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突厥时,他更是屡立战功。有一次,他驻守一个小县城,突厥来犯。他看到形势不妙,众寡不敌,于是单骑到突厥营垒,与豪帅谈判,聊了一通祸福之理。史称“群胡感悟,相率请降”。李大亮又将自己的坐骑当场杀掉,与突厥宴饮,随后徒步而归。如此,突厥先后投降的有一千多人。
后来,他在大唐名将李靖麾下做凉州都督时,在青海大败吐谷浑,俘获其名王二十人,斩首数千级,缴获羊马牛畜二十万。他还曾经打疼了北方一个著名的异族薛延陀。
在平定国内叛乱时,李大亮曾连下十余城。
李大亮还有“中原本位”思想,在唐宋以来的“主战”“主和”争论中,他这个意见显得与众不同。当时境外突厥以及诸夷,有的归附大唐了,有的还没有归附。唐太宗李世民感到境外的番落部族在天寒地冻中,很苦,于是派人将粮食运输到边境,让李大亮为西北道安抚大使,赠送各部落,以示天朝皇恩浩荡。李大亮反对。他认为中原士庶也并不富有,将“本根”需要的生活资料这么大方地赠予外邦,是对本邦的扰烦。于是,给太宗上疏,留下了一段著名的奏章。他说:“臣闻欲绥远者,必先安近。中国百姓,天下本根;四夷之人,犹于枝叶。扰于根本,以厚枝附,而求久安,未之有也。自古明王,化中国以信,驭夷狄以权。故《春秋》云:‘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我听说要安抚境外远方的部落,一定要先安定最近的人。中原百姓,乃是天下根本;四夷之人,好比枝叶。扰烦自己的根本,用来厚待枝叶,以此来求长久安定,是从未有过的。自古以来的明王圣君,教化中原靠的是诚信,驾驭夷狄靠的是权变。所以《春秋》有句话说得好:“戎狄部落像豺狼一样,很难满足他们;华夏诸民像亲人一样,不可以放弃。”
李大亮“化中国以信,驭夷狄以权”说,深得儒学精髓,也符合现代社会学对“组织”系统的分析。国家,也是组织。按社会学理论,组织系统内部,与组织与组织之间,其公平诉求和程度是不一样的。组织内部,作为本体,就是“本根”。那种薄待组织系统内部,厚待组织系统外部的行为,在文明组织之间,是不可想象的。所以《大学》有言:“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就这个意义而言,李大亮实乃大唐儒将。
画地十策
张齐贤为何欣赏李大亮?
他在给太宗赵炅的上疏中,恳切讨论“本末”问题,说“人民,本也,疆土,末也。五帝三王,未有不先根本者也”,似可看到与李大亮的脉络相近之处。圣贤人物,往往心意相通,在各类政策性决策矛盾时,圣贤人物的第一选择是民生,而不是君王、社稷、江山,或其他“大词”。
大唐名相房玄龄曾对唐太宗夸赞李大亮,“每称大亮有王陵、周勃之节,可以当大位”,经常表章李大亮有大汉顾命大臣王陵、周勃的节操,可以将大事托付给他。《旧唐书》认为房玄龄对他的评价公允,“名下无虚士”,是一个名实相副的大唐名士。
此中所论李大亮种种,也正是张齐贤后来所追求的,有些故实几乎就是对李大亮的模仿。张齐贤这一生就在做大宋名士。他也确实成就了自己的名士风范。顺便说,向拱也是这样的人。张齐贤为向拱作传,也有自家寄托。
张齐贤“画地十策”的故实,正史、野史都有记录。这故实很方便让人看到大宋初年的文人做派、帝王做派。
说张齐贤年轻时,什么功名还没有的时候,赶上太祖赵匡胤巡幸西京洛阳,张齐贤就自我推荐,拦住太祖御驾,说有平定天下的“十策”,史称“布衣献策”。古人做官要有官服、朝服,未做官时,年纪又轻,只能穿“布衣”。但这个“布衣”其实是麻衣。棉花用来织布并普及是很后来的事,而丝绸绫罗要老年人才可以穿。所以没有功名的人一般都穿麻布、葛布、兽毛衣服,而且多是短衣。“布衣”又称“褐”,所以古人又称做了官、中进士为“释褐”,就是脱去布衣的意思。这时,太祖就召这位“布衣”到行帐里,在便座前让他面陈。
