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马克思原著中新唯物主义史观内涵与“社会形态”、“经济的社会形态”的本义
(一)马克思原著中“社会形态”、“经济的社会形态”术语的提出
马克思在第二次“研究政治经济学”的布鲁塞尔时期中第一次使用了“社会形态”的术语。
马克思在1859年1月《〈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简短地叙述了自己在政治经济学领域进行研究的经过”时,指出:“我们见解中有决定意义的论点,在我的1847年出版的为反对蒲鲁东而写的著作《哲学的贫困》中第一次作了科学的、虽然只是论战性的概述。”
马克思在这篇1847年4月至7月以法文写作的原著文本的第二章“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第二节“分工和机器”“反对蒲鲁东”的“论战性的概述”中,最早使用了“社会形态”的这一术语:
在宗法制度、种姓制度、封建制度和行会制度下,整个社会的分工都是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的。这些规则是由哪个立法者确定的吗?不是。它们最初来自物质生产条件,只是过了很久以后才成为法律。分工的这些不同形式正是这样才成为同样多的社会组织基础。至于作坊内部的分工,它在上述一切社会形态中,是很不发达的。
这是马克思原著文本中使用“社会形态”术语之始,是以唯物史观“上层建筑”是“经济基础”的反映的“有决定意义的论点”的“论战性的概述”。但当时“社会形态”这一术语的内涵深度和概念的范围,尚有待于在以后的继续“研究政治经济学”中唯物史观阐述的深化和延伸。
过了4年多之后,在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简短地叙述了自己在政治经济学领域进行研究的经过”中“1848年和1849年《新莱茵报》的出版以及随后发生的一些事变,打断了我的经济学研究工作,到1850年我在伦敦才能重新进行这一工作”的第三次“研究政治经济学”之初,于1851年12月到1852年3月25日以德文发表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的原著文本中,再次以德文使用了“社会形态”的术语,而“社会形态”在概念上已有了“新的社会形态”与“远古的”区分:
新的社会形态一形成,远古的巨人连同复活的罗马古董——所有这些布鲁土斯们、格拉古们、普利科拉们、护民官们、元老们以及恺撒本人就都不见了。
马克思《资本论》第“Ⅶ”个笔记本“补加”的[Ⅶ-63]页未写完的“Ⅰ.价值”一节手稿中断前最后论述了:
不久前有人又发现公社所有制是斯拉夫族特有的一种奇异现象。事实上,印度为我们提供了这种经济共同体的各种各样形式的典型,它们虽然或多或少已经解体了,但仍然完全可以辨认出来;经过更仔细地研究历史,又发现这种共同体是一切文明民族的起点。以私人交换为基础的生产制度,最初就是这种原始共产主义在历史上解体的结果。不过,又有整整一系列的经济制度存在于交换价值控制了生产的全部深度和广度的现代世界和这样一些社会形态之间,这些社会形态的基础是这样一种公有制,它虽然已经解体,但是并未[……]
手稿虽然于此中断,但在这之前,已将“公有制”的“原始共产主义”和“整整一系列的经济制度”的“以私人交换为基础的”“现代世界”的“社会形态”予以区分,实际上是把原始共有的第一大“社会形态”和私有的第二大“社会形态”区分开来了。这可以看做是马克思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稿中对“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原生的社会形态”的“古代社会形态”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原生的社会形态”的“次生的形态”两大“社会形态”论述的先声。
《〈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对唯物史观内涵、概念的“社会形态”“经济的社会形态”论述,是马克思以唯物史观原理“研究政治经济学”如他自述的“是十五年的、即我一生的黄金时代的研究成果。”即马克思原著文本中对唯物史观的“社会形态”、“经济的社会形态”承前启后的阶段性的“研究成果”。
马克思在1867年7月25日《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一版“序言”中,开宗明义,继续深入论述了:
物理学家是在自然过程表现得最确实、最少受干扰的地方观察自然过程的,或者,如有可能,是在保证过程以其纯粹形态进行的条件下从事实验的。我要在本书中研究的,是资本主义方式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
为了避免产生的误解,要说明一下。我决不用玫瑰色描绘资本家和地主的面貌。不过这里涉及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
至此,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生成了“经济的社会形态”范畴,完成了原著文本的论述。
(二)马克思与列宁“社会形态”、“经济的社会形态”和“社会形态”、“社会——经济形态”论述的对读
关于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手稿后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到《资本论》第二、第二手稿后的《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一版“序言”,对“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的“自然史的过程”的深入论述,列宁在1894年的《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第一编”中说:
只要把序言里引来的这两句话简单地对照一下,就可以看出《资本论》的基本思想就在于此,而这个思想,正像我们所听说的那样,是以罕见逻辑力量严格地坚持了的。
在紧接着下一段的“现在我们来分析《资本论》的这一基本思想”中,列宁指出并设问:
社会经济形态这一概念指的究竟是什么呢?怎样才可以而且必须把这种形态的发展看作是自然历史过程呢?这就是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
