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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时舞直盯着镜子中的老妈,一袭淡紫的精致套装,与身上的紫水晶首饰相映成趣,长发盘成优雅的发髻,髻上别了朵紫罗兰,风姿绰约、气质典雅,成熟而迷人,今晚的罗盈眉绝对是最漂亮的。她不由得想,打扮得这么好看,老爸就不怕妈被别人拐走吗?
“噢!”
“别动!”老妈用力地扳正她不安分的头,害她差点扭到脖子,不禁怀疑她的心思是不是被洞悉了。妈妈手脚利落地在她的头上做文章,无奈的她只好盯着镜子中那张七分像老爸,三分像老妈的自己看。
真是搞不懂,老妈自己漂亮就好,为什么非得用拙劣的借口把她打扮得像个刚刚扫完烟囱的小公主,她不喜欢镜子中的自己,看起来不真实。身上是一袭粉红色的连身裙,这是老妈的作品。上身紧身裸肩,胸前两条缎带绕在脖子后面打了个结,裙子长及膝盖,下摆旋开来,像一朵淡粉色的喇叭花,看起来就像七十年代的洋装。老妈还说什么她不懂,这是最新流行的复古装,不识货!
嗯!好吧!衣服是很好看,但穿在她身上实在别扭。以前她是经常当老妈的家庭模特,反正家里谁没被老妈捉去试穿过半成品呢?被逮到就自认倒霉吧!不站上两个钟头,休想溜走!还好只是在家里试穿。但这一回,却是要她穿这样出去赴宴!活了二十五年,她还没穿过这么露的衣服出门过呢。
白色的水晶钻发夹夹住她一半的头发,固定在头上,让她看起来端庄而又不失俏丽。一切摆弄完毕,老妈才让坐得快发霉的她站起身,拉着她上上下下地打量。
“好看!丫头,真没想到,平常看起来不怎样的你,打扮起来还算有几分姿色。”
她好笑地看着她妈妈,不懂这句话是褒还是贬,但她有几两重,自个儿清楚得很。她唯一弄不明白的是,她们家到底是谁要嫁人,她还是小妹?此刻老妈不是应该去打扮那个快要出嫁的小女儿吗?为什么还有空跑到她房间瞎折腾呢?
“妈!小舞!你们好了没?我们快迟到了。”大哥在外面走廊喊着,“难道你们要小雨因为我们迟到而被未来的公婆虐待?”
“呸!呸!呸!小风,你这口无遮拦的小子,我们来了!”老妈捞起梳妆台上的手袋,拉着她就冲出门。
到现在,她都不敢相信,自己的妹妹就快要嫁人了。
小雨在见习期间表现优秀,被医院派往美国学习半年,哪里知道,就在这短短的六个月里,她就遇到了命定中的人,一回来,就宣告要结婚,把家里的人吓得整整三天回不了魂。
天要下雨,妹妹要嫁人,挡都挡不了。其实,有人要接收他们家这个术业专攻,生活却一窍不通的妹妹,全家都高兴得不得了,觉得那个敢娶小雨的男人实在是太有勇气了。一听说对方是豪门世家子弟时,才晓得担心起来,但后来知道了他是家中的次子,没有继承压力,这才放宽心的。
想来,只要对方不介意他们是“穷酸”的书香门第,这桩婚事大概就定了。
今晚是双方家长见面的日子,彼此了解一下对方的家庭状况,如果进展好,大概就会讨论结婚的一些事宜,说隆重不隆重,说随意也不多随意,所以老妈才要他们全部穿漂亮一点。
到达饭店后,看到对方父母穿着平常,大方,倒显得他们有些隆重了。枉费她出门前,看到许久不见一身清爽,露出儒雅面孔的爸爸时,还问了一句“您真的是我老爸吗”而被无辜地敲了一记。看来,他们是有些过于紧张了。
六十几岁的温家伯父是商人,给大家一种严肃与孤傲的感觉,还好他的语气一直相当诚挚,倒不曾让人觉得有压力。倒是老妈一反平常泼辣的模样和那位柔顺的温伯母一见如故,相谈甚欢。