张齐贤举止大方,在帝王之前毫无扭捏惭怍之相,他开始侃侃而谈。没有带“十策”的文字材料,就随手在地上比画。他献上的“十策”题目是:
一、下并汾。攻取河东北汉伪政权的方略,内中当涉及“选将”重要意见。
二、富民。此策乃是文明邦国题中应有之义。由张齐贤提出,带有“天下为公”的自觉意识。自觉“富民”,乃是推演国家目标、天下目标的制度性努力。民生问题,在张齐贤这里居于重要位置。
三、封建。主张起用宗室作为大宋屏藩。根据后来的军政演绎观察,虽然恢复西周封建制可能性不大,但是如果强化一下宗室分封于地方的力量,也许在靖康年间、祥兴年间,抵抗北方铁骑,会有另外可能性。《宋史·宗室传》,史官就认为:宋代宗室,虽然有分封,但名实不符,最后世代一远,宗室中人已经与士庶之家没有什么区别。到了靖康之乱,遭遇金人之虐,一个原因就是“无封建之实”,所以没有得到“封建之国”的助力。就这个意义来看,张齐贤有在大宋帝国恢复东周制度的美妙设想。
四、敦孝。孝道,是生命对生命的感恩文化。有此感恩,方有敬畏;有敬畏,方能对道德律令有坚守,方能有望演绎道义天下。因此传统中国秩序良好的时期都是主张并推行孝道的时期;反之,乱世,一般都是反孝道的。近代以来亦然。
五、举贤。邦国治理,举贤为重。古人成就自我,很大程度上要依托他人举荐,也包括自荐。制度设计为人才脱颖留出口,一般就会形成公序良俗;反之,遏制人才脱颖,就容易形成士庶戾气,久之,即形成社会危机。
六、大学。即太学。自西周以来即为传统培育高端人才的教育机构,但太学又不仅为培育人才而设计。更重要的功能,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论“学校”,有言:“使朝廷之上,闾阎之细,渐摩濡染,莫不有诗书宽大之气,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这就是在“学校”也即“太学”中演绎“天下为公”的舆论场,仿佛战国时齐国的“稷下论坛”。读书人可以在此评论时政和天下大事。这就是西哲所谓的“言论自由”。
七、籍田。核定土地,公平收税。国家财政主要来源在此,但必须透明公正。
八、选良吏。国家官员,从朝官到地方官,都有一套考核指标,德、能,是重要的两个尺度。
九、惩奸。贪赃枉法者、奸邪酷毒者、里通外国者,各类邪僻,在礼制和礼治无效时,即诉诸王法法条。
十、恤刑。疑罪从无,是古来圣贤至为切要的治狱、审案精神。“明德慎罚”,不以惩罚为主,而以明德为尚,对罪犯给予尽可能的文明待遇,是收敛天地不祥之气的必要法门。滥逞酷刑,非圣贤之道。
“画地十策”不俗。没有“以天下为己任”的情怀,一个无官位、无职称、无声望的人物,会做这类思考?不说犬儒主义理解不了这种情怀,一般士大夫也总是先有著作,而后攀援名流,干谒豪门,等待荐引提携,而后成就一生,也很难理解这种情怀。人间的差异,很大程度上是格局的差异。“布衣”张齐贤,出手就是宰辅气象,这就是凡人与天才的差异。但有意味的是:赵匡胤理解他,而且深深地理解了他“以天下为己任”的士大夫情怀。
于是,赵匡胤认真思考了他的“十策”,认为其中四策很合理,可以施行。
不料张齐贤不干,坚持说其他那六策“皆善”,都好,都可以施行。
俩人在御驾行进的路边争执起来。这位“布衣”操着鲁西南口音,梗梗着山东人的倔脾气,一个劲儿地说这“十策”多么多么重要。皇上则操着豫中口音,梗梗着河南人的倔脾气,一个劲儿地说只有“四策”可行。我仿佛听到俩人像庄稼汉一样在比画,在争论——
赵匡胤:“噫!恁说的那个不中,为啥?我告诉你……”
张齐贤:“啥不中?俺说的那些个没有一个不中,俺要讲那个道理啊,老鼻子去了。你听我慢慢儿跟你说……”
赵匡胤:“恁还说啥?就有四条中,剩下的全不中!”
