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战争与和平(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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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无论实验和理论有多少次向人证明:他在同样的条件之下,他有同样的性格,他便要做出他以前做过的同样的事情;然而当他在同样的条件之下,有同样的性格,第一千次去做那永远结果相同的动作的时候,他仍然无疑地觉得自己还像实验之前那样地相信,他可以如他所愿地去行动。每个人,无论是野蛮人还是圣人,纵然实验和理论向他不可否认地证明了:想要在同样的条件之下有两种不同的动作是不可能的,他仍然觉得没有这个不合理的概念(而这就是自由的实质),他便不能想到生活了。他觉得,纵然这是不可能的,它却是有的;因为假若没有这种自由的概念,他便不但不能了解生活,而且不能过片刻的生活了。

他不能够生活,是因为人的一切渴望,对于生活的一切动机,都只是渴望增加自由而已。富裕——贫穷,光荣——无闻,权力——服从,强大——软弱,健康——疾病,教养——愚昧,劳动——闲逸,饱足——饥饿,美德——罪恶,这都是较高或较低程度的自由。

要设想一个没有自由的人,是不可能的,除非把他看作一个被剥夺了生命的人。

假使自由的概念,在理性看来,是无意义的矛盾,例如在同样条件之下做两种不同动作的可能性,或者是没有原因的行动,则这只证明意识不服从理性。

这是不可动摇的、不可辩驳的、不服从实验和理论的、被一切思想家所承认的、被一切人们无例外地所感觉到的自由的意识,没有了这个意识,则任何关于人的概念便是不可思议的。这个意识是问题的另一面。

人是全能、全善、全知的上帝的创造物。什么是罪恶?——罪恶的概念是从人的自由的意识中产生的。这是神学的问题。

人的行动服从普遍的、不变的、由统计学所表现的规律。什么是人对于社会的责任?——这个概念是从自由的概念中产生的。这是法律的问题。

人的行动是从人的先天性格,和对人有影响的各种动机里产生的。什么是良知,是从自由的意识中所产生的行为的善恶的概念?这是伦理问题。

和人类一般生活有关系的个人,似乎服从那决定一般生活的法则。但同一的人,脱离了这种关系,便似乎是自由的。应该怎样去看各国人民和人类的过去的生活呢?看作人们自由活动的产物或是不自由活动的产物呢?这是历史的问题。

直到我们的这个自以为是的、知识普及的时代,由于最有效的愚昧工具——刊物的传播,意志自由的问题才到了这个问题本身不能存在的地步。在我们的时代,大部分所谓前进的人们,即是那群无知的人,接受了那些只研究问题的一面就去解决整个问题的自然科学家们的研究结果。

精神和自由意志是没有的,因为人的生活是由肌肉运动表现的,而肌肉运动是受神经活动约制的;精神和自由意志是没有的,因为我们是在不可知的时代从人猿演变来的——他们这么说、写、印,一点也不怀疑,这个必然性的原则,就是他们现在那么热心地力求用生理学和比较生物学来证明的必然性的原则,在数千年前,不但被一切宗教被一切思想家承认过,而且从来没有被否认过。他们不知道,自然科学在这个问题中的任务,只是解释这问题的一方面的一种工具。因为,从观察的观点看来,理智和意志只是脑筋的分泌物(secrétion),并且,人,服从普遍的规律,可能是在不可知的时代从低级动物发展出来的——这只是从新的方面说明数千年前一切宗教与哲学理论所承认的真理,即是,在理智的观点上,人服从必然性的法则,但它没有使这个问题的解决获得丝毫的进展,这问题有相反的建立在自由的意识上的另一方面。

假使人是在不可知的时代从人猿演变出来的,则这和说人是在某一个时期从一块泥土变出来的,是同样可以了解的(在第一个情形中,X是时间,在第二个情形中,X是起源),而这个问题——怎样把人对自由的意识和人所服从的必然性的法则结合起来——是不能用比较生理学和动物学来解决的,因为在蛙、兔、人猿的身上,我们只能观察到肌肉的和神经的活动,而在人的身上,又有肌肉的神经的活动,又有意识。