老一辈的在交谈,做小辈的不好随意插嘴,只好在一旁闲喝茶。而那对正主儿,却迟迟不见人影,明明是他们俩的事,却一点也不着急紧张。听说对方有一个大哥和一个小妹,因为公司忙,要晚点过来,所以这场鸿门宴,她估计要到九点左右。当她看到大哥也被拉进问话时,觊了个空,她礼貌地表示要去一下洗手间,溜了出来透气。
门外过道里静悄悄的,偶尔只有两三个服务生经过,这就是高级酒店的好处,楼下的吵闹传不到楼上来,包厢房的隔音又十分好,大家可以尽情地谈任何机密的事情。
她往拐角走去,正要转弯,一个人迎面急匆匆地朝她撞了过来,一个躲避不及,两人撞在了一起,一股奇异的馨香突然飘进鼻端,她揉揉撞疼的肩膀,下意识地看向那人。
这一看,她不禁一怔。
那是个和她一般高的女人,年纪和她相仿,一头黑发几乎遮住了她半张脸,头上罩着黑纱巾。更奇怪的是,她身上穿着一件黑色与藏蓝色相间的窄袖紧上衣,两襟相掩,襟口绣着彩珠,下着同色系的双层筒裙,裙摆垂下成串珠饰。不好意思,拜老妈所赐,她看人总是先看衣着的,这种服饰像是少数民族的服装,她在书上见过,可又不尽然相同。怪异啦!最近真的流行复古装吗?
最奇怪的是,这个陌生女子抬头看她,开口的第一句话就问:“你闻到了吗?”
她看到了一张略微黑但十分美丽的脸庞,也许是过道里的光线比较暗,她罩在黑纱下的那张脸看起来有些神秘,那双星子般的眼眸闪闪流转着慑人心神的光芒,令她心底浮起一种怪异的感觉。
“你闻到了吗?”她再一次问,声音很轻,像是从远处传来似的。
这时方时舞才注意到,她的手上拿着一个圆形的玻璃瓶子,像水晶球,但瓶子里装满着一种黑色的花,有点像玫瑰,但直觉上又觉得不是,这股奇异的馨香就是从瓶子里散发出来的。
“你闻到了,对吗?”她唇角微微扬起个笑容,仿佛大有深意,让人捉摸不透。
方时舞不由得又是一怔,被那个似又若无的笑容蛊惑了。
“是呀!很香!”她不由自主地答道,“很像茉莉的香味,但又没有那么浓,有种荷花的香甜,闻起来却更清新,我……不知道那是什么!”
“香气!”她的眼睛迸发出光芒,笑意似乎更浓了,“一种缘分的香气,你是有缘人。人可以有不同的过去,但可以有相同的将来,命运等待在那里,在你转身的一刹那,已经为你开启了大门,水会结成冰,冰会化为水,当清风吹起时,就是你们的开始,当秋雨落下时,就是你们的结束。缘来时,敬请珍惜!”
她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完全懂了!
她最近没看新闻,所以不知道哪一区的精神病院跑出了这么一号人物,穿着古里古怪的服装,说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不是神经病是什么?这人病得不轻呢!
“这个送你!”她就像变戏法似的,手腕一翻,手上多了一朵与瓶子里相同的黑色花朵。
方时舞诧异地看着她,没有伸手去接,心想这人没进精神病院之前,大概是个变魔术的吧!不然,怎么手一翻就有了一朵花?她根本就没有看到她伸手进瓶子里拿花朵。
“谢了!不客气!你自个儿留着吧!”
她还是赶紧走人吧,她可不想和个神经病站在这里说话,但话才刚说完,她蓦地觉得自己的左手心一凉,仿佛碰到冰块一样,她低头一看,自己的手掌心正躺着一朵黑色的花,那股清凉通过手臂,直达心里,令她悚然一惊。
她还来不及反应,那女人突地转身,往过道快速地走去。
她一愣,脚步一迈,追了上去,喊道:“喂!喂!我不要!还你!”
她在过道里追着她,奇怪的是,她明明离她只有几步之遥,却始终追不上,眼看她转了个弯,消失在转角,她急忙冲了过去。
“砰”的一声,她撞上了一堵温热的墙,撞得两眼直冒星星,同时也听到了对方闷哼一声,如果不是对方伸手扶住她,她铁定会因为反作用力而摔个倒栽葱。
“你眼睛丢在家里忘记带出来了吗?”
