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王子与贫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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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脱逃

冬天的白日很短,快要天黑了。街上空空荡荡,只偶尔有几个行人,他们都匆匆忙忙地一个劲儿朝前走,脸上都显出专注的神情,急于把事情办完,然后回家去舒服,躲开即将刮起的大风和越来越浓的夜色。他们并不左顾右盼,丝毫没有注意我们说的那几个人,好像根本不曾见到他们。爱德华六世心想:不知道以前哪一位国王去监牢的场面遇到过这样极度的冷落。后来警官走到一个无人的集市广场,正要穿过去。走到中间的时候,亨顿用手按住他的胳膊,低声说:

“等一下,好先生,这儿没人听得见,我有几句话和你说。”

“我的职责不允许这样,先生;请不要阻拦我,天要黑了。”

“不过,你最好还是等一下,因为这事与你有密切关系。你转过身去一会儿,假装没看见,让这可怜的孩子逃掉。”

“你要说的就是这个,先生!我要逮捕你,按照——”

“喂,不要着急嘛。请你留神,不要犯傻。”——接着他把声音压低,变成耳语,凑近那人的耳朵说——“你用八便士买了那只猪,这就足够要你的命了,伙计!”

可怜的警官受了这个惊吓,一时说不出话来,过了一阵又恢复了说话能力,便大喊大叫,威胁起来。可是亨顿十分镇定,耐心地等他说到没力气的时候,这才说道:

“我挺喜欢你的,朋友,不愿意看你遭殃。你留神吧,我全都听见了——每个字都听见了。让我给你证明一下。”于是他便重复起警官和那女人在门厅里的对话,一字不差,最后他说:

“好——我重复的对吗?如果必要,难道我不能再向法官正确地重复一遍吗?”

那人害怕和沮丧得一时无话可说;后来他又打起精神,假装不在乎地说:

“何必小题大做,把玩笑当真呢,我不过是捉弄一下那个女人,自己好开开心罢了。”

“开心,那你留下那女人的猪干什么?”

那人狡猾地说:

“没别的,好先生——我说过只是开玩笑罢了。”

“看来我不得不相信你了。”亨顿说,他的口气一半是嘲笑,一半是说服,令人难以捉摸,“那么请你在这儿待一会儿,我跑回去请教一下法官大人——不用说,他肯定是个有经验的人啰,不管是对法律,对玩笑,还是对——”

他说着就迈开了脚,那警官犹豫不定,又诅咒了一两句,然后叫道:

“慢点,慢点,好先生——请你等一下——法官!哎,他就像死尸一样,对玩笑也不会同情的!——来,咱们再谈谈。老天在上!我好像倒了霉了——都是为了无意的、粗心的玩笑。我是个有家室的人,有老婆和小孩——好老爷,你听听我的道理嘛,你说我怎么办?”

“只要你装聋作哑,不要动弹,从一数到十万——慢慢数。”亨顿说,那表情好像是一个人在要求合理的报酬,而且只是一点点报酬。

“这下我可完了!”那警官绝望地说,“喂,请你讲点道理吧,好先生;只要看看这件事,把各方面都考虑一下,你看这是一个多么小的玩笑啊——它是个玩笑,这是多么清楚的事啊!即使有人不把它当玩笑看,这也不过是一个很小很小的过失,对它的处罚最多只是让法官责骂几句,警告一下罢了。”

亨顿冷冰冰地回答他,连他周围的空气都变冷了:

“你这个玩笑在法律上有个名目——你知道吗?”

“我不知道!也许是我太不聪明了。我做梦都没有想到过它还有个名目——啊,老天,我还以为我干的是头一回呢。”

“是的,它是有名目的。在法律上,这种罪叫做‘趁危诈财’。”

“啊,我的上帝!”

“这可是死罪!”

“上帝可怜我,我犯了罪!”

“别人有了过错,陷入灾难,由你摆布,你便乘人之危,只付了一点点钱,便强取了价值十三个半便士以上的财物。在法律看来,这叫事实上的受贿罪,隐匿不报罪,亵渎公职罪,贪赃枉法罪——应处绞刑,不得赎免,不得减刑,不得援用对牧师的优渥。”

“扶我一下,扶我一下,好先生,我的腿不行了!发发善心吧——别让我遭这个厄运吧,我转过身去,不管什么事都只当没看见。”

“好!现在你够聪明、够理智了。那猪你还不还?”

“还,还,一定还——我再也不敢了,哪怕是天上掉下来,由大天使送给我,我也不要。走吧——我为你做一回瞎子——什么也看不见。我就说你闯进来硬把犯人从我手里抢走了。那扇门很旧,不结实了——夜半之后,天亮之前,我就去自己把它打碎。”

“就这样,好人,不会有什么差错的;法官对这可怜的孩子很喜欢、很仁慈,他不会因为他逃脱了而流眼泪,或者打断守监人的骨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