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除非你已经打算甩袖子走人,否则冲他脸上挥一拳不是什么清醒的做法。夏侬说,这时请你先保持沉默,走到一个没有人的角落,我们有能力仅仅依赖自身释放能量。将全身的肌肉全部收紧,嘴巴也自然地张开,仿佛要吞噬对方,两拳紧握,两脚深深扎根地板。然后你用尽全身的力气做无声的嘶吼,像一头草原上的雄狮一样毛发直立地深吼,仿佛连大地都开始震颤,两拳鼓胀得血管仿佛都要冲破皮肤,小腿的肌肉开始僵硬,然后你彻底地松懈。再次不遗余力地调动能量,再次彻底地松懈。我们这样练习,虽然没有真正地喊出声,也没有真正地挥出拳,但是能量被调用的一刹那仿佛已经被耗尽,几次下来,整个人甚至变得疲累,仿佛真的大战过一场。
这个练习很有趣,仿佛是蝙蝠侠躲在一个无人的地方变身。不压抑情绪指的不是乱发脾气伤及无辜,也不是对自己自残,而是通过一种不影响他人的方式让情绪宣泄,自我净化。
另一个试验是,每当人独自对着镜子的时候,会开始做鬼脸,或者开始假装愤怒,或者开始搔首弄姿;甚至你长时间地盯着镜子中的自己,会看到另一个人的形象。这个试验让你看到你的潜意识,你有搞怪的一面,有愤怒的一面,有性冲动的一面,可是在日常生活中这些面相都被掩盖在你的精英面孔之下。
所以我们做动态静心,在爆炸阶段彻底疯狂;或者只是每个星期找一个小时的时间,把自己关进一个房间,开始放肆作为。当所有这些潜在面不再被压抑,有时间出来放风后,它们便不再不停叩打你的灵魂。
所谓社会公认的“正常”并不“正常”,而是被粉饰的“非正常”,只有“非正常”成为“正常”的一部分,“正常”才能真正地“正常”。
“大家有没有试过,在人群里,大街上,或者地铁里,所有的人都往一个方向大步流星地赶,你突然停下来?”夏侬问。
我知道她在说什么。MTV里经常会有这样的场景,香港或者纽约的都会街头,人头熙熙攘攘面容模糊,一个人停下,然后风起云涌,人潮从他身边以快镜头切换,像奔腾的河流一样冲刷着这块停下的顽石。这样的经典镜头究竟源于何处?只有不动的才能看见动的,动的永远看不见不动的。当我还是个朝九晚五的小白领时,不好好走路的人是我最讨厌的人之一。尤其在早上上班时间,每个人都生怕迟到,恨不能踩着人头飞过去,偏偏有一些人就会停下来,你都不知道他在做什么,我经过时甚至会小声地抱怨一下。但是当我闲下来,便开始喜欢这样的恶作剧,我会突然停下来,看急匆匆的人们煞有介事地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人,自己的事情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而停下来的脱线人都要被车轮碾碎,碾死。但是走路的人不知道,一个停下的人突然间就会看到,自己这样急急忙忙是要赶去哪里?在人群中,我又是谁?去掉了我的工牌、我的名片、我的地位,我又是谁?
只有停止向外的奔腾,才会开始向内寻找,才能分辨出哪些是需要的。
当日主要开销
830Rp
午餐:100Rp
43天共计61500Rp
Oct2nd,Day44,Pune
“他看上去是一个非常谦逊的男人。”瓦蜜尔凑近我的耳朵低声说,我点点头。舞台上的长笛演奏手忘情地挥洒着他的才华,他有一张东方脸孔,和蒙古人一般的强壮。他戴着好几副笛子在脖子上,手边散落着铜铃、沙筒,身后是他的键盘手、塔布拉鼓手、架子鼓手莫蒂和用锡塔伴奏的朴莎。
这个星期天的夜晚是现场音乐会,由专业的乐队来到中心演奏,今晚请到了长笛手Vikram和他的乐团,据说他在印度非常有名,出过许多张专辑,还有格莱美的提名,我孤陋寡闻了。每逢现场音乐会都会座无虚席,年长的女士们会穿着正式的礼服出席,然后端庄地坐在座位上,那不是我的风格。我和瓦蜜尔照旧占据着老位子--酒吧和舞池之间的窗台,两个人一前一后盘坐在高脚凳上,眼前永恒地摆着我的可乐。
我始终没有办法正襟危坐,显出淑女的样子,多年前在巴塞罗那和好友六哥一起去看弗拉明戈的演出,明明是吉普赛人的流浪舞蹈,搬进了富丽堂皇的歌剧院一下也变得高级了起来,观众中没有像我们这样穿着拖鞋光着大腿的旅人,每个人都用诧异的目光上上下下打量我们。又如何?