自然科学家们和他的信徒们以为他们解决了这个问题,他们好像那些被指定去涂抹教堂的一面墙壁的泥水匠,他们乘总监工不在场的时候,由于热心过分,用泥灰涂抹了窗子、圣像、细木工和还未砌扶壁的墙,他们高兴着,从他们泥水匠的观点上看来,一切是平整而光滑的。

9

在解决自由意志和必然性问题方面,历史比其他研究这个问题的科学占了一个便宜,对于历史,这个问题不是关于人的自由意志的本质,而是关于意志在过去、在一定条件下的表现。

在解决这个问题方面,历史对于其他科学所处的地位,好像实验科学对于思辨科学所处的地位一样。

历史的主题不是人的意志本身,而是我们的关于人的意志的陈述。

因此对于历史,不像对于神学、伦理学和哲学那样,自由意志和必然性之结合这个不可解决的神秘,是不存在的。历史所研究的是陈述人的生活,在这种陈述中已经完成了这两个矛盾的统一。

在实际生活中,每一个历史事件,人的每一个行动,是很清楚地很明确地被了解的,而不感到丝毫矛盾,虽然每个事件显得一部分是自由的,一部分是必然的。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如何结合自由意志和必然性以及什么是这两个概念的实质,历史哲学能够而且应该采取一种和其他科学的路线恰好相反的方法。历史不应该对自由意志和必然性这两个概念的本身先下了定义,再把生命现象放置在这两个定义之下,却应该从大量的、历史范围之内的、总是显得以自由意志和必然性为转移的现象之中,求出自由意志与必然性这两个概念的定义。

无论我们所研究的关于许多人的或一个人的活动的陈述是什么样的,我们都认为它一部分是人的自由意志的产物,一部分是必然性法则的产物。

无论我们说的是各国人民的迁移和野蛮人的侵入,还是拿破仑三世的命令,或还是一个人在一小时前所做的从几条散步的方向中选择一条的行为,我们都看不到丝毫的矛盾。指导这些人们的行为的自由意志与必然性的分量,在我们看来,是明白地确定了的。

关于自由意志是多是少的概念,常常是随着我们观察现象时的观点的差异而有差异的;但是人的每种行为,在我们看来,都不外是自由意志和必然性的一定程度的结合。在我们所研究的每个行为中,我们看到一定成分的自由意志和一定成分的必然性。在任何行为中,我们总是看到,自由意志愈多,则必然性愈少;必然性愈多,则自由意志愈少。

自由意志和必然性的比例,是随着我们研究行为时的观点的差异而增减的;但这种比例关系,永远是反比例的。

一个要淹死的人,抓住另外一个人,把他也淹死了;或者一个因为哺育小孩而疲惫、饥饿的母亲偷取食物;或者一个受过纪律训练的人,在队列中奉到命令杀死一个不能自卫的人——这些人,在知道他们所处的境况的人看来,似乎是罪过较轻的,即是,他们是较不自由的,较为服从必然性的法则,在不知道那个人自己要淹死、那个母亲饥饿、那个兵是在队列中的人看来,他们是较为自由的。同样的,一个人在二十年前杀了人,后来平平静静地于人无害地在社会上过活,在二十年之后研究他的行动的人看来,他似乎是罪过较轻的,他的行动是较为服从必然性的法则的,而在事后第二天研究同一行动的人看来,他的行动是较为自由的。同样的,疯人、醉汉,或受强烈刺激的人的每个行动,在了解有这种行动的人的精神状态的人看来,是自由意志较少而必然性较多的,在不了解的人看来,是自由意志较多而必然性较少的。在这一切的事件中,随着研究行动时的观点、自由意志的概念有所增减,必然性的概念也相应地有所增减。所以必然性显得愈多,自由便显得愈少,反之亦然。

