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无处不面对选择。选择,显示着你的勇气、你的胆识、你的魄力和你的人格。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就会拥有什么样的人生,让我们学会选择。
请阅读这一组文章——
思考选择的标准;
把握文章的主旨;
学习文章的表现手法。
走进天堂的门票
江峰青
有一对长相酷似性格各异的孪生兄弟,同时进入高考考场。结果,哥哥收到了录取通知书,弟弟则以两分之差名落孙山。哥哥忠诚敦厚,弟弟活泼机灵;哥哥拙于言词,弟弟口若悬河。哥哥拿着大学录取通知书面对贫病交加的父母默默无语,弟弟关在房里不吃不喝,长吁短叹“天公无眼识良才”。
愁眉不展的老爸默思了两个通宵,终于眨巴着眼睛向大儿子开口了:“让弟弟去读吧,他天生是个读书的料!”
哥哥把大学录取通知书送到弟弟手中,并在弟弟的身旁说了这么一句话:“这不是走进天堂的门票,别把太多希望放在它的上面。”
弟弟不解地问:“那你说这是什么?”
哥哥答:“一张吸水的纸,专吸汗水的纸!”
弟弟摇摇头,笑哥哥净说傻话。
开学了,弟弟背着行囊走进大都市的高等学府。哥哥则让体弱多病的老爸从镇办水泥厂回家养病,自己顶上,站在碎石机旁,拿起了沉重的钢纤……
碎石机上有斑斑血迹。这台机子上,曾有多少名工人轧断了手指。哥哥打走上这个岗位的第一天起,就在做一个美丽的梦。他花了三个月的时间,对机身进行了技术改造,既提高了碎石质量,又提高了安全系数。厂长把他调进了烧成车间。烧成车间灰雾弥天,不少人得了矽肺病[矽肺病]硅肺的旧称。由于长期吸入大量含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而引起的职业病。他同几个技术骨干一起,殚精竭虑,苦心钻研,改善了车间的环保措施。厂长把他调进了科研实验室。在实验室里他博览群书,多次到名厂求经问道,反复实验,提炼新的化学元素。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创新实验,使水泥质量大大提高,为厂里打出了新的品牌产品,产品畅销东南几省。再之后,他便成为全市建材工业界的名人……
弟弟进了大学之后,第一年还像读书的样子,也写过几封信问老爸的病;第二年,认识了一个大款的女儿,就双双坠入爱河。那女孩成了他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钱包,整整两年他没向家里要过一分钱,却通身脱土变洋,“帅呆了”“酷毙了”。进入大四后,那女孩跟他“拜拜”了,他便整个儿陷入了“青春郁闷期”,泡吧,上网,无心读书,考试靠作弊混得了大学毕业文凭,他像一只苍蝇飞了一个圈子又回到家乡所在市求职。他还有那么一点点羞耻感,不愿在落魄的时候回家见父母。经市人才中心介绍,他到一家响当当的建材制品公司应聘,好不容易闯过了三关,最后是在公司老总办公室里答辩,轮到他答辩时,老总迟迟不露面。最后秘书来了,告诉他已被录用。不过,必须先到烧成车间当工人。
他感到委屈,要求一定要见老总。秘书送给他一张纸条,他展开一看,上书八个大字:“欲上天堂,先下地狱。”他一抬头,猛见哥哥走了进来,端坐在老总的位子上,他的脸顿时烧灼得发痛。
作者用朴实无华的语言讲述了一个简单的故事:一对孪生兄弟,面对人生,作出了不同的选择,走出了不同的人生之路。简单的故事却蕴含着不简单的道理,人生的成功,不在于你拿到什么样的门票,而在于你对人生的态度。
巧妙的构思,对比的写法,详略的安排,都值得我们学习。
1.题目中的“天堂”指什么?文中哥哥认为大学录取通知书不是走进天堂的门票,那么,进入天堂的门票是什么呢?
2.文章开头描写了兄弟俩的不同性格,这与后文两人不同的命运有无联系?对情节的发展起什么作用?
3.文章后三段,哪几段详写?哪几段略写?为什么这样安排?
