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人的十年见证
——《周末断案》两周年特辑
一部法律,关系亿万百姓切身利益;十年历程,折射维权之路风风雨雨。
到2004年10月,《周末断案》栏目已经开播整整两年,共播出100期。为了给节目做个纪念,也是回报观众朋友对栏目的支持,我们与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推出了一档特别节目《消费维权十年》。我们将视野聚焦到4个数字上:2周年与10年,1部法律与4个人。
在以往的两年中,《周末断案》通过一个个有血有肉的案例,关注并放大法律的规则。案例中所折射出的,有遗憾、有感动、有思考,而在这次的特别节目中,我们希望以更广的视角将这些感官的感受通彻地过滤。2004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10周年。这是一部受媒体及中国百姓关注程度最高的法律之一。然而它的推广和深入人心,却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直到现在,它仍是消费者与法学专家争论的焦点。在过去的10年中,有4个人的经历成为了这其中的缩影。
王海,被称为“中国打假第一人”,他在媒体频频露面,但是谁也没有真正认识他,因为他始终难以摘下那副保护自我的墨镜;陈建平,这是一个一直处于媒体背后的名字,他是我们国家第一个对消费领域的精神损害说“不”,并对商家开出10万元精神赔偿罚单的法官;丘建东,被称为“中国公益诉讼的创始人”,他放弃稳定的公务员工作,投身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工作中;沈洪嘉,一位和蔼的退休教授,却发出了“垄断行业没有善待消费者”的振臂呼喊,7年多以来为此苦苦奔波。
——他们一起来到《周末断案》。这与其说是一次会聚,不如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0年历程中几个热点问题的再次汇集。
那么,回首这若干年,他们是怎样的一番滋味?而对于这些热点问题,我们的法学专家和消费者维权组织要如何应对?有多少欣喜和遗憾留在过去,又有多少问题更待未来?
——这是一部法律与时代共同进步的历程,也是最广泛的消费者消费权益的命运轨迹。
《周末断案》两周年特别节目“消费维权十年"11.3·15您正在参与——3·15特别节目
2003年3月16日播出
市民最密切关注的六大热点问题
热点:早点卫生食物安全房屋质量商场赠品婚托陷阱药品健康点评嘉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林教授
安徽大学法学院王源扩教授
主持人:张绍刚杨锦马滢
街头早点摊使用的方便袋大都是从批发市场购买的,由于方便袋已成为常用品,各批发市场都有销售,因此记者装扮成普通买家,来到了一出售方便袋的店里。据店主介绍:有一元两角和六角钱的两种方便袋,两种方便袋虽然外观上差不多,但质量不一样。六角的是经过高温100度以上处理的,有毒,且是废物料加工的;一元两角的是没有毒的新料子加工生产的,,通过暗访,记者发现经销商在推销方便袋时,一般都明确表示,价格便宜的是有毒的;价格贵的足无毒的。而无论是有毒的还是无毒的方便袋,买的人是闻不到看不见,根本无法辨别。
经过摸底,记者找到了某一方便袋的加工点,当地的一位知情者揭开了生产方便袋的真相。这位知情者介绍说,该加工点内的机器就是用来加工塑料袋用的,他们把废弃在外的,甚至是很脏的垃圾袋收过来回笼,从机器内过一遍,就成了干净的塑料袋,然后卖给早点摊。记者暗访时还了解到,这些早点摊使用的方便袋,大都是一些条件简陋的小厂生产的。这些厂一般都是前店后厂,用来生产方便袋的原料通常都是回收的垃圾袋,由垃圾袋到方便袋却是分步生产的。小的生产厂把废旧的垃圾塑料经机器处理后变成了颗粒原料,这些颗粒原料被一规模大的生产厂加工成食用的方便袋,然后经批发商流人到早点摊。
[专家观点]
塑料袋套餐具不可取,最好用消毒过的餐具。
何钦荣(安徽省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医师):从表面上看用塑料袋套餐具,看起来是没有细菌污染的。实际上它里面造成一种潜在的危害,是很不安全的。从哪几个方面说呢,主要有一个是原料的问题。因为塑料袋消费者没有办法断定这个塑料袋安全不安全,特别是用来装水饺啊、面条啊,这样的高温接触以后,塑料里面的单体很容易向食品中迁移。消费者最好是不要使用这种用塑料袋套的餐具,最好是经过餐具消毒,干净的餐具用起来会比较安全一点。
[相关问答]
1.以下情况中,那两种塑料袋是有毒的?
