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学术界对新媒体的定义并不统一。我国学者认为,所谓新媒体,是指建立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和互联网基础之上、发挥媒体传播功能的媒介总和。它除具有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的功能外,还具有交互、即时、延展和融合的新特征。由于数字电视、互动电视、网络电视、移动电视、手机电视、分众传媒、视频游戏、网络游戏、数字电影、动漫、数字特效、在线音乐、网络出版、手机报纸、博客、播客、即时通讯、即时聊天室、虚拟广告、无线城市、数字家庭等等新媒体,都是以数字技术为基础并结合传媒、艺术和文化发展起来的。因此新媒体也被称为“数字新媒体”。
与传统媒体相比,新媒体以数字技术为主导,以传播理论为依据,融合文化与艺术,将技术应用于文化、艺术、商业、教育和管理等领域的科学与文化、技术与艺术相互交叉和高度融合,其发展推动着社会生活方式与内容的变革,已成为信息社会中最新也最广泛的信息承载和传播形式。新媒体的传播主要有以下特点:
1.开放性
由于互联网是没有边界的,因此新媒体的传播也不受地域限制,而且每个人都可以进行大众传播。
人类经历从口头传播,到造纸术和印刷术发明之后的印刷传播,再到无线电发明之后的电子传播,传播的媒介形态日趋丰富,而传播行为也日趋自由。
印刷媒介和电子媒介的形态和传播通道是固定的,其传播的专业要求和边际成本都很高,传播者具有较强的垄断性和控制权,而数字化必然带来的网络化,以及网络化必然导致的交互性,使传播者和接收者的身份转换极其容易。在新媒体时代,一个人可以非常方便地通过终端设备,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对任何人”进行大众传播,突破传统主流媒体的话语权壁垒,打破了以往只有新闻机构才能发布新闻的局面。但也引发了一些问题,包括虚假新闻泛滥,色情新闻、无聊新闻充斥网络等。
2.交互性
新媒体重构了传播者与接收者的关系。受众的主动性大大增强。
在传统传媒一统天下的鼎盛时期,传播的效果似乎是无坚不摧的,信息也是单向流通。但是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新媒体的不断涌现,不仅信息量剧增,而且受众不再单纯地是被动接收的对象。受众不仅可以对信息进行筛选、复制和再传递,而且可以与传播者进行互动。由于信息接收者按照什么样的标准,通过什么途径,如何选择和过滤信息,在最大程度上决定了信息传送者的传播意图能否实现,这迫使传播者随时需要考虑受众的需求,听取受众的意见。这意味着受众在接收信息时的主动性和消费偏好变得日益重要。
3.大容量和易检性
报纸版面有限,登载的新闻和信息量受限制;广播和电视通常是实时传播,不易保存。而数字新媒体借助网络的力量,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于是,信息呈现出海量、庞杂、杂乱无章的特征。有效的信息被掩盖在大量庞杂的、无效的信息当中。除了大容量之外,网络媒体还有“易检性”的特点。使用者可以通过网络轻易检索和重新阅读或收看以前的新闻和信息。
4.大众传播的“小众化”
传播学研究中有一个“沉默的螺旋”理论。该理论研究表明,人们为了避免成为异类,陷入孤独,往往在大众媒体或舆论活跃分子发表了意见之后,不再表达自己与之不同的观点。在传统媒体统领社会舆论的情况下,这种现象普遍存在。
在数字加网络的新媒体时代,任何一个人通过互联网及其他数字终端设备,都可以随时进行信息沟通,参与大众传播的全过程,甚至成为传统媒体的重要信息来源,人际传播的性质得到凸显和强化。另一方面,由于技术的局限,以往所有的媒体都是大众化的,而在新媒体时代,新闻机构可以做到面向特定的受众、甚至个人进行传播。个人也可以通过互联网订制自己需要的多媒体新闻和信息。
新媒体的出现,极大地增加了信息及新闻的品种与供给,给传统媒体带来巨大的冲击。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加剧了传统媒体之间、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之间的竞争,二是促使传统媒体向网络化、多媒体方向的转型。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的出现,极大地推进了人类信息资源获取方式,打破了平面媒体和传统电子媒体的单向化、喂食化的传播方式,也改变了政府和资本家对主流媒体掌控的绝对优势。而这些变化的革命性就在于,它不只是在技术或传播方式或商业模式上的变异,更将引发政治、文化、社会、道德等全方位的变革。