宗教,人类的常识,法律科学和历史本身,同样地了解必然性和自由意志间的这种关系。

在一切事件中,我们的自由意志和必然性的概念是有所增减的,这一切事件,没有例外,都有这三个理由:

一、有行动的人和外在世界的关系;

二、他和时间的关系;

三、他和产生行动的原因的关系。

(一)第一个理由是我们或多或少了解到的人和外在世界的关系,是我们或多或少了解到的每一个人和一切与他同时存在的东西的关系。就是这个理由使我们明白将要淹死的人,比在干地上活着的人,是更不自由而更服从必然性;使那个在人口稠密的地方和别人有密切关系的人的行为,或者那个被家庭、官职、企业所约束的人的行为,比那独居孤处的人的行动,无疑是更不自由、更服从必然性的。

假使我们只研究一个单独的人,不知道他和他四周一切的关系,我们便觉得这个人的每个行动是自由的。但是假使我们知道他和四周的东西的任何关系,假使我们知道他和任何东西,和他所交谈的人,和他所读的书,和他所做的工作,甚至和他四周的空气,和那照在他四周物体上的光线的关系,我们便知道,这些条件中的每一件都对他有影响,并且至少控制他的活动的某一方面。我们愈知道这些影响,我们对于他的自由意志的概念便愈减少,而对于他所服从的必然性的概念愈增加。

(二)第二个理由是:我们或多或少了解到的人和外在世界的时间关系,或多或少了解到的人的行动在时间中所占的地位。就是因为这个理由,世界上的第一个人的堕落(它的后果是人类的起源),比现在人的结婚,显得是更不自由的。就是因为这个理由,百年前的与我有时间关系的人们的生活与活动,在我看来,不能够像现代人的、而后果是我所不知的生活同样自由。

在这方面,关于自由意志和必然性的概念的多少,取决于发生行为的时间和判断行动的时间相隔的长短。

假使我研究片刻之前我在大概和现在一样的环境中所作的行动,我便觉得,我的行动无疑是自由的。假使我判断一个月前所作的行动,那么,在不同的环境里,我不得不承认,假使没有这个行动,则这个行动所产生的许多有益的、如意的甚至是必要的东西也不会发生。假使我回想更早的时候的行动,十年前或者更早,则我的行动的后果,在我看来,是更明显;并且我难以想象,假使没有这个行动,便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形。我向后回想愈远,或者同样的,我向前推论愈远,则我的关于行动自由的见解是愈可疑了。

我们在历史中发现了同样的关于自由意志参与人类一般事件的信念的级数。我们觉得,当代的事件无疑是一切已知的人们的行为;但在较为久远的事件中,我们看到了它的不可避免的后果,除了这些后果,我们不能设想到任何别的后果。我们回想的事件愈久远,我们愈觉得它们是不自由的。

普奥战争在我们看来是俾斯麦的狡猾行为等等的必然的结果。

拿破仑的各次战争,在我们看来,虽然已经可疑,却还是英雄们的意志的产物。但是我们已经把十字军远征看作一个在历史上占有确定地位的事件,并且没有它,则欧洲的近代史是难以想象的,虽然同样地在十字军远征的编年史家们看来,这个事件只是某些人们的意志的产物。在谈到各国人民的迁移的时候,现在没有一个人会认为,欧洲世界的复兴是以阿提拉的任意行为为转移的。我们在历史上的研究对象愈遥远,产生事件的人们的自由意志愈是可疑,必然性的规律愈明显。

(三)第三个理由是我们或多或少已了解到的无穷的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是理性的不可避免的要求,并且每个被了解的现象,从而人的每个行动,在这种因果关系中都一定有它的确定地位,它既是前面的行动的结果,又是后面的行动的原因。

就是因为这个理由,我们愈是知道人所服从的、从观察中得来的、那些生理的、心理的,和历史的规律,我们愈是正确地了解行动的生理的、心理的、历史的原因,我的所观察的行动愈是简单,那个人——他的行动被我们观察的人——的性格与智慧愈不复杂,我们的行动和别人的行动便愈不自由,而愈服从必然性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