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世纪80年代起,一些学者开始质疑龙图腾说,并出现了一些否定性观点。如:“无论如何,图腾物总是自然界中实有的物体。因为说到底,图腾体现的也正是人类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因此,如果依据通行的理论和被学界接受的材料,龙作为一种图腾同时又不存在于自然界中是难以令人接受的”(阎云翔《试论龙的研究》,香港《九州学刊》1988年第2卷第2期)。“迄今为止,考古学、历史学均无可信资料证明在中国历史上曾有过一个强大的以蛇为图腾的氏族部落,至于兼并与融合其他以马、狗、鱼、鸟、鹿为图腾的氏族部落的说法更是完全出于臆想”(刘志雄、杨静荣《龙与中国文化》第5页,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到了世纪之交,王东先生提出了“源于图腾,超越图腾”说,即:“龙的本质在于,它源于原始图腾、综合图腾,但又从根本上超越了任何一种原始图腾、综合图腾,从基于狭隘血缘关系的氏族文化象征,升华飞跃为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文化象征”(《中国龙的新发现》第218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此说具有创建性,“有助于启迪我们既注意中国龙文化与原始图腾文化的历史(源关系,更注意探寻龙的深层本质所在,即龙从氏族部落的文化象征走向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文化象征的真正奥秘”
(《中国龙的新发现》第218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以前,鉴于学术界的争议和考古材料的不足,我对龙是否是图腾持谨慎的态度,着述中多用“图徽”、“图章”,而未用“图腾”一词。现在看来,有必要提出并强调“广义图腾”这一概念。为什么呢?一是有人发表言论,借质疑龙图腾,甚至别有用心地攻击、诬蔑龙图腾以动摇龙的中华民族文化标志的地位;二是近年来考古发掘,提供了有关龙图腾的若干新的证据。
“广义图腾”是与“狭义图腾”比较而言的。依据中外学者对图腾现象的考察和总结,构成图腾的基本要素有:(1)某种自然物(以动物为多)或天象;(2)这种自然物和天象被认为与族祖、族人有血缘关系;(3)是部族的保护神;(4)是部族的徽号标志。四条全部符合者是严格意义上的狭义图腾,部分符合者即为宽泛意义上的广义图腾。
以此考量,首先,龙是中国古人对蛇、鳄、鱼、猪、马、牛、鹿等动物和雷电、云雾、虹霓、龙卷风等自然天象多元容合而产生的一种神物,它虽然不是某种自然物或某种天象,但却是诸多自然物和天象的容合;其次,伏羲女娲是中华民族的先祖,文献资料中有伏羲是雷神之子,是其母华胥氏踩踏了雷神在雷泽留下的“大迹”而孕生的描述(见《帝王世纪》、《诗含神雾》),有“伏羲鳞身,女娲蛇躯”(王延寿《鲁灵光殿赋》)之说——蛇是龙的容合对象,“蛇躯”即“龙躯”;有炎帝是其母女登感神龙首而孕生(见《帝王世纪》)、黄帝是其母感大电光而生(见《河图稽命征》)的记述。
故可认为,在先民的心目中,龙与中华先祖有间接的“血缘”关系。再次,新石器时代和青铜时代出土的龙已有好多件,这些龙或摆在原始村落广场中央,如距今8000年的辽宁查海前红山文化石块堆塑龙;或置于氏族首领身边,如距今6400年的河南濮阳仰韶文化蚌塑龙;或放在重要人物的头部,如距今3700年的河南偃师二里头文化绿松石龙。这些,作为部族保护神和徽号标志的用意已很明显。至于祭祀礼器上的龙纹、部族旗帜上的龙纹等等,更是多有出土。如商周青铜礼器上的龙纹;或已见于文献记载,如“交龙为旗”
(《礼·觐礼》郑玄注),等。
据此,我们可以做出判断:如果说龙作为中华先民崇拜的狭义图腾不是完全有理由的话,龙作为中华先民崇拜的广义图腾却是够格的。
其实,后世以至于今天,人们理解的图腾已和原始意义上的图腾有所区别,只要具备徽号标志的意义,似乎都可以称为图腾。说来这大概与严复先生翻译时所选的“图腾”这两个字有关。因为任何自然物和天象都是有形象的,这便与“图”,即“用绘画表现出来的形象”相吻合;“腾”呢,有“升到空中”之意,既然是本族团的徽号标志,就理应受到高举、尊奉、敬重。
2.精神象征
要讨论龙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问题,得首先搞清楚什么是中华民族的精神。
我们先看一些比较重要的论述:
“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的民族精神。这是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来薪火相传、发展壮大的精神支柱,也是中国人民在未来岁月里继往开来、自强不息的精神动力”(杨根乔《论民族精神的新内涵》,中国青年报2003年5月25日)。