(三)新媒体的发展趋势
学术界和产业界普遍认为,媒体融合将是新媒体的发展趋势。
融合(convergence)的概念是由著名的未来学家、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媒体实验室创始人尼克拉斯·尼葛洛庞蒂(Nicholas Negroponte)首先提出来的。1978年,尼葛洛庞蒂指出,“所有的传播技术正在遭受联合变形之苦,只有把它们作为单个事物对待时,它们才能得到适当的理解。”他同时指出,“媒体融合是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两者融合的基础上用一种终端和网络来传输数字形态的信息,由此带来不同媒体之间的互换性和互联性。”事实证明,尼葛洛庞蒂的预言是正确的。
媒体融合是在数字技术的背景下,以信息消费终端的受众需求为指向,由内容融合、网络融合和终端融合所构成的媒体形态的深化过程。其中,不仅包括原有意义上的传媒产业,还包括以传媒产业为中心而参与到文化传播中来的电信产业、电子工业产业、IT产业等非原有媒体意义的产业。媒体转型成为当下传媒领域的焦点话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传统的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广告等数字化转型的过程,充分运用宽带和无线网络等技术,向数字宽带媒体和移动媒体的方向发展;二是传统的关联产业由于功能及行业的进一步弱化,开始介入数字新媒体产业,包括原有的设备制造、内容创作等。
1.内容融合是实现媒体融合的资源基础
未来的网络发展趋势是需要大量的能够共享的内容资源,由此带来新的内容生产形态的出现,给传统媒体带来转型的契机。数字技术破除了原本分属于印刷、电波、电子媒体形态之间的壁垒,文字、图像、影像、语音、音乐都可以转换成数字形式,从而使得内容的生产和交换得以在一个共同的平台上进行。数字技术的低成本和通用性,使得内容生产领域具有规模化生产的可能。数字技术简化了内容生产程序,削减了内容交易费用,这也大大降低了内容生产成本,使内容生产具有更高的效率,让大规模的内容生产成为可能。同时,由于数字终端的出现和受众对内容需求的无限增加,使得内容消费领域呈现规模化的需求。新媒体内容只有进行规模化的生产才能满足这种规模化的需求,对内容的规模化需求成了媒体形态发展的内在驱动力。由此可见,随着数字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大规模的内容生产成为可能,同时出现了规模化的内容消费需求。因此,在专业化分工可以带来更大的规模效益的作用机制下,内容生产环节从产业链上剥离出来,形成了内容产为,并以融合的生产方式进行生产,从而产生了内容融合。
2.网络融合是媒体融合的技术基础,是内容融合的主干融合
网络融合主要包括广电和电信、有线和无线、移动和固定所构成的横向融合,以及网络、终端和内容之间的纵向融合。为适应网络融合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欧美、亚太各国在20世纪90年代末就开始在政策和操作上开展推进三网融合的研究和实践。本世纪初,随着技术的突破,网络融合正从单形态向多元形态、从资源垄断向资源共享、从自成体系向开放体系方面转变。
3.终端融合是媒体融合的最终载体
终端融合最初是在1996年前后提出的“3C融合”概念,主要体现在硬件的产品端,包括电信(communication)、计算机(computer)和消费类电子产品(cosumer electronic)的三合一。它是指利用数字信息技术激活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并通过某种协议,使计算机、通信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三者之间实现信息产供销源共享和互联互通。从目前发展的情况看,终端融合包括两方面,一是数字终端设备融合,二是终端设备融合所带来的信息平台和服务平台的融合。终端融合的关键在于统一的标准,各类终端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兼容性问题成为关键。目前,由于终端融合还处于发展的初期,内容供应商、网络运营商、终端设备生产商以及各类技术提供商都展开了对标准的争夺。虽然目前已经形成了几个标准格式,但是各类标准之间的冲突还是阻碍了融合的进程。
