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范思哲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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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红衣杀手(1)

这场梅雨淅淅沥沥下了十来天了。我把雨衣挂在外间的衣架上,水珠还嘀嗒嘀嗒往下掉。拿毛巾擦了擦脸,头发湿湿的贴住额头凉意犹在。气象台再次郑重报告:明日将雨止天晴。也就是说,天气要一天一天热起来。

李勇问我下不下象棋。我劝他马上回家。“你跟我不一样,家里有老婆在床上等你,早到家她会格外高兴。”

我下棋没棋瘾可李勇有。以前不带年轻人的时候,我们是一对黄金搭档。我答应只下一盘。我知道怎样输给他。李勇乐坏了,将死我的时候,手里还有一车两马呢。现在他跟我一样,也开始发胖。束好被松开的腰带,在腰带上挂好刚才一直放在桌上的枪,然后弯腰开衣物柜取雨衣。他的柜子在最底层。

这时电话铃响了。

有人报案:小娄巷一个骑车子的年轻女人被勒死。

小娄巷在市中心。在学前街背后。因为那一带有好几处名人故居,市政府要拆那儿的老房子迟迟下不了手。其中一位名人写过一本著名小说。那篇小说里有句话常常被结过婚的人挂在嘴边。什么进去的要出来,出来的要进去。不过我认为这句话没多大道理,因为我本人就是那种出来后不想进去的人。我读那本小说,不是因为我喜欢读小说,而是我爷爷跟那个名人是堂兄弟。

李勇开车的时候,我坐在车上胡思乱想。现在雨停了,湿漉漉的马路在路灯下暗暗发亮,车子在魆黑魆黑的楼群中疾速穿行。马路上只有稀稀拉拉两三个人,偶尔才见到一部迎面而来的出租车。

那个穿雨披的女人倒在两边是高墙的巷子里。报案的是一个满脸横肉的中年男子。他接他妻子下班路过这里。他妻子吓得脸色苍白,远远站在路灯底下两腿打哆嗦。我抄下那个男人的身份证号码,同意他们离开现场。死者的那张脸已经变形,失去了原本令人赏心悦目的美丽面容。

仔细勘察后,李勇也认为死者是被勒死的。而且断定是被绳子勒死的。一部自行车倒在墙边,车把上挂着一只漂亮女包。我用戴手套的手拉开拉链,里面有餐巾纸、卫生巾、化妆粉盒、粉红笔记本和一个羊皮钱包。这个钱包里有钱,并且数量不少。数了数,一千多块。最重要的是,从钱包里找到了死者的身份证。从照片上看,这女孩清秀靓丽。

这是一个还在读大学的外地女孩。因为身材好,气质也好,一家服装公司招她当模特儿,所以晚上常去公司彩排走步。虽然这天晚上比往日结束得早,可还是出事了。

这女孩有个男友,是她同班同学,好多男生都证明他不在现场。这伙男生在学校宿舍喝酒,喝到夜里一点半才结束。这男孩喝醉了,吐得满屋子是酒味儿,臭气扑鼻。

第二天我去找他的时候,还躺在床上没起来。这时就我跟他两个人在那间宿舍里。我给他看我的刑警证他莫明其妙。当他露出年轻人那种不屑一顾的傲慢表情时,我对他说:“你的女同学许晴死了。”

然后,冷冷看着他。

我知道我看嫌疑人的时候目光不和蔼。事实上,几乎每个认识我的人都怕看我的眼睛。眼袋大,眼珠小,凶光毕露。好像每个进入我眼帘的人,不是杀人犯就是强奸犯。我知道至少我前妻不喜欢我的眼睛,我的科长也不喜欢。

那男孩听了我告诉他的事半晌没说话,但他脸色平静,不惊不乍。这时我只好再说一遍:“昨晚十一点左右,许晴被人勒死在一个小巷子里。”

“凶手不是我。”那男孩说。

“这我知道。”

男孩弯下身子从枕边拿来一盒烟,问我抽不抽。

“据我所知,”他对我说,“至少有十五个男生跟她单独出去过,我只是其中之一。我并不认为一个女孩不专心爱你,就应该拿绳子勒死她,因为这世上没人只爱一个人。说实话,我自己也不是只跟一个异性朋友亲密接触。警长先生,你问我谁会行凶杀人我无法猜测,因为即使把所有认识许晴的人都排除在外,她也很容易成为别人的谋杀对象。”

“为什么?”我自己点上那个男孩递来的白沙烟。

“因为她脸蛋漂亮,要做爱的男人都想强奸她;而且她身上有钱,缺钱花的女人也都想偷她抢她,所以她每天都面临生命危险,为此我常常替她担惊受怕。我曾当面跟她讲过我的这种忧虑,她骂我胡说八道……”

“小沈同学,”现在得由我来打断他的胡说八道,“可我们没发现被害现场有搏斗痕迹。而且许晴的钱包也没丢,她本人也没遭受任何性侵害。”

“那肯定是一个精神病干的。这家伙对金钱和女人不感兴趣。他杀人只因为他喜欢杀人。”

我问那男孩是不是湖南人。他说是。我谢谢他给我湖南烟,但没跟他讲我母亲也是湖南人,更没讲我是在湖南永州长大的。

莫逸君科长要我接这个案子,还给我配了一个刚从警校出来的漂亮女孩。趁那女孩上楼拿尸检报告的时候,我对我的科长笑道:“小莫你是不是想要我犯腐化?”