音乐是奇妙的东西,欣赏无分国界礼节。
我闭上眼睛,开始进入Vikram的世界。我听到,他是一个蒙古草原的萨满,正用一种奇妙的语言和自然沟通,塔布拉和手鼓在为他煽风点火,萨满在求什么?他时不时拿起几乎生锈的老驼铃摇几下,动作迅疾得不容置缓,仿佛在火堆旁神明已经降临,而他需要唤醒睡梦中的人们。他用笛声舞蹈,和火堆交织在一起,袅袅烟雾是他与气的纠缠,他已经满身是汗,他不知道已有西方的女子入迷,她在远处的草原开始起舞,加入他的祈求,变成虔诚的祭品。
没错,右手边有一个红裙的女人在座位的外侧开始起舞,她无法拒绝这样的诱惑;而我身后没有座位的人们也已经开始摆动,这应该是对乐手最高的致敬了,与他一同感受他的世界,而非只是正襟危坐的鼓掌微笑。
我化身成为萨满身后的年轻女巫,开始敲鼓为他助兴。虽然只有两个小时的塔布拉基础,却无法抑制我假装专业的热情。我的手指变得灵活,膝盖成为我的鼓面,我在高脚凳上忙得不亦乐乎,几次差点掉下凳子。
听音乐时你在听什么?听着所有的声响围绕这一个中心旋转,而这个中心是无,寂静希声。
当日主要开销
830Rp
Voucher:1000Rp
44天共计63400Rp
Oct3rd,Day45,Pune
我没有想到与曼奇许和喜拉许之间会产生一种奇妙的情感。两人一个自称是我的“爸爸”,一个自称是我的“叔叔”,他们像爱护自己的小孩一样爱护一个无性别的我。我、智明和这两个印度大男生常常一起喝下午茶,气氛总是友好轻快的,虽然他们时不时会讲些荤段子,然后智明就会严厉地批评他们,说女生在场不应该讲这些,但我其实倒也不觉得尴尬,他们仿佛当我是哥儿们,什么都不避讳。
喜拉许只有三十出头吧,他扎个小辫子,对每一个女生都摆出花花公子的姿态,上至六十,下至十六,每一个女人在他眼中都有闪亮之处。他与她们深深地拥抱,讲一些甜得发腻的情话,倒是对我从来不会含情脉脉。工作的时候我们一起布置场地,他总是突然袭击我,像扛一个米袋一样一把把我扛起来,转个晕头转向自己再哈哈大笑。他教我印度舞蹈,“擦窗户啊擦窗户,拖地板啊拖地板……”我们在舞会上面对面地跳,像两个镜面人,逗得群众们直乐。我知道他的故事,我知道这样一个快乐的大叔心里收藏着怎样的悲伤,一个见不到小女儿的父亲会拿给我看他远在德国的小公主的照片,海琳娜刚满三岁,他没有办法陪着女儿一起成长,这样的缺陷从什么样的欢愉中才能弥补?于是在曼奇许自称是我“爸爸”的时候,他也开始进入了一个父亲的角色,他疼爱我像疼爱他的小海琳娜。
曼奇许只有24岁,是印度父母在逼婚的年龄,他背着家人跑到这里来,却还是被家长发现从孟买千里追凶追到这里,直接巡视他在做些什么,看到真实的情况才稍事放心,但是他回去之后还是会面对父母的责备以及逼婚的尴尬。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觉得我像他的小孩,他说自己最讨厌的就是中国人和犹太人,因为都太过聪明,而现在我和瓦蜜尔是他最好的两个朋友。曼奇许会从麦当劳买回套餐,专门把他的饮料留给有可乐强迫症的我。我们从认识到熟络多半由于智明,他和智明两个人竟然可以深夜出去在大马路上聊天聊到一起感冒,这两个人一个敏感纤细,一个粗犷单纯,却能如此默契地相处,让我惊异。于是我们三个也变得要好。