在技术竞争市场的作用下,媒体间、产业间相互融合的趋势日益显现,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原有的规制必然约束融合的发展。由于在任何国家,广电业和电信业都属于垄断行业,拥有的都是所谓的稀缺性资源,两者独立发展的模式由来已久,因此,这种割据垄断的行业格局成为网络融合的最大屏障,各自的利益也成为最难突破的瓶颈。但可以肯定,网络的发展方向必然是趋于融合的,世界各国的网络运营都将逐步以适应媒体融合为发展主题。
三网融合后的网络将是一个覆盖全球、功能强大、业务齐全的信息服务网络,是全球一体化的综合、宽带、多媒体通信网,这一体系是一个有机整体,具有高度统一性和平滑连接性,可以为全球任何地点、采用任何终端的用户提供综合语音、数据、图像、音频和视频等高质量的内容服务。网络融合不仅代表着更广泛、更高速、更简便的网络发展方向,也意味着更丰富、更高效的内容和更体贴的服务。
在我国,2010年1月国务院召开专门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的三网融合进程。会议提出了推进三网融合的阶段性目标:2010年至2012年重点开展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试点,探索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2013年至2015年,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实现三网融合发展,普及应用融合业务,基本形成适度竞争的网络产业格局,基本建立适应三网融合的体制机制。2010年7月,国家公布了第一批三网融合试点的12个城市名单。
二、各国的新媒体发展政策
(一)美国的领先地位及各国的发展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和互联网的普及,对信息和网络的控制已经成为衡量国家间利益均衡的一个重要参数。对信息的开发、控制和利用成为国家间利益争夺的重要内容。由于新媒体的传播主要依托的是互联网,因此,各国在新媒体传播时期的发展政策,主要体现在对互联网的建设和控制方面。
1.美国的领先地位
美国是互联网的诞生地,也是目前互联网应用最深入、最广泛的国家。美国政府从规划、政策指引、示范推广、宣传培训、研究开发等方面入手,积极在国内,同时也在全球规制和引导互联网的发展。在互联网发展的前30年,大多数互联网流量都流经美国,许多情况下,同一国家不同地点间传输的数据都可能流经美国。美国凭借在全球互联网发展格局中“一股独大”的超垄断地位,为其获取了巨大的经济和政治利益。
在对外战略上,美国利用互联网进行对外扩张的意识和意图十分明晰,而且成为政府的一种自觉行动。美国将其创制的网络标准推广为全球标准,通过互联网向全世界全方位、全时空、全天候地推销自己的价值标准、意识形态、外交政策、商业理念和社会文化。凭借自身在网络技术上的优势,美国在互联网上已经发动并正在进行一场抢占空间和争夺信息资源的“信息战争”,即利用信息优势实现美国独霸全球的战略目标。这一切,对维持美国的大国地位是必不可少的,很难想象,如果缺少互联网的支撑,美国有影响力的大国地位将如何维系。
由于当前互联网发展在地域上的不平衡,美国作为“一股独大”的信息强国,对其他国家已经形成了战略上的“信息位势差”,居于信息低位势的国家的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军事安全乃至民族文化传统都将面临来自美国的前所未有的冲击、挑战和威胁。另一方面,鉴于互联网没有中心控制点的特点,美国不可能永远保持对全球互联网的绝对主导地位。当前,全球互联网的格局正在发生缓慢的变化:加拿大和欧洲的互联网流量已经不再流经美国,日本建立了同印度和中国之间的数据网络,从而使部分数据传输路线无须流经美国。
2.世界各国积极发展互联网
互联网对人类传播和获取信息方式的巨大变革,引起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美国利用网络图谋政治霸权和进行文化渗透的意图,也引起世界各国的警觉。欧洲、亚洲许多国家全力加速本国互联网的建设,一些欠发展中国家也在网络化道路上奋起直追。
在美国推行全球信息基础设施计划后,日本制定了“曼达罗计划”,投入巨资,希望到2015年使日本成为第一流的信息大国;欧共体推出“神经网络计划”,新加坡推出了“智能岛”计划;德、英、法等国也都陆续推出各自的信息高速公路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