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庸人自扰——班主任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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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放慢生活——写作比说话难的原理

2012.2.25

对世界上大部分人而言,说话交谈是轻而易举、似乎毫不费力的事儿。大部分人说话似乎也不用转什么脑筋,只是“情郁于中而形于外”,张开嘴说就是了,似乎是一种宣泄,只需倾倒出心中的郁闷就可以了,根本不去考虑这些话对他的听众来说有什么意义,会发生什么结果。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的情形是经常发生的。有很多的人虽然很会说话,很能说话;可是,一旦让他们把心中所想、口中所说写在纸面上,他们立刻就会感到困难重重,难以落笔了。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当然不能说是因为他们不会写字。现在大部分人的文化水平都在初中以上,写出他们说的话的相应的字,已经是不值一提的小事一桩了。那究竟是为什么不能把自己滔滔不绝的话写下来呢?

我发现,人说话的时候,是完全把脑中原生态的话表达出来的,几乎不需要修饰,不需要斟词酌句、选择词汇,可是一旦写在纸上,那就要费脑筋遣词造句了。

与说话尤其不同的一点是:说话速度快,基本与思维同步运转;而写成文字,速度就要慢得多,脑中思维转得又快又多又杂,写成文字却又慢又单调又费力,似乎根本不能完全表现思维过程似的。

这就需要有一股子韧劲,用十分钟去写出一分钟就可以说完的话。这个把思想写成文字的过程,简直就是电影的慢镜头,把生活中真实的镜头,分解成极多的分镜头,再比正常速度慢得多地放出来,这样才能形成文章。这个过程必须要控制自己减慢表达的速度。大部分缺乏写作训练的人,是不喜欢、不适应这个过程的。

所以,我现在发现了写作比说话难的原理之后,就可以去运用它,来进行自己的写作活动了。无非就是减慢思维,快速写字而已。减慢思维是一个被迫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思维会更周密、更深刻、更圆满一些。

生活中有无数的说话又多又幽默的巧嘴的能人。可是下笔万言、斐然成章的人,却是少而又少,就是因为我今天发现的这一原理,大部分人还不会适应并运用啊!

写作就是在想象中、在文字中缓慢地生活。有句老话叫做“说时迟,那时快”,是形容故事中发生的变化很快,比说话要快得多;而事实是世界上大部分的事情,发生的都比写起来要快得多。

有许多作家,花上几年时间,孜孜矻矻地写上几十万字,才写了小说主人公一天中发生的事情,而照样可以成为世界名著,像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海明威的《丧钟为谁而鸣》,茨威格的《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曹禺的《雷雨》等等。这些作品中的故事,冲突时间发生得都很短暂,可是都是用几万甚或几十万字来表达的。而作家们写出这几万几十万字,那是需要漫长的时间的。

其实,有时杂志上看似不起眼的一篇作品,也就几万个字,似乎也费不了多少事,可是就算你一天抄上三四千字,也是需要十天的不停息的抄写的;每天都要拿出几个小时来的。大部分人之所以成不了作家,也许就是因为忍受不了这种降低表达的速度的痛苦,忍耐不住这种寂寞的。

写作天生就是寂寞的事业,唱着歌,跳着舞,看着电视,玩着游戏,聊着闲天,欢欢乐乐,热热闹闹,在大庭广众之中与世沉浮,是写不出文学作品的,必须是在孤独的安静的环境里,才能写下拥有自己个性的文字。

有时候,作家要用上十天二十天的时间,也许才只写出了小说人物在几个小时里发生的事情。人在真实生活中会遇到大量的人和事,纷纷扰扰,可是作品中,却只在处理着人物的几句话,围绕着一件小事的挣扎。

作家在作品中生活,必须强制着自己放慢生活的脚步,眼睛始终盯着小说主人公的那几件事,头脑思考着小说人物的命运,至于作者本人在生活中的遭遇,作者本人的事务,在写起小说来的时候,倒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当然,写作有时不但不放慢生活节奏,似乎反而更快一些,但那只是一笔带过的文章段落,用寥寥几行字来交代过去了几年或几十年,这在文学作品中不是常态,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