张齐贤:“中!我说中就中!”
赵匡胤:“不中!”
张齐贤:“中!就中!”
史称“太祖怒”,赵匡胤发火了,令武士将张齐贤拽出行帐,扔道边上去。
但在起驾回东京的路上,他越想越认为“十策”确实“皆善”,虽然未必一定要挨个施行。在东京,赵匡胤对兄弟赵光义说:
“我巡幸西京洛阳,最大的收获是得到一个张齐贤。我不想给他爵位,给他官位,以后,你可以将他收在朝廷,让他辅佐你做宰相。”
这是老赵对兄弟的爱,也是对张齐贤的爱。对兄弟,他决计死后传位,且为大宋第二任帝王预备人才、延揽人才。此外,让张齐贤在太宗一朝最终成就宰辅事业,也是对他二人的一个期待。张齐贤后来在真宗一朝时说过:“臣受陛下非常恩,故以非常为报。”这是古来士子的一种普遍心态,也是儒学“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的基本模型。孟子更将这一层意思发挥尽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之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之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之视君如寇仇。”赵匡胤要张齐贤去受太宗的“非常恩”,去做“非常报”。这种对大宋未来结构的安排,只有政治家赵匡胤做得出。
对张齐贤,太祖所做是部分肯定,然后挫抑他的傲气,让他明白世界是有规则的,多一点谦逊敬畏之心,会成就更大。史上如此培育人才的案例不少,老赵这里是一个。
法贵有常,政尚清净
另有一个记录说是赵普向太宗推荐了张齐贤。张齐贤还在“布衣”时,多有士大夫行为,也即“士行”,赵普很欣赏。张齐贤出生于后晋石敬瑭时代,父亲去世早,他三岁时跟着母亲到洛阳。父亲死的时候,家中几乎没有钱来办丧事,河南的一个县吏为他们操持了这个事。张齐贤一辈子没有忘记这个人,以“兄礼”来对待他,直到他富贵之后,这个“兄礼”也没有变化。有个太子少师名叫李肃,张齐贤年轻时也曾寄托在他那里。李肃待他不薄。张齐贤做官后,李肃病逝,张齐贤一力操持办理了他的丧事。据说赵普一开始推荐时,太宗没有用。赵普于是将张齐贤这些事讲给太宗听,并说:“陛下如果能进用张齐贤,张齐贤感恩,他日给陛下的回报会比这个还多还大。”于是太宗起用了他。
是天才就不会受挫后一蹶不振。受挫感太强,一般离天才较远。天才的自信不是外力可以击垮的。“画地十策”之后,张齐贤在超级自信中,继续磨炼,动心忍性。他在修炼中等待。
一年后,太祖崩,太宗践祚。张齐贤来考进士。太宗想起哥哥的推荐,放榜时,很想将张齐贤拔为高等,但主持考试的官员将他置于第三甲之末。太宗也没有办法改变这个“考分”,但他也有变通的办法。等到这一榜进士要任命官职时,太宗将所有进士全部放为京官,再到地方通判州郡。张齐贤这一榜“释褐”就做了将作监丞的京官。将作监,为掌管宫室建筑和用器的官署,丞为将作监的监事。一说张齐贤“释褐”为大理评事,大理即大理寺,略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评事,大理寺属下官员,掌推按,参决疑狱。然后以这个京官身份到衢州去做通判,正六品,比七品知县职位还高。
张齐贤在官期间,做了不少利民利国事,除了抗击契丹,所有政绩都与“民生”主题相关,以至于他离开地方时,地方士庶都很怀念他。这里不做介绍了,说几个张齐贤跟“法”有关的故实,看看这些故实是大事还是小事。
他刚到衢州,就赶上一个大案,当地抓获了一起劫盗犯罪分子。地方论及这个案子,要将所有人全部正法。但张齐贤不愿意这样简单执法,他从中很细心地甄别出五个人,属于“失入者”,非主观作恶,不小心掉入“劫盗”之案的人。这就等于救了五个人。
这是小事还是大事?
