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闻履行监督功能的具体操作来看,也可以分为两个层面来保证改革的趋利避害。首先是权力授予和管理问题。应该明确的是,新闻监督权力的授予者,与其他任何公共权力一样,毋庸置疑地来自人民,这是政治学的常识。而在管理问题上,目前的新闻监督权力来源依然是相应各级党委、政府,其实际操作中暴露出的局限前文已述。问题的解决是吁请尽快制定新闻的专门法,针对监督中出现的需要灵活处理。法律不完善处,应该由专门的机构加以管理。从有效监督官僚体系考虑,应该将新闻的管理部门从党委、政府剥离出去,成为隶属于人大之下的相对独立部门。这样的好处在于,既能使新闻远离被监督者的直接干预,又顾及新闻自身规律和负有的特殊社会责任,避免片面迎合市场的无序行为。当然,作为人大本身,如果不能健全违宪审查机制,理顺人大与政党,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权力关系,新闻的改革也将失去依傍,最终仍不免有形式大于内容的隐忧。关于体制的问题,本课题将另辟专章探讨。
其次是履行监督功能的有效和信息保障问题。回到本节开始处的官僚腐败分析,已经对目前我国行政腐败的关节点和利益通道做了概述。而各国的经验研究表明,收集数据与案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跨学科委员会制订各政府部门的“行为规范”并使其免费公开给一切公民及愿意查询的人,是甄别各公共行政部门的腐败程度及发生腐败的主要信息方面的途径。据此,如果针对官僚贪污时的主要手段,向媒体公开需要的相关信息,并形成制度性的切实保障,一定会减少新闻发挥监督功能时的盲目和失误,也会对避免社会信息环境的破坏,从而维护社会稳定。于是,这样又涉及到政务信息的公开问题。按照国际惯例,在公共利益方面可免于公开的政务信息包括三大类:国家安全;政务部门的内部规则,但这项豁免不是绝对的,比如当事人可以证明政务部门的内部规则关乎公共利益,那么它仍有责任予以公开;第三大类是由国家进行监管的金融机构的有关资讯。除去这三大类外,与公共利益有关的所有政务信息都应该向媒体和公众公开。但是,目前中国的政务公开依然是政府权力型,而非民众权利型。因此,制定并出台适合现代施政要求的《信息自由法》,也是新闻改革相关的探讨问题,相关的法制保障,本课题也将另辟专章介绍。
如果要作一句话的总结,那就是要改变目前对腐败监督乏力的现状,就必须改革现有新闻的监督权力主体地位,这不仅是必须的,更是可行的。
3.2社会转型期新闻民主参与功能的扩张
如果民主化进程是转轨后的必由之路,那么新闻的对应功能——民主参与功能,其最集中体现将是作为公共领域的主要承担者参与市民社会的理想建构。对于当代中国而言,民主参与功能在新闻改革中扩张的关节点在于:公开讨论公共事务的决策过程、实施效果;各级政府、官员的施政理念、工作绩效;关乎国家、社会发展方向的理论辩难、制度构想。
同时必须直面的是,新闻民主参与功能的扩张,必定充满了机遇和挑战,甚至是处处激流险滩。只想得到它带来的好处,而不愿接受有可能带来的伤害,是一种不成熟的机会主义态度。
上一节在论述新闻的监督功能时,已经谈到威权政府的转轨问题,这在逻辑上必然要求延伸至下一个的思考层面——转轨后的新路径和与此要求相适应的新闻功能。本节将要讨论并试作结论的是:如果民主化进程是转轨后的必由之路,那么新闻的对应功能——民主参与功能,其最集中体现将是作为公共领域的主要承担者参与市民社会的理想建构。对于当代中国而言,我们认为,民主参与功能在新闻改革中扩张的关节点在于:公开讨论公共事务的决策过程、实施效果;各级政府、官员的施政理念、工作绩效;关乎国家、社会发展方向的理论辩难、制度构想。
对待市民社会、公共领域、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关系等概念,我们在第一章中已经说明了引用的态度,即作为一种并不唯一的切入视角,灵活地分析存在的现实问题。因此,尽管有关“公共领域”的讨论被称为“幻影汇集”——就像神话中的希腊辩论场,但是作为一种并未完全脱离历史与实践的社会理想,以促进整个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决策过程中的平等和最大可能的参与,我们认为其思想依然是一个强大的“论证武器”,并且在当代的媒体研究中被赋予了新的发展意义。
