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发表于聂珍钊、邹建军编:《文学伦理学批评:文学研究方法新探讨》,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
自聂珍钊教授将文学伦理学批评作为一种文学批评方法提出来之后,在学术界产生了比较强烈的反响,主体的意见是认同性的,当然也引起了一些争议。有两个问题值得提出来讨论:其一是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实用性问题,也就是在文学伦理学批评中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问题。如果将文学伦理学批评作为一种批评方法,不可避免地要涉及这种批评方法的理论基础、基本原则、方法论体系等理论性问题。由于文学伦理学批评还处于初创时期,许多问题还没有来得及得到回答。如果在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观念与方法中,最基本的东西都还不齐备,也许就少有可操作性。既然没有可操作性,当然也就很难说有其实用性。其二是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有效性问题。所谓有效性,也就是它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具有自己的独立性,是不是对自古以来所有的中外作家、作品,文学运动与文学思潮,文学社团与文学流派等文学现象都有效,它的涵盖面究竟有多广。
一、以艺术审美为核心: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理论形态
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提出,主要是针对中国外国文学研究的当下形态,而我们的理论基础主要应当是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历史事实。文学伦理学批评,不论是作为比较文学的一个研究方向还是作为文学批评的一种方法,理论基础是不可或缺的,因为任何一门学问既要有文本分析的部分,也要有学理论述的部分,在一定的意义上说,后者比前者更重要。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基础有这样三个构成维度:社会学批评、历史学批评和艺术学批评。
首先,我认为文学伦理学批评是一个社会学批评的问题。所谓文学的伦理问题,自然不可能离开人类社会的某一时代环境,伦理道德的问题首先是一个社会发展问题,它不可能只是一种抽象性的存在,更多的时候是一种具体的问题,与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人与群体之间的不可分离的种种联系是密切地纠缠在一起的。社会是由人所构成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社会因人而形成种种不同的类型,因而人是社会的主体。如果离开了人本身,社会是不可能存在的。而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才可能存在伦理道德的问题。
其二,文学伦理学批评也是一个历史学批评的问题。因为任何伦理道德总是存在于一定的历史语境之中,历史首先是一种存在,即它是由一系列的重要历史人物、重大历史事件、特定的历史环境所构筑起来的,总是有一些这样那样的硬件存在着;同时,历史也总是处于一种动态的过程中,之所以能够构成为一部历史,总是呈现出一条线索、一种趋势、一种走向,不可能是一种静止的形态;当然,历史也是具有主体性的,任何历史总是阐释者的历史,因不同时代的人理解的不同而产生一定的变化。因此,作为历史学的一个特定的方面,人类的伦理学史同时也具有以上三种特性。
文学伦理学批评也不可能离开人类社会发展中所存在的伦理问题。文学作品中所存在的伦理问题是有其来源的,那就是人类社会历史中的种种伦理现象与伦理问题,前者是后者的镜子,后者是前者的根源。
其三,文学伦理学批评也应当是一个艺术学批评的问题。普通伦理学所研究的对象是社会现实中所存在的伦理道德问题,它研究的是一种实际的、原始形态的伦理现象;而文学伦理学批评所研究的问题,则是文学艺术作品中所存在的伦理道德问题,是作家、艺术家自己的一种想象与创造,与原始的伦理问题是有区别的。从本质上说,所有的文学艺术作品都是作家、艺术家审美的现实,即是其心理与情感的记录,是其思想与认知的结果,其主观性、创造性与理想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我们不能将文学艺术作品中的伦理问题与现实社会中的伦理问题混为一谈,更不能认为前者与后者没有任何关系。文学艺术作品所要解决的是文学艺术的问题,不是社会现实的问题,也不是历史的问题。文学伦理学批评自然不可能离开审美而存在。
因此,文学伦理学批评是社会学批评、历史学批评和艺术学(审美)批评的一种结合,并且是一种有机的结合,三者缺一不可。文学伦理学批评首先是一种艺术的批评,社会学的批评、历史学的批评都是在此基础上进行的。如果我们研究的不是文学作品等文学现象,如果我们提出的不是文学艺术的问题,那我们所从事的工作对于文学艺术来讲就没有什么意义。