4.文章始终把兄弟俩进行对照描写,体会这种写法的妙处。
对比描写是将两种人物、事物放在一起进行对照,以突出各自的不同特征;或将同一人物事物在不同时间、地点、条件下的不同情况进行对照,以突出其变化的悬殊的一种描写方法。适当运用对比手法,可以大大增强文章的感染力,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选择幸福选自《时文花雨》第3辑,朝华出版社,2006年版。
[美]艾达尔·拉瑞
我认识的一位妇女两周来一直吃不着涂黄油的烤面包片,而且冒着严寒在公园各处慢跑,然后她爬上浴室的磅秤,指针依然停在锻炼前所指的数字上,她感到这跟她近来的所有遭遇一样给她以打击,她是命中注定永远不会幸福的。
她在穿衣服时,对着紧绷绷的牛仔裤紧皱眉头,这时却在裤兜里发现20块钱。接着她姐姐打来电话说了件趣事。正当她急急忙忙向车子跑去,为还得加汽油而恼怒不已时,却发现室友已经替她加满油箱。而这就是那位自认永远不会幸福的女人。
每天我们似乎都被有关幸福的公众心理咨询所包围。有个残酷无情的论点是,有某种东西是我们为了争取幸福应该去做的——作出正确的抉择,或者说对自己有套正确的信念。
由此联想到的观点是:幸福是一种永恒的状态,如果不是总感到幸福,我们就认定有问题。
然而多数人的确体验不到永恒的幸福状态,而是某种更为平庸的东西,一种混合物。散文家休·普拉什曾称之为“不可解决的问题,模棱两可的胜利和含含糊糊的失败,难得有宁静安详的时刻”。
你也许不会说昨天是一个幸福的日子,因为你和老板发生了误会。但是难道就没有幸福的时刻、安详宁静的时候?那么你想一想,有没有收到过老朋友的来信,或者,有没有陌生人问你这么漂亮的发式在哪做的?你记得过了一个不愉快的日子,但也不要忘记那美好的时刻也曾经降临过。
幸福就像一位和蔼可亲、带有异国情调的来串门的蒂莉姨妈,她在你最料想不到的时刻来临,阔绰地请你喝酒,酒过三巡后翩然离去,留下一丝栀子的清香。你不可能命令她来临,只能在她出现时欣赏她。你也不可能强求幸福的到来,但当它降临时,你肯定能够感觉到。
当你带着满脑子的问题,走在回家的路上时,竭力留心太阳怎样把城市的窗户点着了“火”。倾听在渐暗的暮色里嬉戏的孩子们的喊叫声,你就会感到精神振奋,仅仅就因为你留心了。
幸福是一种态度,而不是一种状态。幸福是在擦拭百叶窗时聆听一曲咏叹调,或者是愉快地花一个小时整理壁橱。幸福是一家团聚,共进晚餐。它存在于现实,而不是未来时日的遥远期望。我们如果钟情于正在经历的生活,就会感到更加幸运,并且会体验到更多的幸福。
幸福是一种选择。在它出现时,伸出手来抓住它,就像抓住一只在蔚蓝的天空里飘向大海的气球。
作者用诗样的语言,美丽的细节,浓缩了人生中永恒的幸福时刻,诠释了什么是幸福,告诉我们:幸福是可以选择的!因为幸福是一种心态。只要你选择生活中的美好瞬间,并把它留存在你心中,你就是幸福的人。
1.文中开头提到的那位妇女她真的不幸福吗?为什么她感觉不到幸福?
2.作者认为幸福是什么?请根据全文内容进行概括。
3.为什么如果我们钟情于正在经历的生活,就会感到更加幸运,并且会体验到更多的幸福?
4.本文是要告诉读者什么是幸福,却从一个不幸福的妇女谈起,为什么?
