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传播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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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余论:在路上

网络·新媒体的迅速发展,使每个网络使用者基本不受时空限制地将文本、声音、图像传递给设有终端设备的任何地方和个人。信息的快速流动,是在计算机及其延伸的网络上实现的,这种存在于计算机及网络之中的“空间”就是网络空间(网上一般称其为“赛博空间”cyber space),它正在带来某种“全球同步的、全民参与的、集大成的、强势的、增大社会风险的、个性十足的客文化”(尹韵公,2005),成为传统文化延伸、存活的新挑战,也成为某种新文化孕育、发展的新空间。

文化研究既是传播研究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总体的接驳,也是传播研究的风帆。可以说,大众传播作为一种新型的文化实践活动,从20世纪产生开始,就已经牢牢地和政治、经济、文化绑在一起,一刻也没有分离。互联网产生以后,这样的一个新兴媒体所爆发出来的文化影响力,更是从政治理性和学术理性等多个维度被关注。

从政治理性来看。借用霍尔的“延伸转移”(ET)概念,信息高速公路建设,是用现实的光纤铺设的一条信息自由流动的管道,它延伸了传统媒体的链条,统合了信息流动的过程,改变了人们的信息、知识储备量和结构,引发了人们思想的变动。但是,信息在推动上述这些延伸的同时,也将被信息的操纵者所“转移”——1993年,美国“全球信息基础设施”规划中有这样一段话:“高速发展的‘全球信息基础设施’将促进民主的原则,限制极权主义的政权形式的蔓延,世界上的公民,通过‘全球信息基础设施’,将有机会获得同样的信息和同样的准则,从而使世界具有更大意义上的共同性”(沈伟光,1997)。这段话揭示了互联网从一开始就被赋予了特定的文化使命,这也是克林顿政府时期的国务卿奥尔布赖特所宣称的“用互联网崩断长城”豪言的由来。媒介必须服务、提倡并参与民主,已经不仅仅是一种西方学者的假设,而成为其践行的理念。但实际上“媒介可以增进民主,也可以破坏民主。人类社会从来没有完美的民主,将来也不会出现。不同的社会理论建构不同的民主想象。媒介与民主的关系论证不休,常取决于用什么规范性的标准和在哪一个社会脉络中看民主”(李金铨,2004,p.25)。

政治理性揭示了新媒体诞生以后,传统媒体时代文化观念在新媒体上的延伸的惯性;这些政治理性出发的文化观念曾经以传统媒体为沃土,但新兴媒体是沃土,还是磐石?从学术理性上有分歧。

学者一般认可媒体和新媒体对文化现实的重大作用。“媒介对文化的介入程度变得如此强烈,以至于被介入事物连假装未受影响都不可能,媒介往往会改变其所探讨的事物,改变了原本(originals)与指称性之间的同一性,从这一意义上讲,文化越发具有拟仿性。在‘第二媒介’时代,‘现实’变成多重的了”(马克·波斯特,2000,p.42)。但是,媒体如何作用到文化生产,则又有分歧,分歧中又有启发。

第一,认为媒体打造了一种公共空间(public sphere),使得政治理性和文化理性有了博弈和腾挪的空间。卡茨(Elihu Katz)教授认为,“历经40多年的研究,法兰克福学派汇聚了一批对文化工业抱有怀疑态度、对启蒙理性的未来抱有悲观态度的追随者。只有到了第三代,于根·哈贝马斯(Juergen Habermas)才瞥见媒体作为‘公共空间’代理的功能性(而非相反)的潜力”(Elihu Katz,2003,pp.56-57)。但现实似乎呈现另外一种表象:随着政治理性力量在新旧媒体上的延伸——传统媒体的国家控制,新媒体比如“微博”上政府官方微博的设置和活跃,实际上是政府管理在虚拟空间的延伸——导致这样的所谓公共空间愈加虚泛,从现实和虚拟两个方向同时被挤迫。

自媒介诞生以来,传播打造某种公共空间的探讨就没有中断过。消极的观点会认为政治的力量是无孔不入的,公共空间在经历了瞬间的理性欢乐后,就会被现实性的政治结构和政治手段调整所击溃,使得公共空间被挤占、利用最终消失——就像是新盖的房子,很快就会有人或者物体填满空间一样。但积极的意义似乎需要更深沉的潜水才可以发掘:公共空间在被定义为一种思想层面前提下,从公共聚会到网络微博互动,虽然最终结果都是一样——被填充,但存在于对公共空间的探求和填充力量二者之间的张力——贯穿过程中的一张一歙,恰是公共空间“生命”的形式;像人的生命,心房是生命的空间,它被血管和血液所填满,但它的生命存在于一张一歙的过程——这或许是公共空间概念诞生以来,不断启发人们的思想,激发一代又一代人心智的本质所在。从这个视角去看本书所论述的“新媒体——新社区——新文化”,或可理解新媒体打造新社区的物理现实下,新文化的生命源泉在哪里。

