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我们的生命之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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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幸好周仁溢不是那种没涵养的男人。而且虽然头上有白头发了,眼睛有眼袋了,但身体健壮魁梧,男人味很重。他给你银行卡用你的名字。如果省吃俭用的话,卡上的头一笔钱,就至少够你用两年。一周后,他又往那块卡上存入另一笔钱,其数目比头一笔更大。

又过了一周,又给你一串钥匙,叫你去看他替你买的房子。你怎么也不会想到,他是在上海给你买房子。你对上海并无向往之心,但假如在那里有自己的房子,有自己的私密空间,就能够安静写作对不对?那是你头一回坐他的奔驰车去上海,这车上有个小吧台,他一面扶驾驶盘,一面斟苦艾酒。

就是那天晚上,你头一回上他的车让他送你回家的那个晚上,起先你们在那家西餐馆里吃饭,他问你喝什么酒的时候,你脱口而出说“苦艾酒”。以前你没有自己的欲望,总是喝别人要你喝的酒,或者说总是喝别人爱喝的酒。人家喝啤酒你也啤酒,人家喝黄酒你也黄酒,人家喝白酒你也白酒,觉得喝什么都无所谓,甚至喝不喝也无所谓。所以当你说出“苦艾酒”这三个字的时候,连自己也吃惊。

周仁溢问你,在哪儿喝过这种酒?你对他说,你是在海明威的小说里看到有人喝这种酒。服务生很专业,躬身确认下:“Absinthe?”当时你穿着你最好的连衣裙,那是蓝印花布的;若说它土当然土得厉害,若说它雅却也雅得别致。你老到地点头:“Yes!”仿佛早喝惯了这种酒。

喝第一口的时候,觉得没有任何东西比它更苦更涩。假如那瓶酒是周仁溢点的,你就会挪开酒杯,再也不碰它。硬着头皮喝第二口,虽然苦涩味仍然很重,但心理上已经接受它,甚至有点喜欢它了,至少喜欢它的颜色。你可从未见那样古怪的绿,既透明又神秘。虽然味道苦,却不会加糖,因为你要好好保护牙齿,年纪再大也一颗不能掉;情愿立刻死掉,也不要像外婆一样装一口假牙洗牙时瘪着嘴难看死了。

那天晚上你们都没多喝,但有了“High”感觉,内心躁动不安。周仁溢的手不再只停留于你的手背,而是渐渐游移到你的胸部及腰部。你说要回家了,他说我送你,你就让他送。到了你住的那个房子,他要上去看看。你说你外婆就是死在这个房子里的,他说你住的这个房子太小。事后他说,进了你的屋子就决定给你买房子,这在你许他跟你上床之前。

到了上海,那是在上海火车站北面的一个安静小区,正好听不到火车声音。房子在三十二层,是两居室的套间,一间做卧室,一间做书房。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他拿了你的身份证给你办银行卡的那天,也替你办了这张房产证。他叫来两个搞装修的,叫你吩咐他们按什么风格装修,钱由他来出。当时你不知道他已经走下坡路。不知道那些钱是用他有口皆碑的信誉问人家借来的。他以为他的生意会起死回生但事与愿违。甚至直到现在,他老婆也不晓得至少有一年多时间他一直在花钱养你。他要你好好写小说,不要写别的东西。他抚摸你的后背时,几次情不自禁地对你讲:“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女孩。”

就在那个时期,你突然有了那种感觉,这原本是早就渴望的但始终没有得到。结果就在周仁溢再次抱你上床,并逐步引导你进入疯癫状态,使你汗流浃背时,你才有了那种感觉。于是捆你的那些绳索,将永远使你循途守辙的那些清规戒律,你父亲对你的怂恿使你的谨慎,你母亲对你的责骂使你的恐惧,你单位领导对你的训诫使你的不自在,你生活的这座城市到处是认识你的人使你的草木皆兵,统统被一扫而光。于是你就有了被解放的感觉,像黑奴被解开了镣铐,像右派被摘掉了帽子。恰好这时候,你读到一本书,那是讲画画的书,其中一章专讲色彩的解放,那里面有一句话给了你极大的鼓励。