这里“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首先是马克思原著文本中“经济的社会形态”这个关键术语的译文问题。就是在列宁的俄文原著中,所引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一版“序言”中,马克思的德文原文的“经济的社会形态”(“konomische Gesellschaftsformation”)仍译为“经济的社会形态”(“эконмической общественной формации”),这是没有问题的。但在紧接着“只要把序言里引来的这两句话简单地对照一下,就可以看出《资本论》的基本思想就在于此,而这个思想,正象我们所听说的那样,是以罕见的逻辑力量严格地坚持了的”句后论释中的“马克思说的只一个‘社会经济形态’”的该词,却被译为了俄文的“社会——经济形态”(общственно-экономической) 在列宁所引马克思德文俄译“经济的社会形态”和论释中的俄文“社会——经济形态”这两个地方,《列宁全集》译文中都被译为了“社会经济形态”。在紧接着的下一个句段“现在我们来分析《资本论》的这一基本思想”、“社会经济形态这一概念指的究竟是什么呢?”怎样才可以而且必须把这种形态的发展看做是自然历史过程呢?这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中,《列宁全集》中译文有三处中译的“社会经济形态”一词。其中,第一处的“社会经济形态这一概念指的究竟是什么呢?”列宁俄文原著中,实为“经济的社会形态”(“экономической общественной формации”)。可是在接下来的两处中译文的“社会经济形态”,在列宁俄文原著中,又实际上是“社会一经济形态”(“общественно-экономической формации”、“общественно-экономических формаций”)。而在列宁摘引了马克思《〈政治经济批判〉序言》对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内涵和概念的德文俄译中,接德文原著的“经济的社会形态”亦俄译为了“社会各经济形态”(“обществнно-экономических формаций”)。这就引起了将“经济的社会形态”与“社会形态”两个范畴混同的问题。
列宁对“马克思关于社会经济形态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这一基本思想”的论述,实际上并不是以随后摘引的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的生产方式的“经济的社会形态”范畴,而是以社会关系中的生产关系作了三个“划分出”的:
马克思究竟是怎样得出这个基本思想的呢?他做到这一点所用的方法,就是从社会生活的各种领域中划分出经济领域,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即决定其余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关系。
一分析物质的社会关系(即不通过人们的意识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人们的在交换产品时彼此发生生产关系,甚至者没有意识到这里存在着社会生产关系),立刻就可看出重复性和常规性,把各国制度概括为社会形态这个基本概念。只有这种概括才使人有可能从记载(和从理想的观点来评价)社会现象进而以严格的科学态度去分析社会现象,譬如说,划分出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和另一个资本主义国家的不同之处,研究一切资本主义国家的共同之处。
在这里,列宁所说的“把各国制度概括为社会形态这个基本概念”,其实对这个“社会形态”在文中的阐释,就是上文所引的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经济的社会形态”“基本概念”的内涵的解释。虽然列宁使用的术语是“社会形态”(俄文原著中为“общественной формации”),但实质上为“经济的社会形态”。因而又作了两个“归结于”的阐述:
由于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不言而喻,没有这种观点,也就不会有社会科学。
这句话中的“社会形态”,虽然在列宁俄文原著中亦为“общественных формаций”,但该句“自然历史过程”的叙述,显然也是马克思“经济的社会形态”内涵。
列宁在摘引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的“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可以简要地表述如下”的论述后,对此写道:
这种唯物主义思想本身已经是天才的思想。当然,这在那时暂且还只是一个假设,但是,是一个第一次使人们有可能以严格的科学态度对待历史问题和社会问题的假设。
列宁在引述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的“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后论释时,就对所引马克思的这句话指出:
马克思说的只是一个‘社会经济形态’,即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也就是他说的,他研究的只是这个形态而不是别的形态的发展规律。
在摘引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简要地表述”“第一次使人们有可能以严格的科学态度对待历史问题和社会问题的假设”后,又指出了:
马克思在40年代提出这个假设后,就着手实际地(请注意这点)研究材料。他从各个社会经济形态中一个形态(即商品经济体系)加以研究,并根据大量材料(他花了不下25年的工夫来研究这些材料)对这个形态的活动规律和发展规律作了极其详尽的分析。这个分析仅限于社会成员之间的生产关系。马克思一次也没有利用这些关系以外的任何因素来说明问题,同时却使人们有可能看到商品社会经济组织怎样发展,怎样变成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组织而造成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这两个对抗的(这已经是在生产关系范围内)阶级,怎样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从而带进一个与这一资本主义组织本身的基础处于不可调和的矛盾地位的因素。
在这里,列宁将“经济的社会形态”作为“社会经济形态”一词,在俄文原著中仍为俄文的“общественно-экономических формаций”,而指出了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前“十五年的、即我一生的黄金时代的研究成果”以来的“他花了不下25年的工夫来研究”,实际上是以对“从各个”“经济的社会形态”中,“取出一个”“经济的社会形态”即“商品经济体系”为重点。这一“政治经济学批判”“艺术整体”的全部《资本论》创作史,使在1840年代提出的唯物史观原理“天才的思想”,即“一个第一次使人们有可能以严格的科学态度对待历史问题和社会问题的假设”得到了证明。
(三)“读懂”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社会形态”、“经济办社会形态”范畴的本义
马克思于19世纪40年代,将物质不以人的意识存在的一般唯物论,应用于人类社会历史,创建了不仅是意识反映存在,而且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的新唯物主义的唯物史观,提出了人类社会存在不依赖于人类社会意识的唯物史观原理。这一唯物史观原理,是马克思研究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理论的“经济的社会形态”和“社会形态”范畴的本源,而人类社会存在的历史发展的基础,要“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才能揭开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之谜。
《〈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自述“我自己研究政治经济学的经过”:
