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我们的生命之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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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在文字上,孙治是尊敬荀琳的,但这种尊敬,只藏在心底里。荀琳还在北京的时候,孙治就喜欢她的文字,看到一篇读一篇。荀琳小有名气时,她孙治还在读小学呢。现在是孙治名气大,荀琳已没没无闻。昨天上午荀琳给她打电话,要跟她见一面,孙治自然一口答应。她心里明白,假如起初不是模仿荀琳的文字,会多走许多弯路。直到现在,荀琳仍比她写得好,比她写得老到,只是评论家对此视而不见,普通读者亦懵懂无知,就无声无息了。还是三年前见过荀琳两次,当时她刚从北京来本市,都是在朋友的饭局上见到的。接荀琳电话时,李铭就在旁边。李铭把耳朵凑到话筒跟前,听出对方是个女的,才没追根究底。

孙治带北京人来大窑路,可他们对这里的古桥古窑并无兴趣,只惊讶这里的老房子居然如此密集而复杂,又如此华美而破败。于是孙治领他们去看了三弄八十七号的那座明代楠木房子,它的半个屋顶已经倒塌,十八根柱子中的八根,仍立在空地上像没挂旗帜的旗杆一样无人问津。穿短裙的女孩差给一块黑瓦砸倒,发出一声惊恐的尖叫。孙治拿起那个瓦片,把它扔到石础上砸成四五爿,那石础圆浑而古朴。拣了一爿大小合适的,拿它在木柱上摩擦,只有那个小男孩注意到孙治的这个古怪动作,他看老房子远不及看孙治频繁,那个瓦片居然吸在柱子上了。孙治说,这样的木头才是真楠木。于是小男孩挨着孙治仔细看,一面呼吸着孙治的芳香鼻息。瓦楞草已经枯黄,稀疏排列在屋檐上,漠然俯视这伙不速之客。若非孙治再三催促,起劲拍摄那些窗棂角撑壁画的那个摄影家,怕是不到天黑不会走。这里没一样东西是完整的,不然早给盗走了。也惟有如此,才有残缺美,才有古村落味道,摄影家如是说。

到了渡口,小男孩打口哨,将中指弯曲着塞到嘴里,声音清亮悦耳。渡船靠过来了,船上的这个女人叫她的名字,孙治才认出这是荀琳,惊讶她老得这么快。

“怎么这么巧啊荀老师?这几个朋友从北京来,要看这里的伯渎桥,我就带他们过来看。信不信他们都知道荀老师呢,都看过荀老师的文章。荀老师来大窑路什么事?我们一起去得月楼吃松鼠桂鱼去。吃完饭他们搭火车去南京,我们去水乡茶楼吃茶,这样好不好荀老师?”

孙治以前跟荀琳一样也沉默寡语,人堆里听不到她的声音,可现在却是能说会道,今非昔比了。而且比以前更漂亮了,衣服也讲究得多。这几个北京人至少有一个是认识她的,当年荀琳给北京晚报写专题报道时,采访过这位胖乎乎的摄影家。那时她还没生病,还没失眠,还写得出大块文章。摄影家也觉得荀琳眼熟,知道见过这个女人,但想不起来那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怕冒昧讲错了话,所以只呵呵哈哈应和着孙治,请她一起吃饭去。荀琳摇摇头,她说此刻要去采访一个人,实在抱歉,不好意思。那个小男孩挺机灵,替荀琳搬电动车,搬下船,搬到石埠头上。孙治站在船头朝荀琳挥手,迎风喊道:“下午两点见面,不见不散!”

认识孙治的人,没几个知道这位声名鹊起的女孩这两年一直住在上海。她在那里有一套房子,那房子是周仁溢给她的,后来被她卖掉,现在是租房子住,有钱付房租。孙治早上起得早,以前给周仁溢做早餐,现在给李铭做。她会煮咖啡,烤面包片,做二十余种法国沙拉。今天就是给李铭烤了面包片,涂了意大利奶酪,等他穿上西服,系上领带,出门上班了,才驾车走高速公路从上海来这里,来大窑路给北京朋友当向导。

孙治开车开得稳,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从未扣过分罚过款。有人说她胆小,有人说她谨慎,直到她的小说风靡全国,才有人对她刮目相看,说她横空出世,说她胆大妄为。她的作品被评论家判定为情色小说,虽有褒有贬,但十分畅销。有人认为她描写性生活生动而贴切,写汉字小说的无出其右,成了她的铁杆拥趸。也有人义愤填膺,把她的小说定性为淫秽作品,要灭了她,结果反而使她更红。公平而论,读者十有八九觉得她写得好,且恰到好处;少一点就没了味道,多一点就黄了俗了没意思了。有人称孙治是张爱玲之后的第一人,而孙治就从没喜欢过张爱玲。

只有孙治自己知道,她在文字上的突飞猛进,是得益于比她年长得多的女作家荀琳。她暗自认为,假如每一个舞文弄墨的都像她一样,仔细分析荀琳的每一篇文字,一句一句地读,一字一字地读,都会写出她这样的小说。荀琳的好,只有她孙治最知道。不过孙治对荀琳的刻板思想却不屑一顾,所以荀琳的出不来,始终半死不活,并非毫无缘由。说不定荀琳今天跟你见面,是要讲一讲她对你的小说的看法,没准板起脸教训你一番。

孙治觉得奇怪,怎么把车子开上超车道了?以前你从不在高速公路上超车。再说前面没有车子,至少五百米内看不到一部车,不过最好还是变回行车道。超车耍霸气是别人的事,你应该老老实实地走行车道才对。不过你也明白,你只是开车时才循规蹈距。

有个作家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不是一个乖孩子,你就会看到你可能出什么事。”两年前你决定不继续做乖孩子时,已经预见到现在这个样子。事实上,没有人会把一个三十出头的女人当孩子看。假如这时你还认为你是个女孩,只说明你还没长大。你见过不少这种女人,她们一辈子没做过一件蠢事但乏善可陈。不是说她们不事善举,而是说她们在以往的漫长岁月里,因不越雷池一步而无可追述。

两年前的今天,你一个人给自己过三十岁生日。你在你的小房间里自己给自己点蜡烛。这时你知道你将告别一个乖女孩的平淡生活,走另一条路叫认识你的人大吃一惊。你自己不会吃惊,因为你明白这会有什么结果。

你让周仁溢吻了你,就是在那个生日之后的一顿晚餐上,在那家灯红酒绿的西餐馆里。那是只有两张座位的小房间,你喝了你要的苦艾酒。他给你斟酒时碰了碰你的手,没想到你并未生气。当他觉得没必要为自己的冲动而道歉时,后悔不该那么长时间装绅士。

那天晚上,你头一回上他的车让他送你回家。

那天晚上,有两件事让他吃惊并为之感动。一件事情是,你住的那个房子小得出奇。另一件事情是,你还从没给别的男人进去过。事后他说他要好好待你,一定说到做到。他叫你辞了文化部门的一个文案工作,以后只写自己的东西,发狠写出名堂来。

你是在一个朋友的婚礼上认识他的。他是你的朋友的父亲的朋友。他说他喜欢写东西的人。他说他小时候就想写东西。假如当时你写的一个故事里不曾有他这种男人,你想你不会跟他单独出去吃饭。你让他吻你,并让他在你屋里过夜的那个晚上,是第三次跟他一起吃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