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工作理论与实践探索
5188900000012

第12章 辅导员队伍的建设与完善(2)

关于辅导员向教师方向的发展。首先,辅导员做专业教师有困难。目前,绝大部分高校在选聘教师中,都要求是博士研究生;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人员大多是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进入专业教师队伍存在学历障碍。同时,由于辅导员要用大量的时间处理学生事务,很难有时间进行专业学习与研究,所学专业也有所荒疏。因此,如果没有一定时间的进修学习或攻读相关学位,没有采取必要的倾斜政策,辅导员进入专业教师队伍存在一定困难。其次,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辅导员可以走专家化的道路,成为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学生事务管理方面的专家。但这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绝大多数辅导员没有相关学科背景;二是绝大多数学校也没有对辅导员进行相关学科的培训和提供进修机会;三是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学生事务管理等具有极强的科学性与专业性,必须经过相关专业的学习与培训。因此,辅导员成为这些方面的专家,不仅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综合规划、统筹安排,为辅导员提供相关的学习与培训的计划与条件,更需要各种政策、措施和经费的保障。第三,在职称评定上也存在机制性的障碍,主要表现在多数学校还没有将辅导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做到系统评审、指标单列。

关于辅导员向管理岗位发展。 按照有关规定,辅导员从事管理工作有两个发展方向:一是从事校内管理工作。访谈中绝大多数辅导员认为,选择校内管理岗位是主要的发展方向,有的学校为辅导员向管理岗位发展搭建了平台,如将辅导员和管理干部统筹规划、统一使用,为辅导员进入管理岗位创造了较好的条件。 但也有的学校由于编制和管理机制问题,存在向管理岗位流动不顺畅的问题。二是学校向地方组织部门推荐,辅导员到地方管理部门任职。 由于存在跨部门操作的问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持和措施保障;需要地方政府和学校的协同努力。 这方面要做的工作很多,凭辅导员个人的努力是很难操作的。

②加强培训,提高辅导员队伍整体素质。 辅导员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引路人和知心朋友,也是高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力量。 辅导员所处的地位,对辅导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心理和业务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当前,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多数高校建立了一支素质较高的辅导员队伍。 但是,在专职辅导员中,还有11%不是中共党员,绝大多数辅导员只有初中级职称。因此,必须提高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辅导员的整体素质,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要加强对辅导员的培训和培养。 前面调查显示,除了对辅导员进行岗前培训达到了67.6%,绝大多数高校没有制定辅导员培训和培养的计划。如大多数高校没有进行经常的专业培训,没有攻读与辅导员职业相关的学位计划,没有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培训的计划,更没有建立起相关的机制。 因此,要提高辅导员的整体素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重视对辅导员的培训和培养;要制定培训计划,规范培训内容,落实师资和经费等,切实为辅导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创造必要的条件。

③准确定位,明确辅导员工作职责。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辅导员的工作职责是深入大学生实际,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包括紧密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的课堂教育;紧密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任务要求,指导和组织开展各种专题教育;紧密围绕大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 应结合大学生实际,做好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包括要具体负责好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关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好帮困助学、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等与大学生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有关的工作;参与处理好涉及学校和社会安全稳定的事件。 但是,在调研中,多数辅导员认为,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工作职责不清、定位不准、职业评价不高的问题,自己从事的是办事员、清杂工和保姆的工作,大部分时间是用来应付琐碎的日常事务。因此,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制定辅导员岗位职责,对辅导员工作准确定位。各个高校要根据岗位职责的要求,明确其工作定位,并按照岗位职责对辅导员进行管理。

同时,大家关注的问题,还有提高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问题,严格考核制度、规范管理等问题。

2. 2007年张兴华《调查显示,高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任重道远》

2007年下半年,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组织4个检查组,对全省78所高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调查结束后,《中国教育报》 记者张兴华撰写了调查报告 《高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任重道远》

(刊载于《中国教育报》2007年11月5日)。 虽然该报告在撰写中没有提及具体的调查方法,但由于报告掌握了大量翔实的数据,并且立意较高,因此具有较高的现实价值。

(1) 辅导员队伍建设取得的成效。

报告认为,在全国、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山东高度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24号令)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不断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队伍结构更加合理。据调查统计,在全山东省78所高校中,共有专职辅导员4330人, 其中辅导员年龄在30岁以下的占58.4%,30~40岁的占28.6%,40~50岁的占10.6%,50岁以上的占2.4%; 具有专科及以下学历的占5%,本科以上学历的占95%,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占33.4%;工作10年以下的占87.8%, 其中不满4年的占57%; 男性占58.6%, 女性占41.4%。 调查显示,山东省高校已基本形成一支学历结构优化、性别结构合理、发展潜力较大的专职辅导员队伍。

二是选聘标准更加严格。按照专业化、高学历、素质好的标准选拔配备辅导员是山东省高校的一个突出特点。 青岛科技大学规定,应聘辅导员除了必须具备中共党员、学生干部经历等条件,还要有心理学、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等专业背景;山东经济学院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配备辅导员, 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辅导员达到100%, 其中硕士以上学历的占91.53%。

三是工作职责更加清晰。 如山东大学明确规定,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以思想政治教育为核心,寓教育于引导之中;以学生发展指导为主体,寓指导于辅导之中;以学生事务管理为基础,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泰山医学院将辅导员工作职责细化为思想政治教育与引导、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党团工作指导、素质拓展指导、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班级建设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宿舍管理和安全稳定工作等10项内容,进一步明确了辅导员的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