有的学者在对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理解上有偏差,好像我们只要研究与文学有关的伦理现象就是文学伦理学批评。其实,这里有一个落脚点的问题,即我们是研究伦理问题还是研究文学问题。如果离开文学作品本身来谈伦理现象,或者研究文学作品中的伦理问题,以作一般伦理学的一点资料或补充,那就失去了提倡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意义。文学伦理学批评是要研究文学作品中伦理问题的地位、作用,是要研究作家是如何提出这样的伦理问题的,他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伦理问题,他在作品中是如何表现的,他作品中所表达的伦理主题体现了他什么样的一种思考,伦理的主题是如何通过艺术的方式得到传达的,作家所提出的伦理问题是其审美的结果,还是对于现实的一种记录与模仿。研究文学作品中的伦理问题,自然不可能不涉及作品所反映的那个时代的现实的社会伦理现象,但我们不是研究那种原始的现象,而是研究作家本人是如何表现那种现象的,有多少艺术想象与个人情感的因素,在这种时候,精神分析法、原型批评、艺术心理学、艺术变形学等的理论就有了用武之地。如何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将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社会学因素、历史学因素与艺术学因素有机地结合起来,是我们要着重思考的一个问题。文学伦理学批评不可能离开社会学与历史学的内容,并且要以此为基础。但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对象毕竟是文学现象,文学现象是以文学性的拥有为前提的,因而是以艺术审美为核心的。那么,文学伦理学批评要突出的不是伦理问题,而是艺术问题。也就是说,社会学问题与历史学问题是要作为后台而起作用的,而艺术学问题则是要处于前台的位置。我们在研究作家作品的时候,不能离开对于作品的审美过程,要有对作品的欣赏、品味、分析与解读的过程,要有自己的审美体验与审美认识,要有对于艺术问题的理论观照。如果我们只是单独地强调某一个方面,那文学伦理学批评就与其它已经存在的理论批评方法没有界限;如果能够将三者统一起来,目标是解决文学与艺术问题,那文学伦理学批评就有了自己的独立品质,作为一种学科的研究方向与作为一种文学批评的方法,就都有了坚实的基础。
要建立一种批评方法,首先要将它与其相关的部分或者交叉地带区分出来,以形成其独特的研究领域;同时要在方法论上清理出它的个性来。因此,文学伦理学批评有三种理论形态,但社会学批评、历史学批评都是以艺术学批评为基础的。
二、以伦理事实为中轴: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理论基础
所谓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理论形态,主要是从其性质上来说的,要解决的是理论方向性问题,即要求准确地理解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范畴与形态;所谓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理论基础,主要是讨论文学伦理学批评是如何建立起来的,也就是要在什么样的基础上才能将文学伦理学批评建立起来。从根本上说,任何理论的东西都来自实践,没有实践就没有理论原则的抽象性;而不是来自批评实践的理论,也就不可能具备某种指导意义。文学伦理学批评作为一种批评方法,虽然是近年来才提出的,但不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的文学批评历史上,都存在大量的从伦理学角度研究文学现象的事实,同时也存在以伦理学的方法探讨文学艺术问题的诸多成果。因此,当我们在探讨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理论基础的时候,有三个方面是不能不考虑到的:
其一,是中外文学批评史上所存在的伦理批评的种种史实,以及这种史实能够为我们所提供的一些经验与教训。历史是最好的老师,从历史的经验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些规律性的东西,一门学问也只有最大限度地接受前人的积累,才可能充分地发展自己。在西方,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实践早就开始了。自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巨著《诗学》始,西方文学批评就开始了对文学伦理问题的探索。聂珍钊教授在他的一系列论文《关于文学伦理学批评》、《作为方法论的文学伦理学批评》中,都有十分详尽的论述,此处不再重复。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自孔子的《论语》始,中国文学批评就开创了道德批评的先河,后来经汉代儒家学者的进一步发展,中国文学批评往往走在一条比较狭小的道德批评的道路上,以至于忽略了文学的美学特性与文学的艺术特性。中国传统的文学批评与西方的主体文学批评是存在诸多区别的,中西比较诗学方面的专家都有相当多的论述,如西方有其哲学基础,而中国只注重实用性;西方有自己的体系,而中国只停留于只言片语;西方重理性思维,中国重感性思维等。但体现在对于伦理问题的处理上,西方与中国究竟有什么不同,是值得进一步思考的。如果我们能够将中西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历史事实加以沟通,并将二者结合起来进行对比与阐发研究,特别是能够将二者的优点都为我所用并加以发展,那文学伦理学批评就有了两条历史的流脉,这种批评方法的发展壮大,就有了更加坚实的基础。所以,文学伦理学批评建立的最为重要的理论基础,就是西方与东方文学批评史上已经存在的大量实践。理论的抽象能力是有前提的,这就是前人的艺术实践。从实践基础上抽象起来的理论才是真正能够说明问题的理论,也才是能够作为一种认识事物的方法而存在的有用的理论。如果放弃中外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历史发展,凭空构造一种理论与批评方法,是与我们提倡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初衷相对立的。
