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叛逆时期的少年们(1)
很多人应该也察觉到了,在我们进入初中甚至有些人在小学的时候,很多孩子就成为老师眼中的不守纪律的孩子。这里所说的不守纪律不仅仅是那些打架、斗殴,明着跟老师对着干的孩子,还有周围的许多不听老师的话的,喜欢在老师规定时间之内做自己事情的孩子,他们可能是在老师的课堂上偷偷看课外书,一边听课,一边用手压着一只耳机在耳朵里面听歌的学生。这些所谓不听话,让老师头疼的孩子们,他们有的学习成绩还不错,有的学习成绩则会有点问题,许多对于那些守规矩的学生来说难以想象的事情他们都能干得出来。
对于那些打架打架斗殴的,行为比较激烈的孩子而言,显然不能用一个特别坏的标签来定义他们所有人,他们走到最后一步——退学或被学校开除,内心对于这个世界的认知显然是有一个过程的——他们不是一开始就用那种足以被学校开除的激烈的方式来对抗校规,这中间一定有一段过程,一定是先做了一些简单的违背学校规定的事情之后,才渐渐大胆起来,去做一些比较激烈的事情——因为没有在简单的问题上没有让那些坏孩子扭转过来,所以他们走到了最糟糕的境地。
在他们最开始对于周遭的环境有错误的理解和应对的时候,他们一开始对于旁人能一笑而过的事情或者说在旁人看来能无条件接受的事情上没有妥协时候,其实性质并不太严重,他们一定是愿意跟人做深层次交流的,但是周围又没有能跟他们深层次交流的人,于是在内心留下伤痕,他们的父母在教育子女方面没有合理又正确的方式,甚至父母们可能连自己的义务都没有尽到。周围人的不理会以及自身的不理解这些问题联合起来又很难不在这个年纪的少年们心头造成难以跨过的坎,于是在实际生活中用一种旁人感觉害怕的方式表现出来,于是就成了坏孩子。其实,所有的一切都表现为对于事物的错误理解,对于事物的错误的理解不断叠加起来,这种情形让这个孩子先天的对于周围的事物做出错误的理解,用自己错误的意识来判断周围人的言行,这在某种程度上就将自己和他的环境孤立起来。这看起来有点像犯罪心理学,但作为一个孩子,他的欲望和一直远远没有完全苏醒,所以远远没有到达那么严重的地步,还有很大的扭转的余地,一般而言,周围人的爱和关心能慢慢化解他的那些戾气,当这些戾气没有化解的时候,它们终于将他推入糟糕的境地,然后周围的人终于失去耐心,对他彻底放弃——所有这一切都不过是对于事物的理解跟常人不同,这种理解一开始也不是表现为暴力,理解只是脑海里面的一段思维意志,行为是这段思维意志的结果,但是对于一个孩子而言,他的思维意志又有多可怕呢。其实不仅仅是行为激烈的孩子,那些偷偷听歌、看小说的孩子也是因为不能忍受学习生活的枯燥,自身追求刺激和快乐的意志突破了老师的禁令,这些出格的孩子自身都是思维意志比旁人要来得明显,表现得出众。
叛逆期孩子的强力意志
我们不禁要问,同样的问题应该有很多其他的孩子遇到,那些出格的孩子为什么要那么出格甚至走向极端呢?其实对于事物难以理解的应对方式或者表达方式是内心想法跟常人不同的外在表现,这显然是与他们之前的经历以及自身对于外界的感知有关的,在作为不到16岁的小孩子或者更小的孩子的时候,他们对于事物的表达方式可能跟别人有些区别,那些区别于普通人的方式,我们很难说他们的反应方式是错误的。因为在群体中,许多人对于周遭的事物表现出的应对方式也未必是正确的,关于对与错,我们又有什么深刻的体会呢,那些正常孩子表现得很乖巧其实仅仅是为了自己某种程度的安全而委曲求全,从而不敢表达而已——尽管那个时候都是孩子,但是对于自身安全的基本把握是一件近乎于本能的反应(其实我们长大成人了也是为了自己的安全而委曲求全),对于孩子而言并不是多么稀奇的事情。这样的情形我们在自己的记忆中也会遇到,比如我们跟一群人走在一起,其中一个人在说着什么事情,他在表达自己的观点,但是明显的错了,周围的人有的听出来了,有的没有听出来,可是所有的人都不说。这些不说的人在旁人看来是聪明,但也未必不是缺乏勇气,害怕陷入争端和面对周围人的反对的表现,也有可能是心存着其他的念头,但是那个时候孩子都还小,很难说他会有什么高深的谋略,我们对这样的情形都有经验,但是我们也不好说什么。再比如许多小孩子在路上遇到向他们要钱的大孩子甚至是社会上的小混混,那些人让他不要跟家长或者老师反应这样的事情,否则就会让他怎么样,那些孩子们自己会把钱交出去,并且真的还不敢跟家长和老师报告这样的事情,这样的孩子表现显然也是不合理的,但这些显然都是正常孩子,我们天然的对这些孩子会有许多同情,并不会对他们表示过多的责备,但他们的行为确实错了。
十五、六岁的所谓的坏孩子或者说那些坏人,他们表达自己的方式可能相比于旁人更加激烈一些,他们也许干扰到了群体的秩序,对于群体的利益有坏的影响,他们的体型相比于周围的人更有可能是壮实高大一些。许多周围的人对此做出判断的时候很难不带上自己先验的判断,他们依据先天的用自己可怜的自认为正确的道德伦理去判断一个人,尤其是对于弱者天然的同情以及根据一个人先前的行为去对当前的情景做出判断会影响判断,甚至评判的人用自己本身的戾气——多是来源于自己生活中的不如意,去将事情夸大,可是群体当中的伦理道德用在一个孩子身上还是太早了。其实一个人的对于外界的反应不过是用自己的能力理解外界事物,并且在行为上面做出的应对,之所以应对方式区别于旁人,可能是自己经历的事情给予他的经验对于当前正在处理的当前事物上影响有些大,这样的一个很明显的例子就是当我们生气的时候,我们做事就容易不太理智,在待人接物上很容易表现出来,我们的不理智或许只是一瞬间,很容易就从情绪失控中走出来,但是对于一个价值观还没有形成的孩子而言,情形就复杂许多。对于不懂什么是好什么是坏的他们而言,若是因为对于一件自己遇到的困难的事情的执着,从而让他们对于一些事物的理解跟旁人有些区别——那些反应激烈的少数人更是其中更加敏感从而理智形成较晚的那类人。这个时候,我们不能说这个孩子执着于他自己遇到的困难的事情是错误的,因为大多数人对于自己遇到的艰难是选择妥协的,但是若是因此而让自身对周围的事物充满了攻击,那就不对了,错误或者悲剧就是由此产生。但是他们的特异之处就是区别于常人的对于问题的执着,以及那种勇于将自己的执着表达出来的那些意志,这种区别可能会在将来表现为一种强大的欲望,从而进一步表现为理想或者创造力。大多数孩子会迫于一种集体氛围和自己的理智从而选择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