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假设的提出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在某个领域中所提出的假设,不应与该领域已证实为正确的理论相违背。第二,假设不能与已知的和验证过的事实发生矛盾。在已知的事实中,如果假设同其中的一个事实不符,那么这个假设就应该被抛弃或修改,如“女青年的理想子女数目与她们的受教育程度无关”就是一个与已知事实明显有矛盾的假设,因而不能成为一个科学假设。第三,假设必须具有一定的想象力。不能与已知的事实和科学理论相矛盾,这只是假设必须具备的基本要求。如果假设只是重复已被验证的事实或科学理论,那么这样的研究就会失去意义。科学研究的生命力就在于有所创见,调查研究也不例外,假设是否具有一定的想象力是调查研究能否有所创新的重要前提。第四,假设必须是可验证的。即它能够用事实材料来证明其正确或错误。假设中所涉及的只能是社会事实,而不能是人们的意愿、价值判断或信念,因为人们无法用事实来证明其真伪。如“到未来社会家庭必然会消亡”这一命题反映的是某些人的一种信念,它无法用事实来验证,因而不能成为假设。再如,“人们每年应参加一次义务献血”这一命题只是一种意见的陈述,不能用事实验证其正确或错误,因而也不能成为假设。但如果说“有2%以上的兰州市民每年都参加一次义务献血”,则因为这一命题是可以验证的,故而可以成为假设。
建立研究假设在社会调查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第一,假设是设计调查方案的指南。任何调查方案的设计,特别是调查指标的设计,在客观上都是以一定的研究假设为指南的。例如,研究小城镇的兴衰,有的人假设人口的增减是衡量小城镇兴衰的唯一标准。从这样的假设出发,他在设计调查方案时,就会只设计一些有关人口的调查指标。也有的人认为,衡量小城镇的兴衰,不仅要看人口的增减,还要看经济发展状况。这时,他所设计的调查方案就不仅会包括一些关于人口的调查指标,而且会设计一些关于经济发展状况的调查指标。若还有的人假设,除人口和经济状况外,城镇的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等也是衡量小城镇兴衰的重要标志。那么,他所设计的调查方案,就会再增加一些关于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方面的调查指标。由于调查指标不同,整个调查方案——包括调查的对象、范围、方法和过程等,也就会有很大的差别。由此可见,人们在设计调查指标、调查方案时,不管你自觉不自觉、承认不承认,在客观上总是要受到一定的研究假设的引导和制约。第二,假设是搜集材料的向导。人们在搜集材料的过程中——无论是直接感知社会现象,还是间接查阅各种文献,假设都具有明显的导向作用。以调查中的观察为例,人们的观察总是在研究假设的引导下有选择地进行,而不是对外部事物进行纯观察的扫描。因此,在实地观察同一事物时,人们的研究假设不同,观察的侧重点就会有所不同,观察所获得的感性材料就会有较大的差异。同样,在文献调查、访问调查的过程中,假设也会对搜集材料的工作产生巨大的导向作用。第三,假设是探索客观真理的桥梁。恩格斯指出:“只要自然科学在思维着,它的发展形式就是假设。”(《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61页)科学真理的发现,实际上是一个不断提出假设,又不断证实假设的过程,人们通过调查掌握的客观事实,是检验假设的最重要的依据。在检验过程中,原有的假设可能被证实,可能被证伪,在更多的情况下是被修改、被补充、被完善。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原有的假设被不断地修改、补充和完善,人们的认识也就越来越接近实际,直到最后发现真理或进一步发展真理。这说明,在探索客观真理的道路上,假设是一种不可缺少的工具或桥梁。检验假设、修改假设、完善假设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发现真理和发展真理的过程。
应当指出,并非所有的调查研究都必须预先设立研究假设。研究假设主要适用于以探寻现象间的因果关系为目的的解释性研究课题。对于以摸清情况和描述事实为目的的调查,一般不一定要预先提出研究假设,如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这类普查。只要有了调查的明确目的以及根据目的而设计的调查项目,即可进行实地调查。
四、调查总体方案的设计