A.塑料袋成乳白色,半透明,或者无色透明,有柔韧性,手摸时有润滑感;B.颜色浑浊,呈淡黄色,手感发粘;c.把塑料袋沉人水底,很快浮出水面的;D.抖动塑料袋,发出闷声的。(BD)
2.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有害特点是?
A.造成白色污染;B.不结实;c.焚烧会产生有害气体;D.不可降解;E.不好看;F.当温度达到65度以上,毒性会渗入食品中。请选择。(ACDF)[案情回放]
亚硝酸盐当作添加剂,面粉毒倒几十人。
2003年元月29号,濉溪县刘桥镇发生了49人集体中毒事件。中毒人员中上有73岁的老人,也有10多岁的孩子,他们中毒前都食用了同一家小摊点买的面皮。据一位中毒者介绍,面皮吃过一个小时后,就发现脸色变了,嘴唇发黑脸色发紫。当时治疗病人的一位医生表示:中毒者刚来的时候,面容痛楚、全身发青、恶心呕吐。
卖面皮的经营者叫吴芝仙,做面皮生意还不到一年,不识字的吴芝仙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做小本生意,会酿成这么大的祸,她说她对不起所有的中毒者。‘事件发生后,在濉溪医院医务人员的全力抢救下,所有中毒者均转危为安。与此同时,濉溪县公安、卫生防疫、食品检验等各职能部门,立即对中毒事件展开了调查。经查,49人集体中毒,是由于所吃的面皮中含有亚硝酸盐。
那么,小摊点卖的面皮中又何来亚硝酸盐呢?公安人员在对面皮经营者吴芝仙的调查中了解到,吴芝仙在做面皮时像其他摊主一样,习惯在面皮中放增筋剂。一般而言,增筋剂对面皮起增白、增加弹性的作用,增筋剂外观和亚硝酸盐极其相似。吴芝仙在买增筋剂时,经营增筋剂的店主郜锦文误将亚硝酸盐当成了增筋剂,卖给了吴芝仙。吴芝仙在做面皮时,便把买到的亚硝酸盐当成了增筋剂,放入面皮中。据吴芝仙称,她当时只在面粉当中放了一小汤匙亚硝酸盐。据有关人士表示:亚硝酸盐是国家明令控制的危险化学品,一般食入0.2到0.5克,就会引起中毒反应,一旦超过3克就会导致死亡。经营增筋剂的店主郜锦文则说:“那我不清楚,对这不大了解。我自己也尝了。进货的时候我捏一点在嘴里呢,没什么味。”目前,涉案的当事人都依法受到了处理:警方认为吴芝仙的行为系意外事故,因属无罪;郜锦文的行为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而当初出售亚硝酸盐的善勇也受到了行政处罚。
此事发生后,引起了大家对亚硝酸盐这一危险化学品的关注,经了解,亚硝酸盐是一种被广泛地使用在肉类食品中的添加剂,它的用量和经营有着严格的控制。可是我们在市场上却发现亚硝酸盐竟然被随意地买卖,许多肉类食品的经营者,都在卤制的肉食品中放亚硝酸盐,而且放多放少都是用手感来掌握的。一店主坦称,为了让颜色更加好看,他做牛肉或者狗肉、猪头肉这一类卤制品时,先泡,泡过以后拿硝酸盐再腌。
[专家观点]
亚硝酸盐中毒者,可告摊主及供货商。
何钦荣(安徽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环境卫生与学校卫生监督处科长):那么它存在的主要问题,还是超剂量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的(用量)是每公斤0.15克。但是往往由于经营者,他的剂量掌握不好,假如他超过这个剂量,就容易出现一些问题。,轻的来说就容易造成中毒,严重的来说就容易死亡。
胡家英(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营者用手是无法控制的,像这种情况必须要在分析界面上来称取的。凭手感是没办法来认为它就是0.15克,那是不行的。