“数千年来,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植根于民族历史的土壤之中,生生不息、薪火相传、光彩夺目、普照人间。诸如‘天下为公’的尚公精神,‘发奋忘食,乐以忘忧’、‘锲而不舍,金石可镂’的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精神;‘三军可以夺帅也,匹夫不可以夺志’、‘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高尚情操和民族气节;‘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以天下为己任的忧国忧民的责任感和爱国主义精神;‘崇尚仁义,厚德载物’的雍容大度、包容万物的宽容精神;‘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不懈追求精神;‘刻苦自励’、‘头悬梁、锥刺股’的勤学精神等,都是中华民族最宝贵的财富”(杨德广《伟大的民族精神引领成长》,文汇报2004年5月27日)。
着名思想文化史专家张岂之先生将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概括为:“人文化成——文明之初的创造精神”、“刚柔相济——穷本探原的辩证精神”、“究天人之际——天人关系的艰苦探索精神”、“厚德载物——人格养成的道德人文精神”、“和而不同——博采众家之长的文化会通精神”、“经世致用——以天下为己任的责任精神”(《中华人文精神》,西北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对龙的精神,也有一些经典的表述,如:“从更为深层次的意义上说,龙文化首先体现出中华民族团结合力的精神内涵”;“龙的形象,最初就是中华民族团结合力的象征”;“舞龙和赛龙舟都需要运用集体的合力来完成,而无法运用单个人的力量去运作。在这种集体的合作中,如果单个人的力量不能融入整个集体的节奏中去,所有人都会招致失败”;“龙,是中华民族团结凝聚的象征;龙文化,揭示了‘团结就是力量’的深刻真理”
(钱其琛《深刻开掘和研究龙文化的精神内涵》,人民日报2000年4月3日)。
还有,中国龙“以东方神秘主义的特有形式,通过复杂多变的艺术造型,蕴涵着中国人、中国文化中特有的四个基本观念:一是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二是仁者爱人的互主体观;三是阴阳交合的发展观(或叫变易观);四是兼容并包的文化观”。在这四大基本观念的后面,“最为深层的思想底蕴,则是龙的精神,是龙所体现出来的中国文化基本精神:以大综合的手段,求大和谐的目标。用孔子晚年《易传》中的两句话来表达,这种基本精神就是经张岱年先生特别强调的两句话、八个字: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或许我们用多元文化综合创新观的语言来表达的话,那就是:多元一体,综合创新”(王东《中国龙的新发现》第220页、第221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我们曾用“容合、福生、谐天、奋进”来概括龙的精神,比照一下,我们会发现这八个字可以将上述对民族精神、龙的精神的概括都包容在内:容合(团结统一、合力、凝聚、爱好和平、厚德载物、和而不同、兼容并包),福生(天下为公、忧国忧民、以天下为己任、仁者爱人),谐天(天人合一、阴阳交合),奋进(勤劳勇敢、自强不息、刚健有为、不懈追求、刻苦自励、创造、穷本探原)。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说,龙是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
3.文化标志
我们说龙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标志主要有三条根据:
一是龙标志着中华文化的起源、雏型和成型。
新石器时代是中华文化的起源期,这个时期出现了多方位、多地点发生的简单、粗糙、质朴的原龙;夏、商、周是中华文化的雏型期,这个时期出现了进一步容合的神秘、抽象的夔龙;春秋战国至秦汉是中华文化的成型期,这个时期出现了基本定型的粗犷、雄健的飞龙。没有哪一种动物或神物能够像龙这样伴随、见证中国文化从起源到形成的全过程。也就是说,如果要给中华文化的形成过程寻找一个标志物的话,非龙莫属。
二是龙可以标志中华文化的核心内容。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内容极为丰富。一般认为,儒道两家的学说是中华文化的核心。而龙的精神底蕴与儒道两家学说的精髓有内在的一致性,故可以作为这两家学说的标志。比如,容合是龙排在首位的基本精神,而儒、道两家的学说都是容合的结晶。儒家的核心理念“仁”,就有“仁者,爱人”(《论语·颜(》),“克己复礼为仁”(《论语·先进》),“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能行五者(笔者按:即恭、宽、信、敏、惠五种德行)于天下为仁矣”(《论语·阳货》),“刚、毅、木、讷近仁”