(一)调查总体方案的内容。约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第三,选择调查方法。调查研究的方法很多,但最主要的是资料搜集的方法和研究资料的方法。调查方法应适应调查课题的客观需要,但同一调查课题往往可以采取不同的调查方法,同一调查方法往往也适用于不同的调查课题。因此,如何选择最有效的调查方法,就成为调查总体方案设计中的一个重要内容。第四,调查工具的使用。调查方法确定后,还要确定搜集资料和研究资料的工具。调查工具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器具性的,如录像机、摄像机、照相机、录音机、计算机、交通工具等:另一类是文书性的,如访谈提纲、问卷表、统计表、卡片等。第五,调查人员的组织。除个人单独进行的调查外,任何社会调查都存在着调查人员的选择和组织问题,包括课题负责人的确定,分组及分组负责人的确定。调查人员的选择、培训和管理等。第六,调查经费的筹措。没有经费是很难进行调查的,因此,调查经费如何进行筹措和使用,是调查总体方案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第七,调查时间的安排。不同的调查课题有不同的最佳调查时间。例如农村调查要避开农忙阶段:企业调查要避开年终结算阶段;人口普查要在人口流动最少的时间进行等等。第八,其他有关工作的安排。包括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对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宣传,以引起人们对调查工作的注意等等。
(二)制定调查总体方案的原则。一是可行性原则,即调查方案要从实际出发,根据自身的能力选择适当的调查课题,确定调查的范围和地点。例如,在校大学生的调查,可选择与大学生有关的校内外调查课题,在内容、对象和时间上都比较切实可行。二是完整性原则。即调查的总体方案设计要尽量做到面面俱到。对调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所预料,并能事先提出预防的措施和解决问题的办法。调查过程中的点滴疏忽,都会给实际调查带来困难,并会影响调查结论的正确性。三是时效性原则。即调查总体方案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时间因素,尤其是一些应用性强的调查课题,更要注意其时效性。例如,市场需求变化调查、近期物价变动调查、本学年毕业生供需状况调查等都是时效性很强的调查,如果调查不注重时效,成为“马后炮”式的调查,就失去了调查的本来意义。四是经济性原则。即调查总体方案的设计必须努力做到节约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力争用最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取得最大的效果。五是留有余地的原则。任何调查方案都是一种事前的设想和安排,它与客观现实之间总会存在或大或小的距离。而在实际调查过程中,又常常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在设计调查方案时,一定要留有余地,保持一定的弹性。只有这种具有一定弹性空间的调查方案,才是科学实用的调查方案。
社会调查的基本类型和方法
社会调查的目的在于全面地、及时地、准确地认识客观事物,揭示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在规律性。由于调查研究的具体目的不同,所涉及的调查范围和调查对象也不同,因而就有了不同的调查类型和不同的调查方法。社会调查常用的基本类型有:普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个案调查。社会调查常用的调查方法有:访谈法、问卷法、观察法和文献法。
一、社会调查的基本类型
(一)普查。普查是指为了掌握被研究对象的总体状况,对全体被研究对象逐个进行调查的一种调查方式。普查又称全面调查,但并不是所有全面调查都可以称为普查。普查一般是范围较广、规模较大的全面调查,如在全国、全省、全市(县)范围内,或在一个全国性行业范围内进行的调查。普查的特点是:(1)调查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所涉及的范围往往遍及全国、全省、全市(县),只是在一个工厂、一条街道、一个村庄范围内进行的全面调查,不能称其为普查,只能看作是典型调查中的一个典型,或者抽样调查中的一个样本。(2)工作量大,代价高。由于普查的范围广、对象多,使得组织工作比较复杂,工作量大。调查中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代价也高。(3)时间性强。普查属于时点性调查。普查取得的资料,一般是某种社会现象在一定时点上的总量和结构状况的资料。所以,调查时间要求高度一致。(4)调查的资料全面,但调查的内容和项目比较简单。普查是对一个较大范围内的所有单位的调查,获得的资料非常全面。同其他形式的调查相比较,普查所搜集的资料最完整、误差最小。但是,也正由于普查涉及面广,对象多,调查的内容和项目就不能太多太复杂。