王源扩(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摊主没有被定罪,为什么?我想主要是因为她主观上不具备《刑法》规定的犯罪的构成要件。我国《刑法》要求,要给一个人定罪,必须主观上具备犯罪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状态。所谓故意,就是我明明知道,使用这种亚硝酸盐会导致中毒我还使用。那么显然对这个摊主来说,她这个亚硝酸盐,是从另外一个店主那里买来,当做增筋剂卖给她,她使用的时候根本就不知情。所以对她来说导致这个食物中毒的事件呢,是一种意外,所以不具备《刑法》构成的要件。卖亚硝酸盐的那一家犯了危险品肇事罪。国家对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的物品都有相关的规定。就本案来说是一个食品添加剂,我们国家专门制定的有《食品卫生管理法》。对食品添加剂,尤其是具有毒副作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有严格的规定。那么我国《刑法》上规定,对这一类具有较大的危险性的物品,如果生产商、经营商,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没有尽到应该尽的职责,造成了重大的安全事故的,就构成了犯罪。但是这种情况,它不属于故意,如果是故意的话,那就是投毒罪,它的量刑是很重的。
叶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毒受害者向谁索赔呢,是摊主还是亚硝酸盐的卖主?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来讲,作为这个案件的被告,可以把他确定为两个摊主:
一个是卖面皮的;一个是买调味品的,这
两个都可以当被告。就他的赔偿范围上来讲,按照我们现在《民法通则》的规定,包括比如说由于中毒而需要治疗花费的费用;包括因为治疗过程中耽误工作发生误工的费用;另外还有一些必要的补养所需要的费用,包括差旅费,包括我们所说的可能由于中毒,而丧失工作能力,所以对因此而产生的一系列的损失,都应当是属于两个摊主共同地负连带责任。
[食品备忘录]
这样的食品谨慎买!
“3.15”活动很多年了,维护消费者权益很多年了,有很多伤害消费者利益的显性的、很明显的事件越来越少,很多事情变得隐性。以前是发霉啊、变质啊、腐烂,而今天我们所关注的,比如说是添加剂、塑料包装,就变成一些细节了。为了让生产的食品色泽更鲜艳、更吸引人、效果更好,这样可能大家更多人要买来吃,就加一些添加剂或者色素、香精,让它的味道更鲜美。
下面时与我们日常息息相关的几种食品,购买时一定要注意。
一、当心买到硫磺熏制的银耳,银耳原本是一种补品。可我们买到的银耳却有可能是用硫磺熏制的,这种银耳看起来洁白无瑕,但食用后可能会引起中毒反应。专家建议,外观特别洁白,有一股刺鼻怪味的银耳,要谨慎购买食用。
二、警惕有毒瓜子,市场上卖的有些瓜子既好看、又好磕,但它们可能被加入了化石粉、矿物油等有毒物质。专家建议消费者勿选表面过亮、味道太甜的瓜子。
三、小心瘦肉精中毒,瘦肉精是治疗哮喘病的一种药物,能使肉猪快速生长精肉,人们吃了这样的猪肉会导致严重后果。专家提醒:猪肉皮下紧跟瘦肉,则该猪肉就可能含有瘦肉精。
四、谨防红色香肠,色泽鲜红的香肠很好看,却可能含有胭脂红、亚硝酸钠、香精等致癌添加剂。专家建议:谨慎购买颜色鲜艳的香肠。
[相关问答]
判断题:
1.在食品添加剂中,较常用的一类就是防腐剂。目前防腐剂正在向着安全、营养、无公害的方向发展,其中乳酸菌和山梨酸,就是安全、营养、无公害的绿色天然添加剂。(错。山梨酸是一种药品,用量掌握不好的话,也是不安全的。)2.不锈钢中含有人体不可缺少的微量元素,使用不锈钢炊具对健康有益。(正确)3.误饮洗涤剂后,内服大量牛奶可以急救,是否正确?(对的,因为牛奶有解毒的功能)4。如何使用桶装水?
(1)夏天不能超过一周;
(2)晚上关电源;
(3)对积水槽定期清洗。(正确)
5.酸奶可以加热食用,其加热温度不能超过多少度?(一般不要超过50度,超过50度,酸奶里面的乳酸菌就被破坏,丧失.『大量营养价值。)[案情再现]
互做婚托,骗取钱财。
如今想结婚找婚介的人越来越多。于是,利用婚介骗取他人钱财的人也就越来越多。高小红与高小丽姐妹俩就是专门钻婚介的空子,骗取钱财的人。她们利用化名,互相做托,先后钻婚介的空子,骗取钱财80多万元。这一次,她们又以开花店的名义从大宝手里骗走五六万块饯。一年后,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