中。她想靠他近一些,于是,便急急忙忙地冲上前去,打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他的笑脸顷刻迎了上来,不好意思,你坐后边行不行?这位置,是我爱人的;再者,天冷,挤着点热乎。
原本叽叽喳喳的她忽然就沉寂了下来。坐在拥挤的车门四闭的后座上,她还是冷得双手互抱。空空的副驾驶座,隔她不到三尺远。那里放着女人常用的香水,护手霜,还有粉色的拖鞋。
她莫名其妙地哭了。只有她自己知道,这段暗恋的时光有多么苦涩。
车停了,未婚夫披着大衣,双手捂在袖筒里,一动不动地站在楼下等她。冬天的雪花,像被撕碎的白色泡沫,沾满了他的肩膀。
那夜,她终于决定,把一生都托付给面前这位站在雪里等她归家的男人。她知道,每个男人都有相应的分值。可是,如果一百分男人,只愿为你付出十分的话,那么,为什么要委屈自己,放弃那个虽然只有八十分却可以给你全部的男人?
在爱情的世界里,女人要永远学会选择给自己最多的人。
对生活来说,只有争吵,才能让彼此发现问题所在。
不公平的喜欢
在爱里,唯一找不到的,就是公平。
喜欢本来就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情。不管谁追谁,不管谁先开口说喜欢,它都不会是一件公平的事情。
他是我朋友,他比她大9岁。她说喜欢他的时候,他彻底蒙了。因为他已经31岁,而她,不过是个年方22岁的90后。
他没在意。他曾经教过她,在他印象里,她仍然是那个在学校走廊里又吵又闹的小姑娘。
那时,他还没出来开公司,是所中学里的语文老师。她喜欢他的课,他觉得她的文笔不错,仅此而已。
再后来,她大学毕业,去了青岛工作。他恰好也在青岛。于是,她跟他表白了。
在这段喜欢里,他找不到任何的逻辑关系。年过三十的人,已经不会再像年轻时那样莽撞了,也不会再相信什么爱是不需要理由的无稽之谈。
是的,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他问她,是不是因为人生地不熟,好不容易有个老朋友,所以心里有点依赖感?我能懂,但你要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和心态,这不是喜欢。
他像当年一样开导她,给她上思想课,灌输她正确的爱情观。
他在电话里说了半天,口渴。她听了半天,最后,只问一句,你结婚了么?
他说没有。于是,第二天,她捧着大束玫瑰出现在了他公司。
90后追钻石王老五的新闻,谁不喜欢?公司一下子炸开了锅。
她把自己曾经偷拍的照片递给了他,厚厚一沓。里面有他走路的样子,上课的样子,批改作业的样子,打篮球的样子,还有生气的样子。
她说当年自己暗恋的,就是他。因为他是老师,所以她懂,她要等,要等自己长大,要等自己亭亭玉立,要等自己可以对“我爱你”这三个字负责。
不过一秒,他的心就坍塌了。
她真的长大了,亭亭玉立,美艳动人。褪去少女青涩外衣的她,更添了女人的柔美。最重要的是,从来没有一个人,可以这么喜欢他。
她把玫瑰捧给他,拍拍他的肩膀说:“老头,别怕,如果有人说你‘老牛吃嫩草’的话,你就告诉他们,是我追的你。你没有勇气面对流言飞语,我可以给你勇气。”
他们真的在一起了。因为真的在一起,所以,才看见了彼此身上的矛盾。
她真的还小,时间还没来得及教她如何做一个成熟的女人。而他,已经过了培养一段感情的年纪,他想要马上安定,结婚生子。
她脾气不小,生气的时候,倔得像头牛。他在床这边说话,她就非要滚到床那边去用后背对着他。他说一百句,她连一句也不答,软的硬的,都不奏效。
他学着电影里的主角说我爱你,对不起。她不理,过了半天才回一句,你既然爱我,那干吗这样对我?你走吧,我累了。
不管因为什么开始争吵,结局都一样。他都必须主动低头,哄着她,捧着她,安慰她,一遍一遍,不厌其烦。他觉得似乎成天都在玩一个猜猜猜的游戏,因为她什么也不说,所以,他就必须得猜,今天她为什么不高兴?她到底心里在想什么?她还爱不爱我?