(二)抽样调查。抽样调查是指从全体被研究对象中,按照一定的方法抽取一部分对象作为代表进行调查分析,以此推论全体被研究对象状况的一种调查方式。它包括随机抽样与非随机抽样。从总体所包含的全部单位中,抽取出来进行调查的部分单位的集合叫样本。例如,从某高校12000名大学生中抽取1000名进行专业思想状况的调查,这1000名学生就是样本。抽样调查的特点是:(1)它以足够数量的调查单位组成的“样本”来代表和说明总体。这一特点使它既区别于普查,也区别于典型调查。在总体中被抽取的样本的个别单位虽然各有差异,但当抽取的样本单位数足够多时,个别单位之间的差别会趋向于互相抵消,因而“样本”的平均数接近总体平均数,以部分可以说明总体。(2)按随机原则抽取调查单位。这是抽样调查最主要的特点。所谓随机原则即同等可能性原则,是指在抽取调查对象进行调查时,完全排除人们主观意义上的选择,全体被研究对象中,每一个对象被抽取的机会是均等的。严格遵守抽样的随机原则,才能使得样本对总体具有必要的和充分的代表性。不至于出现倾向性误差。(3)以样本推断总体的误差可以事先计算并加以控制。任何调查研究都不可避免地出现误差,抽样调查也是如此,它的准确性是相对而言的,但它的误差可以事先计算出来,并可以通过调整样本数和组织形式来控制误差大小,因而在推及总体时,也就可以知道总体数据是在怎样的一个精确度范围之内。从而使调查的准确程度比较高。(4)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通常,抽样调查的单位在总体中所占的比重,最大不超过三分之一。而在一些大的总体中,有时只有百分之几甚至千分之几。调查单位少,使调查收集和综合样本资料的工作量少,提供资料快,结论具有实效性。因此,抽样调查被公认为是非全面调查方法中用来推断总体现象的最完善、最有科学根据的方法,在现代社会调查中被广泛应用。
(三)典型调查。典型调查法是指在对对象进行初步分析的基础上,选取若干具有代表性的对象作典型,对其进行周密系统的调查,以认识调查对象的总体情况。这种方法,毛泽东形象地称之为“解剖麻雀”的方法。典型调查法是一种认识世界的科学方法,它以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中关于从个别到一般的原理为理论依据,通过对有代表性的个别典型单位的了解,推及对同类事物和现象的认识,这符合我们认识客观事物从个别到一般的认识规律。典型调查具有以下特点:(1)典型调查法是一种定性调查。它是通过对个别事物的性质、状态的调查和分析,来认识它所代表的同类事物和现象的一种方法。(2)典型调查是根据调查者的主观判断,选择少数具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的调查。调查单位的代表性如何,取决于调查者在选择调查单位之前对于总体情况的了解程度。对总体情况的了解程度大,则从总体中选取的各种典型的代表性就高。反之,典型的代表性就低。(3)典型调查是一种面对面的直接调查,比普查和抽样调查更为深入、细致。(4)典型调查方便、灵活,节省人力、物力。正因为典型调查有一定的科学依据。又有方便灵活等特点,故典型调查在今天仍然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调查类型。
(四)个案调查。所谓个案调查,是指对某个特定的社会单位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的一种调查方法。任何一种社会现象,如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团体、一个事件、一个社区,都可以当作个案来进行详尽的研究。个案调查的特点主要体现在:(1)对特定对象的调查研究比典型调查更为具体、深入、细致。即要对调查对象做历史的研究,进行较详尽的过程分析,以弄清其来龙去脉,具体而深入地把握个案的全貌。一般还要求做追踪调查,以掌握其发展变化的情况和规律。(2)个案调查的目的主要不是用来说明它所能代表的同类事物,而是为了了解和认识个案本身的问题。个案调查可以以个案为文本,建立起一个对个案材料具有解释力的分析框架,它能为后继的研究提供一些有启发性的思路和方向。(3)个案调查法的特点还表现在调查时间、活动安排上有一定弹性,研究者可采取的方法也比较多样,有观察、访问、文献法等形式,便于灵活掌握。个案调查广泛应用于社会活动、经济活动、同社会福利工作有关的专门机关和部门以及对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社会问题进行专门性的调查研究中,以把握有关问题的性质、作用、现状和发展趋势等,消除社会变革进程中的障碍,促进社会协调发展。例如,对给人们正常社会生活造成障碍,或对人们的社会生活产生较大影响的离婚、交通事故、犯罪、吸毒、自杀等生活中形形色色的问题进行专门性研究,由此提出综合治理的方案和措施,为人们的正常社会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比如,对离婚问题的调查,通过了解当事人婚恋的经历、家庭生活的变故、生理状况、个人心理素质、文化素养、所处环境等等要素,分析其相互关系,找出导致离婚的主要社会原因,有利于有关社会机构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维护社会安定。
二、社会调查的基本方法
在社会调查中要获得真实、可靠、详尽的资料,就必须正确地使用收集资料的方法。当代社会调查所使用的收集资料的方法很多,主要有访谈法、问卷法、观察法和文献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