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选举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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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结语中国选举制度改革的前景展望(1)

一、选举改革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中包括有干部制度改革、行政改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司法改革和公务员制度改革等多项内容在内,其中多项改革的内容都与选举制度的改革有联系。例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司法改革、干部制度改革都和选举制度的改革是紧密相关联的。从1987年以来在农村和城市开展的基层民主选举成了基层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将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如果从基层发展到高层,选举制度的改革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从农村基层民主的实践来看,选举制度的改革带来了农村整个政治环境的变化。按照法律的要求,村委会实行选举以后要实行自治,也就是村庄要由农民自己来管理,如何进行管理的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要进行一个民主的选举。按照村民意愿进行的公正选举过程所产生的村委会就有了在农村实行自治的法律基础和权力基础,这种法律基础和权力基础改变了农村基层的政治结构。在新的制度框架下,乡镇政府从过去对农村的领导改变成为指导,一个字所带来的差别会有很大实质意义的不同。实际上,中国农村基层政治所发生的变化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由选举而带来的,选举制度的变革推动了农村的政治发展,政府开始逐步将权力移交给农民,这就是问题的核心。虽然从现实来看这一过程还进行得不是很好,矛盾冲突很大,大部分农村并没有从乡镇手里拿到自治的权利,但是这样的过程已经开始了,而且从实际来看要想退回去也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权力重新分配的过程中,民主选举成了村民自治制度的基石。

不仅农村村委会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已经开始城市社区改革的地方,选举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也日渐突现出来。城市社区的改革并不是先从选举开始进行的,很多地方是从社区居民的参与和民主管理开始的。从这些地方的实际过程来看,群众的参与热情显然是被动和消极的,即便是在一些群众参与热情很高的试点地区,这种热情也是很有限的。但是,一些实行了直接选举的城市社区则出现了不一样的情况,由于这些地方的城市社区实行了民主的选举,候选人可以自由报名参加,选举程序也允许选民们可以较好的来挑选候选人,因此许多地方都出现了民主选举产生的社区居委会。这些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的社区居委会的行为和以前的非群众选举产生的居委会的行为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居委会成员开始真正的关心本社区居民的利益和社区的建设,主动为社区居民服务;同样,社区居民也由于他们的选票在选举中发挥了作用,看到了他们所投的票产生的影响,因此他们也开始关注社区的变化,这就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参与,他们不但要监督居委会的行为,而且也能够自我主动参与。这种变化产生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由选举带来的,可以说城市社区的改革中,选举制度的改革产生了很大的作用,这种改革正在改变城市社区基层的政治环境,并开始推动城市地区其他方面的改革。

一些进行了比较民主选举的城市社区地区,由于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为数不多的一些代表已经开始由选民真正直接选举产生,因此这些人大代表也必须要为本选区的选民服务。在以前,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都是由上级提名,选举仅仅是走形式,因此这些人大代表的眼睛是向上而不是向下的。真正由老百姓选举出来的人大代表的行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们在自己的任期内要为老百姓的利益奔走,得到了老百姓的欢迎。在这样的人大代表的影响下,一些非经老百姓产生的人大代表也已经认识到自己虽然不是由老百姓直接选举产生的,但是作为人大代表应该为老百姓服务,所以有一部分代表也希望能够尽到为老百姓服务的责任。由此来看,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中,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改革是极为重要的一环。

在政府的改革中,有一些乡镇和县都进行了一些公推公选或者直选的改革。这些进行了改革的地方政府的行为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政府官员们开始考虑要为老百姓服务和向老百姓负责,而不只是对上级负责和服务。政府行为的这种改变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和政治的发展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同样,这些地方老百姓也改变了逆来顺受的习惯,开始主动参与乡镇事务的管理和建设,有意见也敢向地方政府提出来并承担起监督政府的责任。毫无疑问,这种政府和老百姓行为的改变在某种意义上都是由选举制度的改革带来的,选举制度的改革在地方政府的改革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已经是一个不可回避的任务,也一定会由现在的基层改革向中层和高层发展。目前对于改革的途径和方法有许多的设想,例如党内民主的发展、政府治理的改革、政府的行政改革和司法改革等等。这些改革都需要人来完成,而人是如何产生则是所有改革的关键。因此,干部制度改革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中心内容,如何挑选好的干部就更是改革的核心问题。从实践看,中国党管干部的原则还不能放弃,但是基层实践的经验证明,选举制度的改革可以由老百姓选出比较好的干部来进行管理,由于这些干部是经老百姓选举产生,因此在为老百姓服务的问题上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现在所要作的改革是将自下而上的选举和自上而下的挑选相结合,就有可能挑选出好的或比较好并能够为老百姓所接受的干部,改变现有的政治环境,因此,选举制度的改革和党管干部的原则相结合就成了未来一段时间内的重要任务。从长远来看,选举制度无非是一个比较好的政治改革的内容,应该变成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中心内容之一。