若以成就更加高效、强大的中国为皈依,那么新闻作为现代国家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考察两个层面的问题:对民主的理解;对当代中国的转轨必然与必要性、候选方案的利弊得失,以及符合未来发展需要的渐进方案。惟其如此,当代中国新闻更为现代的功能扩张才能找到符合更加宏观需要的参与方式和实施边界。之所以由这两个层面切入对政改的探讨,是因为“文革”后对于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反思在“民主”的话语基调下展开的。因此,对于“民主”的理解,也成为理解当代中国政改的原点。另外,如果对于“民主”的态度不明确,新闻的民主参与功能也就失去了扩张的合法性。
3.2.1不得不为:对民主制度的基本态度
从经验与功利的角度,一般认为,民主政治包括政治领导人经过普遍的选举产生;选举包含竞选过程;政治活动的专业化;多方面的权力制衡;国家和各级政府权力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严格限制;人际关系的多重认同。而对于民主政治态度,原本并没有大的争执。在世界范围内,民主理论的实践也一直呈现递升趋势。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曾经把自19世纪20年代以来,整个世界一浪高过一浪的民主化浪潮分为三波:第一波是1828年到1926年,主要发生在西方传统的民主国家,之后有一个短暂的倒退;第二波是1943年到1962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出现在西方的其他国家以及一些拉美国家,之后又有一个短暂的挫折;第三波是1974年至今,规模更加浩大,向世界其他国家蔓延。但上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前苏联、东欧、拉美一些国家的民主化改革,并没有带来主流观念下的预期效果,使得十多年来对民主制度的价值有了越来越多的争论。
传统的西方主流民主理论支持者认为,民主制度的优越之处至少有四个:
保护性论据。即每一个人从本质上都是追求自己利益,如果是一个阶层或一个人永久地掌握国家政权,那他势必会为自己的利益而倾轧公众的利益。而作为一个公平的社会制度,应该允许有公开的不同利益反映和争取。
合法性论据。作为现代人,人们都有在普遍认同的权力范围内自由裁决自己行为和利益的权力。而一个政权,如果不是经多数人在自愿情形下予以认定,那么这个政权就没有支配公众利益的正当理由。因而如果不通过民主程序,就不能得到这样的民意政府。
凝聚性论据。正是延续民意政府的合法性,使国家在遭遇外敌入侵时,才能自然产生保护国家的爱国动力和公民意识。穆勒在《代议制政府》就已经指出,在民主制度下,可能有千万个爱国者,而在专制制度下,最多只可能有一个爱国者。这一点在1840年后的近代中国知识精英那里已经形成共识,当时积极引入民主制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认为这能凝聚国人在封建专制下变得漠然的爱国心。
沟通性论据。认为民主制度有助于信息的自由流通。独裁和专制会控制信息在民间的有效率传递,习惯封锁对国民至关重要而又有可能损及统治尊严的消息,导致信息封闭和资源分配的极度不均。比如灾荒经济学的研究证明,出现饿死人的大规模饥馑往往出现在专制国家,而即使像印度这样人均粮食占有量较少的比较民主国家,却因为信息的有效传递,使得即使维持很低的生活水平,也很少发生大规模的饥荒。
而近年来对民主的质疑,虽然并没有占据可以和捍卫一方相抗衡的理论阵地,但系统的学理性批判,改变了原本“缓行”仅仅停留在领导层的主观印象。反对方认为:首先,民主并不会像以前认为的那样,能够避免某个阶层或个人的专权,因为实践中屡屡出现利益集团操纵选举和立法的丑闻;第二,原本能够模糊的共同利益,反因为实行民主所出现明确的利益代表而失去了“共同”的幻像,最终会引起社会矛盾激化,这种状况在幅员辽阔的多民族、多文化国家的社会转型、利益冲突集中出现的时候更加可怕;第三,认为民主不是能够产生最优秀领袖和高效率政治体制的方式。这一理由如果普遍成立就会对民主产生致命的打击。其逻辑是,不得不承认人格平等不是掩盖个人天赋不同的幕布,实际上人群中的精英分子永远是少数,而大部分人是缺乏足够理性鉴别在现代公关手段下候选人的真面目的,这恰恰啮合了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的民主制“短板”。同样的逻辑也认为决策也永远应该是“少数人”的事,“低水平”的众说纷纭只会影响公共决策的时机和效益。