(《论语·子路》)等多种阐释,显然是一个体现着容合精神的概念。道家的核心理念“道”,也有宇宙的本原、本体,万事万物的规律,自然变化过程等多种解释,如认为道“先天地生”,“可以为天下母”(《老子·二十五章》);“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庄子·大宗师》);“道是万物之所然也”(《韩非子·解老》)等,显然也是一个容合性概念。
三是龙可以标志中华文化的现在和未来。
龙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当今一些普世公认的文明理念,如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等,龙都可以接受、吸纳、容合,它不但能“承古”,而且能“开新”,完全能够随着中华民族前进的脚步而前进。
一个民族的文化标志是一个民族的身份卡,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图像徽识。民族文化的形象标志的形成有不同的途径,形成的时间也有长有短,但一旦形成,就具有凝练性、恒久性和不易(不宜)变更性。
中华民族创造和选择龙(当然还有凤)这样的形象标志,花了七八千年甚至上万年的岁月,它凝结、寄托着历朝历代、亿万中国人的智慧和理想,体现着五分之一地球人的心理认同。其产生时间之久远,认同人数之众多,都是世界其他民族不可比肩的。
民族文化的形象标志重要性至少有三:第一,标志作用。它使一个民族不至于同其他民族相混同。或许未来的某一天,世界实现了大同,人类不再有民族之分,标志的作用将随之消亡,但那毕竟太遥远,生活在21世纪的各民族,还都需要标志。第二,凝聚作用。它像一面大旗,能把生活在世界各地的同血同种的民族子孙招揽、汇聚、团结在这面大旗之下。凝聚作用在国家统一、民族振兴及抵抗外侮方面意义重大。第三,激励作用。民族文化的形象标志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是一种有“意”之“象”,人们见“象”思“意”、会意,从而对焕发、弘扬民族精神形成良性推动。再者,民族文化的形象标志关乎民族尊严。往往从精神上打击一个民族,都是通过侮辱、亵渎其文化标志而实现。这就激励一个民族,要维护自己的尊严,要在世界舞台上取得不容小视的位置,除了自强不息,合力奋进之外,再无他途。
谈龙的中华文化标志问题,不可能不涉及2006年12月初由上海滩刮起的“弃龙”风波。
2006年12月4日,上海《新闻晨报》刊登了一则报道,称:由上海外国语大学党委书记吴友富教授领衔的“重新建构和向世界展示中国国家形象品牌”的研究,已正式被列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这个课题如果完成,中国形象标志将有可能不再是“龙”,他们所塑造的国家新形象标志,很有可能将被国家有关部门采用。
消息一出,舆论大哗,一天之内,近20万网民参与有关网站举办的民意投票,九成多的人明确表示反对。上网文章多不胜读,其情绪之愤激、言词之尖刻,大有千夫所指、万众共诛之势!如“龙文化是华夏文化中不可替代的命根”,“屠龙意味着对中华文化的灵性根基毁灭性摧残”(朱卫华);如“中国人已经把自己的祖坟掘得面目全非了,有些人还不罢休,连自己的灵魂也要出卖”(匿名)等等。在这种情势下,吴友富教授赶快于当日下午向媒体表明:“自己此前从未就此事接受过媒体采访,所谓龙不再作为中国形象标志的报道纯属无稽之谈”。并强调:“中国龙的形象一定要坚持”(《光明日报》12月5日)!
有道是“无风不起浪”,“树欲静而风不止”。此事件所反映出来的广大网民对民族文化标志的强烈认同,对放弃本民族的文化精华,以迎合、迁就西方语境的言行的理智的批评与愤慨,的确都让我们感动,所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民意不可欺”、“众怒难犯”也!这里有几个问题——第一,中华文化的标志,有必要迎合西方吗?
这些“弃龙”的说词和做法,形成了一种现象,表面上看似乎是对一个文化符号不够重视的问题,而其实质,则是反映出了中国在走向世界,即“与世界接轨”的过程中,一些国人,尤其是一些掌握着话语权和决策权的人物,“唯西方马首是瞻”的媚外心理。
是的,在对外交往中,我们不能妄自尊大,但也没有必要妄自菲薄。生活中的道理常常是:站不起来,是因为自己跪着。在文化问题上,尤其是民族形象标志问题上,既不可以用东方的讲究来要求西方,也不可以用西方的说法来框范东方。世界是多元的,文明是多样的,各种文明都有它的优长,全球化绝不是一种文明的一元通吃,而是各种文明的多元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