1842-1843年间,我作为《莱茵报》的主编,第一次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莱茵省议会关于林木盗窃和地产析分的讨论,当时的莱茵省总督冯沙培尔先生就摩塞尔农民状况同《莱茵报》展开的官方论战,最后,关于自由贸易和保护关税的辨论,是促使我去研究经济问题的最初动因。
为了解决使我苦恼的疑问,我写的第一部著作是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的分析,这部著作的导言曾发表在1844年巴黎出版的《德法年鉴》上。我的研究得出这样一个结果: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
由此,开启了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之门,走向了唯物史观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从而开始出现了揭开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之谜的唯物史观。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我自己研究政治经济学的经过”中,自述了“我在巴黎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
马克思正是在至第一次“研究政治经济学时期”,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稿》中,首次提出了生产方式的术语和概念。至此,和在之前的对政治经济学经济范畴原有的术语、概念的批判中,一步一步地界定了唯物史观的生产力、生产方式的新范畴和概念。
马克思在自述的“后来因基佐先生下令驱逐移居布鲁塞尔,在那里继续进行研究”的第二次“研究政治经济学”时期,于1846年5月前的五次手稿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章中,开始以生产关系的术语和概念“解剖”资本主义经济关系。
“到1850年我在伦敦才能重新进行这一工作”的第三次“研究政治经济学”时期,马克思在1857年7月开始写作《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于1857-1858年5月的《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即《资本论》第一个手稿后,在1859年1月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可以简要地表述如下”中,以唯物史观的政治经济学的新术语和语言,首先“表述”了唯物史观的原理: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
接着,便提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本质的“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的普遍的经济规律。然后又对经济基础的内涵和概念进行定位:“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从“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这一唯物史观的关系出发,论证了“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的唯物史观原理,揭开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之谜:
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他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快或慢地发生变革。
这一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原因,便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唯物史观普遍规律,而人类社会发展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规律,仅仅是这一普适性的规律,并不是解释所谓人类社会发展普遍规律的“五种‘社会形态’”公式。
因此,马克思便又以唯物史观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关系的“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原理方法论,进行了一次使用“相反”句式的区别:
在考察这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为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们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
于是,马克思接着对“社会形态”作了唯物史观人类社会历史规律的论述:
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
所以,正是在泛称“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句下紧接这一段论述句后、被中译的“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便属于由浅往深发展的第二大“社会形态”的私有“社会形态”的“经济的社会形态”。因此,“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所以,“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成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之前的《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Ⅲ.资本章][第二篇资本的流通过程][资本的原始积累]中,马克思论述了:表现资本的生成的条件,不属于以资本为前提的生产方式的范围,而是资本生成的史前阶段,处于资本以前的时期,就像地球从流动的火海和气海的状态变为地球现在的形态所经历的过程,处于已经形成的地球的生命的彼岸一样。
另一方面,对我们来说更为重要的是,我们的方法表明历史考察必然开始之点,或者说,表明仅仅作为生产过程的历史形式的资产阶级经济,超越自身而追溯到早先的历史生产方式之点。因此,要揭示资产阶级经济的规律,无须描述生产关系的真实历史。但是,把这些生产关系作为历史上已经形成的关系来正确地加以考察和推断,总是会得出这样一些原始的方程式,——就像例如自然科学中的经验数据一样,——这些方程式将说明在这个制度以前存在的过去。这样,这些启示连同对现代的正确理解,也给我们提供了一把理解过去的钥匙——这也是我们希望做的一项独立的工作。另一方面,这种正确的考察同样会得出预示着生产关系的现代形式被扬弃之点,从而预示着未来的先兆,变易的运动。如果说一方面资产阶级前的阶段表现为仅仅是历史的,即已经被扬弃的前提,那么现在的生产条件就表现为正在扬弃自身,从而正在为新社会制度创造历史前提的生产条件。
