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高丽史史籍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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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典章制度类(1)

增补文献备考

《增补文献备考》,旧名《东国文献备考》,记载箕子朝鲜以至光武时期的典章制度,共二百五十卷。李朝英祖时命金致仁、洪凤汉、金相福等编修,共成十三考,刊行于世。李正祖又命李万运增补,共成二十考。光武年间,又组织朴容大、赵鼎九、金泽荣等等文苑诸臣修订为十六考,共二百五十卷。该书初修时,立“王系考”、“朝聘考”,以尊中国,光武增补,改为“帝系考”和“交聘考”。正祖朝所增条目书以“补”字,光武时所增书以“续”字。该书仿照中国《通典》和《文献通考》体例,内容于历象、地理、职官、礼乐、兵戎、财赋、氏族等六典五礼、九经八政无不包括,历代名臣有关治体之奏议亦予收存。编修该书的目的,如明朝之《大明会典》,为国家有关机构提供推行典章制度的依据,成为国家制治之龟鉴,人物会萃之渊海。从史料来源上,该书博采公私史籍,英祖朝初修时就是广搜各种文献,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现行《增补文献备考》有象纬考、舆地考、帝系考、礼考、乐考、兵考、刑考、田赋考、财用考、市籴考、选举考、学校考、职官考、交聘考、艺文考、谥号考等十六考,每一考中皆记载了高丽时期的内容。

卷之一至卷之十二为“象纬考”,记载了“历象沿革”,以及“日食”、“月掩犯五纬”、“月掩太白”、“五纬掩犯”、“五纬合聚”、“五纬掩犯恒星”、“星昼见”、“客星”、“彗孛”、“天变”、“日月变”、“晕适”、“星变”、“流陨”、“云气”、“物异”、“风异”、“雨异”、“霜异”、“雪异”、“虹雹异”、“雾露异”、“雷震”、“日昏”、“无雪无水”、“寒温异”、“地异”、“山水异”、“旱蝗”、“疠疫”、“人异”、“讹言”、“童谣”、“火灾”、“宫室异”、“杂变异”、“草木异”、“龙鱼异”、“禽异”、“兽异”等各种自然现象的异常变化和灾害现象,其中都记载了高丽朝的情况。

卷之十三至卷之三十九为“舆地考”,其中“历代国界”、“郡县沿革”(附“高丽疆事”)、“关防”之历代版筑等记载了高丽朝史迹。卷之四十至五十三为“帝系考”,其中“历代纪年”叙述了高丽历代国王简要生平。卷之五十四至卷之八十九为“礼考”,其中“先农”、“先蚕”、“婚礼”等部分记载了高丽朝的礼制。卷之一百二十七至卷之一百四十为“刑考”,其中“刑制”、“赃律”、“治盗”、“禁制”(包括禁奢侈、禁酒、禁宰杀等)、“祥谳”、“恤刑”等部分记载高丽刑法及实行情况。

卷之一百四十一至卷之一百五十三为“田赋考”,其中“经界”、“籍田”、“职田”、“廪田”、“诸田”(如“投化宋人戴翼田庄”、赐田等)、“屯田”、“堤堰”、“务农”、“租税”、“贡制”等记载了高丽土地和赋税制度。卷之一百五十四至卷之一百六十为“财用考”,其中“国用”、“漕运”、“鱼盐”、“钱货”、“布帛”、“金银铜”等记载了高丽财政、漕运和货币等情况。卷之一百六十一及卷之一百六十二为“户口考”,其中“历代户口”、“号牌”、“奴婢”记载了高丽户口数及户口、良贱制度。卷之一百六十三至卷之一百七十为“市籴考”,其中“市”、“互市”、“乡市”、“粜籴”、“诸仓”、“赈恤”记载了高丽朝市场制度、与女真等族的贸易、仓廪制度、赈济制度等。

卷之一百七十一至一百八十三为“交聘考”,其中“历代朝聘”、“宾接”、“日本交聘”、“历代各国交聘”等比较详细地记载了高丽与五代、宋、辽、金及元朝的交往,也记载了高丽与琉球国、暹罗国、大食国及渤海、张士诚、方国珍等国家和政权的交往,以及高丽外交制度。