以小见大,就是在作文时选取细微的具有鲜明个性的事物,通过具体的叙述,行动的描写,突出地提示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深刻本质。
选择劣势选自《时文花雨》第3辑,朝华出版社,2006年版。
周国平
曾读到这样一个故事:一名剑客去拜访一位武林泰斗,请教他是如何练就非凡武功的。武林泰斗拿出一把只有一尺来长的短剑,说:“多亏了这把好剑,才让我有了今天这样的成就。”剑客大为不解,问:“别人的剑都是三尺三寸长,你的剑才一尺来长。兵器谱上说,剑短一分,险增三分。拿着这短短的剑,无疑是处于一种劣势,你怎么还说这剑好呢?”武林泰斗说:“就因为在兵器上我处于劣势,所以我才会时时刻刻想到,如果与别人对阵,我是多么危险,所以我只有勤练剑招,以剑招之长补兵器之短。这样一来,我的剑招不断进步,劣势就转换成优势了。”
笔者的一个朋友,十年前,大学毕业后分到行政单位上班,工作十分轻松,人们都对他找到这样一个好位置羡慕不已。可是,不久,这位朋友就作出了一个让人惊讶的决定,主动申请到下属的一家十分不景气的企业,去当一个随时都有下岗危险的员工。他做出这样的选择,无疑是把自己放在了劣势。亲朋好友十分不解,纷纷出来阻拦。他却说出了这样的理由:“现在上班固然轻松,但是领略不到生存的危机和压力,我之所以选择去工厂上班,是因为那里更能让自己感受到生存的危机,感受到竞争的压力。”
从某种意义上说,选择劣势也就是选择背水一战的勇气,选择一种逆境求生的勇气与动力。事实也正是如此,这位朋友到了工厂后,尽心尽力地工作,后来被大家推选为厂长。他带领员工把一个几乎要倒闭的小厂,发展成为当地的一家龙头企业。
的确,优势和劣势并不是绝对的。处在优势的人容易产生满足感,产生惰性,会被自己的优势麻痹而不思进取,这样,优势就变成了劣势。而处在劣势的人,一旦认清了局势,就会感觉到危机的存在,感受到压力,从而激励他去拼搏去努力。这样,劣势就变成了优势。
把自己放在劣势,就是给自己注入进取的动力。敢于把自己放在劣势的人,最终总能拥有绝对的优势。
人人都希望处于优势,而作者却告诉我们要勇于选择劣势。因为“选择劣势也就是选择背水一战的勇气”,“就是给自己注入进取的动力”,从而拥有绝对的优势。
生动典型的事例,深刻独到的见解,具有巨大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1.作者开头举了两个事例,说明了什么道理?
2.优势和劣势有什么辩证关系?
3.为什么要选择劣势?什么样的人才敢于选择劣势?
4.文章以武林故事开头,有什么作用?
举例论证是用令人信服的典型事例来证明论点正确的方法,它在议论文写作中应用最广,可以起到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的作用。事实胜于雄辩,令对方不能不服。
粗糙也是一种美
海星星
某日,在一朋友家中听古典名曲《化蝶》,是用那种老式唱机播放的。塑胶唱片在金属唱针下面不慌不忙地转着,如泣如诉的旋律,宛如一泓清波,一圈一圈地迭漾开来,伴着“哧哧哧哧”的电流声,唱片“咝咝咝”的滑动声,显得有些凝滞又有点厚重。虽是小提琴独奏,却有着交响乐的效果,释放出一份古典而又散漫的忧伤。这种用老式唱机、唱片送出来的音质,与高保真CD唱片相比较而言,却独具一种粗糙之美。
是的,粗糙也是一种美。粗糙,有时候能给我们提供更多的营养,比如黑面包,那种用有麸皮的面粉做成的面包,就绝对比那种用抽了筋,扒了皮的麦子做成的白面包有着更多的维他命。因此,小时候,母亲常常告诫我:别挑嘴,多吃点粗粮是好事!
相对于做工精细的高脚杯,我更钟情于粗瓷大碗。前者带来的可能是桨声灯影,酒绿唇红;后者带给我的,却是母亲慈爱的目光,父亲祥和的面庞,甚至是寒夜里冻得通红的脚趾头被一双老茧丛生的大手塞进热乎乎的被窝。
平日读书,对那些装帧精美的豪华本,我有一种天生的排斥感,总觉得这种书不是给人读的,而是用来装潢门面的。心下十分神往这样一个场景:在某个寂静的雨夜,听着豆大的雨点在窗台上跳来跳去,一个人躺在被窝里翻一本毛边的书,“哧哧哧”地掀着那些表面粗糙的书页,那该是一种多美的享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