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都市人前人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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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二十一

在我没走出那个小煤城之前,我的生活是学校,家,以及那条连接与它们之间,不同于山涧小路的山路。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那路的确是特别的,最大的特别之处在于,山上是一个公园,不高的山将我的家与这个不大的城市分隔,使得我的智商在于同龄人沟通时,由他们的话题中低了下来。

在发誓要逃离这个城市后,更多的时候我开始张罗自己的第一份爱情。在我的记忆里,它的确是第一份,因为我绝对不承认一个初中生是可以谈论爱情的。不单单是未成年的问题,更多的是那不是我所渴望的,至少在那个共同的听着《水手》成长的年代。

那是初二时候的事情!母亲担心我考不上重要高中,便在班主任的所谓善意指引下给我办了留级手续。我在没有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了一名留级生。而事实上,在我们那个城市也只有三所高中,其中的一所便是省重点。

糟糕的是,这是整个学校最差的班级。成绩不是主要问题,主要的是班级有一个糟糕的班主任,有一群根本无法管得住的学生。班主任是跟我一同留级到这个班级的,这样讲是因为她为了可以培养自己的女儿而从毕业班主动调到了全学校最差的班级做班主任。更有甚者,在全校都知道她的行为性质的情况下,她有了光辉的形象。

当然,她对我还满不错,因为我在她的班级里很轻松便成为了重要培养好学生。她对我说过的最记忆深刻的一句话就是:“你是个不记仇的人。”

这句话是在她的语文课上讲的。那时每一个十三四的孩子都还未褪去智嫩的调皮。于是,我在她的眼皮底下肆无忌惮地跟别人打闹,后果是靠墙罚站,时间上四十分钟,最后几分钟回到座位上。为什么要如此?我不知道。只知道她提了一个问题,我刚坐下就举了手,并完整地回答了最让我头疼的语文题。于是,她便对我讲了那句让全班同学都狂笑不止的莫名其妙的话。

不过,她的本性并没有在对我的教育上体现,而是那些差生上。那个时候,社会的痞子已经多如牛毛。对于我这个没见个天外天的小孩子来讲,黑社会一词刺耳又陌生。猛一接触,唯一的只有恐惧,恐惧到不敢反抗。班级里这样的痞子多了些,相对于其它班级的比例。这不是一个班级的问题,是整个城市,整个社会都被港台的古惑仔领导着他们的潮流。教师的教育远远不及他们的影响力大,甚至连我都喜欢穿裤子不把裤腰带系好,衬衫都要开两个颗扣子的口。

班级一个小痞子是所有痞子的老大,别看个子不高,年龄不大,足以可以命令一帮人去砍死你。于是,他自然而然地被学校开除了。这样结束掉便好,结束不掉就还要让这一锅鱼汤继续臭下去。没错,一直臭到毕业。不知他的家长走了什么关系的门子,他又回到了这个教室,在满教室都已经足够恶心的情况下。似乎它回到了他该回到的地方,因为听说它办理转校手续时没有一个学校收他。班主任是考虑了他的“难处”,才“勉强”允许他回到班级“留校查看”。

我要说的这个女孩子正是和他有些关联的。这个痞子老大的贴身手下喜欢上了她,而这个女孩本身是有男朋友,她的年龄十二岁。在如今的年代,十二岁的女孩子谈男朋友一定还是有人去撇嘴的,可是在我们的那个年代就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了。只是像我这样的白痴才会把爱情看的可怕的。想去尝试又害怕出什么乱子,至于是什么乱子,说不出。

她喜欢我是我在元旦的班级聚会我才知道的。之前与她的唯一的接触是因为那个小痞子的手下在知道她喜欢我后给了我一个黑社会性质的礼节性教训。那是第一次除了我父母以外被别人打。小时候被父母打怕了,胆子小到不敢还手的地步。而事实上还手也没用,一群打你一个,除非你是电影角色。而且那时我单薄跟现在也没什么两样,到现在我有还有件初中时母亲给买的衣服保留着,大学毕业了还穿过。

那天记得有些冷,北方的刺骨寒风冻得人鼻子红红的。出发的路上,几个女孩子玩笑着将自己手中东西交给各自的男友拿着,而她则将东西交给了我。我没有拒绝,忧郁了一下便接了过来!到了娱乐场,我将东西还给她。她说,这就是送给你的。我当然开心,那是我第一收到别人送得元旦礼物,在此之前只收过贺卡。一直兴奋到回家,一进不,便立刻趴在床上扯掉那花花的包装纸,想看看这么大的玻璃瓶子里到底装了些什么。

“千纸鹤。哥,你的礼物?”小妹推门进来问。

于是,我和妹妹便开始傻傻地数起千纸鹤的数目来。

“五百二十一。”妹妹将纸鹤放进瓶中,“哥,你知道521代表什么意思吗?”

我摇摇头,躺在床上回忆着这一路的兴奋感觉,心里没心思理会她的话。

“我爱你,是我爱你的意思!”

这句话犹如一颗重磅炸弹,一下子将我从床上弹起。我什么也没想,立刻将瓶子原封封好,然后放回到书包里,小心翼翼地放好,生怕有什么闪失,等待第二天带到学校去。

第二天,我早早便坐在座位上等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