这里的论述与《〈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的概念是一致的,提示了其内涵。所以,“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所指的就是“新社会制度”的第三大“社会形态”之前第一大“社会形态”和第二大“社会形态”的“资本生成的史前阶段,处于资本以前的时期”;“对抗形式”的“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经济的社会形态”的私有“社会形态”是第二大“社会形态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的私有“社会形态”这个第二大“社会形态”的“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
(四)“经济的社会形态”是“社会形态”的“骨骼”,不是“社会形态”的同义语:人类社会共有“社会形态”——私有“社会形态”——社会所有“社会形态”的历史发展有着多种“经济的社会形态”
因此,《〈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原著文本中“经济的社会形态”术语的本义,只是唯物史观的“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的内涵,是属于经济基础的概念,就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批判〉序言》自述“为了解决使我苦恼的疑问,我写的第一部著作是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分析”中的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的“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的“市民社会”,即“研究政治经济学”的“经济的社会形态”。所以,“经济的社会形态”并不是包括“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二合一”的“社会经济形态”即“社会——经济形态”的内涵和概念。因此,“必须”把这“两者区别开来”。而“社会形态”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统一的唯物史观的内涵。“经济的社会形态”和“社会形态”是唯物史观的两个不同范畴的术语,因此,“必须”把这两者区别开来。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简要地表述”的生产方式的“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唯物史观内涵,在《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一版“序言”中深人“说明”了“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经济的社会形态”不以“意志为转移”不以“意识为根据”,所以“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才是“一种自然史的过程”。列宁在《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中,在引述了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一版“序言”对“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的“说明”后,指出:“《资本论》的基本思想就在于此。”又摘引了《〈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简要地表述”“经济的社会形态”生产方式内涵进行了阐释后,又指出和阐释:
《资本论》的骨骼就是如此。可是全部问题在于马克思并不以这个骨骼为满足,并不仅以通常意义的“经济理论”为限;虽然他完全用生产关系来说明该社会形态的构成和发展。但又随时随地探究与这种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上层建筑,使骨骼有血有肉。《资本论》的成就之所以如此之大,是由于“德国经济学家”的这部书使读者看到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形态是个活生生的形态:有它的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有它的生产关系所固有的阶级对抗的实际社会表现,有维护资本家阶级统治的资产阶级政治上层建筑,有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之类的思想,有资产阶级的家庭关系。
这段话的前一个“社会形态”,实际上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所以列宁说是“骨骼”,将“经济的社会形态”喻为“骨骼”,是对“经济的社会形态”内涵的贴切说明。而后“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形态”,有与“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上层建筑,使骨骼有血有肉”的“有它的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指的是资本主义社会。
对于“经济的社会形态”,列宁接着阐释了:
同样,马克思也推翻了那种把社会看作可按长官意志(或者说按社会意志和政府意志,反正都一样)随便改变的、偶然产生的和变化的、机械的个人结合体的观点,探明了作为一定生产关系总和的社会经济形态这个概念,探明了这种形态的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从而第一次把社会学放在科学的基础之上。
这里的两个“探明”不包括“社会意志”的“作为一定生产关系总和的社会经济形态这个概念”和“这种形态的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应是生产方式的“经济的社会形态”和“经济的社会形态发展过程”的概念。关于“生产关系的总和”的提法,见诸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批判〉序言》“简短地叙述了我们见解中有决定意义的论点,在我的1847年出版的为反对蒲鲁东而写的著作《哲学的贫困》中第一次作了科学的、虽然只是论战性的表述。我用德文写了科学的、虽然只是论战性的表述。我用德文写的关于《雇佣劳动》一书,汇集了我在布鲁塞尔德意志工人协会上对于这个问题的讲演”。正是马克思在将“我们见解中有决定意义的论点”“第一次作了科学的”“表述”的《哲学的贫困》中,用法文第一次使用了“社会形态”的术语。在“我用德文写的《雇佣劳动》一书”,即于同年即1847年12月下半月的《雇佣劳动与资本》中,论述了:
个人借以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改变的。生产关系总和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特征的社会。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都是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其中每一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特殊阶段。