卷之一百八十四至卷之二百零一为“选举考”,其中“科制”、“宾贡科”、“武举”、“铨选”、“久任”、“赠职”、“荐用”、“荫叙”、“考课”等记载了高丽朝科举制度科目设置、实行情况、历朝登科人数,新罗和高丽人在宋朝、元朝和明朝登科者五十三人情况、选官及官员考课制度等。卷之二百零二至二百十三为“学校考”,其中“太学”、“学官”、“杂考”、“各道祠院”记载了高丽学校制度和各道书院供奉高丽诸贤的情况。卷之二百十四至卷之二百四十一为“职官考”,记载了高丽中央和地方职官制度,包括宰相制度、三省六曹、各台、监、寺、馆阁、府、仓、库、署、司、坊、权设诸使等的设置、宗室制度、致仕制度、武官制度,以及各道府县地方官吏设置、官品制度、职田俸禄、谥号制度等。卷之二百四十二至卷之二百五十为“艺文考”,其中“历代书籍”、“历代著述”记载了高丽时期历朝实录、正史、杂史、典志、儒家经典、文集等公私典籍编修及与中国交流情况。

该书系统地记载了高丽的典章制度,史料来源广泛可靠,是研究高丽历史的最重要的基本史籍之一。

东国通志

《东国通志》,朝鲜朴周钟修撰,仿照《汉书》之修“志”体例,记载檀君至朝鲜纯祖朝上下三千余年的天文、五行、律历、地理、祭祀、礼乐、兵卫、刑法、食货、艺文等文物制度,全书共二十四卷。朴周钟,字闻远,号山泉,咸阳人,生于1813年,卒于1887年,是朝鲜著名儒学大师。

该书的宗旨是“就一事之中究其古今之得失,施措之便否,而政之善恶,人之贤否,国之理乱,从而略具”,“使东方有国以后,天文、五行、律历、地理之纪,祭祀、礼乐、兵、刑、食货之本末,艺文、学校、选举、官方舆服之原委,有所统集”。

卷之一至卷之二为“天文志”,叙述了三国、高丽和朝鲜时期的历法、天象与中国相互比较。卷之三为“五行志”,叙述了高丽始编五行志及高丽时期山崩水涌等自然变异。卷之四为“律历志”,记及高丽律历。卷之五及卷之六为“地理志”,叙述韩国古代山川形势、州郡设置等,多与中国相对照,并记载了与中国的交通和两国关系诸多史事。卷之七为为“祭祀志”、卷之八及卷之九为“礼乐志”叙述了三国、高丽和朝鲜的祭祀和礼乐制度。

卷之十及卷之十一为“兵卫志”,叙述三国战事,以及高丽兵志编修及兵制、法令、符信、教阅、兵种、镇戍、城堡、烽燧等军事制度的内容。卷之十二及卷之十三为“刑法志”,记载了三国、高丽和朝鲜禁刑、大恶、赃律、收赎、治盗、恤刑、户籍、号牌、奴婢等法律和行政制度。卷之十四及卷之十五为“食货志”,记载了箕子朝鲜、三国、高丽至李氏朝鲜时期田制、农政、租税、贡制、粜籴、赈恤、经用、领禄、货币、鱼盐、漕运、借贷等经济制度。

卷之十六及卷之十七为“艺文志”,记载高丽和朝鲜时期典籍的编修、保存及与中国进行文献交流的史事。卷之十八及卷之十九为“学校志”,记载三国、高丽和朝鲜时期中央官学及地方乡学、书院等学校设置和教育制度。卷之二十及卷之二十一为“选举志”,记载了高丽和朝鲜的科举科目设置、考试方式等制度,以及官吏铨选制度等。卷之二十二及卷之二十三为“百官志”,记载了箕子、三国、高丽至朝鲜时期职官制度的内容和沿革。卷之二十四为“舆服志”,记载了箕子、三国、高丽至朝鲜时期官方舆服制度的演变。

该书比较全面系统地记载了高丽的典章制度,对研究高丽历史有参考价值。

华东通典

《华东通典》,朝鲜李廷实编撰,仿照杜佑《通典》,记载韩国历代典章制度。全书有缺,卷帙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