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银河清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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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再聚首

我特别喜欢呆坐一角,静静的听春风的声音,那是一种极度的听觉享受。在立春之后大约半个月的时间,只要天气是晴天,伴随着闯劲十足的春风而来,那春风,誓要改变大地颜色的决心,让它刚猛异常。

我坐在家里,听春风吹针叶杉树的声音,没到黄昏之时,满地上都是落叶,这是自然界恒久不变的规律,新的东西到来之前,必将衰朽的清除干净。

天行健,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我抱着奋力一搏,不成功便成仁的决心离开了以往的是是非非,一个人,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开始了新的征程。

那个年代,我还用不起手机。

我就这样,一个人,带着书,背着书包,住在一套空荡荡的,甚至有点害怕的房子里,开始我余下的高中生活。

我从来都把自己关在最小的房间里看书,因为我胆小害怕。房子很大,里面却是很多的瓷器,花瓶什么的很多,我一想到《山村老尸》还有鬼故事,那些巫人说的故事,一阵心悸啊!每次看书到很晚的时候,总觉得后面有人。

后来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竟然能够习惯那种生活,而且全然的不顾。

大方三中,我的第二母校,却是成全我的地方,甚至,十六年来我的荣誉,我所有的可以成为成就的成就,都在这里,包括我的心志,也在这里逐渐成熟,坚强不已,一度让我都后怕。尽管时间不长,却终生受益。

刚来这里的时候,我有很多初中同学都在里面,在刚开始的时候,他们一直很关心我的适应。

月姐在二班,我在三班,我去的第一天,就是她领我去教室的,在那个艰难的磨合期,她始终很关心我,我们在初中时就是不错的朋友了,这次,大家再次聚首。

晓慧当时才读高一,这个孩子在我印象当中还是很乖的,现在似乎有所改变,我和她是一个村子的,她非常高兴我们能又在一个学校继续学习,这种经历每每让人珍惜不已。不过,有时候连我自己都好奇女生的心理,她明明害怕有些东西,可是她的生活中却充斥那些,而且她并不拒绝。

阿军在初中时成绩就不错,不过那时羞怯的很,经常和女生说话说着说着脸就红得不像样了。才一年多不见面,人变得很多,长得比我还高一个头,就是太瘦,很喜欢打篮球,而且还经常的和女生在一起。也许,没有什么比和女生在一起更能改变自己羞怯心的了。

晓兵是一个不错的帅小伙,而且他还是吸取了蒙古族豪放,率真的真性情的,所以,在三中,人缘颇好。生日的时候,去玩的人多得不可开交。

这位大侠人们亲切叫他“小陶”,真正的书呆子,当年我们班的传奇人物,一度是我们班的第一名,好几次数学就是满分,可惜字太丑了,每次都被扣分。他有一种独孤求败的感觉,对数学天生异禀,好几次刷数学题的时候都忘了在做饭,结果题做完了,饭也没了,锅也没有了。高中之后,他成绩依旧很好,不过也渐渐的放开了,喜欢听歌,也经常唱,有时候他一懒起来,就跑下来等我做饭然后一起吃。

还有小杰,我们在龙中待了四年,以前很爱一起打乒乓球,后来他倒是越长越强壮,打架也很给力,喝酒也不含糊,社交颇广。他有自己独立的想法,不附和于任何人,任何观点,这是很难得的,他学的是理科,后来我们又成为大学校友。

只是,我也发现,人长大了和以前真的不一样了,比如,更多的男生谈的话题第一一定是女生,而且渐渐开始有了性的观念,不过我倒是例外,我对性的认知,直到大学,仍旧停留在概念阶段。而女生呢?虽然男生不是排第一,但也是名列前茅的。

那段时光,短暂而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