“不尽情地生活是一种错误。”

这是一个名叫亨利·詹姆斯的人在一九〇三年讲的。

有些问题是要解决的,必须一古脑彻底解决。你不能仍这样半死不活地生活,也不能仍这样半死不活地写东西。要么嫁一个规矩人一辈子做贤妻良母,要么过这种不规矩的生活我行我素。你不能等到三十五岁再决定,到那时你想做贤妻良母也没人肯要你,生孩子也困难得多。你明白对你来说,彻底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跟某个陌生男人上床,随便跟哪个。

碰巧碰到了周仁溢。当时你多少有点抑郁,那是神经衰弱的前兆。你的同事都认为你过于骄傲,追你的男孩仍成群结队,其中不乏真心喜欢你的,但你对他们却不屑一顾。起初只是有那种冲动,觉得应该背叛你的生活,根本没想到周仁溢会你使神魂颠倒。周仁溢对你的感激,是因为你给了他喜出望外的处女膜;你对周仁溢的感激,是因为他给了你丰富细腻的性体验。你是做好受苦受难且视死如归的思想准备的。你知道你是拿自己的身体,冒着得艾滋病的危险,像阻街女一样,以此交换男人给你的钱财,且明白你将受到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折磨。可结果呢,你不仅得到了金钱,得到了房子,而且得到了如痴如醉的男欢女爱。这就是尽情的生活,不这样生活,就对不起自己,就是对自己犯错误。

那一回也是在你的那间小屋里。你的书扔得到处都是,周仁溢从屁股底下抽出一本小说,那是你喜欢的《达洛维夫人》。他拿这本书盖住你的脸,你把书扔到地板上。他更喜欢你的胸乳而不是另一个地方,更喜欢凝视它而不是搓揉它。他说可惜我不会画画,不然把你画下来,像怀斯那样画。于是你耸着胸乳去书架上找出你的怀斯画集,左面看右面看来回找,胸乳也跟着上下左右颠抖动晃荡好不自由,还是摘了胸衣好。后来你跟一个上海女孩讲过这种感觉,而那个女孩竟然说摘了底裤更好,并撩起裙子给你看。当时旁边就有两个跟你们一起吃饭的红发男孩,喝了啤酒他们争论起NBA和F1,一个喜欢奥尼尔,一个喜欢阿隆索,争得面红耳赤,顾不上看我们。于是我才明白这样一个事实,你以为你够先锋够前卫,其实走在你前面的比你厉害的多得是,其实你始终是落伍得很。

那是快天亮了,和周仁溢躺在一起,一页一页看怀斯的画。他摸着他想摸我的地方,我摸着我想摸他的地方,彼此都感觉妙不可言,灵与肉都很温暖。很多人对怀斯评价不高,尤其是那些崇拜波洛克的家伙常对怀斯有诋毁。有一个南京画家,在上海朱家角跟我争起来,他说怀斯充其量只是一个三流画家,我脱口骂出只有粗鲁男人才骂得出口的一句脏话。我们都喝了酒,画家比我喝得多,我骂了他母亲的生殖器,他也骂了我母亲的。他大声问我,你画没画过画,你懂不懂画?我更大声问他,你是一流画家怎么没人知道你,怀斯是三流画家怎么《不列颠百科全书》里有他的名字,全世界都知道?这话把他呛得够呛。波洛克我也喜欢的,但远不及喜欢怀斯。

没想到周仁溢也特别喜欢怀斯,而且对怀斯的理解比我更细腻。毕竟他年纪大,阅历丰富,怀斯主要画的是乡村生活,周仁溢早年下过乡当过知青,对乡村的草地、树林、河流、牛羊以及冬天的雪地,以及雪地里的老人尸体,都有不言而喻的亲切感觉。他说他要带我去一趟他下过乡的那个地方,后来真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