低沉和略为不悦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她摸着撞疼的鼻子连声道歉,心想今晚可真够倒霉的了。
“有人说对不起不看对方的吗?”
除了刚才那个“神经病”的,她似乎又遇到了一个“自大狂”了。
她一抬眼,望进了一双深沉冷淡的眼眸——
是他!她再度愣住了,一时间忘了反应。
对方似乎也一愣,扶住她双肩的大手稍微用了点力,“你——”
她一个惊跳回过神来,顾不得他了,瞥见那个女人正飘向楼梯口,她一急,伸手抓住对方的手,正想推开他追上去,却觉得手中突然一空,一股沁入心扉的凉意让她倒吸了口冷气。她看见那个女人站在楼梯口看着他们,依然带着那个神秘的笑容,翩然下楼去了。
“奇怪!什么味道?”
低喃的声音飘入耳际,她微微一震,这才意识到自己捉着人家的大手不放呢!手一松,她惊恐地发现,手中那朵黑色的花居然不见了,她不由得看向地上,没有!没有掉在任何地方,就这么凭空消失了,她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的手,呆立在那里。
“你怎么会在这里?”对方似乎觉得不应该这样问,又改口问,“你没事吧?”
“没事!”她愣愣地答道,不明白那朵花为什么会不见了,但心中隐隐约约的有一股不祥的预感。
温哲奇怪地看着她,不明白这个女孩为什么傻盯着自己的手看。
他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她,遇见这个邻家女孩,以这种方式有了首次对话。诧异之余,他也发现她与以往所见到的样子有所不同。
这女孩终究也学会了打扮吗?
她今晚化了个淡妆,平常看起来过于白皙的皮肤在胭脂的沾染下,显得粉嫩动人,光滑的皮肤在晕黄的灯光下,泛着一层淡淡的光彩。一身淡粉的她,俨然是一朵清丽优雅的荷花。迄今为止,这是他见到她最漂亮的一次了。真想不到,她也可以用漂亮来形容,以前,是他看错了这块“璞玉”了吗?
“喂!你可以放开我了吧!”
清亮悦耳的声音响起,他微敛心神,这才发现自己的双手还按在人家的肩膀上。他收回手,撇撇嘴角,答道:“我怕你一不小心,又摔到我身上来了。”
闻言,她的脸一阵热,岂会听不懂他的暗喻,但她聪明的没有反击,而是朝他再次道了歉。她没有空跟他这个“熟悉”的陌生人在这里浪费时间,不赶快回到包厢里,老妈大概会以为她跑到月球上去上洗手间了。
她朝他歉意地点点头,转身刚想走,却看见一男一女上了楼梯口,正往她这个方向走来。
好呀!主角终于出现了。
她家小妹一看见她,马上蹦蹦跳跳地跑了过来,冲她甜甜地叫道:“二姐!”
一身雪白的小雨即使不用打扮也是他们家三兄妹中最漂亮的一个,和大哥一样长得像迷人的老妈,可惜她方时舞却长得像老爸。
“哇!二姐!你转死性了,居然穿这么漂亮!”口无遮拦也是遗传。
“你怎么这么晚才来?”
“都怪他啦!”
跟在小雨身后的男人,就是她们家小妹的男友,她未来的妹婿。她只见过他一次,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他……
然后,她清楚地听到他对着她身旁的那个男人叫道——
“大哥,你来了!”
她错愕地看向他,迎上他同样惊奇的视线。
人生的巧合,似乎都在今夜一一展现了。
“你好,温大哥!”小雨愉快地打着招呼,转向她问道:“二姐,你认识温大哥吗?那你不就知道温然和我们住对面了?我回国才发现的,真没想到,我们在那里住了十几年都没遇见过,出个门倒变得有缘了。瞒着你们不说,是想给你们一个惊喜,怎样,有没有被吓到?”
惊喜?实在是太惊喜了,她简直吓得想跳上去掐死她。为什么不早点告诉她?难怪她觉得温然这么眼熟,原来跟他是亲兄弟。不好!这下他们俩由陌生的邻居升格为姻亲关系了。
天哪!这是个怎样莫名其妙的巧合。
“温哲大哥!这是我二姐,方时舞!”
