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人民共和国党报论坛2008年卷
9671000000003

第3章 从北京奥运会新媒体的版权保护,谈到中国版权保护的几个问题

阎晓宏

2008北京奥运会圆满成功举办,电视、广播和新媒体的转播工作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奥运会的电视、广播和新媒体的转播收入占奥运会收入的50%以上,如何保护奥运转播权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也是办好奥运会的关键问题之一。北京奥运期间,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国家版权局、广电总局、公安部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几个部门成立了工作小组,对奥运会的新媒体转播情况进行24小时的实时监控。根据国际奥委会的监测,在奥运会期间,发生在世界各地的新媒体盗播案件发达国家占80%左右,其他发生在亚非国家(其中不到10%发生在中国)。我们对发现的非法转播行为,依照快速反应机制在最短时间内予以删除(其中用时最短的一宗案件,从发现到处理完毕只用了20多分钟),一共在奥运会期间查处案件100多件,得到了国际奥委会的高度评价,认为“中国政府出色的反盗版工作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奠定了基础,也为全球奥运反盗版工作树立了榜样”。奥运新媒体版权保护的成功案例,在一个方面反映了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版权保护的进步。借此机会,我想谈谈与版权保护有关的几个问题:

一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版权事业取得巨大进步。30年前,中国很少有人知道版权。1979年1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邓小平同志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访问美国,中国国家科委主任方毅与美国能源部长施莱辛格签署了《中美高能物理协定》,其中有涉及保护版权的条款。1979年4月,一份关于起草版权法并逐步加入国际版权公约的报告,由国家出版局呈报国务院,国务院副总理耿飙转请中共中央秘书长兼宣传部长胡耀邦审批,胡耀邦同志批复:“同意报告,请你们尽快着手,组织班子,草拟版权法。”从而拉开了人民共和国建立现代版权保护制度的帷幕。在这30年里,我国的版权事业从无到有,由弱到强,走过了不平凡的发展道路,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建立起一套符合国情又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著作权法律体系,建立了一个由司法和行政并行的版权保护双轨体制,在打击侵权盗版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版权公共服务、社会服务框架基本建立,版权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加强。奥运新媒体版权保护工作充分说明了我国的版权保护水平,特别是充分体现了我国版权保护双轨体制的特色,发挥了版权行政执法及时、快捷、高效的优势。

二是版权保护要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版权保护水平要适度,打击目标要突出。奥运版权保护工作做得很好,但并不是说对任何领域的版权保护我们都有能力实施这样的保护,因为我们的执法力量还严重不足,长效防范机制还没有建立。这与我国尚处转型期、又是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还不完善的发展现状有关。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版权工作实践,首先要从中国版权保护的实际出发,做到准确定位。中国的版权保护时间短,起点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侵权盗版问题,这是中国处于现在这个发展阶段不可避免的。因此,当中国达到国际条约保护的基本门槛时,应当给中国一定的时间,逐步推进。要求中国现在就要达到发达国家的保护水平,这既不现实,也不可能。认清中国的复杂国情始终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但我们决不能用自然主义的眼光对待版权保护,决不能以发达国家经历了上百年的版权保护历程来为我们设定一个漫长的保护期限,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我们所处的国际环境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改革开放30年,我们已完全走出封闭,按照国际规则与世界的发展融为一体;二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都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以更好地激励全社会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现在,一方面我们的成绩很大,我们的立法水平是与国际衔接的,但另一方面版权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当前我们的执法重点是少数恶意侵权的盗版分子,而不是公众。我们开展了反盗版百日行动、天天行动,查破了一批侵权盗版大案要案,极大地震慑了盗版分子。我们也要注意防止那些打着公众利益的旗号牟利的非法使用者。对于大量的个体、对个体作品使用中出现的纠纷,应通过协调或民事诉讼的途径去解决。我们要坚持不懈地开展版权教育,特别是对公众的版权教育。对于公众中一些人从眼前的好处与实惠出发购买或使用盗版物,应当加强教育,而不是查处。

三是要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对版权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已成为生产财富、推动发展的重要资本。中央提出要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从依靠资金、能源、自然资源的高投入拉动经济增长,向依靠知识投入拉动经济增长转变,从自然资源驱动型增长向知识要素驱动型增长转变。这对知识产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未来世界的竞争根本上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只有拥有更多自主知识产权,才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才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知识产权三大类中,大家比较熟悉的是专利和商标(被称为工业产权),版权被称为文学产权。实际上,版权的范畴超出了文学的领域。随着版权的广泛使用,版权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美国把电影业、出版业、软件业都纳入版权产业,这些产业形态都依托于受版权保护的智力作品的制造、复制、传播的基础之上。版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从创造、管理、保护到使用的全过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对版权工作提出了很多新要求。从政府这方面来讲,对版权的创造和使用这两方面的关注还是不够的。应当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四是要善于运用版权来解决文化发展中的新问题。这不仅仅是要解决我们的发展问题,还要解决我们的管理问题。前一段时间,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研究怎样发挥版权在网络管理中的作用,认为我们在这方面的工作大有可为。互联网传播的丰富性,从社会进步来说,是有利的,需要正面对待、正面引导,把它用好。另一方面,它也带来很多新的问题,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出现了很多我们传统管理方式难以应对的大量不良信息,低俗、夹杂淫秽色情、违反社会公德等很多问题集中在网络中反映。按照现行的管理方式处理,需要大量的人力,需要进行繁复的法律程序鉴定,并且由于网络信息海量且流动性很快,我们的管理效率不高,非常麻烦。而通过版权管理是一个简捷的方法。从2005年开始,国家版权局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连续四年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专项行动,查办了一批网络侵权案件,关闭了600多个非法网站。依照《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我们查处案件的标准是网络传播的作品是否经过权利人许可,并不对具体内容进行审查,这是一种非常快捷的网络管理方式。

最后,谈一下版权与媒体的关系问题。从国家版权局的角度来看,就是政府部门怎样对待媒体。近几年来,我们的党报特别是《人民日报》,在版权宣传方面起到了很大的、重要的作用,在此表示感谢。但由于版权是一个新事物,很多人包括一些媒体还不了解,比如卡拉OK收取版权费问题,现在大家都认识到这是保护知识产权的必然要求,但前两年有些小报炒作得很厉害,我就感觉到政府在发挥媒体作用、提高透明度方面工作还不到位。现代政府将是一个民主和透明的政府,要求民众有非常广泛的知情权,媒体在其中发挥着很重要的传播作用和监督作用。版权作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媒体应该积极客观地报道,特别是对一些有争议的问题,应该让各方通过媒体发表不同的看法,把不同观点放在一个平台上大家讨论,通过讨论讲透道理、提高认识,也是对版权的一种宣传。同时,媒体要善于利用版权,因为版权就是从出版萌发的,先有了出版物,才有了版权,版权与媒体有一种天然的联系。媒体是智力作品的重要使用者,版权制度能够激励创造更多的好作品,同时也为媒体使用好的作品提供了便利。我国的著作权法规定了报刊转载、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法定许可制度,这有利于作品的使用传播。当前,颁布实施《广播录音制品法定许可付酬办法》的时机已经完全成熟。希望我们版权部门与媒体单位多多联系,一方面探讨如何更加便捷地利用好版权制度,传播好的作品;另一方面也希望通过媒体对版权这样一个新生事物给予热情的关注、支持和批评。

〔阎晓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中国传媒大学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