晚上约了曼奇许一起去AROMA餐厅吃饭,因为智明重感冒我们便专门去宿舍找他,敲了门发现应该卧病在床的他竟然不在。三人聚会变成两人晚餐,开始还有点尴尬,但是这种氛围很快就被我们两个粗人忽视。走在中心和宿舍之间的主路上,我问曼奇许:“你介不介意我开始唱中文歌?”他露出鄙夷的神情。我才不管他,开始大声唱何欣穗的《于是》:
“于是你抽了一口烟,手插口袋心不在焉,于是我左边的胸口,被你摧毁……”这是我最爱的娱乐之一,在无人懂得中文的印度街头大声唱歌。每次走过中心周围的富人住宅区,我都会咋舌,这一幢幢的,花园洋房的,还都配有狗、司机和最低级别都是宝马的名车,印度真是个贫富差距天上地下的地方,如果人民不是信奉“非暴力不革命”,早就武装起义翻身做主了。说起狗,路口的这一家叫做福布斯的大宅养了一只小狗叫甘地,我路过时都会和它亲热亲热,把它翻过来挠挠肚皮,和它玩撕咬的游戏。见不到我自己的狗狗二少,只好拿别人的狗聊以慰藉。
曼奇许嫌狗狗脏,不愿意碰它,我被舔得一身口水,手臂上都黏黏答答的,就这样一路走到AROMA去。路上竟然在另一家餐厅瞥见了智明的背影,对面是台湾女生安妮,我和曼奇许相视一笑,就不打扰智明啦。
在AROMA一眼就看到了伊西,他总是一个人吃饭。伊西是美籍印裔,说一口饶舌腔,还老是拿我的英文开玩笑,叫我中国城(ChinaTown),三次约我看电影都被我狠狠地拒绝,这已经成为我们百玩不厌的游戏。他说:“中国城,要不要跟我去看电影?”我说:“完全不想去,你心碎了么?”百玩不厌,我们真幼稚。
三个人坐在一起。曼奇许带我去洗手,我的手臂上还有甘地黏答答的口水,他竟然开始帮我洗手臂!我有些不好意思,他倒一点不觉得尴尬。好吧,你不把我当外人我也不矫情啦。伊西走后,我和曼奇许有了稍微深入一点的聊天。他真的是个很单纯的大男生,到目前为止他的最爱仍是中学隔壁班的女孩,而他甚至没跟她说过一句话。最近一次的相见是在孟买的本地列车站台,就那么一瞥,十年没有相见的他们一眼就认出了彼此,然后女孩上了反方向的车。
“我不想和她说话,一说话恐怕就毁了。”曼奇许这样说。“她小小的,只有我肩膀那么高,不笑的时候眼睛很大很美,一笑起来眼睛就没有了。”然后他像是恍然大悟,“哦!我知道我为什么觉得你很亲切了,因为你笑起来的时候也没有眼。”他很认真地看着我说。
呃,好吧。我权当这是一句夸赞。“我对你的感情不是爱情,有些像亲情,我一点儿也不想和你在一起。虽然我们两个疯在一起的时候很开心,但是我从来不是对人有所牵挂的人,过几天你就会离开,我到现在都没觉得难过,可能很快就会忘记你了。”曼奇许漫不经心地继续说。
我还是头一次听到这样直率的话,自古离别多伤感,他这么干脆地向我道别让我十分快意。这样才是个汉子嘛,不要搞些你侬我侬的风花雪月,我们在这里学习的不就是不去执著吗?曼奇许身上有一些我没有的洒脱,我很欣赏。
那么我也是一样,我也不会流连忘返,我会义无反顾地上路。我轻轻地走,正如我轻轻地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当日主要开销
830Rp麦当劳:180Rp绷带:80Rp
45天共计64400Rp
Oct4th,Day46,Pune