“我大哥,温哲!”
两人为他们做了完整的介绍,他最先回过神来,淡淡一笑,说:“你好!你有一个好名字。”
是不错!他叫温哲,她记下了。
平行的两条直线,永远没有交集的一天,这是亘古不变的定律。她,一直以为,永远也不会和他这个人有所交集。
他,也一直认定,她只是个路人甲,多一点也只不过是邻居。
但,命运却让他们相遇了。
单单是邻居这一项,就让双方父母很快地决定了他们的婚期。也许是温家长辈看到他们书香世家能够住得起这么豪华的别墅,大概也“穷酸”不到哪里去,所以才会答应这门婚事吧!父母的心思更容易懂了,女儿嫁对门,就算哪天在婆家受了委屈,大门一出,就有娘家人给她撑腰,他们家可不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而是嫁出去的女儿不回来才有鬼,难保哪天人家终于发现女儿的真面目而被退回来。
但,不管怎样,他们两家,注定是亲家了。
她和他,注定要有这一层姻亲关系了。
方时舞前脚刚迈出大门,就遇见了温哲。
若是以前,她也只当看见一个不认识的邻居,随意瞄了眼,跨上她的自行车走人。但现在不同以往了,他就快成为她姻亲的大哥了,她哪里可以当作没看到似的自顾自走呢?所以只好露出个招牌笑容,冲着他笑,对他打声招呼:“你早啊!要上班吗?”
他没什么表情地对她点点头,车子一转,却在她旁边停了下来,把她吓了好大一跳。
“我送你吧!”
“不用!不用!”她连忙挥手,“我自己有车!”
他视力没问题吧?不然怎么没看见她正牵着脚踏车呢?
以温哲的性格来说,在这番客套的问话后,他理应适当告退,开车走人,但不知怎么回事,他瞥了一眼她的脚踏车,突然管不住自己的嘴巴问道:“为什么不买一辆车?”
“为什么要买车?”她不答反问。
温哲一怔,倒没料到她会这样问他,“出门比较方便吧!”
她笑笑说:“我骑车也很方便呀!再说公司离我家不是很远,没必要买车。”
她又不是呆子,一个小妹开什么车上班,怕人家不知道她住在半山别墅吗?没必要,反正,汽车和脚踏车一样,都是代步工具,没什么好比较,而要去较远的地方,她都会去挤公车,所以,她没想过买车。
“真的不需要吗?”他觉得自己很快就要跟“鸡婆”画上等号了。
“不需要!”
她为什么这么喜欢笑呢?他注意到她常常都带着这个笑容,很真,很甜,永远都没有烦恼似的,在她眼里,这个世界好像没有丑陋的一面。
他不懂她为什么总是这么乐观。
“你知道,我们家是在卖车的……”
“嗯,听说过!”她听小雨说过,但这关她什么事?
“如果你需要车的话,不妨开口,想要我可以送你!”
此话一出,他自己就吓了一跳,他原本想说,想要可以打折卖给你,结果一溜出口就变成要送她,完了!完了!他神志不清了,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快被那个三八得可以的舒择奇同化了。而她呢,似乎没有女人接受礼物应有的喜悦和受宠若惊的表情,有好几秒就呆站在那里,张大一双眼傻瞪着他,那表情就像在看一个刚从“青山”跑出来的人。
“谢谢!我不需要,我真的不需要!脚踏车很好,我很喜欢!”
这个男人是不是脑袋有点问题?她要车做什么?想要也不用他送,她十八岁生日就可以收到这种礼物了。
温哲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反常行为了,他点点头,“这样啊!那……我先告辞了!”
她还来不及说句再见,他的车子飞也似的开走了,她只来得及对他远去的车子挥挥手。
真是怪人一个!她耸耸肩,跨上车,往公司骑去。
她一直以为,他是一个稳重自信,从不浪费任何一句不必要的话,并且给人一种距离感的人,然而今天却感觉有所不同,除了主动要求开车送她,居然还开口要送她汽车,他钱多得花不完吗?还是他认为,随便送人一辆车子是一种礼貌的行为,她不懂,不懂他的想法,更不懂他们那个世界。
她深信,她永远都走不进他那个五光十色的世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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