思想再朝向更加现实的经济层面,学术理性发现新媒体的诞生将通过改变经济的机制来重新创造发展的空间,进而在既有的空间下创造文化生成的第三空间——就像新的思路重新安排家居,又发现新的空间一样。

第二,认为新媒体整合、促进经济发展,创造新空间。新媒体诞生后,以其超强的灵活性和整合能力,促使传统的传媒管理,以及基于传统传媒传播形式的现代工业组织形式都将面临新的挑战,需要在新的形势下深入把握现实状况,进行深入的观察和研究以应对变化了的形势。文化产业也因为新媒体的诞生,正在经历一个真正产业化的过程——通过互联网把文化产业的上下游真正统合起来,形成一个产业群,全面融入两大部类的生产,甚至进而从内部整合两大部类的联系,开创新的结构和平衡模式。这种新的模式从表面来看是传统力量在新传播技术条件下的延伸,但理性会发现,传统力量模式已经在这样的内部结构和平衡模式的改变下被改变,新的主体在孕育,新的力量在形成,新的空间在开拓,从而新的文化也在养成。

第三,文化机遇。基于数字技术的现代传播科技对于中国文化建设的机遇有多大?这取决于对技术与文化关系的把握,取决于对这种技术发展阶段和特点的了解。可以说,对这两个问题认识的深度决定了对新媒介对中国文化建设机遇的信心和把握机会的可能。

探讨传播科技对文化建设的作用,似乎很容易就堕入了技术决定论的认识窠臼——不仅仅是说技术决定论本身是一个窠臼,而且“技术决定论”已经被窠臼化,但凡有人涉足技术与文化的关系,很轻松地就获得一顶帽子——技术决定论,然后就是相对论甚至不可知论的论调来轻松覆盖,使得几乎所有在技术和文化前提下进行的研究都变得幼稚和可笑。

但是,在基于数字技术的新媒体时代,当备受启发但又饱受争议的“蝴蝶效应”理论在新媒体条件下,完全可以勾勒出从南太平洋蝴蝶的翅膀到北太平洋飓风的传播路线图的时候,此前对于这个理论的批驳和辩解都将同时无语。

同时,两个重要的历史文献也足以警醒中国,其对形成当今的国际形势和未来的国际文化生态变迁所具有的重要作用,如果纳入本书的视野下来看,似乎愈发地凸显时不我待:第一,1993年,美国克林顿总统签署了“信息高速公路”法案(NII),由此开始了全美信息高速公路建设,进而在世界范围内的推广。第二,2011年2月10日,美国政府奥巴马总统签署了发展“高速无线互联网”的法案,将对于国际传媒业、信息业发生新一轮更加巨大的冲击。

如果说1993年NII法案和1996年美国电信法奠定了迄今美国在数字媒体的领先地位的话,那么,2011年奥巴马签署的“无线高速互联网”计划,将再次奠定美国在这个领域的霸主地位,构成新的国际传播的形势,对于中国的冲击将是巨大的。换句话说,对这个法案本身以及由此带来的冲击的研究,将成为下一步思考中国国际传播形势战略和对策的起点和必由之路。

另外,关于“新文化”,早在1919年之后就已经有多种版本的概念和运动,“新文化”倡议也变成旧调了。需要说明的是,“新文化”在本书中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通过四种方式——“渐变、发现、发明和传播”(克莱德·M.伍兹,1989,p.23)所进行的一种过程概念,从相对性和过程性的概念出发界定的“新文化”生产运动的结果,也必然是一种杂交性的文化产品。我们已经难以否认杂交已成为控制文化产品生产的主体的主要特点这一事实。但杂交“不仅是简单地混合不同元素,而是最终将其融合成一个完整的文化整体。在杂交的过程中,往往会产生新的文化形式,这些新的形式彼此相联”(WANG&YEH,2005),并且最终通过与新事物的杂交创造出具有新内涵的传统。

本书建构的文化与文明的逻辑函数关系,重点解决技术与文化的关系问题。作者系统综述了大众传媒诞生以来在美国等西方世界的延展过程,在文化上如何成就200多年的美国梦的机制,尝试将文化和文明两套话语的纠结通过逻辑函数关系厘定从而超越既有的文化概念,尝试将大众媒体(media)和作为单数的数字媒介(medium)在文明演进、文化变迁中的角色、作用进行了界定,通过上述的学术和思想之旅,尝试为在全球化、新媒体时代中国的文化建设摸索某种思路。也正是在这样的一条思路下,也正是因为这样的一种界定,才有了现在这个话题:认识新媒介,成就中国梦。

一切还都在路上。