我不喜欢这个年轻科长。他缺乏生活阅历,也缺乏幽默性格,所以常常听不出我说的话是真是假。以前他给我当过助手,但我从没喜欢过他。老实说,提他当科长的时候,我有些意外。但想起当年李善德分局长当我们科的科长时我也感到意外过,才心安理得。看来我和李勇都不是当科长的料,只配天天跑杀人现场查凶手。谁叫咱光有枪没文凭呢?李勇说。他不在乎当不当科长。我也不在乎。何况我们都快退休了,就算争到个科长当一两天,也不是值得夸耀的事对不对?

人家都以为我常跟小莫对着干是小鸡肚肠。以为我容不得我的前助手指手划脚来管我。其实这不对。有的凶手有杀人动机,有的没有。每次争吵起来,这小家伙就搬出一本本外国书叫我看。我会看报纸,也会看小说,甚至没事的时候看火车时刻表,或电话号码本,可就是不看写破案的书。我自己破过的案子,就能写好几本书。

“我们必须查清死者认识的每一个人,”显然小莫又开始犯傻了,“以便发现凶手的杀人动机……”

“不是每桩凶案都有杀人动机!”我斩钉截铁地说。

像往常一样,一讨论案子我们就吵起来。如果凶手没作案动机,你还教条主义地非找出个动机往下查,那肯定乱套。因为这不仅浪费时间,浪费精力,还浪费纳税人的钱。拿手头这个案子来说,凶手把被害人一勒死就跑了,既没抢钱也没劫色,你说他这样作案有啥动机?

“我得按我的思路查这个案子,”我说,“不然我退出来,你另安排人。”

习惯跟科长这样说话的下属,肯定永远当不上科长。

据一名目击者报告,凶手骑一部本田摩托车,穿一件深色雨衣,看上去身材高大,并且身手敏捷。如果有远望镜的话,目击者说,会看得更清楚。当晚这个税务员在一座高楼上的一间办公室里加班打电脑,当他起身走到十二楼窗口抽口烟的时候,偶然看到了凶手在小巷里行凶杀人的全过程。

税务员一口咬定凶手骑的是本田摩托。他说他认得出这种车子的外形,甚至听得出它的声音。于是我跟派给我的那个女孩小孙,一起查有本田摩托的人。尤其注意那些身材高大的男性车主。

查了半个多月毫无结果。可就在一筹莫展的时候,又发生了一桩凶杀案。

被害者也是个女孩。也是给绳子勒死的。幸运的是,那天晚上没下雨,我们不仅在现场发现了凶手的指纹,而且也发现了凶手留在现场的车痕。也确实是本田摩托的轮胎印子。

晚上这女中学生跟父亲吵了一架,一个人在树林里散步。摩托车追她的时候,把林子里中的沙土扬起来,弄脏了她的鞋子和裙子。我断定凶手用的是那种指头般粗细的船用麻绳,果然法医拿显微镜在这两个死者的衣领里,都发现了肉眼无法辨别的麻绳丝屑。

寻找那种麻绳,是我和小孙的新任务。我站在运河边的一家船用器具商店门口,看小孙拿剪刀剪店老板给她的半截船绳。那个店老板色迷迷的眼睛,正设法从小孙的领口往里探。

“除车子和绳子外,”我问小孙,“你说这两个案子还有啥共同点?”

“这两个女孩都很漂亮,而且被害前都穿的是红衣服。一个穿的是红雨披,另一个穿的是红T恤。”

我点点头,认为她说得有道理。这时我跨上我的警用摩托,给小孙递头盔。李勇替小孙找来一个我不喜欢但女孩喜欢的红头盔。这家伙老腆着脸跟小孙搭讪两句,还带她去家里认识他儿子。不巧的是,他儿子不喜欢当警察的女人,小孙也不喜欢成天搞电脑的男人,李勇白费心机。

两天来我们搜集了上千种麻绳样本,这够技术科忙一阵了。

但是,我们始终没查清这两个死者有何关系。查遍了她们生前的亲戚朋友,也没人提供有价值的线索。看来凶手只挑陌生人下手。也许那个姓沈的大学生猜对了,是精神病干的。

你说精神病有啥作案动机?

小莫被我问得哑口无言。

叫人头疼的是,我们都知道那个凶手不会就此罢休。我建议让电视台来人拍几段录像。一方面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提醒那些女市民,夜间不要单独出行,直到我们抓到那个凶手为止。另一方面可广而告之,请市民提供破案线索,走群众路线。

可小莫不同意。他总是把我的建议当耳旁风听不进去。他煞有介事地说:“我们不能让恐怖笼罩这座城市。除非这种恐怖已经开始蔓延,我们绝对不会叫电视台过来拍凶杀录像,更不会拿它当电视广告播放。”

“宁肯再死几个人,也不愿破坏城市形象?”

我知道这是白费口舌,但不说不快。

果然两星期后又出了一条人命。又一个女孩给勒死了。这个女孩不漂亮,甚至看上去很丑,但她穿了一件红衣服。她死在一家医院的洗手间里。衣领上同样有麻绳丝屑。而且凶手留在现场的指纹,与上次的相同。

我们赶到那儿的时候,已是凌晨四点多钟。发现死者的是一个女护士。

“夜里你值班?”我坐在医生办公室里问她问题,小孙拿纸头开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