中国干部制度上很多地方都可以采取选举的方式,比如党内干部的产生,政府干部的选拔和群众团体的负责人等,都可以适用选举的制度。有一些干部的位置不适合选举产生,可以用选举出来的干部组阁任命的方式进行,这样选举产生的影响带到了干部的任用上。

从世界各国的政府体制来看,选举制度都是建立民主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这一点在中国也不应该例外。民主化是中国政治改革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而选举制度的改革是民主化发展中的核心内容,对这一点应该有清晰的认识。在这样认识的基础上中国选举制度改革的重要性才可以在实践中得到重视,得到发展。

这种制度结构的建立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它将引起中国政治制度的一个重大变化,通过这种选举方式所建立的官员制度可以使得政府的行为产生根本性的变化,开始能够真正地为老百姓的利益服务,也可以使得老百姓的意愿和要求通过这样的渠道反映到政治体制中来。因此,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来看,选举制度的改革将有可能带来政治制度的重大变革,使得中国的政治体制向民主化和现代化转变和发展。

二、选举制度的中国标准和国际标准

1.中国标准

当前中国选举制度的改革在不同的选举层次和不同的地区实际上都采取了不同的标准,这种情况适合中国目前选举制度改革开始进行的状态,对于发挥地区的积极性有一定的好处,但从长远来看,这种不统一的选举制度会阻碍中国选举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建立一个统一标准的中国选举制度是必要的,或者说中国的选举制度应该建立一个统一的中国标准。

从具体层面来看,当前农村选举制度的改革应该是比较好的,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农村选举受到了多方面的关注。不仅政府官员、学者和专家以及媒体关注农村的选举,也得到了外国同行的关注,不少国际组织和政府都派专家、官员到中国实地考察农村的选举情况。这使得农村的选举在中国的选举制度改革中走在了前列,总结出了许多经验和教训,对于进一步推动中国选举制度的改革积累了一些基本的情况。但是就农村选举而言,也没有达到一个统一的标准。依据政府官员的认识不同,各地情况的不同,全国各地农村选举中的标准也不统一,同一个省内各地区的执行情况也不一样,在基层,例如县和乡镇,甚至是村,各地农村所执行的情况也不一样。民政部门试图用各种方式将选举制度统一起来,制定了许多有关条例和规程,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真正按民政部要求做的并不是很多。即便是中央的规定,例如中央2002年的14号文件对农村选举作了很多的规定,要求全国各地遵照执行,实际上许多地方都按自己的意见来理解和解释中央的选举规定,14号文件精神并没有落实下去。这里面的原因有很多,但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各地的地方政府仍按照自己的意见在操作,所以统一的选举制度改革的方案在农村也没有实现。

就选举制度改革而言,城市基层选举中连普遍的直选都没有实现,各省对城市社区的选举也没有制定类似于农村村委会的选举办法和规程,因此,尽管民政部门努力在做这方面的工作,也邀请了国内外的选举专家提供意见,但离建立一个统一的城市社区选举标准的目标还差得很远。其实从中国的情况来看,由于城市社区选举刚刚开始,吸收各地试点的经验和教训,吸取国外好的做法,可以在全国的普及之前就制定出一个比较好的选举规程,有可能避免走许多的弯路。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制度包括了两个主要的选举内容,一个是代表的选举,其中既有县(区)乡(镇)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也有县以上人大代表的间接选举;另一个是政府官员的选举,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间接选举。两个选举实际上都已经被人事化或者组织化,也就是说人民代表大会中的这两个选举制度基本上成了组织部门的任命、提拔和选择干部的途径之一,体现是组织部门的意图,并没有体现选举的精神。多年来,各级人大已经在选举中积累了一套完成、实现组织意图的办法,这套办法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是广泛使用的。但是这样的办法既不符合选举法和组织法的精神,也体现不了人大代表老百姓意愿的目的,因此人大系统选举制度改革的难度就更大。目前所出现的一些极个别的改革案例仅仅只是打开了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制度改革的大门,离完善这个选举制度还差得很远。从中国的实践来看,人大选举制度的改革应该向农村和城市的基层选举学习到很多的东西,从而将这个选举改革进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