显然,这些忧虑对当代中国而言并非杞人忧天,并且直接导致了目前对政改方向的不同取舍。在当代中国,“稳定”始终是最大问题之一,也是最让政治精英们头疼的问题。可以说,对稳定与否的担忧,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阻碍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原因。而政治体制改革如果没有明确的方向和步骤,在现有的新闻管理体制下,各级把关者不可能坐视新闻民主参与功能的恣意扩张。
与政改有关的一些推测理由是,中国民众缺乏普遍的民主训练。另一个理由就是,中国民众已经习惯了“服从”。在这两个假设前提的推导之下,中国一旦进行民主改革,则“乱”的可能性会非常大,那么付出的代价将会很大。反映在实践上,当下体制动机可能是复杂多重的,比如不排除某些官僚维持自身利益的考虑——的实行,也成为目前新闻改革中更深功能探索、前进的围栏。
但是,在现代社会的情况下,如果不容纳民主的成分,这个政治制度很难拥有很大的合法性,从长久来讲不会稳定。因为,从最根本的目的上讲,民主就是一种相对较为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也就是由谁来分蛋糕,怎么分,分给谁的规则。民主的其他功能,例如人们享受较多的自由,保持稳定等都是附加功能,利益分配才是最根本的。民主的利益分配功能,是目前人类所发现或创造的相对最为合理的一种,它充分考虑进去了制造蛋糕的人的利益。如果从另一个角度说,也就是成本收益分析,则是所有的该机制里最能保证公平的一种。
我们可以做这样的分析:非民主国家的利益分配机制,靠少数人的决策,尽管决策成本很低甚至达到最低(例如一个人说了算),但是其外部成本可能是最高的,而且有很多的不确定性,例如可能因为决策者的能力、品格等而发生不同的可能性;民主国家的利益分配机制,靠尽可能多的人的决策,表现在人数多、成员构成复杂、代表不同利益群体、年龄群体等等,因此其决策成本也许很高,但是其外部成本却很低,也就是说,收益相对较大,不确定性因素少等等。同时,民主的利益机制的外部成本或收益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能够尽可能地满足多数人的利益或想法,使多数人的不满情绪降至最低。尽管在决策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有争吵、相互攻击的问题发生,但这都可以算进决策成本里,不会对外部成本或效益造成不利影响,相反,正因如此,才能保证收益最大化。因此,无论对于民主的质疑和由此产生的忧虑多么不容忽视,民主作为现代政治中一个不可舍弃的要素,已经是平常之选,不得不为。
因此,新闻的民主参与功能在现代政治文明建设中必须得到承认。但紧跟的问题是,中国的政改或者说民主化进程应该采取何种方式,在什么样的时机下,以怎样的步伐推进,才是对民族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均衡下最负责任的做法。这里所说的责任,很大成分是指对于稳定的担忧。但需要警惕的是,在稳定的问题上,要避免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因为担心出现大动荡,所以迟迟不进行改革;而不改革或延迟改革,则出现大动荡的潜在危机会越积越多。可以说,究竟改不改和“一改就乱、不改就死”成为当前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两难困境。而不解决这个关于改革和稳定的均衡,新闻的民主参与功能在具体操作上依然是盲人摸象,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