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选举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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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选举制度的改革(6)

不公正竞选的第二个方面体现在政府的干预上。从理论上讲,政府在选举中应该是完全中立的。但是,现实中根本做不到这种完全中立。西方国家中,执政党会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在各种场合进行拉票和竞选活动。政府可以有条件地利用自己的资源,帮助执政党的候选人,这是不可避免的。在中国的农村选举当中,政府干预的事情非常多,乡镇政府对于村委会主任的选举就有相当多的干预,这里面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乡镇政府有自己的利益在里面。他们希望通过干预,使得他们希望推荐的候选人或者有利于他们的候选人取得胜利。中国的现实情况是,只有政党推荐的候选人是政治组织推荐,有强大的政党和政府的背景,而其他的候选人基本都是独立候选人,没有政府和社团组织的背景,这在客观上已经有些不公平了。因此,如果政府再卷入到选举的实际过程中,利用政府资源,支持某一个候选人的话,就会使选举更加不公平。当然,要避免政府的完全不介入,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但为了使选举更加公平,就要有一定程度的对政府卷入的限制,要求政府在选举中要保持公平、公正的态度,要尽量做到中立。对于这一点,要有一些规则和条文,规定什么样的情况算是违背了政府行政中立的原则。

4)投票和点票

(1)秘密划票间的设立。划票间是保证秘密投票的主要措施。划票间的设立看起来是一个简单的事情,但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之下,实行起来却非常复杂和困难。中国传统的做法就是农民们坐在一起进行划票,你看我,我看你,大家互相抄或者互相商量。这样形成的一个结果是,无论乡民投了谁的票,其他的人都会知道。这样,如果一旦你没有投票的人当选,或者你反对的人落选,就有可能对选民带来报复,而导致不好的结果。因此,民政部一直提倡要搞秘密划票间,也就是说,投票人在划票的时候,要在一个隔离的环境中进行,在这里划票其他人看不见,他在这里也可以进行最后的思考,决定投谁的票。这样做的一个基本目的,就是要让投票人在没有外人干预的情况下,同时在不感到有威胁的情况下进行投票。这是保证公平、公开、公正选举的最根本的条件。但是,秘密划票的推动,在中国所遇到的困难非常大。在基层的选举当中,绝大部分都没有这样做。不仅如此,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选举中也没有采用秘密划票的办法。在目前进行的几个乡镇长选举的试点中,许多地方也没有认真做。只有步云选举是个例外。它在11个投票地点全部实现了秘密划票,这在中国是一个了不起的变化,这样就把中国的乡镇长的选举可以提高到一个比较高的层次。应该规定,中国乡镇长的选举一定要实行秘密划票,秘密划票不是说一部分选民可以进秘密划票间进行划票,而另一部分人可以不进。而是说,所有的投票人都必须进秘密划票间进行秘密划票,不允许不进。这个原因很简单,也就是说,如果有一部分人进,一部分可以不进的话,其他的人也就可以不进秘密划票间进行秘密划票,这样就破坏了秘密划票的原则,这是中国乡镇长选举中必须严加注意的基本问题。

(2)投票登记和注册。选民进行投票登记和注册是选举的重要环节。但是在中国目前的选举中,这个环节产生的问题非常多。主要的问题是,如果一个选民在选举的时候不在本地,他的亲属和朋友经常在投票的时候代他进行登记注册和投票。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老百姓的流动已经是一个很大的社会现象。有的人离开了本村本乡镇很长时间,但是还要在选举的时候作为本乡本地的人进行选民登记。而在投票的时候,由他的亲属或者朋友代为投票。这样就往往在投票之中带来了许多混乱,也出现了很多假票,从而使选举结果产生变化。因此,如何做好选民的投票登记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例如,在步云选举之中,登记的选民有1万多人,但是有4000多人在外地,根本没有回来。但是由于他们的户口都在步云,所以就被步云登记为正式选民。但是,步云在投票日那天,只有6700多人,这样就和实际登记的选民和实际投票的选民之间出现了巨大的差额。而按照中国目前选举法的规定,必须要有登记选民的一半以上进行投票,这个投票才算合法。这样就给选举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为几乎有一半的人根本不在本地长期生活,投票的时候也没有回来。