就帝国而言,甚至就地方而言,这确实不是大事;但就这五个人中的每一个人而言,就是大事,天大的事。事实上,就张齐贤而言,也是大事。儒家伦理,自孟子以来,就有这样一个铁逻辑:“杀一无辜而得天下,不为也。”传统中国法系,自从汉代以来,就有儒学儒家的介入,因此,经由儒学儒家推演的法理,成为“法上之法”,它具有西方所谓“自然法”的性质。这个“法上之法”的核心是“救人”而不是“杀人”。中国史上,凡读圣贤书者,皆知此理。
以前,诸州郡有罪人,大多要解送京师,由朝廷审问。地方这么做的原因与“抑制藩镇”有关。自太祖时代起,对地方大员,“收兵权”,也收“财权”和“法权”,这是为了从源头上解决藩镇作恶的问题。就“法权”而言,五代以来的地方藩镇独立处理法案,杀剐随意,草菅人命,没有任何制度性的制衡。这种司法不公,造成的冤假错案,比比皆是。于是太祖时代将终审权收归朝廷,死刑更必须由朝廷复核,而后才可以执行。那种地方随意“以法治之”的现象,渐渐转换为“依法治之”。但这样一来,又新生一个弊端。地方上干脆将疑难案例上交,不再承担责任。随后就出现了更糟糕的事:各地往京师递解“嫌疑犯”,越来越多,朝廷等于在为地方干活。这种越俎代庖的事,事实上在瓦解着帝国的司法管理正当性——你还有没有能力管理邦国的执法?不仅如此,“嫌疑犯”们在往京师押送时,从江南到京师,从河北到京师,从甘肃到京师……路途遥远,五冬六夏,气候无常,又因为没有法律法规保障,吃喝都没有人愿意无偿供给。所以这样的“嫌疑犯”,一路上比林冲发配沧州还惨。史称“诸州罪人多锢送阙下,路死者十常五六”,路上要死一半人以上。这个现象应该从太祖时代就出现了,但是没有人看到,或没有人愿意为这个事情在“吏治”方向上想对策。张齐贤,这个读圣贤书的书生,在后来做江南西路转运使时,路上一次次碰到由江南诸州送往汴梁的一队队“嫌疑人”,他都要向解送的官吏要犯人的案卷查看。从中,他发现了很多判决被正法的犯人不是首犯,于是,就一个个为他们伸冤。并因此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以后,凡是往京师递送囚犯,未送之前,要有地方委托精明有能力的官员反复审问,落实,再递解;如果审问不实,则从事审问的官员算犯罪。
这个意见得到了太宗的认可、接纳。地方官员开始认真办理案件,谁也不敢玩忽职守。从此,江南送往京师的罪囚减少了一大半。
这就是从制度性源头解决问题的“社会零星改造工程”,也即不做“彻底”“坚决”“一揽子”改变社会的梦想,而是从一个个具体的弊端开始,改造。西哲波普尔认为这是自由邦国应该有的决策模式,有意味的是,吾土大贤王夫之先生也持这样的意见。而张齐贤,以及大宋帝国的圣贤们,往往就是这样一点点地在改造着中国。
显然,这不是小事情。甚至,比起他的“画地十策”来,更重要。按照王夫之先生的意见,甚至范仲淹,动辄“一揽子”解决帝国问题的“策划案”,那种“亟议更张”,着急要讨论大的变革,也是导致后来王安石变法种种问题的“先声”。于是“百年安静之天下”开始有了纷扰。如此,则张齐贤的“画地十策”与范仲淹的“条陈十事”,就有了逻辑上的同构关系。从政治“安静”这个秩序原理来看,太祖赵匡胤只肯认“十策”中的“四策”是有道理的。这个话题较大,留待以后慢慢展开。事实上,张齐贤后来再也没有重新提起过“画地十策”的实施,即使他多次出入相府,也没有再继续推行的念头了。这是因为他明白了一个道理:“法贵有常,政尚清净”,实在是天下福音。
这八个字就是张齐贤的语录。
他说这句话,也是他在做转运使时对民间疾苦的一次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