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孟琳琳流连在光明照相馆内端详那张无人认领的黑白大照的时候,何志远和女警高秀云则开始在肇庆紧锣密鼓地调查起两年前关于凌飞宇的那场劫杀案。
何队手上托着复印的凌飞宇一案的案件卷宗,闷着头一声不响地抽着他的万宝路香烟,小高则安安静静地坐在他的身边,默默地注视着他。
许久,何队才合上卷宗,随手将烟头丢在地上,麻利地用鞋底踩灭。他把资料放进随身携带的文件包中,便“噌”地一下直挺挺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他向小高挥了挥手,说:“走,咱们去看看那家出事的私人小旅店。”
坐在颠簸的长途汽车上,高秀云一直靠在窗边欣赏着路旁繁茂的行道树以及平平整整的青青原野,而何志远却没有这份观景的闲情逸致,他一上车就双手抱怀,如老僧入定般紧闭双目。
不过,何队看似昏昏欲睡,可是他的脑海中却一直萦绕着卷宗上那些黑蝌蚪似的方块字。
“死者:凌飞宇。
身高:1米71
血型:B型
出生日期:1980年8月17日
户口所在地:云南省滨江市富林县
死亡时间:2009年3月21日21时30分至23时之间。
死亡原因:刀伤导致血气胸身亡,死者身中四刀,一刀刺中上腹、一刀刺中左胸、另有两刀分别刺入双眼。直接致命伤在胸部。
尸体发现时间:2009年3月23日10时15分。
案件记录:1、2009年3月21日上午十点左右,被害人身着白色休闲T恤浅棕色西裤,戴着一副颜色很深的宽边太阳镜,拖着一只带轮的中号旅行箱进入“志红旅馆”,前台登记后,被害人就上了三楼,进入324房。其后,被害人就一直没有下楼。
2、店主李志红的婆婆王凤仙证实,2009年3月21日晚八点至十点期间,旅店内没有人出入,直到晚上10点多钟,有一名背着红色女式挎包的陌生女子进入旅店并直接上楼,大约十几分钟后,该女子匆匆下楼离开旅店。此后一直到夜里11点30分,再没有其他人进出旅店。大约凌晨时分,才有喝醉酒的几名住客回店。
3、2009年3月23日上午10时15分,店主李志红打开324房房门,在浴室内发现被害人,当时被害人身着进入旅店时所穿衣裤俯伏在放满水的浴缸内,缸内的水已被死者血液染红。于是,店主马上报警。
4、2009年3月23日10时40分,警方接到报案驱车到达现场,经勘查发现,浴缸内的被害人已经死亡多时。
5、死者被发现时,324室房内的空调一直开着,温度是16°C,空调遥控器上的指纹经确认是死者本人的,正因为室内气温很低,所以尽管是初夏时分,尸体也没有出现腐烂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