其二,是普通伦理学研究究竟能够为我们提供什么样的助力。我们知道,普通伦理学在西方是发展得非常充分的,有大量的伦理学的名著问世并影响中西;在中国近代以来,由于西方学科体制与研究方法的输入,中国伦理学之类的著作也时有问世。既然普通伦理学无论作为一门学科还是作为一种方法,都已经发展得非常成熟,那我们就可以将其作为主要的借鉴对象。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理论基础,除了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大量历史事实之外,就是对于普通伦理学方法的一种借鉴。比如说普通伦理学往往注重运用一种普遍联系的方法,将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看成一种整体,分析事物与事物之间的联系,以及事物之所以形成这样形态的前因后果的关系;文学伦理学批评要研究文学中的伦理问题,也就是要理清文学作品中所描写的种种复杂的关系,有时比历史中存在的种种关系还要复杂,那么普通伦理学所运用的这种观念与方法就是值得我们看重的;再比如普通伦理学比较注重对一种社会现象进行实地调查的方法,因为所谓伦理学,从根本上说就不是一门理论性的学问,而是一门实践性的学问,许多社会上存在的种种伦理问题,都是从对社会发展各时段、社会各阶层情况的调查中得到的,比如关于某一民族婚姻的习俗、关于某一区域恋爱的习惯、关于某一个历史时段中父子、母女之间的关系等等。这样一些社会伦理问题,在各个民族中也许是并不相同的。
像云南的摩梭族人,在男女正式结婚之前是可以同居的;广西的瑶族人的某一支系,在同居而没有小孩之前,是不能结婚的。这些特殊的婚恋习俗,只有通过实地的考察,才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而这样一些进行实地社会调研的方法,也是可以为文学伦理学批评所借用的。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所反映的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复杂伦理与金钱关系,作者是如何获得的,其艺术描写是不是与当时的社会存在完全相同,或者只是具有某种相似,其中有多少是作家自己的艺术想象,这两者之间相比较,产生了什么样的艺术变形,这样的作品在多大程度上揭示出了当时社会的本质与人类社会发展到某一阶段的本质,上述这些问题,并不是只靠自己的一点想象和感受,就可以顺利解决的。因此,文学伦理学批评虽然与普通伦理学有着较大的区别,前者是研究作家、作品等文学现象中所存在的伦理道德问题,同时也会关注作品产生的时代和作家所生存的时代的社会伦理问题;而后者只是研究某一社会历史阶段的伦理问题,可以与作家、作品产生联系,也可以与作家、作品完全没有关系。但从方法论来说,二者在许多方面也是可以相通的。普通伦理学和文学伦理学既然都要研究伦理问题,作为文艺学的一个分支和作为伦理学的一个分支的文学伦理学批评,实在可以从已发学科门类(所谓“已发学科门类”,是指已经取得充分发展的传统学科,如中国的训诂学、文字学、《诗经》学等等,相对于发展得还不充分的新兴学科与边缘学科而言。)那里得到发展自己的许多宝贵的经验与教训。目前,文学伦理学批评在理论上是薄弱的,在研究方法上也是存在欠缺的,如果完全靠自己的摸索,不知什么时候才可以达到普通伦理学和普通文艺学那样的层次与高度。因此,对前代学者和已发学科的大量的、切实的借鉴是很有必要的。
其三,是当代中国学者的文学伦理学批评实践。文学伦理学批评少有现成的理论论述,在中外文学批评史上也很少有学者进行过全面、系统的理论总结。有关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基本内容、主要规则、批评界限等理论问题,我们的确可以从理论上进行探索。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体系的建立,最为重要和最为关键的环节,还是对中外作家作品进行伦理学批评的实践。运用伦理学的批评方法、从伦理学的角度进行作家作品的解读,并从中寻找到一些有规律性的东西。对已经提出来的东西进行修正,对原有的理论进行补充,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理论体系将会日趋成熟,日益完善。无论西方还是中国,一种新的文学批评方法的建立,都是在实践中形成的,都有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自己一整套的理论方法与完整的批评流派,并产生一些大家,形成一些理论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