四是管理考核更加科学。 从全山东省看,辅导员管理使用正在走向正轨。 如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建立了宿舍管理零汇报制、辅导员工作周报制、学生工作月度会制、学期工作总结制、学年工作考核制等辅导员“五个一”的工作规范;青岛农业大学要求辅导员做到“五个承诺”,即:每周进一次学生宿舍,每周至少找一名学生谈话,每周查一次学生上课出勤,每月召开一次学生工作会议,每年撰写一篇学生工作论文;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制订了辅导员工作指标体系,建立了由学工部、组织人事处、院系和学生共同参与的辅导员考核评价机制。

五是队伍培训更加规范。 除了山东省组织辅导员培训,各高校均加大了规范培训力度。例如,青岛大学坚持岗前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着力提高辅导员思想教育工作能力、科技创新创业教育能力、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就业指导能力、教学科研能力等五种能力;鲁东大学近三年组织226人次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和就业指导专项培训。

六是政策措施更加完善。 各高校坚持辅导员队伍职务、职称两条腿走路,积极探索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发展道路。例如,山东农业大学按照七大模块设立辅导员专业方向,即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化管理、职业生涯规划、校园文化和学风建设、就业指导、资助体系建设,并在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实行指标单列、标准单定、评委单组。此外,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泰山医学院等高校在辅导员奖励、岗位津贴、通讯经费等方面制定了具体政策,确保辅导员的实际收入不低于专任教师的平均收入水平。

七是工作研究更加深入。各高校坚持以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重点,组织辅导员开展工作交流,以研究促进工作,提高水平。例如,烟台大学每年投入1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辅导员科研,要求辅导员每年发表1篇学生工作论文,每学期形成1份学生思想动态分析报告,每季度进行1次辅导员工作交流,每月提交1篇辅导员工作体会,每周撰写1篇辅导员博客文章。 2004年以来,全校辅导员发表论文80多篇,获国家、省、校级奖励30多项。

(2)辅导员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专职辅导员数量不足。多数高校专职辅导员数量不足。据统计,78所高校中, 有21所高校专职辅导员配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1∶200的要求,其中本科院校5所,高职高专院校16所。 普通本科院校专职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比例平均为1∶280,最高为1∶130,最低为1∶416。 有的高校内部各院系之间辅导员配备数量不平衡,有的院系师生比1∶100,有的则达1∶700左右。

二是辅导员职责落实不够。 辅导员有许多精力用于教学安排、进行教师教学评价、催缴学费和学生贷款等工作,不能将主要精力投入本职工作,造成辅导员工作“缺位、虚位、错位”,就像有的辅导员所说的“辅导员工作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往往“两眼一睁,忙到熄灯”,“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有的辅导员自认为事事都相关,事事都得管,就像学生的全职保姆。由于事多事杂,辅导员学习思考时间少,更谈不上创新研究,也不可能进行个性化的教育指导。

三是培训学习机会比较少。辅导员普遍反映,外出培训、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少,不了解外校的情况,视野、思路不够开阔,限制了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提高。78所高校中人均参加校级培训3.24次, 省级培训0.52次,各类专项培训1.04次,出国培训为0.015次。

四是政策落实不够到位。部分高校虽然制定了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政策制度,但受人员编制、干部职数限制,实际落实不到位。 有的高校辅导员在职称评定、 职务晋升等方面不能与同等条件的专任教师同步解决;有的学校实行职员制改革,辅导员不能评职称,使辅导员对自身前途、出路感到迷茫,想考研和转岗的多,想继续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少,影响了辅导员队伍的稳定。

在对辅导员队伍建设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出了应对策略和建议。

一是加大专职辅导员配备力度。 要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师生比1∶200的要求配备一线专职辅导员,尽快解决辅导员人员少、任务重的问题。结合学校实际,严格选聘标准,保证辅导员质量。

二是进一步规范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制定高校辅导员岗位职责和工作条例,明确辅导员素质能力要求和考核标准。

三是加强辅导员培训。 充分发挥国家、省级培训机构和全省高校德育工作研究基地作用,建立健全国家、省级和学校三级培训体系,搭建全省及区域性辅导员学习交流平台,继续举办辅导员工作论坛,成立“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等社团组织,创办《辅导员》等研究刊物,多渠道、多形式地组织开展政治、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辅导员队伍素质。

四是各部门协调抓好政策落实。各级人事部门要充分考虑高校扩招后学生教育管理任务的严峻性,为高校配足辅导员创造条件。 高校要切实落实辅导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的有关规定,认真解决辅导员的职称、职务、待遇问题,解除后顾之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辅导员工作。

五是统筹规划辅导员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选拔、考核、考评、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研究。 注重选拔机制建设,严把入口关,严格选聘标准和程序;注重奖惩机制建设,完善管理规范,健全考核制度,实行优胜劣汰;注重职业生涯规划机制建设,为每位辅导员提供职业生涯规划;明确辅导员的事业定位和发展方向,合理规划发展序列;加强学术支撑,把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临时措施变为长效机制,不断推动辅导员队伍向职业化、专家化方向发展。

二、教育部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高等学校总体上要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 辅导员的配备应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每个院(系)的每个年级应当设专职辅导员。

辅导员选聘应当坚持如下标准:

(1)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2)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3)具有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接受过系统的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教育部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规定,对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提出了基本建设目标:

一是数量目标。 大多数高校的专职辅导员承担了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的三项职能,面对学生中出现的心理问题、贫困问题、就业压力问题等各种复杂问题,辅导员工作任务也随之增加。队伍支撑是基础,没有一定数量的队伍作保障,教育、管理、服务学生只能过多地停留在口头上。为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要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的明确要求。 周济在2006年4月全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 要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专职辅导员岗位, 保证每个院系的每个年级都有一定数量的专职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