计划是10号出发去阿布山,在旅行社问的火车票全是等候名单,无奈之下我只能去火车站碰碰运气。
在清静安逸的中心里待了三个星期,已经有些不习惯在闹市街区隳突奔走。普那的火车站和KoregeonPark周边完全是两个世界,三轮车夫叫我自己翻栏杆过去路那边的火车站,我发现自己变得不敏捷。
地上睡的全是人,我记不清德里的火车站是不是也是这样。我在人的间隙中见缝插针,尝试找外国人办公室。问了好几个人,只是说让我去No.26,No.26是什么我都不知道。
我走进稍大的一个售票厅时,见到一个人倒在血泊里,血已经干了,像是从他的后脑勺渗出来的。这个男人年纪不大,穿着格子衬衫,我屏住呼吸观察他,还好,还有气,像是在睡觉的样子。旁边没有人觉得惊讶,他们睡觉的睡觉,聊天的聊天,围坐成一团,似乎这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我也见过这样的事情,没有太多惊讶。一个人死在公共场合,可能就是那么一瞬间的事情,像他死在医院的病床上一样自然。一个在布达佩斯的清晨,我和六哥搭乘当地地铁,和一具可疑的男人身体在同一节车厢,他耷拉着脑袋坐着,两旁的位子都空着,脸色铁黑,看不到他的眼睛,身体完全不能控制地随着列车晃动。他是个死人,看上去像是窒息而死。可能是昨夜一夜醉酒冻死在车厢里,也可能是被人勒过了脖子实施了抢劫然后丢在车厢里摆出坐姿,没有人过问,甚至没有人打个电话报警。人们上车、下车,形色匆匆,怎么会为了一个醉汉的尸体停下。
眼前这个男人倒在血泊里,他在绵长地呼吸,或许他正在做个好梦,还不知道自己脑袋破了。这就是印度,我对什么都不觉得稀奇了。
找到了No.26,原来就是一个窗口,外国人和妇女、年长人士、残疾人排在一起,这并没有让队伍显得比旁边的短一些。总有一些中年壮汉也要挤过来,他们往窗口前堆,以为堆着堆着就能堆进队伍里来。这里的秩序是我排过的所有火车站里最差的,一个男人不停地挤我,我恶狠狠地戳了戳他的肩膀,让他抬头看看他到底属于哪一类。他有些不好意思地站到了旁边去。老年人也在挤老年人,前面的老年人还没有买好票,两边的老年人就已经堆在窗口了,他们总是很腼腆地朝我笑一笑,我也没办法对老年人发火。
几乎排了半个多小时才轮到我,卖票的阿姨一查,果然10号只有等候名单的票,之后的几天、几个星期都是这样,真不知道是本地人非常爱旅游,还是没事就去上网预订一张火车票玩。还好我有这种经验,反正等候名单即使不能确认也是可以上车的,我果断买下了一张第13号等候位的车票,还有六天,希望可以一点一点挪到前面去。
终于,我又要一个人上路了。回去的时候晚会组的例会就要开始,和瓦蜜尔描述刚才看到的火车站情景,她一脸的惊恐。瓦蜜尔说,她从孟买下的飞机,一下飞机就包了一辆的士直接来到中心,她一刻都不想在外面的世界待。
“他们盯着我的眼神很可怕。”瓦蜜尔吐了吐舌头。我说:“我这一路都是这么一个人走过来的,只有一次差点被抢劫的时候觉得害怕。
现在我甚至觉得有些兴奋,终于又要开始旅行了。”瓦蜜尔看着我,说:“Trix,我觉得有些事情你可以轻易做到,而我永远也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