面对中国的现实,中国选民登记的办法要加以改变。如果一个合法选民在选举的时候没有在本地,而自己也没有亲自进行选民投票登记的话,这个选民就应该算是放弃了自己的选举权利,而不能作为已登记的选民放在选民名单里,这样做是比较合理的。世界许多国家都是采用了这种方法:一个选民如果不在,不去亲自登记,就等于放弃了选举权;或者是已经进行了选民登记,但是在投票日有事不能参加投票,也就等于放弃了投票权。这样的做法可以在实际中减少一些代票和假票所带来的混乱,也可以使地方政府减少一些由于人口大量外流所带来的必须满足选举法50%以上选民参选的规定所带来的压力,也才有可能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怎么组织好选举上。对于选民来讲,这样也比较公平:一个人如果长期离开当地,地方事务对他已经关系不大,在那里投票不投票对他个人来讲已经没有什么重要性。

(3)外出选民的投票问题。这个问题目前是投票当中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也是目前学术界和搞具体工作的人经常争论的问题,涉及到要不要实行代票的问题。目前在中国大部分地区都实行代票,即选民不在的时候,可以委托家里或者朋友代其进行投票。但是,这种做法往往制造了许多混乱。主要是代票人是否能够履行原选民的意见进行投票,还是投票人按照自己的愿意进行投票,这实际上是无法掌握的。代票人实际上不可能完全按照选民的意见进行投票。因此,现在很多人提出取消代票制。

在步云选举的规则中,就规定不用代票制。这是一个在乡镇一级进行投票的好办法。但是,这并不排除在一些条件比较好的地方使用代票制。在坪坝的选举中,就规定代票只能是在家庭成员内部代票,非家庭成员不能代票。这也是一种比较好的处理代票的方式。

(4)点票。在中国农村村委会选举的许多地方仍然采用了秘密点票的方式,这是一种非常不好的办法。秘密点票而不对老百姓公开,便利了一些造假,从而使得选举不公平,引起了老百姓的不满意。有些地方已经实行公开点票制度,就是投票一完结,马上当众公开点票,马上公布选举结果,这样,使得投票成为一个透明的过程。

这种公开点票方式,也应该在乡镇长的选举当中进行推广。乡镇选举是在一个更大范围内进行的选举,如果实行秘密点票,其结果可能会非常坏,也可能会引起群众的不满。因此,公开点票是非常必要的。公开点票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各个村和投票站投完了票以后,马上点票,马上公布本村投票结果。另一种在各个村投票结束后,马上将选票封存,由村里的代表和乡镇选举委员会的人一起到乡镇所在地进行公开点票。在公开点票的时候,这些村里的代表要在现场,监督点票的过程是否公正,如果有造假和违纪行为,要马上向选举委员会申诉,让选举委员会进行纠正。这两种办法具体到每个乡镇怎么使用,可以根据当地的交通、文化等环境加以确认。

(5)即时公布选举结果。公布选举结果有两种,一种是点票完了以后,马上公布选举结果;一种是选举委员会正式公布选举结果。这两种办法必须共同使用。

点票完了以后马上公布选举结果,实际上也就是一个公开点票的过程。在不断地进行点票之中,就可以了解选举结果的情况。因此,当点票结束以后,选举的结果也就出来了。这就是边点边公布,点票完了以后,也就有了最终结果。如果候选人得票差额非常明显,得票多的就可以确认已经当选。以后即使选票当中出现一些问题,选举结果也不会加以改变。这样的好处是,当点票完了以后,结果也非常清楚了。如果哪一个候选人在这个时候想去利用正式公布投票结果的时间差去修改选票和作弊的话也就不可能了,他只能很快地在点票以后承认点票的结果。

另一种公布选举的结果,是选举委员会在点票最初结果出来以后,根据各候选人的汇报,各个投票站的汇报,检查有没有违纪行为。如果某一个地方有违纪行为,可以重新点票。然后,在修正了有关数据以后,正式公布选举的结果。这个时间一般在投票日之后的几天里完成,根据这个最终结果才能正式判断哪一个候选人取得了胜利。这个最终结果有可能否认投票日当天的结果,特别是在投票日当天,各个候选人的结果非常接近的情况下。或者是在投票日当天原来公布的候选人获胜一方有严重作弊行为。如果作弊很严重,选举委员会也可以在投票日几天或者一段时间后,宣布原来的选举作废,必须重新投票,然后再确立一个新的投票日。

以上所说的这些想法是一个关于乡镇长选举制度设想的框架,是根据中国一些乡镇民主实验的结果,同时也参考了国外一些选举制度的做法而考虑出来的。虽然乡镇到进行大规模的乡镇长直接选举的改革还会有很长的路走,但是事先考虑乡镇长选举制度的改革是未雨绸缪,是必要的。这些考虑实际上对将来中国扩大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选举有益,对推动中国的民主发展有益。

(李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