这里的一连三个排比的一个“生产关系总和”与两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就是列宁所说的“生产关系总和的社会经济形态这个概念”。其内涵就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改变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即《〈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的“生产关系的总和”。马克思在1867年《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注(33)里说:
我曾说过,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简言之,“社会的经济结构,是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
这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原作: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注(33)中是对《〈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原文的“简言之”的重新概述,所重述的“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才是“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内涵,与“简言之”代替了原文的“生产关系的总和”。“生产关系的总和”是“经济的社会形态”范畴形成前马克思对“社会”的定义,即《雇佣劳动与资本》中的“生产关系总和”一连三个“构成”排比的“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特征的社会”。而“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都是这样的生产关系总和,而其中每一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这与《〈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的“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虽是社会发展和政治经济学的不同范畴,但都不包括上层建筑在内,都不是“社会形态”的范畴。可是都是唯物史观对西欧社会历史的抽象逻辑的表述。
(五)马克思“经济的社会形态”和“社会形态”范畴的生产力内涵
马克思在为出版“十五年的、我的一生黄金时代的研究成果”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所写的“序言”中的“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可以简要地表述如下”的“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概述中,“经济的社会形态”范畴的概念是“生产方式”。
在这里,还需要深入辨明生产方式的理论内涵:马克思原著文本的论述,并不是所谓“生产方式即包括社会生产力,也包括生产关系,而体现着两者在物质生产资料生产过程中的统一”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统一的舛释。
马克思在《致帕维尔·瓦西里耶维奇·安年科夫(1846年12月28日)》中,写道:
随着新的生产力的获得,人们便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而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他们便改变所有不过是这一特定生产方式的必然关系的经济关系。
接着,在1847年《哲学的贫困》第二章“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第一节“方法”又“说明”:
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手工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
因此,马克思提出了生产力改变生产方式,从而改变生产关系的原理,而在1864年和1865年7月间《资本论》第三个手稿中第五十一章“分配关系和生产关系”中,又具体地明确论述:
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科学分析却证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一种特殊的、具有独特历史规定性的生产方式,它和任何其他一定的生产方式一样,把社会生产力及其发展形式的一个既定的阶段作为自己的历史条件,而这个条件又是一个先行过程的历史结果和产物,并且是新的生产方式由以产生的既定基础;同这种独特的、历史规定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即人们在他们的社会生活过程中,在他们的社会生活的生产中所处的各种关系,——具有一种独特的、历史的和暂时的性质。
而且,马克思在1867年的《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商品和货币”第一章“商品”“4.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的注(33)中,将《〈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简要地表述如下”中的“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重新表述为“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简言之,‘社会的经济结构,是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在1872年《资本论》第一卷法文版第一篇“商品和货币”第一章“商品”“4.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注(31)中,为“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从这种生产方式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简言之,社会的经济结构,是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普遍支配着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发展。”