所有的答案,都只能靠猜。他害怕每一次吵架。他觉得每一次吵架过后,自己都好像生了一场大病。是的,换谁都会觉得心力交瘁。你在按住情绪的同时,还不得不放下成年人的理智,像小男生一样哄她。可他真的不太会哄人,而她,也真的不好哄。
说来说去,他只会那几句,自己都觉得厌倦。他觉得自己像是在求一块顽石说话。或者,像是在努力拥抱一只背对自己的刺猬。
他并不害怕争吵,因为对生活来说,只有争吵,才能让彼此发现问题所在。好比一辆匀速行驶的汽车,只有在抛锚的时候,你才能看到是什么部位的零件出现了故障。
他不喜欢把所有都交给时间来冲淡,掩埋。因为不管过多久,忘记还是没忘记,问题都在。然而爱情,本身就是一种力气。
在这场不公平的喜欢里,他迟早会耗尽力气。他一旦累了,这场爱情也就结束了。
忍忍是对的,听着虽有些消极,但其实,蕴含了朴质积极的力量。
忍忍就会有希望
父亲母亲第一次闹离婚的时候,是她从隔壁跑过来劝和的。我站在阴冷的院子里,看着面目狰狞的父母为即将失败的爱情大打出手。
她拉着母亲的手,意味深长地说:“妹子,别急,再过一段时间看看,要实在不行,再做打算。”因为她的这句话,母亲和父亲又维系了很多年。
后来直到父亲去世,这段吵吵闹闹的婚姻还是没有离成。
她是从四川嫁过来的女人,好命不长,生了对双胞胎没多久,男人就被查出患了肺癌。她当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借了一屁股外债,只盼男人能多活几年。
事与愿违。男人睁着眼睛,走得好不甘心。她孤苦伶仃,漂泊外地,没有工作,两个孩子又年幼。
她白天黑夜地往外跑,最后兼了几份短工,马不停蹄地干。洗碗,拖地,缝纫,做苦力,当保姆,什么都做。
孩子大了,别说念书,光出去走走动动都得花钱。有人看她实在可怜,给她找了其他的对象。她一次也不去见面,直接婉拒了。
没事儿,再过一段时间看看吧,要实在熬不住,再做打算。她每次都是这句话。
两个孩子很懂事,上学之后,几乎再没让她操心。兄弟俩很刻苦,在班上换着坐第一名的位置,争来争去,直到上了重点大学才分开。
大学第一年的学费是乡里给凑的。每家十块五块,把他们送去了大城市。第二年,兄弟俩主动申请助学贷款,不但不要母亲邮寄生活费,还勤工俭学,时不时往家里邮点钱。
她总算熬出了头。很多人都说,她有本事,守得云开见日出,换作别人,这家早垮了。可在我看来,其实不然。她只是比常人多了一分豁达而已。
爱情到头了,她鼓励母亲再过一段时间看看,忍忍,兴许有新的发现;
学业不行了,她鼓励我再过一段时间看看,忍忍,也许都会好起来;生活艰辛了,她鼓励我们再过一段时间看看,忍忍,好日子说不定明天就来……
因为这句话,我们一直走到了现在。此刻想想,忍忍是对的,听着虽有些消极,但其实,蕴含了朴质积极的力量。不忍又能如何?爆发了,反抗了,扯断一切锁链,最终还不是得继续寻找爱情,继续摸爬滚打,继续新的生活?
忍忍,再过一段时间看看,别想不开,很多爱情和成功的人生不都是在这样的隐忍中慢慢摸到希望的吗?
初恋,不完满,或许还有些疼痛,但它无可替代,不可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