马克思以生产力一生产方式一生产关系的理论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之源。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的生产关系真义,并不是生产力直接决定生产关系的生产关系真义,而是,“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决定与“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方式从而产生同“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即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论述的“社会生产力及其发展形式的一定阶段”“是新的生产方式由以产生的基础”和同“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在《资本论》第一卷中表述的“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从这种生产方式产生的社会关系”。正是“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普遍支配着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发展”,“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决定与“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方式,从而产生同“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的‘社会经济结构,是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所以,“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他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才出现了“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因此“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因此,马克思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论述真义的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之源是“一定发展阶段”的社会生产力,而“一定的生产方式”“把社会生产力及其发展形式的一个既定的阶段作为自己的历史条件,而这个条件又是一个先行过程的历史结果和产物,并且是新生产由以产生的既定基础”。
所以,政治经济学抽象概念的物质生产力,其内涵又唯物的来自于“一定发展阶段”的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实际生产的“劳动过程”。
对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实际生产,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第一篇“资本形态变化及其循环”第一章“货币资本的循环”“Ⅱ.第二阶段”“生产资本的职能”中,指出:
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有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它们就必须结合起来,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
“劳动者和生产资料”这“二者”“生产的因素”,也是生产方式概念内涵的两个“因素”。在马克思原著文本的德文中,“生产方式”的“produktionsweise”术语词尾的“weise”,同时有着中文的“方式”和“方法”的含意,“produktionsweise”一词,即有抽象的生产方式,也兼有具体的生产方法的二意的合义,抽象的生产方式概念的内涵就是来自具体的生产方式。“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的“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起来”的“特殊方式和方法”,即“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的“生产方式”的概念内涵。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篇“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第五章“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1.劳动过程”节中,界定了“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
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
这一句话最后的“劳动资料”术语,马克思原著文本德文为“Ar-beitsmittel”,词尾的“mittel”为“方法、手段”之意。马克思在文中并没有使用“生产力”的术语,但“生产力要素说”,却将马克思这里“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分别说成是劳动者、劳动资料的“生产力二要素说”或劳动者、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的“生产力三要素说”。关键就在“劳动者和生产资料”这“二者”“生产因素”“结合起来”的“特殊方式和方法”。
对此,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篇第五章“劳动过程”一节中,具体论述:
劳动力的使用就是劳动本身。
劳动资料是劳动者置于自己和劳动对象之间、用来把自己的活动传导到劳动对象上去的物或物的综合体。劳动者利用物的机械的、物理的和化学的属性,以便把这些物当作发挥力量的手段,依照自己的目的作用于其他的物。劳动者直接掌握的东西,不是劳动对象,而是劳动资料。
该句中的“当作发挥力量的手段”一语,马克思原著文本德文原文为“dlsmachtmittel”,这里词尾的“mittel”与“劳动资料”德文原文“ar_beitsmittel”意为“方法、手段”,而在这段论述中,也是这个意思。因此,中译“劳动资料”的“资料”也好,“方法、手段”也好,“劳动资料”就是“劳动者置于自己和劳动对象之间、用来把自己的活动传导到劳动对象上去的物或物的综合体”的“中间物”。这一“中间物”,就是生产力决定“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起来”的生产方式的“结合”部,是“经济的社会形态发展”深层的生产力“发挥力量”的所在。
马克思从双重角度,论述“劳动资料”是“生产资料”的表现之一:
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经考察,那么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二者表现为生产资料。
因此,“劳动资料”作为“生产资料”的“表现”,从而对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同形式和发展的“整个过程”,“具有”“显示一个社会生产时代”“特征”性质的“决定意义。”
对于作为生产资料的劳动资料,马克思在论述“劳动过程只要稍有一点发展,就已经需要加工的劳动资料”中:
富兰克林给人下的定义是“a toolmaking animai”,制造工具的动物,动物遗骸对于判断已消亡的经济的社会形态也有同样重要的意义。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劳动资料不仅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而且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在劳动资料本身中,机械性的劳动资料(其总和可称为生产的骨骼系统和肌肉系统)远比只是劳动对象的容器的劳动资料(如管、桶、篮、罐等,其总和一般可称为生产的脉管系统)更能显示一个社会生产时代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特征。
作为生产方式的与劳动者“结合起来”的生产资料的劳动资料,对于“经济的社会形态”的“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的“具有决定意义”,来自于马克思的生产力原理。
马克思在给帕·瓦·安年科夫的信中指出:
这里不必再补充说,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全部的历史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是以往活动的产物。可见,生产力是人们应用能力的结果,但是这种能力本身决定人们所处的条件,决定于先前已经获得的生产力,决定于在他们以前已经存在、不是由他们创立而是由前一代人创立的社会形式。后来的每一代人都得到前一代人已经取得的生产力并当作原料来为自己新的生产服务,由于这一简单的事实,就形成人们的历史中的联系,就形成人类的历史,这个历史随着人们的生产力以及人们的社会关系的愈益发展而愈益成为人类的历史。由此就必然得出一个结论: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个体发展的历史,而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他们的物质关系形成他们的一切关系的基础。这种物质关系不过是他们的物质的和个体的活动所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罢了。
因此,生产力的发展,在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中,比着更迭性的“经济的社会形态”、生产方式、生产关系而具有继承性、生产力发展的阶段性决定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社会形态”范畴的三大“社会形态”递进发展的连续性。
前述马克思所言“经济的社会形态的演进的几个时代”,只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社会形态”范畴的第二大“社会形态”的私有“社会形态”中的抽象逻辑递进的“几个时代”。而马克思在1867年7月《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一版“序言”中的进一步论述了:
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
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出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
又在这两个“序言”写作发表之间,马克思在23个笔记本的《经济学手稿(1860-1863年)》[XIX-1199]页上的论述:
正像各种不同的地质层系相继更迭一样,在各个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成上,不应该相信各个时期是突然出现的,相互截然分开的。
在“1863年和1867年之间”马克思写作的《资本论》第三卷手稿、1894年恩格斯整理出版的《资本论》第三卷第三篇“利润率趋向下降的规律”第十五章“规律的内部矛盾的展开”“Ⅲ.人口过程时的资本过剩”中的论述:
发展社会劳动的生产力,是资本的历史任务和存在理由,资本正是以此不自觉地为一个更高级的生产形式创造物质条件。
也就是说这里表明,资本主义不是绝对的生产方式,而只是一种历史、和物质生产条件的某个有限的发展时期相适应的生产方式。
马克思在1877年11月左右《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二》中,论述的“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的“西欧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从封建主义经济制度内部产生出来”的观点,即为《〈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就是“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的“经济的社会形态”,是从“封建的”“生产方式”的“经济的社会形态”“内部产生出来”的。其实质,是马克思在1859年2月16日一3月8日期间《给维·伊·査苏利奇的复信》稿中指出的:
在这种西方的运动中,问题是把一种私有制形式变为另一种私有制形式。
由此可见:在“西方的运动中”的“社会形态”的第二大“社会形态”的不同生产方式的“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表现为“一种私有制度变为另一种私有制形式”。在由“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决定的“私有制形式”的发展上,便是一部“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史。而在马克思唯物史观三大“社会形态”范畴中,马克思则因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共有——私有——社会所有的性质不同,形成了唯物史观“社会形态”范畴的三大“社会形态”论。
马克思的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的所有制理论体系表述了静态和动态双重状态:即生产力决定生产方式,从而产生生产关系的静态的“生产关系总和”的“社会”;同时产生不同所有制形式的“自然史的过程”的“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因此,不能将生产力发展水平具有质区别的马克思唯物史观“社会形态”范畴置换为有违马克思原著文本论述的所谓“社会经济形态”的“五种‘社会形态’”的公式和模式。而所谓“五种‘社会形态’”说既说明不了为什么所谓“奴隶‘社会形态’”、“封建‘社会形态’”直至“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手工工场时期长达数千年来,都是使用手工工具的历史?从而有违马克思“动物遗骸对于判断已消亡的经济的社会形态也有同样重要的意义。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劳动资料不仅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而且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的论述;更说明不了为什么西欧的古代希腊、罗马和日耳曼在使用铁制工具的条件下创造文明,而西亚两河流域苏美尔——阿卡德、北非埃及、东亚印度和夏商周的古代中国,在使用木石工具的条件下就已成为了“四大文明古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